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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阿乖 ...

  •   阿乖!

      我的手克制不住的发抖,我要去找她,我要去找她。

      我记得那是祖母的葬礼,那一年我七岁,我回乡下送她的遗体上路。

      送完之后,我一身缟素的在院子等家仆老马。

      我爹娘和几个来访的同僚去酒楼里头吃酒去了,那时候骗我说,小孩子去酒楼会脸上长斑。

      其实我那时候就不信这种胡话,现在回想起来原因有二,其一,我爹又要含沙射影的说端妃的行径怕我张扬的到处都是。其二,他们还会说一些朝廷里头的事儿,怕我听不懂,怕我听到了只言片语就添油加醋的到处说。

      总归就是万般不信任我。

      我就在院子里一边儿看天,一边儿等老马。

      将我惊醒的是小叔的一声,抓小偷。

      我立马回头,只看见一道弱小的灰色身影从大人围成的缝隙间灵巧的挤出来,跑得那样快。

      我那时候就觉得阿乖跑得快极了,像一只小小的野兔子。后来她跟我说,跑得慢,会被打,不管是做小偷,还是做工,只有跑得更快才行。

      可院子里头没一个能跑的人,我那三个大伯年纪都有些大了,跑几步就急喘吁吁。

      只有一个年轻力壮的小叔,他的脚在前几天上山干活儿的时候崴了。

      希望又都落在了年纪尚幼的我的身上,亏得我不是那种涵养甚佳的主子,闺阁千金竟也能和小偷比上一比。

      渐渐整个赛道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还在你追我赶,但很遗憾老马从那边儿赶马过来,见我追一个小孩儿立时跳下马将阿乖截下来。

      准确的说,不是老马截下来的,是她自己把自己绊住了,倒在地上也不急于起身。

      我不知道她把那偷来的东西藏在哪里了,老马看她是个女孩儿,动手有些为难,眼神示意我搜身,那孩子当时躺在地上,看起来毫无还击的能力像是晕过去了,我正要抬手去搜东西。

      不想她忽然一把沙子扬进我的眼睛里。

      然后再次像点了火的爆竹引线一般窜了出去,老马脸色气的像是熟猪肝。

      正要去追,那小孩儿就真的晕了过去。

      老马这回没客气,直接从她的衣襟里头拿出了祖母传给小叔的玉佩。

      我揉了揉发疼的眼睛走到老马身边,朦胧泪眼里看见地上晕倒的小孩儿,吓了一跳,我不知道她是因为什么晕的,要不要紧,于是急道,“快,把她背起来。”

      老马显然是不情愿的,“小姐。”

      我执意道,“快点儿啊。”

      一壁说一壁要抬起她的手,老马夺下我欲抗在肩上的孩子,背起来放进轿子里,我也随后上了马车一道回了祖母的那个房子里。

      我将玉佩还给小叔之后,花钱让老马请了一个乡里郎中。

      我先给她喂了一些水。

      显然,如我所料她是被饿的。

      我又让老马做了碗清粥,我顺着他的唇缝喂了进去。

      过了半个时辰她才醒转过来,一睁眼就迅速坐起来,我见过很多饥饿的人,我从小同父亲去布善施粥,见过遍地的饿殍,见过为了活下去他们有多卑微。

      但我第一次见阿乖,我永远都忘不掉她的眼神,没有一丝惶恐,没有一丝哀求,而是发了狠的看着我,像是视死如归一般,也许她以前经常被打,即便被打也保持着这种不屈不挠的样子。

      可我不会打她,我用温热的毛巾擦了一下她沾灰的脸,她被我吓得像个受惊的小兽,微微的躲了一下,眼神才变得温和下来。

      “谢谢。”

      她正要下榻,我伸臂挡在她的面前,“为什么要偷钱?”

      “穷。”

      “穷可以做工。”

      “来不及了。”

      我疑问,“很急着用吗?”

