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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叫南忧,今年二十五岁。
      在我认识默默以后,我经常从默默的眼睛里看到一种光。只不过不是生命力的光,而是向死而生的一种光。
      每当我看到那种光,我的思绪都不由得回到那些年。
      那是我们的故事,或者说是一个人和一群人的故事,总之是我和他们的故事。
      我想把它们写下来,我鼓足了勇气,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默默说,她会做我的忠实粉丝。这样我写故事也算是有了精神支撑。
      一切的一切,大概要从胡志开始吧。
      我们寝室是四人间,但因学校本就女多男少,所以只有三个人住,我,鑫鑫,胡志。我和鑫鑫玩的比较好,臭味相投,胡志却与我们格格不入。成天背一把吉他,很少回学校。看起来很忙碌,但我们都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他那样孤僻的性格也很快引起了我和同室友鑫鑫的不满。
      我和鑫鑫与胡志关系一般,却和隔壁寝室的小柳关系很好。
      我们整日里勾肩搭背,调戏妇女,虚度光阴。那些女生们经常斜着眼睛看着我们三个,仿佛我们是什么来自外星球的危险物种一样。
      但我们却常常自视清高,用鑫鑫的话来说,就是他们没有眼光。我故意调侃鑫鑫:”什么是眼光?“,然后鑫鑫说了一句令我和小柳都差点栽倒的话:”眼光嘛,就是一双眼睛,光看着我们三个,别的男人都不敢兴趣,这样的女孩子有眼光。“
      总之学校里有我们三个的地方,就一定没有漂亮姑娘,有漂亮姑娘的地方,却一定有我们。究其原因,就在于鑫鑫口里那句”善于欣赏异性的美好“,鑫鑫特别强调,一定是欣赏,而非别的目的。
      这样的日子从我们几个军训的时候认识之后就开始了,我们三个聊的甚好,当即一拍即合,励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励志完不够五分钟,小柳就跟我说:”南忧,你可不可以帮我要个微信。我瞅了瞅那个姑娘说:“干干巴巴的,多没意思。”
      他说,你懂什么?
      然后我要到了微信,只不过只是同意了小柳的微信,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
      我哈哈大笑,小柳笑的更厉害,说她都没有同意你的。
      我总结了两点,第一,她已经告诉了小柳,就没必要告诉我了。第二,那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然后说:“所以,小柳,同是天涯沦落人,何必五十步笑百步。”
      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呢?我想应该是:
      思想千奇百怪,行动手忙脚乱,一念可定江山,一动可原地旋转。
      这才是新时代女孩子的代表嘛!
      我咬着筷子说出这些想法时,鑫鑫和小柳都在场。
      小柳张大嘴巴,而鑫鑫望着我,语重心长的说,南哥,那不是女孩子,那是女猴子。知道电视上暑假老放的电视剧叫什么吗?那叫西游记,讲述的是猴子的故事。
      我们发现大一没有该有的清纯,大二也没有该有的独立。唯有大三,该有的都有,唯一一点,就是快毕业了。
      鑫鑫说:南哥,你这么帅,到哪也不缺女朋友啊。
      当时的我算是被他激将住了,说,哥给你露两手。但就是这一激将,鑫鑫成为了我们三个人中最早有女朋友的一个人。
      我和鑫鑫提前看好一群女孩子的必经之地,然后向着她们走过去。
      到跟前的时候,我把身份证一丢。假装没看见走过去。
      这时一个女孩子叫住了我和鑫鑫,“你们落东西了!”
      我掐了一下鑫鑫,说,快过去。
      鑫鑫面露难色,于是我走了过去,大方地说:
      “您好,我叫南忧。”
      女孩子长发飘飘,虽然不及动可原地旋转的程度,但长得还是很大气的。
      “你是大一的孩子吧?”
      我嘴角微微一抿,正准备说话,鑫鑫结结巴巴地插了句嘴:
      “对,他是孩子。”
      后来鑫鑫和那个女孩子在一起了。
      我问鑫鑫,你们相处的如何,鑫鑫说:
      “还不错,看电影她掏钱,吃饭她掏钱。”
      我说:“还有没有天理了?”
