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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主又有什么好的? ...

  •   “小侯爷!你等等我啊!”何仁一拽马绳,囫囵揩了一把嘴上的葱油花,一踩马镫,翻身上了马。

      前方策马那人眉眼锋利,脸廓圆钝,尤是十四意气少年模样,
      “你这蠢虫,非要等我迟到了才告诉我今天有课,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何仁连抽了好几鞭子马臀才撵到孙亢边上,
      “哪儿有呀小侯爷!前日侯爷要你进学宫念书的时候,我瞧着小侯爷面儿上不太在意,还以为你不去了嘞!”

      “狗屁不去!我爹说话和裹脚布一样,听一半就睡着了!学宫可是皇家学府,我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拂了皇爷的意!”

      何仁一听皇家这俩字,脸都绿了,“那怎么办?”

      孙亢瞧何仁一脸菜色,皱着脸吐舌道,“哕!吓死你了!大不了我爹揍我十军棍,揍你二十军棍,还能砍头怎的?”

      刚一说完,二人又见前边儿有牛车拦路,何仁连忙喊道,“小侯爷,牛!”

      你小侯爷我就是牛。
      孙亢一拍马臀,□□枣红小马四蹄一蹬,一骑人马犹如离弓之矢,直往碧蓝天空扎去。

      运梅子的老牛蹄一顿,灰蒙蒙的牛眼倒映着火红的马腹,还不及反应,那小马早已飞的远了。

      枣红马儿四蹄好像踩在了棉花上,静静着了地。

      迎仙楼的厨娘老远就瞧见风风火火的小侯爷,从门铺里探了个头来,“小侯爷,今晚还来我家吃饭么?”

      孙亢连忙勒马。那枣红马儿性子甚拗,一甩马头,愣是不愿走回头路。
      孙亢夹着马腹遥遥道,“不来了不来了,我今晚吃皮带炒肉。”

      “小侯爷金做的身子、玉做的嘴,这皮带炒肉是个什么味儿,大娘可从来没尝过。”

      孙亢笑了笑,解开腰间玉佩朝公孙大娘一抛,“要是吃过才怪哩!”

      玉佩在空中旋转了几圈,光透过玉,散出雾蒙蒙的亮。红穗儿在空中绽开好大一团,好似一朵下在油锅里的蛋泡。
      只听拍的一声,那玉佩便稳稳掉在了公孙大娘手心里。

      孙亢转而又对众人道,“今日我在大街上行马,惊扰了诸位。各位若是不嫌弃,还请道迎仙楼用上一道小菜,账全拿这块玉佩抵!”

      那玉佩润若凝露,细如软脂,刻作观音莲花样儿。莲瓣儿片片分明,纹脉清晰可见,必是京上一顶一的匠人才能雕出这等模样的花儿。

      公孙大娘把玉佩放到怀里细细揩了两把,欢喜的不得了。她拿一块小帕子把玉佩裹住,捋了捋红穗子,这才敢放到怀里,笑道,“小侯爷赏光,大家请吧!”

      街上众人吵成了一锅沸水,“小侯爷这回拿了军功回京,咱们也是沾上军光啦!”

      平头百姓只知道孙家小侯爷从边疆上回来,立了好几项战功。其实孙亢只有十四岁,哪能打出个什么厉害花样来,几场胜仗都是他的侯爷老爹——孙伯重在背后指点的。

      孙亢咧嘴一笑,“只准自己吃自己乐,若是有人外传此事,我便再也不请了。”枣红马儿等的急了,努着头往前冲。孙亢勒了两番缰绳,没有勒住,只得由小马狂奔。

      这兔崽子,就不该它起赤兔这名儿,和只兔子一样把不住腿。

      ——

      孙亢一路上又是骑马又是疾走,终于到了学宫。
      他检查了一番装扮,自觉无甚不妥。一脚刚踏出去,啪沓一声脆响,这才发现自己脚上还蹬着马靴。

      这可不妙,哪有学子读书穿着马靴的?

      何仁嗬喽喘气的跑过来,看着顿在门口的小侯爷,疑惑道,“爷,你怎么不跑了?”

      孙亢拍了拍何仁的肩膀,“脱鞋。”

      何仁瞧见他脚上锃亮的马靴,霎时明白了孙亢的意思。他左脚尖踩右脚后跟,右脚尖踩左脚后跟,两三下就把鞋子除了,眼神还依依不舍的黏在鞋上,
      “小侯爷,你省着点造,这可是我上个月刚买的步云履,宝贝着呢。”

      孙亢搭着他的肩膀换鞋,跺了跺脚,“还算轻便。”他做出个谦虚学生样,叩门道,“报告,学生来晚了。”

      教书的夫子是前朝探花,名为张清河。小老头瘦瘦干干的,皮底下都没二两肉。精气神倒是挺足,脸上挂着几丝笑纹,瞧着怪慈和。

      张清河眼睛上下一转,目光在孙亢和何仁的脚上凝住了。他一捋胡须,笑眯眯地说,“孙小侯爷,挑个位子坐吧。”

      孙亢被张清河看了一身鸡皮疙瘩,夹着尾巴,挑了个靠后的位子坐了。

      何仁侍坐在孙亢身后,小声道,“小侯爷,学堂不是军中,刚刚你不应该说报告,应该说夫子好。”

      孙亢不咸不淡地看了何仁一眼,“知道了知道了,你个事后诸葛亮。”

      “诸葛亮?”

