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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怪胎(二) 金兰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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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想知道,叶叔是从哪里找到的这等钟灵毓秀的人物。
饭局结束,叶叔和他们一同离开,鲍三则迫不及待地搂着女孩的肩,带她上了楼。
她的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沉闷。
叶叔的车停在楼下,停了很久都没有启动。她品出了其他意味,在车上坐着按兵不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楼上传来凄厉的惨叫,因为声音过于痛苦,所以根本听不清是谁喊的。
叶叔闻声立即下车,一大群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直接将面前的小楼团团围住。
今晚的行动开始了。
叶叔带着人往楼上冲,跟鲍三的人直接打了起来,在他们强大的攻势下,鲍三的人很快便被全部控制。
她跟着叶叔,一路向上,吴优跟在他们左右,不知道在笑什么。
那怪胎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和他们撞上。他们刚解决掉下面的人,准备往上冲。
她浑身都湿漉漉的,感觉像是刚从水里爬出来一样,湿掉的裙子贴在身上,反倒勾勒出腰际隐隐的肌肉线条,黑色长发贴在背后,有几缕掉到前面,将她阴冷的脸遮住一些。
她与叶叔对视一眼,没有多说,让开门让他们进去,自己则走到旁边不碍事的地方用毛巾擦起头发。
金兰没有跟着叶叔进去,那不是她拿手的领域。她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在门外等着,怪胎就站在她对面。
为什么叫她怪胎,因为她这时才算放松了下来,整个人靠着墙,粗糙地拧着头发上的水。
她的神情跟最开始那副小兽般的无辜已经完全不沾边了,眼皮半垂,脸也冷了下来,眼神凌冽又鸷狠,虽然因为这些生活化的动作多了些人味儿,但依旧跟周围的所有都格格不入。这反倒加剧了她那双眼睛带给人的恐惧。
她浑身都湿透了,胸衣里的海绵垫吸饱了水,鲁莽地隔着衣服把海绵从里面抽出来拧干水,然后再塞回去。两条腿搭在一起,在灯光照耀下显得惨白,线条流畅,看上去很有劲。
叶叔带人在里面待了会儿,或许是跟鲍三谈判,或许是别的,反正现在的局面是他们说了算。过了得有半个小时,才从房间里出来了。
刚一出来,他就朝那怪胎走过去,不等她反应过来,在她后脑勺上不轻不重地给了一掌。
“你把他手拧断了还怎么签字,成心找事吗?”
怪胎的头发擦得半干,整个人跟只落汤鸡一样站在门口,结果叶叔刚出来就给她一掌,给她也打懵了。
她没说话,只是皱着眉,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叶叔,似乎是在思考。
很快,她似乎明白了什么,猛地回头看向另一边的吴优。
吴优这时正在笑呢,他正等着这一幕嘞。
意识到自己被耍了,没等叶叔说话,这怪胎便直接朝吴优冲了过去,速度之快,没有人反应过来。
金兰眼睁睁看着吴优被这家伙一脚踹飞,是的,踹飞,甚至还有半秒的腾空,然后重重地砸在墙上。
她听到肋骨折断的声音,就从她耳边过去,嘎嘣嘣的。
吴优被怪胎一脚镶在墙上。
没人去拦,也没人能拦住。从她抬腿到吴优从墙上滑下来,整个过程还没有三秒。
最后这怪胎跟着叶叔一起离开了,穿着湿漉漉的裙子和鞋子,还有擦得毛燥的头发,像一颗海胆一样毛茸茸地走了。
鲍三被拧断了手和腿,场子也被叶叔一窝端,从此便没了更多消息。叶叔吃下这里最大的赌场,从此开始了对整个旧工业区的吞吃。
第二次见到这怪胎,是有人来砸场子。