      鑫鑫意味深长地说:“南哥,现在我信你了,钱这东西太俗了,青春比较贵。”
      鑫鑫这句话后来成为了我生活的所有主题,我本以为钱没了会穷,但我不知道青春没了,有再多钱也买不起。
      那一年,我十九岁。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少年的感觉。
      少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想应该是面对初升的太阳时脸上洋溢不住的笑,是面对险恶用心时,拿唯一的信任去试错,是过生日时许下虔诚的祝福并无比相信愿望一定成真。
      也正是因为鑫鑫在我的帮助下有了女朋友,他每天都对我感恩戴德并且催促我也找个女朋友,并偷偷密谋了一场聚会。
      他女朋友叫耿直,大三女生。
      鑫鑫这个一看书就犯困的家伙自从认识了耿直,每天陪着她往图书馆跑。
      耿直看书,鑫鑫便也看书。但看的书不一样,耿直看考研攻略,鑫鑫看“阿衰”。
      为了不被耿直发现,鑫鑫找了一本“单词速记”的类似新华词典一样的小书,撕了书皮,在台灯下精心的贴在“阿衰”上。
      我调侃道:“你说你书也有了,黄金屋也有了,颜如玉也有了,什么时候看看书里的字啊?”
      鑫鑫一心想着耿直,随口应付道:
      “南哥你这么能说,又这么帅,找个女朋友去啊,别整天在寝室嫉妒我”
      说罢又站在走廊里宝贝长来宝贝去。
      不久,鑫鑫兴致冲冲的跟我说:
      “南哥,南哥,我给你弄个女朋友呗?”
      “啥?我知道我对你有救命之恩,你报恩也得合法吧?不学好拐卖妇女,千万别给我弄,给人家送回去争取坦白从宽啊。”
      后来鑫鑫跟我说她女朋友的寝室想跟我们的寝室搞联欢,我点了一根烟,用异样的眼神看着鑫鑫说:“青砖绿瓦的,一个寝室里三个有为青年。”说到三个有为青年,我们不约而同的看了一眼胡志,他没有搭理我们的意思,我接着说:“就做这么没有意义的事儿啊。”
      鑫鑫当即呛了我好几句:“你有意义,你有意义,咱们三个整天在学校走来走去,你怎么不说你是青砖绿瓦有为青年了?现在一下子那么多姑娘主动找我们,你还不感谢祖坟烧高香,在这儿谈意义。”
      我笑着岔开话题,问:“兄弟,好像自从你有女朋友之后,我们三个的话题是变了哈。原来我们整天聊女人,现在也能聊点学习的事儿了。”
      在鑫鑫的三寸不烂之舌下,我点了点头,那一刻看鑫鑫的表情我不像是点头了,而像是把自己卖了,就差数钱了。
      说话间胡志拿着吉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我在上铺冲着他的背影喊道:“走啊?”
      鑫鑫在下铺蹬了蹬我的床,示意我不要搭理他。
      说话间,小柳来我们寝室串门。他给鑫鑫发了根烟,准备给我发,我说,别,像我这样的有为青年绝不抽烟。
      鑫鑫推了推小柳,跟小柳打趣道:“行,挺像那么回事,就差给你立个雕塑放学校门口了。”
      我们的话题很快就引入到胡志的身上,小柳和鑫鑫把各种难听的话都骂了个遍,然后眼睛齐刷刷看向我:“你倒是说话啊。”
      我放下手里的书,从上铺爬下来,说:
      “走吧,太多的美女需要我们欣赏了,你们却整日想冰疙瘩那张臭脸。”
      终于,在我们欣赏美女的同时,我们下了一个决定。他每天大概凌晨三四点回寝室,我和鑫鑫一个穿成黑无常,一个穿成白无常,小柳扮演阎王。
      这些道具服是小柳弄来的,她说她有个表姐,曾经在学校表演话剧留下的。
      月黑风高夜,鑫鑫小柳被夜里的风吹的瑟瑟发抖。
      我们三个在楼道的拐角处等了三四个小时,那小子楞是没有回来。
      自此,我们的英勇计划就泡汤了。
      而楼管大爷那天晚上却被我们吓得一宿没睡,后来他告诉了校长,我们罚站了一个小时。
      小柳说:还不如去包宿。鑫鑫说:“偷鸡不成蚀把米”我总结的更为准确:“害人之心不可有。”
      然后就是很多天以后的,联谊。联谊的前一天晚上我特意查了查是什么意思,然后我就
      好说歹说,用洗一个月穿袜子为质借来了胡志的吉他,看胡志的样子并不想借,但我很强硬的夺了过来,匆匆忙忙的和鑫鑫离开寝室。
      我扔下一句:“洗两个月。”就也没来得及顾及胡志了。
      四个女孩子要记住他们的名字太难了,我便提前给他们编了号:“春夏秋冬”。
      平日里看起来空旷的操场坐满了人,所以看起来不那么空旷。我抱着一种选妃的感觉跟在鑫鑫后面,然后见到了那些女孩子。
      我很有礼貌的跟四个女孩子打招呼。
      “你叫我某某就好”我点点头,默念:“春香”
      “你叫我某某就好”我点点头,默念:“夏香”
      “你叫我某某就好”我点点头,默念:“秋香”
      “你叫我冬香就好”我点点头,默念:“冬,冬,冬香?”
