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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传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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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陆宥之,性别:男,身高:183cm ,无特殊能力,起拍价……40万!”
这个世界的人怎么对他这么了解?
最有可能的,就是……这并不是他自己的身体,而是“借用”了这个世界与他相似的个体的身躯。他们有着一样的名字一样的长相甚至一样的性格,但是他们的人生轨迹往往大相径庭。
现在他有些怀念自己那副玩不坏的身体。
话说回来,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主世界一共就只有那么多人,其衍生而出的分世界难免会有他“陆宥之”这个个体存在。只不过,这个分世界的他,脸虽然还是那张脸,但是,呵呵出奇的弱鸡。
底下的人争先恐后地喊起价来,他的价格以惊人的速度炒到了100万。
“一百万一次!一百万两次!”
“一百二十万!”
“好!一百二十万一次!”
陆宥之也有些好奇自己值几个价,他竖起耳朵仔细听。
他以160万的高价被一个看起来就钱多多的公子哥买下来了。
再后来,他就被推回了后台。
下面紧接着就是对阮榆的拍卖,最后以170万拍定。
竟然比他还多十万,陆宥之那该死的胜负欲开始作怪,他看着阮榆的眼神也变了,凶巴巴的。
阮榆则依旧一言不发地坐着。
这是个很沉默的人,陆宥之这样想,在心里对阮榆的好感度又减上一笔。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干,无趣又无聊。
“为什么一直看我?”
“为什么什么?”陆宥之偷看被抓包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
阮榆又把刚刚说但那句重复了一下。
陆宥之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得出结论,“你比我多十万。”
随即,他看到了阮榆微弯的唇角,他的笑容很恬淡,与他以往看到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同。
陆宥之不得不把刚刚减掉的那一笔又加了回来。
“我刚刚醒来,感觉有很多事情不记得了……”他巴拉巴拉地开始胡遍乱造起来。
大致意思可以总结为一句话:不管你小子认不认识我,我都不记得啦,我失忆啦。
阮榆一点反应也无,陆宥之看着他,不知怎的,他难得,不,可以说是罕见地心虚了。
陆宥之尝试着把刚刚的话说得更通俗易懂了一些。
阮榆好像在思考,过了很久,他道:“我不认识你。”
这可真是尴了个尬,空气死一般的寂静。
陆宥之等了好久,发现他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想法。
“也许,呃,你可以说说看今天的事。”
啊,他可真是无语透了,他陆大爷何时低声下气地和人交流过 ?
“这里是黑市的拍卖会,我们是今晚的商品。”
陆宥之顿悟,啊,黑市啊,这个他熟。
这个分世界和主世界有着惊人的相似度。
陆宥之抽了抽嘴角,这破预言,好的不灵环的灵。
地下黑市可是在十几年前就被他家老头子端掉了。老头子回来的时候一身的伤,身体遭到重创,一年不如一年,这才将大小事务都丢给陆宥之。
陆宥之还太年轻,远远不如当年的老头子。要凭一己之力解决掉黑市的人极为困难。
更何况……他使用的是一副弱鸡身体。
这个世界的“陆宥之”也许“没有父亲”,地下黑市才保留了下来。他依稀记得,会被黑市拐来当商品的大多数是孤儿或者流浪汉。
陆宥之哀声叹气,太棘手了啊。今后的日子他不得不从黑市开始调查。
几个保镖装束的人将他从笼子里提了出来,他非常不爽地瞪了他们一眼。那些人无视他的抗议,绑住他的手脚将他塞进了一辆车。
车子启动的声音传来。
忽然,不远处传来“轰”的一声巨响。