她帮着叶叔打理着几家店,生意很好,平常也会有些摩擦,但她完全能应对,不过这次来的人明显比之前多得多,她意识到这不是小打小闹,很快找人通知了叶叔。
叶叔把那些人处理过后找到了他们的大本营,带人直接杀了进去。
等她赶到,正是打得最厉害的时候,对面的人多,叶叔只带了几个人,看上去根本不占优势。
但叶叔身边有个半大小子很猛,一直冲在最前面,最标志的就是反手两把刀,动作快准狠,很快就击溃了那些只会些花拳绣腿的黄毛混混。
把人群打散了就是完全的混战,他这时却不合时宜地收起了刀。
然后,金兰就看到了让她更惊讶的一幕。
他拽住其中一个混混的手臂,另一只手摁上去,混混张开嘴,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她看出去,那混混的胳膊已经被反向折了90度。
这小子的身体特别轻盈,在仓库里跳来跳去,瞄上谁就直接跃过去,不管是胳膊还是腿,抓住了就拧上去,搞的满场都是惨叫声。
他不用刀,闹不出人命,只消一拧就能解决掉一个战力,非常实用。
而且他动作很快,没一会儿,场上就只剩他们自己人了,剩下的倒在地上,或者靠着墙喊叫着,看着自己被掰折或者拧断的四肢,无助的痛吼。
做完这一切,他又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安安静静地站回叶叔的身后。
金兰一直在观察,直到这家伙忽然出现出现在自己旁边,她被惊得差点没站稳,却感到熟悉。
她从没见过他,或许是叶叔新收的小弟,毕竟叶叔身边负责办事的除了吴优就是她。
但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哪儿见过他。
黑头发黑眼睛……
他扭过头与她对视,忽然把右手抬起来在脑后掏了几下,瀑布般的长发随之轰然垂下,伴随着的还有那双让人印象深刻的黑亮眼睛。
是鲍三饭局上那个女孩儿!
“他叫黑毛,自己人。”
叶叔淡淡道。
黑毛站在她旁边,十五六岁,个子看着也就刚到一米七,及腰的黑色长发,五官很大众,模模糊糊的没有记忆点,倒是脸上的晒斑有种朴拙感。
他今天穿了身普通夏装,看上去更像一个男生,尤其是短袖上还印了哪吒的卡通印花,写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台词,搭配上他的黑色束脚裤和高腰帆布鞋,有种说不出的违和与难看。
她将就着把眼睛往上挪,看到他浅色短袖下因为出汗而逐渐明显的胸衣。
这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她保持着完美的表情管理,眼睛却止不住地往他身上瞥。
没有发育出喉结,也没有胡茬,胸脯微隆……她下意识地往下看。
“我是男的。”
黑毛用蹩脚的赫罗斯语回应着她的目光,然后朝她笑了笑。
那笑容挺纯真的,只是金兰一想到上次的娃娃裙,还有面前这些反向90度的胳膊,心里就忍不住发毛。
那天之后,叶叔把黑毛交给她让她带两天。
她问为什么不找吴优,毕竟她只负责打理叶叔手底下那几家店,平常做做账面,偶尔帮赌场那边分担点,带人的事都是吴优负责。
“吴优?这小子今天过去,你明天就得去给他上香。”叶叔说。
这个他当然是指吴优,上次他坑黑毛结果被人家一脚镶墙上的事还历历在目。说起来,上次吴优肋骨折了几根,这段时间也确实安生了不少。
她带着黑毛去平常上班的地方,其实就是夜店。她是经理,手底下管着小一百人呢。叶叔的产业很多,这只算其中一小部分。
“黑毛…这名字有够土的,你姓黑啊?”她领着黑毛进了经理室顺嘴问道。
“因为头发是黑的。”
“够直白。今年多大了,看样子不是本地的吧?”
“十五…六?忘了。我是纳图拉利斯人。”
进了经理室,金兰给自己倒了杯酒,扔给他一瓶可乐。
“喏,小孩儿不让喝酒,你喝这个。”
“我想喝雪碧。”
金兰:……要东西倒是很顺溜。
“自己拿。”
“嘿,好。”
黑毛从柜子里掏出仅有的一瓶雪碧来,然后把自己手里那瓶可乐规规矩矩地放回原位。
“我叫金兰,外面人都叫我兰姐。”金兰说道。“叶叔说了,让我带你几天稍微认认人,然后等他从贾谷那边回来,我就送你回去。”
“去哪儿?”黑毛拧开瓶盖喝了一口,疑惑地歪头看她。
“叶叔那儿啊,你不是跟着他的?”
“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