      她点了点头,表情再怎么倔强,年纪却是不过与我差不多大的,眼睛里包着泪水,那么可怜。

      “我可以给你钱,比你刚在偷的玉佩值钱的多,但你必须得告诉我,你用在何处。”

      那女孩子立时瘪起嘴,用脏兮兮的袖子将眼睛遮住,“爹走了,都烂了,我还没能葬的了他。”

      我解下腰间的钱袋,“这里有二十两,你去镇上买一口棺,葬了你的爹爹。”

      她听了这话,小心的抬起脸来看我,我挑眉示意她接钱,她还是没有接像是害怕,仿佛我那绣着黄蝴蝶的钱袋里头装的不是银子是砒霜。

      我塞到她的怀里,“拿着,我去给你盛一碗粥。”

      她将那钱袋攥在手里,还没等我出去盛粥,只听身后的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我马上将她扶起来,“你这是做什么。”

      “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她将那钱袋子举过头顶,头却低的很深,“我不能收。”

      我拽不起来她,虽然瘦的一把骨头,内里可真是一个犟种子。我无奈,“好,你不用这钱,那你打算如何呢?再去偷去抢?”

      我蹲下身子与她齐平,她的头又低了一寸,我继续问,“你可知道我为何这样做?”

      “我知道你有孝心本质不坏。你若有天变成了上层人,就会发现二十两根本算不了什么,所以这对我并不重要,连行善这种话我都是不好意思说的。可二十两对你不是急需的吗,我想若此举能让你感受一些善意,何乐不为,二十两能买回一个人的罪孽是本划算的买卖。”

      她像是听了笑话,猛地抬起头,狠狠地将我的钱袋扔在地上。“不想偷钱是一回事儿,不能偷钱是一回事儿,与我而言,做个好人这种事儿不是想不想,是能不能,而我的答案是,不能,我不能做个好人,我不配做个好人。”

      这大概是阿乖教给我的第一个道理,有些人是注定要被牵着走的,圣贤书对他们来说像一阵轻飘飘的风,像一把锋利的刀。
      我竟一时语塞,她要出门,“我再次喊住了她,吃些粥吧。”

      她还是没说话,我追了出去,一把抓过她的手,“等一下!”

      她再次站住,回头看我。

      我竟有些不好意思的嚅嗫道,“我...我家少了一个伴读小童,我想你能来,我...我觉得,你很好,我能跟你做朋友吗?”

      我那姿态语气让她全然没有察觉到层次上的差距,反倒是有点儿卑微。

      我的脸皮忽地热起来,将那钱袋子往她怀里一塞,正色道,“你不是想做个好人吗,我给你这个权利,把你爹爹好好葬了,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若是答应三天后我们就在坡下那个河套见面。”

      说完提裙便跑回去了。

      在我离开之后,那女孩子的眸光亮了亮,我的指尖擦过她的指尖,她想起这触觉不由得瑟缩了一下,就像一个数九寒天被冻了很久的人甫一进温室,被暖意激的浑身发酸。

      三天后,老马催我上车,“小姐,我们已经在这里多待了三天了,现在又是在等谁。”
      我摇了摇头。

      大概黄昏的时候,我看见了她,向我这边走来,她衣服依旧破烂,但却干净得很。她与我年纪相仿,我先上了马车,然后递出一只手拉着她进来。

      老马见我高兴,也跟着笑了笑。

      她很安静,每次都是我主动的问她,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问的她猝不及防。

      “你叫什么?”

      “没有姓名,绰号阿怪。”她小声的说,还勉强的以笑容回应,说完立马低下头搓着衣角。

      “阿怪,是奇怪的怪?”

      她点点头,依旧瘪着嘴,尴尬极了的样子,腮边愣是憋出了两个浅淡的酒窝儿。

      “为什么,不行,不好听,以后就叫你阿乖吧。”

      她得了我赏名的恩典,再次勉强的盯着我笑了一下。

      “这世上少了一个小偷阿怪,多了一个好人阿乖。”

      阿乖闻言这才微微抬起头,晒得有些黑的小脸儿泛起羞赧的红晕,怎能如此可爱。
      我捏了一下她的脸,转身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饴糖。

      她也不受,我笑着剥开糖纸,送到她的唇边,她才小心的含在嘴里。

      阿乖看眼前的是姜家金枝玉叶怕是身娇肉贵的很,舌尖儿卷进饴糖的时候万分小心的不沾染到手指。

      我倒是豪爽,完全没在意那少女的自卑感,拍了拍她的腿,“你要是想回来看看你爹爹就告诉我,我就陪你过来正好看看祖母。”
      她吃了糖了起来,开口道了一句,“小姐,你是我见过最好最温柔的主子。”

      “我不是你主子,若你想叫我小姐那便叫吧,但心里把我当姐姐就行。”我看她瘦的可怜,兴许不是吃不饱才比我矮,万一她是我姐姐呢,于是开口问道,“你今年多大啊?”