前面的几辆车装着陆宥之的买主拍下的其他奇珍异宝。这样的几辆车,就这么被炸了。
在这爆炸声音中,有人打开了车门。入目是阮榆的那头褐色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使得他的面容看起来有些模糊。
他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这就是你说的那个,那个啥……”
她的名字陆宥之再熟悉不过了以至于,他差点脱口而出。
主世界的阮笙给他留下来很深的印象,整个救援部只有这个爆破专家算是靠谱的,他们常有合作。
显要,问题出在这个世界的阮笙并不认识他。
“是小榆让我来的,要谢的话就谢他。”
“好的好的,谢谢啊。”
再后来,他稀里糊涂的跟着阮榆和阮笙回家了。
一张小圆桌加上陆宥之,一共坐了4个人。陆宥之,阮榆、阮笙,还有一个叫孟晚的女孩。
孟晚始终用警惕的眼神打量他,如同审视犯人一般。
按照常理来说,波伊维律在主世界分世界之间穿梭是会留下痕迹的,分世界的E会感受到来自主世界的“侵蚀”。也就是,陆宥之的到来会引起E的警惕。
这个小姑娘未免也表现得太奇怪了些。不应该啊,就算她是这个世界的E,也不会知道他陆宥之就是那个闯入者。
“不要惊讶,她一直这样。”阮榆这样说,眼睛始终盯着盘子。
阮笙给他们上了一锅炖菜,牛肉粉丝卷心菜配一堆鸡零狗碎的佐料。
满满一大盘,闻起来很香,和主世界的菜品没有区别。习惯重口的陆宥之这一顿饭吃得极为舒坦。
阮笙话很多,烧完饭仍就穿着一身围裙,一边聊天一边给阮榆夹菜。画面一片祥和,只有孟晚闷闷不乐,问起来也只说没事。
“对了,差点忘了,这次是小榆第一次带人到家里吃饭,你们怎么认识的呀?”阮笙笑眯眯道。
陆宥之僵硬地扭头看阮榆,对啊,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阮榆面不改色地巴拉巴拉给阮笙解释。
陆宥之听得一愣一愣的。难道那个下午才说过“我不认识你”的那个阮榆是假的?
这样不行,他要演,演一个失忆的可怜人。
“让他先暂住我们家吧。”
“好呀,咱家本来就你说了算。”阮笙笑道。
陆宥之呛了一声,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角。“不用麻烦你们了。”
哪个正常人会莫名其妙的和这样一堆奇怪又可疑的人住在一起。
“没事啊,兄弟,我们家空房很多的。”阮笙大大咧咧靠在椅背上,语调上扬,听上去心情不错。
随即,她站起身走去洗碗。
陆宥之本想再婉拒挣扎一下,一番思想斗争过后,他还是决定暂住下来。
一轮火红的夕阳挂在天边,余晖温柔地抚平了城市的棱角,路灯接二连三地亮起。
陆宥之独自一人靠在阳台上吹风,白衬衫的衣摆被风调皮地吹起,露出了一小片皮肤。他脑中的思绪非常混乱,整个事态的发展脱离了控制,预言是怎么说来着,他莫名记不太清了。
他现在要学着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能借住在阮榆家纯属巧合,有地方住当然比街边流浪要好得多。他有点想点一支烟,口袋里却空空如也。
他的胳膊忽然被硬物撞了一下。
他转过头,惊讶地看着不知何时出现的阮榆,和他抵住自己胳膊的玻璃杯。
“这是什么?”他问。
“阮笙煮的汤。”
陆宥之看向那一杯东西,沉默了……
桂圆、莲子,百合,栗子,枣于等等等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挤满这并不算大的杯子。哪有汤是用杯子装的啊!
陆宥之还是把这杯东西接了下来拿在手里晃了晃。
这就是一杯没有银耳的……银耳汤。
阮榆很认真地看着他。
他没有注意到这个眼神,正一边喝汤一边琢磨:说不定,他可以从阮榆下手,一点点接近E。世界意志嘛,不管在哪肯定是颇具影响力的存在,这家子人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
他露出一个微笑,舔了一下嘴唇再侧过头去,意外地看到阮榆加一潭死水般的眼神出现了波动,他变得鲜活起来了,不再像一个硬梆柳的木头人了。
“你也喜欢喝这个?”陆宥之又晃了晃手里的玻璃杯。
阮榆点了一下头
“我也喜欢。”陆宥之又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