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4、第 14 章 ...

  •   两年之后,廖瑶成功创立了自己的娱乐公司。彼时,凌臻已然三岁,踏入了幼儿园的大门。祈诺跟廖瑶打了商量,决定搬回老房子住。老房子地理位置优越,离祈诺的公司较近。

      廖宇凡最终还是选择与臻莉结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得以公之于众。甄莉满心欢喜,自以为苦尽甘来,却全然不知,只要她仍身处娱乐圈一天,她就不会有熬出头的一天。

      甄莉的儿子廖明明毅然选择了演员这条道路。廖瑶起初也曾心生疑惑,暗自思忖演员之路当真如此顺遂吗?而后的事实却证明,于他而言确实较为轻松,毕竟他有一位身为导演的父亲。

      廖宇凡与甄莉成婚之后,并未对外公布廖明明的存在。一日,某狗仔忽然收到一条爆料消息:知名大导演的妻子与年轻男子交往甚密。该狗仔随后悄悄跟踪了甄莉数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成功拍到了相关照片。消息一经发布,瞬间成为热门话题 —— 知名演员甄莉与新人演员关系亲昵,知名导演廖宇凡惨遭背叛。毕竟廖宇凡在娱乐圈颇具地位与影响力。

      廖瑶在办公室中浏览着这则新闻,心中暗自揣测甄莉将会如何抉择。若选择公开廖明明的身份,必然会牵扯出她未婚生子的过往,进而引发众人对孩子生父身份的种种猜测;倘若选择沉默不语,那么她的演艺事业无疑将遭受重创,彻底陷入困境。在权衡利弊之后,甄莉终究还是选择了前者,对外宣告了廖明明的身份。消息传开,网络上顿时议论纷纷。

      —— 哇塞,廖宇凡可真是大度啊,平白无故就多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

      —— 楼上的,说不定这孩子本就是他的亲骨肉呢,不然为何会姓廖?

      在电影颁奖礼的后台采访环节,记者提问道:“廖小姐,您下一步筹备的戏作是否会考虑您的弟弟廖明明呢?”

      廖瑶瞥了记者一眼,平静地回应道:“弟弟廖明明?不好意思,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在我心中,并且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我唯一的弟弟只有祈诺。至于拍戏选角方面是否会考虑自家弟弟这种说法,我们家向来秉持公正无私的原则,这是我自幼便从父亲那里所学到的。我成年之后都未曾参演过父亲执导的作品,如今祈诺甚至都未签约在我的公司旗下。我们始终坚信,个人的事业应当依靠自身的拼搏与努力去铸就。” 廖瑶的这一番言论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讨论。

      —— 瑶瑶真是气场十足啊,倡导自己事业自己打拼,太让人钦佩了。

      —— 哼,哪有什么绝对的不徇私,廖明明如今参演的戏作可都是他爹执导的,这难道不算走后门?

      网络上热门话题的相关讨论被廖明明告知了甄莉与廖宇凡。甄莉顿时怒火中烧,对廖宇凡说道:“你瞧瞧你女儿都说了些什么话,居然不认这个弟弟,还暗指明明是靠走后门才有戏拍,简直气死我了。你去告诉她,有什么不满冲着我来,别去针对明明,他还只是个孩子。”

      廖宇凡给廖瑶打了电话,告诫她在言语表达上需多加留意,声称自己已然给予了她们相应的补偿,没必要再针对廖明明。

      “爸,我没有针对廖明明呀,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我又怎会去针对他呢?只不过是今天记者提问,我便如实作答罢了,我的话难道有何不妥之处吗?” 父女二人的这通电话最终不欢而散。事实上,廖瑶确实无意针对廖明明,在她的认知里,有错的并非孩子本身。

      有时在夜晚,凌哲陪廖瑶乘凉的时候,廖瑶轻声问道:“阿哲,你会不会觉得我是个心机深沉、精于算计的坏女人?” 凌哲紧紧拥抱着她,温柔地说道:“我的瑶瑶怎么会是一个坏女人呢,她只是心中有个执念,我会陪在你身边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廖瑶不禁陷入沉思,与林兰相比,自己当真无比幸运。凌哲与廖宇凡截然不同,他给予自己的尊重以及默默在背后提供的保护,已然成为廖瑶最为坚实可靠的后盾。“我只是觉得,母亲未能登上梦想的舞台,而甄莉这般的女子根本不配在镜头前肆意展露。”

      廖瑶的娱乐公司签约的演员数量日益增多,洛紫便是其中一员,且算得上是公司的元老级人物,早在工作室创立之初便已加入。由于廖瑶与洛紫在拍戏时坚决拒绝与甄莉同框合作,久而久之,公司的一些资深艺人也纷纷效仿。公司方面并未对此加以强制干涉,他们皆是由衷地认可廖瑶这位老板的为人。虽说廖瑶的娱乐公司在娱乐圈中仅占据一隅之地,但这种风气在圈内逐渐蔓延开来,确实令甄莉遭受了颇为显著的排挤。为了避免大众对廖宇凡产生闲言碎语,指责其为老婆与儿子大开后门,甄莉无奈之下只得渐渐淡出娱乐圈,从此成为了一名专职的家庭主妇。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