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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风的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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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少的我们时常会幻想未来,我们思索的每一个下一秒都是未来,而当我们真正向远处眺望时,那被大雾笼罩的前方,未知的道路,才是真正等待着意气风发的我们去闯荡的。
季月的一个炎热的下午,十七岁的程莱独自坐在空旷的教室,托腮在草稿纸上乱画着。
“程莱!”一个满头大汗的少年手里抱着篮球,从班级后门探出个毛茸茸的脑袋。
程莱从自己的思绪里惊醒过来,不满地说:“怎么回来的这么早?体育课不是还没结束?”
少年俏皮一笑,走到饮水机前接了满满一大瓶水:“外面太热了,哪有在教室里吹风扇凉快儿!真是羡慕我的好同桌,随便搪塞体育老师两句就能在教室待着。”
“你……你什么意思!我……我明明是来那个,就是女生才来的那个嘛,才不是要逃课!”程莱脸霎地红了起来,不停地用手给自己扇风:“怎么突然这么热?”
“开个玩笑而已,你的脸那么红干什么?”少年揉了一把程莱的脑袋,在他身边坐下。
下课铃响了,外面的声音渐渐嘈杂了起来,陆陆续续有上完体育课的同学擦着汗从操场回来。
“冯良!”教室外有男生大喊道。
少年挥了挥手,跑了出去:“来了!”
程莱望着冯良离开的背影,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会对于某个平常的日子念念不忘。她想,她会永远记住这个夏日蝉鸣的时候。
2.
我是程莱。
高二那年的盛夏,我和冯良成为了同桌。他是个活泼好动的人,我一直好奇为什么他总是有那么多好朋友,后来想想那样开朗的性格好像也没有理由让人愿意拒绝。
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的人,总是愿意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展开无尽的遐想,再拿上一叠草稿纸用幼稚可笑的文笔写下一段段爱恨情仇。
我也会像每个青春期女孩一样,幻想着自己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有着高大帅气的白马王子来和我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是幸运并没有降临在普普通通的我身上,但它确实也真真切切地把冯良带到我的身边。
冯良并不帅,普普通通又或许有一点点好看,阳光开朗又有灵气,总之总有一种令人着迷的魅力,让我有幸成为他人生中一个小小的过客。
他总是会趁我走神的时候,顺走我写的小短文,每次在我恼怒之前再讨好似的还给我;先是嘻嘻哈哈地嘲笑一番,再严肃又认真地指出文章中的错误。在他的影响下,我好像渐渐喜欢上了写作,幻想着自己或许未来可以当一个不错的小说家。我像是快要干涸的稻草得到了流水的浇灌;抑或是待在黑暗里太久的小动物在太阳降临的那一刻抓住了光明。
我默默的祈祷时间过的慢一点,再慢一点;让我们相处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最好让时间停在高二那年的盛夏,他坐在我的身边,我们一起笑着,像两个傻子。
那时正值青春的我们憧憬着明媚的未来,你说你去做个四处流浪的画家,而我跟在你的身后把我们所有美好的经历记录。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漫天繁星,这一刻我尝到了我们的友谊中藏匿着的青春的味道,青涩而又甘甜。
十七岁的秋天,我们的桌子上堆满了一张又一张画稿,画的都是脸上带着几点雀斑的我;我们的桌子上堆了一张又一张稿纸,写的都是我们单纯又简单的故事。
“程莱,你最近几次的考试成绩一直在下滑,以你的成绩上个普通的一本本来就困难,还净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写的什么‘少女含情脉脉地看着白衬衫少年’,再有下次就喊你家长了。”
一时间我像一只被扒了皮的刺猬,在大庭广众之下裸露着自己的血肉,看着整个教室的人哄堂大笑,像个快要窒息的哑巴。
冯良还在继续他的绘画事业,我的纸笔却像是荒废的院子长满了杂草,无处安放。
3.
我是冯良。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我的梦想一直都是汶江大学美术学院。我画过很多画,画过很多人,很多风景,但最多的是那个叫做程莱的姑娘。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林志颖《十七岁那年的雨季》里这样唱的。
看着那个阳光下早已神游不知几万里的少女,笔下好像瞬间生出了一种叫“灵”的东西,心里沉睡了十七年的小鹿鲜活了起来,它们似乎都在跟我说:听到耳边的风声了吗?那是追逐的速度,那是未来的声音。
程莱是个活得很小心翼翼的姑娘,她总是对外界亮起她被斩断的尖刺,明明是那么可爱的姑娘,却总叫人那么心疼。
那一段时间她放下了写作,抓起了学习,我们之间多了几分沉默,我的画里那个属于她的位置也变得空荡荡的。
“曾经我也是喜欢画画的,我问母亲能不能走艺术这条路,她说家里没钱,你就好好学习就够了。”像橘子味汽水一样的黄昏,程莱突然放下手中的数学题说道。一时间我居然什么也说不出口。
“不过我早就不喜欢画画了,也许过一段时间我就不喜欢写东西了。没关系,快要高考了,学习最重要。”在高考面前我们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的渺小,但这也确实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未来。
我说:“你以后想考哪个大学?”
“南北大学。芦南很好,我想去芦南看海。”程莱转过头来,“听说汶江大学有全国最好的美术学院,这样一来我们终究是要分开的呀。”
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去追随她的脚步去芦南市的南北大学,六年的梦想怎么会那么轻易的破碎呢?
天气日渐转凉,校园里梧桐树的叶子变得枯黄脆弱,像书包上掉落的黄铜纽扣,再也不见踪影。我偷偷的将程莱写的故事投给了一家并不出名的杂志社,然后背起我的行囊去汶江参加美术集训,带着我们青春里奄奄一息的火花。
集训的日子很苦,这里的每个人都比我优秀太多太多,凌晨两点画室里还满是刻苦临摹的同学。我们像熬鹰一样灰蒙蒙的生活,总归还是有收获的。
没有星星的夜晚开始飘雪花,一点一点越来越密,像连起思念的桥,只是那头没有回音。
程莱橘色上面还带着一个大绒球的帽子上满是冰晶渐渐化水又消失不见,白色的雾气在进学校电话亭的那一刻铺了慢慢一层,她急匆匆地播出了号码:“冯良……”
“喂?程莱?”冯良还有些意外。
“我收到杂志社的稿费了,是不是你帮我投的稿?”
冯良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扬道:“恭喜恭喜!不过你可别赖我身上,我可没干过这事儿!”
程莱笑着说:“好吧,那我就当是小狗帮我的咯!你呢,你怎么样了?”
“小白眼狼,我都走了多长时间了,现在才知道打一个电话!”冯良边画画边说,“我挺好的,无非就是每天累成狗,熬成夜猫子,等集训结束非变成秃子不可。”
“上课了!先不说了,记得注意身体……嗯,加油!”小鹿已经蹦蹦跳跳的跑远了。
“好,那个……喂?”冯良无奈地笑了笑,原本的静物画上不知何时勾勒了少女的模样。
我们站在那个的叫做青春的风口,享受着起风的快乐,等待着春天的遇见,嗅到了相思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