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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 快活 ...

  •   两人一声不吭吃着,等轩子放下筷子,吴克新才站起身准备收拾,再次被轩子拒绝了。
      “我来就行。”她说,“你先回去吧。”
      每次被人拒绝,吴克新当场便放弃了,向来如此,对轩子也不例外。轩子十分了解他,也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
      轩子在后门洗好碗,拿到屋里一一擦干,然后放进消毒柜里。吴克新挨在炉灶旁呆呆看着,轩子回头望了他好几眼,等放好最后一只瓷碗,她朝他挤了一下眼,两人都笑了。
      “再不回去,阿姨可要来找你了。”轩子说,“这大热天的……”
      “行,我回去。”吴克新转过身,很快又转回来,“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
      很明显,吴克新不敢再问下去,轩子替他说了出来:“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为什么要拒绝你,对吧?”
      “我,”
      “每次都这样,”轩子说,“洗碗,擦桌,晾被子,只要我说个’不’字,你就走了。你为什么那么听话呢?”
      吴克新不觉睁大了眼睛,竟无言以对。
      “有时我是,真想拒绝你,单纯不好意思,我能干的,怎么好意思麻烦别人干。”轩子继续说着,“有时呢,也真是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老是麻烦别人,其实我真的很需要你的帮助,可你就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一点不解风情。”
      吴克新倚在炉灶旁,完全不知所措。
      “那个吴昊熙,”轩子边说边按下消毒柜开关,“你们叫他耗子,我拒绝他好多次了,连’狗眼’也用上了,该瞪眼我也瞪了,可人家皮厚,我拿他没办法。说真的,他要是再坚持几次,我可能就接受了。”
      轩子原以为自己已经说得很隐晦,不料吴克新还是立马听懂了。他转身撒腿就跑,一溜烟影子没了。轩子蹲下身,坐在门槛,不停地呼气吸气,比起之前两次分手难受多了。
      其实,吴克新曾经是燕子西施的头号防备对象。燕子总觉他有意接近自己的女儿纯属动机不良。从他犀利火亮的眼神中,燕子感觉得到仇恨的火焰在熊熊燃起。
      虽说只是一个孩子,然而生活带给他太多的苦难和艰辛,整个身心早就变形了,大概十年前,燕子曾抓着吴克新说:“你要报仇,尽管找吴雨轩她爸——吴雄国!敢对我们孤儿寡母下手,就是孬种……”
      令人想不到的是,吴克新竟淡定自若地回答说:“我长大后一定会抓到他,把他抓到阿姨和雨轩面前!”
      “哈哈哈!”
      后来吴克新长高长大,燕子也多了一个帮手。当赚钱养家成为人生第一要务时,仇恨和愤世嫉俗自然而然消退得杳无踪迹了。
      可十年前的这一幕对话,轩子刻骨铭心,每当想起时恍惚就在眼前:一大一小,满腹里全是可怕的仇恨!
      这才是她拒绝吴克新的首要缘故。
      燕子对全村的孩子都心存芥蒂,包括轩子大伯的四个孩子。她和哥哥弟弟打小宛如囚犯一般被妈妈束缚甚至是赤裸裸禁锢在小小的屋子里,不准他们跟任何人说话、交往。
      这个落魄女人常常大喊大叫什么“谁也不会放过我们孤儿寡母”,“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儿女,他们祖宗十八代,统统不会放过我们”。
      特别是轩子爸爸逃跑后那几年,歇斯底里和疑神疑鬼成了燕子西施的常态:摔盘子,砸东西,动不动打骂孩子,甚至用鞭子抽;喜怒无常、暴跳如雷,进而气急败坏——这就是吴雨轩的妈妈!
      那几年时光,简直如同地狱。终于有一天,轩子的弟弟吴雨鹏痛骂妈妈一顿后第一次离家出走,反反复复好几次,至今杳无音信,那年他才十岁。
      轩子也想过一走了之,可终究摆脱不了这个原生家庭。她尚且有爱,一直爱着自己的妈妈,爱着哥哥和弟弟。每当燕子痛打他们一顿后,总要把他们搂在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撕心裂肺的呼喊声响彻云霄。
      兄弟俩对父亲充满了铭心镂骨的仇恨,而轩子则天天跪倒在榕树下,乞求上苍保佑爸爸浪子回头:只要能让爸爸回到他们身边,就算牺牲她的生命也无怨无悔。
      爸爸始终没有出现在女儿面前,甚至有人发现他在深圳发了财,终于有一天,妈妈突然消失了,撇下他们兄妹三人,一走了之,跟爸爸一样踪迹全无。
      整整两年的时光,他们三人蜷居在黑暗的屋子里,常常抱头痛哭;也就在这两年里,他们学会了种菜、做饭,学会了一套自我生存的本领。
      有天大伯偷偷给他们家装上一只久违的电灯泡:“你们记住,千万不能说灯泡是我带来的,你婶要是问起,就说是你们捡到的,懂吗?”