      “什么?”
      我看着她,不由的问了一句,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一件万分之一巧合的事情,冬香以为我没听清楚,她说:
      “我叫冬香呀,这个名字很奇怪吗?”
      女孩子长发飘飘,一双眼睛充满了光,从她的瞳孔里我看到了聪明,我还看到了自诩有为青年其实有点恶趣味的自己。
      “你刚才默念什么呢,是在记我们的名字吗?”冬香问我。
      我干笑了两声,说,是……是啊,我这个人记性比较差。
      “既然你愿意记你肯定是记住咯?”
      我用一双无助的眼睛望向鑫鑫,而此时鑫鑫正聚精会神的跟耿直发脑电波。
      除了尴尬,我还感到前所未有的不自在。
      “哈哈哈,我不是让你说我们的名字,你不背着吉他吗,给我们弹一曲。”
      冬香很有情商的让我下了这个台阶,然后大家都张罗着坐成一个圈,让我坐中间。
      我调了调弦,眼睛看着天上弯弯的月亮,用嗓子让我的每一个字发出最清晰的声音。
      那是一首“海底”
      深深的海面
      铺满了月光
      冷冷的海风
      你推我去何方
      我屏住了呼吸
      却找不到证据
      来证明你也对我动过心
      眼泪流下咸咸的足迹
      还想过拥抱你
      重捡一段过去
      我放过了你
      却放不过自己
      我从此不敢再提起
      那些关于我们的所有记忆
      你残留下的痕迹
      也随着海浪离开后消失无迹
      我用尽所有的力气
      才换来你对我薄情
      我拼命奔向你
      奋不顾身葬入海底
      一首歌下来,我被歌词所感染声音变得有点嘶哑。
      现场的情绪有些凝重,仿佛空气都变得沉甸甸的,压在每个人的身体上。操场上的六个人从刚开始慵懒的坐姿变得规矩起来。
      冬香眼睛红红的,但还是说:
      “不行,我们要欢快一点的,不如就小跳蛙吧!
      我怎么可能去弹唱儿歌,我刚想拒绝,胡志急急忙忙跑到我们跟前,一把夺走我的吉他,说他现在用吉他有急事。
      鑫鑫急了,对胡志说:“哥们,哪儿有借东西借一半的道理啊!不行我让南哥再给你洗一个月裤衩!”
      “四香”的脸刷一下红了,我推了推鑫鑫。
      而胡志双手合十,给大家鞠了一躬,然后飞也似的跑了。
      我望着胡志,盯着他奔跑着的背影。我想起身去追,不是为了琴,是他身上那股不顾一切的冲动。我很好奇他在忙碌怎样的事情。
      我追过去,但我没有暴露我自己,我看到他一个人走在校外城市里最繁华的大街上,然后走进一个便利店,再走出来坐在便利店门口一边啃着面包一边哭泣。
      我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与胡志的关系不是很熟,他一周也就回来一两次。所以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口吻跟他讲话。
      “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不是吗?”
