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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第 120 章 ...


  •   何聿笙紧紧握紧了她的手,心底的情绪翻涌不停,“因为那个哥哥……就是我。”

      他也不曾想到,原来那么早他们就结缘了。

      那时候,他还是高中生,和同学出去旅游,路过苏城,在小镇的集市上遇见蹲在角落卖丝巾的女孩。

      她衣着单薄,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眼神却如璀璨的宝石般美丽明亮。

      他被女孩吸引,同时也惊叹于丝巾绣工的精致,于是买下所有丝巾,还多给了五百元,多给的钱是想让她买件御寒的冬衣,吃顿饭,那句“别再来”是怕她耽误学业。

      这么有灵气的小姑娘,不该在寒风里讨生活,被市井埋没。

      可是小姑娘偏偏把多给的钱重新还给了她。

      她仰着小脸,认真地说:“哥哥给的已经够多了,外婆说不能贪心。”

      那一刻,何聿笙心头一震,仿佛有清泉漫过心田。他望着眼前这个倔强又纯净的女孩,虽然衣着简朴,却积存了世间所有的美好。

      如今回想,命运早有伏笔,偶然的一次善意之举,却没想到命运的丝线早已在那时悄然缠绕。

      林柠看着何聿笙,眼眶倏然湿润,记忆中的那个穿着白衬衫,眉眼清隽的少年和眼前这个丰神俊朗、沉稳霸气的男人相重合,原来他也曾经那么深刻地影响了她的生命。

      因为外婆生病,她不得不去集市卖丝巾绣品,那一千元钱,帮外婆治好了病,她又可以重返校园。

      此后,外婆的丝巾和绣品卖得格外顺畅,甚至有商店主动找到外婆收购。

      她们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原来是你……”她眼泪滴落在他的手背,指尖微微颤抖抚上他的脸颊,“哥哥,谢谢你,那时候我常常想,那个给了我温暖和希望的哥哥是什么人,有一天我们还能不能再次相遇?想不到命运如此奇妙,多年以后让我们以这样的方式重逢。”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泪光中带着笑意,“如果不是你当年的那一千块钱,外婆的病可能就耽误了,我的人生可能会是另一番模样。”

      何聿笙将她紧紧拥入怀中,吻去了她眼角的泪滴:“傻瓜,只是举手之劳。我要是知道以后你会是我老婆,一定把你带在身边照顾,让你不再受一丝委屈......”

      月光洒在紧紧相拥的两人身上,两颗心不知不觉贴得更紧。

      旺财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摇着尾巴跑到他们脚边,用小脑袋蹭着林柠的裤腿,发出轻轻的汪汪声。

      林柠弯腰将旺财抱起来,放在两人中间。原来何聿笙对她的情绪值早已经达到95,怀中的旺财就是最好的证明。

      月上柳梢头,林柠终于有点累了,何聿笙将人抱回屋里,轻轻放在床上,然后在她身边躺下,旺财则卧在门口的狗窝里,心满意足地睡了。

      睡梦里,林柠看到了身为系统的旺财,通体泛着淡蓝色的光。

      旺财看见她很兴奋,尾巴摇得飞起,围着它转圈打转,兴奋地告诉她,

      “主人,男主的情绪值已经达标,我可以重生了。另外原书的作者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不再遵循原来的主线,让主人成为炮灰。因为主人怀孕了,而原书作者也恰好同时怀孕,她觉得把主人和宝宝写死是很不道德的事,为了照顾广大读者的情绪,也为了为自己的宝宝赐福,她决定让你和男主幸福快乐地生活一起。”

      林柠在梦中咯咯地笑了,她终于改变了命运的轨迹,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稳定的幸福。

      “替我谢谢作者,她那么善良,又懂得迎合读者的心愿,以后一定会成为著名的作家。”

      旺财垂下头,回答她,

      “抱歉,主人,我是书中的BUG,已经被作者清除,幸好你完成了任务,系统才能将旺财的记忆保存下来,植入一只刚出生的小狗身上。所以,主人,我复活了!我依然是你忠诚的伙伴,不过作为系统旺财,我该离开了!再见了,我的主人,你值得拥有这世间最美好的幸福!”

      说完,淡蓝色的光芒缓缓消散,旺财的身影渐渐透明。

      林柠伸出手想抓住它,却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握住,何聿笙将她拥入怀中,低声哄着,“乖,怎么了?做噩梦了?”

      “没有,是美梦。”林柠将脸贴在他的胸口,感受着他沉稳的心跳,目光望向门口的小奶狗,此时,它正香甜地酣睡着,尾巴偶尔轻轻摆动,嘴里还轻声哼哼着。

      林柠欣慰地笑了,一切并非虚幻,她的真诚和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曾经的一切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清晨醒来,一行人到镇上的小店吃早餐,听着苏城街坊邻居热情地和林柠打招呼,

      “这不是囡囡嘛?多久没回苏城了?越长越标致咯!”