      他们点点头。婶婶是一只张牙舞爪的母老虎,连大伯都怕得要死,何况他们小孩子?这两年幸好有大伯偷偷救济,否则他们早就活活饿死在家里了。
      “不用谢我,孩子们,我无地自容!”
      有天他们看到大伯一个大男人居然哭了起来,轩子心里难受得好想去死。还好时间是一剂淡忘的良药。正当他们兄妹三人熬过最艰苦的岁月,某天燕子居然像陌生人那样出现在他们眼前。
      燕子西施穿着不算华丽,但不失丰腴稳健。她说她是出去赚钱,目的只有一个:养家,养活他们三人。他们信了。外面的风言风语,完全抵不过孩子们对一个母亲的信任。
      后来燕子租下一间老房子,就是现在的燕子面馆。开张时不免有些人故意捣乱,直到有天燕子拿把菜刀架在一个老男人的脖颈上,全乡人才对她刮目相看。
      面馆的生意渐渐红火起来,毕竟这是南朝乡唯一的一间饭店,确切说是小吃店。那年,轩子开始上小学,直接跳过了幼儿园。
      燕子最大的幸事,不在燕子面馆,而是看女儿吃饭,十几年来越看越称心满意,甚至拍手称快起来,早在轩子上小学一年级,做母亲的已在盘算女儿的婚姻大事了。
      燕子西施看着正在吃饭的轩子,无可否认女儿长得愈发的标致。无论放在哪,吴雨轩顶顶的美人儿。她相信命运的轮回,即便如此心有余悸,还是决心死也不能让吴雨轩重蹈母亲的覆辙。
      盯着手中的□□图,一个可怕的念头闪到跟前,燕子忍不住问女儿说:“那小子,你同班同学?”
      轩子心里扑通一下,神态自若地说:“不是,是阿哲哥的朋友。”
      “你们学校的?”
      “是。”
      “看起来很有钱……”她故意瞟了女儿一眼。
      轩子冷冷道:“这个,我不知道。”
      “不知道?”燕子冷笑道,“我看他很有钱,而且是那种很有文化的有钱人。单单那身衣服,就知道是高档货,还是我没见过的高档货。应该是纯进口的,国内买不到那种。我见过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要是说他们是暴发户的儿子,这小子就是翩翩贵公子。阿哲说过,他叫什么来着?”
      “吴昊熙。”轩子一字一顿地回答道。
      假如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轩子早就抑制不住心动的感觉一飞冲天了,这只死耗子的确与众不同:他帅气的外表阳光活力,给予人一种真诚——
      “我疯了吗?”轩子呢喃自语着,“这么下贱?”
      “疯?”燕子一跃而起,盯着女儿喊道,“现实点,轩子:下贱总比疯掉好,对我们女人更是如此。你想,一个疯女人光溜溜满街跑,随便一个臭老头都可以上去干她两把,你又不是没见过,总比做——”
      “妈!”
      轩子有点歇斯底里,面目可憎瞪着自己的母亲,只因燕子拿别人惨不忍睹的经历当笑料。那个光溜溜的疯女人跟轩子妈妈还是同乡呢,卖到南朝乡时已经疯了,生下两个孩子后被扔在大街上……
      “还有那只手表,”燕子继续活灵活现比划着,“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这小子真有钱。特别有钱那种。好几年前我在深圳见识过,那些富豪戴的手表,瑞士纯进口,比他戴的差多了,好小子——”
      “有完没完!”
      轩子跳起来,差点要抡起凳子砸过去。
      “深圳”两个字已经把她伤得太深了,甚至于到了刮骨吸髓的地步。一次是父亲,一次是母亲,每当听到“深圳”,她就像一束摇摇欲坠的稻谷,被母亲用锋利的镰刀割成两段,身首异地。
      每当这种时候,燕子心领神会的,知趣地走开了。
      小时候,轩子常常梦到爸爸发大财,衣锦还乡,出钱出力支援家乡建设,大家也都原谅了他,宽恕了他的罪过。她相信爸爸发财了,一定会回家!
      有人说爸爸在深圳发了财,她总以为是谣言,十分恶毒的谣言。“深圳”,她宁愿相信妈妈跑去深圳是为了寻找爸爸,而不是燕子自己口口声声为了挣钱养家。
      总之,“深圳”就是她的梦魇。
      随着时光推移,某天她一大早从床上爬起来,装满梦想的漂流瓶一不小心从她身上溜下去,彻底破碎了,害她哭得稀里哗啦。她赶紧躲进卫生间,蹲在地上,没有半丁点哭声,任凭泪水无止境淌下去。
      那天,她第一次对着镜子赤身裸体,第一次欣赏起自己来,她决定从今往后要成为一个快活的女人,也第一次把真正的快乐留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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