      “七岁。”

      原来同岁,我长吁一口气,“那你便与我同岁。”

      “那你几月份生的。”

      她摇了摇头,“不知道”。

      我假装端起身子道,“那就算我是你姐姐。来叫我一声姐姐听听。”

      她突然也不知道怎的脸色爆红低下头。
      我看着她那样子又想逗弄她,便伸手去挠她的肚子。

      她似乎从没想到能离我这样近,这样不得体,却又忍不住笑意。我那鹅黄的裙角和她烂布一样的衣裳缠在一处像个解不开的结。

      等我们笑闹过了,她方才拭泪小声道了一声姐姐。

      我们一同成长,她替我挨打,帮我作弊,我给她练兵弄的伤处擦药,为她舞剑时抚琴吟唱。

      我要去找她,她是如何瞒的过那些人为我洗清冤屈的呢。

      我疾奔到山下去,那道无形的结界将我封在这里,我无措,捡起身边的石头去打那层结界,我出不去,我出不去。我连哭都忘了,大脑一片空白...只想从这里出去,去找我的妹妹。

      我发狂的用头撞那结界,直到撞得头破血流,撞到快昏了过去的时候,我身后出现了一个人,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带你出去。

      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像是在漂浮,找不到方向,我勉力清醒过来,他道了句,“该吹响竹哨的时候不吹响,平日里骚扰我。”

      我这才知道,他是听见过那哨声的,只是他不想来,他不想来,我没办法。

      他将他的那件宽大的灰色狐裘盖在我的身上。一挥手,变出了一个面巾,为行尸走肉一样的我系上。

      百里送离早劝淑贤放过那罪臣之女,奈何她人是个记仇的性子,再者神者不可擅改凡人命格,不可破坏道法自然,这是规矩,这仿佛是神者与生俱来的意识,哪怕被流放也不曾忘记。

      我就这么跟随着他一路驾车去往大内。

      再次来到这熟悉的京都城,竟是这样心如死灰。

      我只麻木的坐着,细数时间流去。

      到了大内门口百里送离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在这儿等着,我马上出来。”

      百里送离也着实不想来这里的,每次见到淑贤那老太婆腻乎乎的样子就打心眼儿里的烦。

      没想到还没见着姚方禾倒是见到了她的儿子。

      萧胤道,“你可真是阴魂不散。”

      他的声音总是让人听着昏昏欲睡,人也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百里送离恭恭敬敬的拜见完之后,萧胤再次开口道,“百里送离,你可是乌兹国的人,太后吃这一套,我可不吃。”

      “你错了,我只是为乌兹国效力,但并不属于乌兹国,还有淑贤太后不过是和我做了一场交易而已,其他的无甚瓜葛,只是现在这交易并不算公平,如今进宫是为讨债。”

      “讨什么债?”他忽然警惕起来。

      “与你无关。”

      “大胆!”

      “怎的茉国的国法是要来管我乌兹国的将军了吗?”说完也无需太多礼节的从他的銮驾旁走了过去。

      那淑贤老女人以为他不会再来了呢。
      一见到百里送离再次入宫,乐不可支的迎上来,涂了大红口脂的嘴腻乎乎道,“送离,你来了。”

      “那姜错声的遗体在何处?”

      “姜...姜错声?你什么意思。”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实木桌面,“你不必紧张,我之前曾多次劝你放了她,今日我来告诉你缘由,我有次灵流不稳,险些遇害得到过她一次帮助,如今我想亲自送她入葬。”

      “就这事儿啊。”她笑道,红唇微微勾起,看起来坏,实则蠢笨。

      “去看吧,在凤头陵和她的家人一起。”反正人已经没了,下葬而已。

      好了,知道是凤头陵了,百里送离一刻都不想耽搁在这儿,将她的柔夷狠狠地从自己脖颈上拿下来,说道,“你欠我的血,两只虫子怎么能还的清,现下算是清了。”

      话毕,转身出了大内。

      我终于等到他来,也许时间也并不长,只是现下每一秒都度日如年。

      他上车跟车夫说了一句,“凤头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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