      “囡囡,来伯伯这边吃蟹黄包,刚出锅的,鲜得很。”

      “囡囡,中午来我家吃腌笃鲜,刚挖的春笋,刚捉的河虾,鲜掉眉毛。”

      林柠笑着一一回应,眉眼弯弯如初春的柳梢,

      “张阿姨好,有三年没见着了,您身体还是这么硬朗......”

      “唐伯伯,您做的蟹黄包最好吃了,我特意带未婚夫和朋友来这边尝一口呢!”

      何聿笙唇角轻扬,自然地握住林柠的手,向街坊们点头致意,还让小朱拿出了准备好的礼物分给街坊们,精致的糕点与茶叶、各色礼品被一一递出,引来阵阵夸赞。

      “这小伙子真俊,对囡囡也好,真是般配!”街坊们笑得合不拢嘴,纷纷打趣着:“囡囡找了个好归宿啊,你外婆也该放心了!”

      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意,仿佛他们不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因着林柠的关系,他们也是是这小镇生活的一部分。

      他们坐在唐伯伯的早餐店里,鲜美多汁的蟹黄包端上桌,轻咬一口,汤汁浓郁,蟹黄的鲜香在舌尖绽放,林柠满足地眯起眼,笑道:“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苏之谦也品尝着蟹黄包,忍不住赞道:“美食果然藏在市井之间,这汤包的味道比五星级酒店好太多。”

      唐伯伯乐得合不拢嘴,连忙又端上一笼热气腾腾的汤包,“喜欢就多吃点,家乡的味道啊,从来不在城里那些高楼大厦里,而是在街巷的烟火中。”

      林柠笑着点头,把一笼汤包推到苏之谦和艾媛面前,“你们也尝尝这个,在江城吃不到这样地道的滋味。”

      艾媛夹起一只汤包轻轻咬开,鲜香的汤汁瞬间溢满口腔,她惊喜地赞叹,

      “真的很好吃哎,难怪你总想回老家,我也舍不得离开了。苏哥哥,咱们也在这里置一处宅院,每年回来住几天......”

      “还买什么宅院?我打算把外婆的院子重新翻修一下,房子也不少,以后每年咱们一起过来度假。柠柠,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外婆最喜欢热闹,以前她总是盼望着我父母能回来,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只是等到最后,只剩下了她一个人,连我也被父母接走了。以后,我们大家都回来,她肯定很开心。”

      林柠的声音轻了些,眼底泛起泪意,仿佛看见外婆站在村子的大槐树下,踮着脚努力看向村口的那条路,等她归来的模样。

      何聿笙握紧她的手,另一只手拍了拍她的手背,安慰道:“这次回来我们多陪她几天,在小镇上先按照当地的风俗办个简单的婚礼,让她看着自己最疼爱的外孙女出嫁。以后每年,我们都带着宝宝回来看看她,把院子弄得和从前一样热闹。”

      临时在小镇办婚礼,就得耽搁些时日,何聿笙和苏之谦是真的忙,都是千亿集团的掌舵人,两家在江城的婚礼也在紧锣密鼓准备着,实在不能在小镇耽搁太多时间。

      “算了吧,外婆知道我们过得幸福就很开心了,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并不重要。”林柠抬手擦去眼角的湿润,轻轻靠在何聿笙肩上,“江城还有很多事要处理,我们原计划在小镇只能待三天。”

      何聿笙却坚定地握住她的手,目光温柔,“放心,交给我,都来得及。”

      他并不是临时起意,进入小镇的时候,他已经观察过,镇口的大广场可以改造成婚礼仪式的场地,那里种着几棵百年的大银杏树,金灿灿的叶子是天然的背景,寓意也好。

      只需搭建一座竹木花架,摆上千枝玫瑰,铺上红毯便可。喜服用公司定制的秀禾服,两小时内从江城空运过来。

      宾客就请镇上的街坊邻居,两百人,二十桌,仪式由镇上最年长的长辈主持,流程按老规矩走。

      傍晚放一场小型焰火,热热闹闹,既入乡随俗也不失隆重,摄影师和司仪请专门的婚庆团队,只要钱到位,一切都不成问题。

      等孩子出生后,每年回乡办纪念日,让两人的爱情在小镇上一直延续下去。

      他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苏之谦非常支持,唐伯伯也举双手赞成,主动要求帮忙张罗宴席的食材,说要让全村人都尝尝他珍藏多年的陈酿。

      既然大家都支持,林柠也红着眼眶点头答应,何聿笙,不论何时,总会给她带来温暖和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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