      孙亢挠了挠头,这是个架空的世界,自然也没有三国了。他讷了声,何仁也没多追问。

      张清河勾画了几处句子,周围霎时一片哗啦啦书响,孙亢把桌上的宣纸上下翻了翻,没看出一点花来,却还是对何仁道,“研墨。”

      “哦。”何仁捡起桌案上的墨杵,黑杵压着墨块打了两圈转,半天只听声响,不见其消减。

      研了不一会儿,一团黑影略过,墨块从研钵里飞出。孙亢皱眉,“夯货,没磨过墨?”

      “爷,我打小就跟着您,哪里磨过几回墨?”何仁矮下身子,找了两三圈都没找见末块丢到了哪里。眼瞅张清河往后排看来,孙亢赶忙把何仁肘起身,“别找了,麻溜儿的起来。”

      何仁不情不愿的直起腰,“就差那么半点儿了。”

      眼见张清河移开视线,孙亢这才舒了口气。罢了罢了,回家随便抄几页大学中庸孟子也是一样的,何必非在乎这零星半点时候。

      孙亢刚一撂笔,便听隔壁桌的书童悄声道,“孙小侯爷,孙小侯爷!”

      孙亢回头,“怎么了?”

      书童小声道,“若是孙小侯爷忘了带书,我家世子愿意分您一本。”书童从袖管里递出一本书,孙亢接过一看,果然是张清河正讲得那本。

      孙亢朝邻桌龇牙笑,“多谢世子殿下,敢问殿下尊姓大名?”

      书童让开了身,亮出世子粲然脸庞,“免尊,宋呈辉。”

      宋呈辉?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呢?

      他穿越前好像在哪里听见过这个名字,还不是是一回两回,是千千回、万万回。

      等等,这不是某点男频爽文——《落魄世子的复仇之路》的男主吗!?

      孙亢听到了这个名字,两年前的记忆这才涌了上来。他舍友给他推荐了这本小说,说男主多么多么吊,多么多么聪明,后期弑君称帝多么多么爽,女一女二女三接二连三的吻了上来。

      孙亢懒得听他瞎掰扯,对舍友的话全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他只知道个大概剧情。男主在十六岁时,皇帝听信文官谗言,削去了他家的封位。一家老小流落漠北,熬了两年就死光了,只留他一人在世上活着。

      宋呈辉在这时发誓,只要自己活着,必要拉皇帝和那些文官下地狱。

      后来宋呈辉在漠北救下了奄奄一息的孙亢将军,二人脾性相似,意气相投,相遇的第一日便结为了挚友。

      孙亢更是视宋呈辉为生死之交,明面上孙亢是皇帝的狗,实际上早已变成宋呈辉的人了。

      宋呈辉和孙亢一道回了中原,暗地里发展自己的人脉。宋呈辉拉拢文官,孙亢帮他拉拢武官,等到北疆战况渐笃,宋呈辉逼了皇帝的宫,硬是将他赶下台去。

      孙亢本来对这小说不感兴趣,但是这文里的男配竟然和他重名。他凭记忆找见了这本小说,点进去一看,一百二十九万字,连载中。

      秒退。

      而孙亢的剧情他刷了个三分钟的视频看完了。
      这人前边和男主哥指点江山的时候还好好的,后来得了恋爱脑,爱上了原先狗皇帝的女儿宋居棠,吵着闹着要和前朝公主成亲。

      宋呈辉三番两次说这公主的身份不简单,和谁结婚都成,就是不能和她结婚。
      孙亢硬是不同意,软磨硬泡叫宋呈辉答应了,只是必须革去官位。

      新婚当天孙亢被公主一刀扎死了,死前还傻呵呵的说,“这条命给你,不亏。”

      孙亢当时就看得抓耳挠腮,这死妈剧情,恋爱脑去死好不?

      后边还有一分钟的视频,他懒得看,直接退出了。难不成这死人还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当主角哥的阴兵不成?

      这同名小哥也真是牛逼了,前半辈子当主角哥的狗,后半辈子当公主的舔狗,舌苔都该有两米厚了吧?
      放着好好的青梅竹马不要,非要舔那刺猬,应当两拳抡死。

      宋呈辉看着面前龇牙咧嘴的“小猴爷”,迟疑的用手帕包起一团湿哒哒的墨块,他的袖子上有一块黑黝黝的墨渍,点在袖口,很是惹眼。
      宋呈辉和声道,“小侯爷,你还要吗?”

      卧槽,这墨块儿怎么飞到他铁饭碗的袖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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