      胡志擦了擦眼泪,看见是我,眼神有些躲闪。
      “我借走你的吉他,是为了救命。”
      “为什么说是借?本来就是你的。”
      胡志低下了头,说:“我妈妈赌博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如果我不在酒吧唱完最后一天,我就没有工资给家里打过去。”
      我没有问胡志他爸爸的事情,静静的听胡志讲。
      “你以为我真的不羡慕你们一大帮朋友围在一起玩儿吗?”
      第一次觉得胡志也有血有肉,因为他平时的沉默让我觉得很冷漠,而他对我的坦诚布公又让我觉得他的冷漠或许是一种伪装。我站起身走进便利店给胡志买了一瓶饮料,一包纸巾。
      然后望着街道对面过来过去的人,和他们头顶闪耀着的霓虹灯,说:
      “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胡志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笑了笑,搂着胡志的肩膀说:
      工资要到了吗?
      胡志摇了摇头,说:
      “我妈或许已经被打死了,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什么事都不能比,如果比的话,我就得偷偷给你们下药了。”
      “胡志,站起来!振作一点,好吗?”
      胡志对我的号令不以为意,而是一声冷笑。
      “你难道要我一个人去要钱啊?”
      我头也不回的向不足一百米却人声鼎沸的酒吧走去。
      胡志追了上来,不停的劝我别去,我会被他们打死的。
      我说:“我一条命搭进去怎么说也得上新闻,你的工资自然就到了。一命换一月工资,不亏吧?”
      “这样不值!”
      胡志一把拉住我。
      “那为什么你要拿你的青春去换钱呢?”
      很多年后我为我自己的这句话觉得后悔,因为那个时候的胡志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我的话太重,或许也是这句话,深深的伤了胡志的自尊心。但其实我也只是想去给胡志帮帮忙而已。
      我和胡志走进酒吧,望着那些纸醉金迷的男男女女,甚至有的还是本校的男生女生。
      那个正弹唱“知足”的中年男人一脸陶醉,胡志说,那就是他老板。
      我走到唱知足的男人面前,大声说:
      “大叔,你唱的知足少点意思!”
      中年男人穿黑色西装,声音沙哑,和腾格尔有几分相似。他听到我说话,露出一副和善的笑容,怎么也与不发工资的人搭不上边。
      他把吉他从身上卸下来,交到我手里,说:
      “小伙子,好好唱,唱的好了今天给你免单!”
      “那年你和我那座山丘
      那样的唱着,那一年的歌
      那样的回忆,那么足够”
      …….
      我闭着眼睛,唱到一半的时候,自己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
      睁眼望去,老板已不见了。
      扭头去看,那张脸,那个瞬间,让我瞬间凝固住。
      她向酒吧内部的走廊跑去,我放下吉他追了进去。
      在门口的时候,几个酒保一样的人拦住了我。我说,:“你们放开,那是我朋友!”
      酒保说:“什么他妈你朋友,那是我们老板的妻子。兄弟劝你一句,就算真是朋友,也别再提了。”
      我皱着眉头,面无表情的走回我的位置上,弹罢了那首未结束的知足。
      酒吧内等五颜六色的光就像被添加了一层铅灰色的滤镜,它们像一道又一道的剑刮在这里每一个人的脸上。
      我在很沉浸的哭,他们很沉浸的在笑。
      我的情绪被他们感染,嘴里的歌词愈发的有劲。原本悲伤的基调变得激情起来。
      很多人都对着我竖大拇指,并且让我继续唱下去。
      或许老板听到了我的歌声,亦或许是感受到了强烈的气氛。他站在我面前,微微的笑着,看着我的发挥。
      “小伙子,在这里干吧。”
      演奏结束,老板带头向我鼓掌。
      “我原以为这首歌不适合酒吧的氛围,但从你这里我相信了一个道理,没有不适合的歌,只有忒他妈没本事的人。”
      我放下吉他,望着这个糟蹋我初恋的男人说:
      “好啊,从明天我就来上班。但有一点,那是我朋友。”
      我指了指胡志,说:
      “明人不说暗话,我奔我好兄弟工资来的。”
      老板扯开他那沙哑的嗓子哈哈一笑,说:
      “没问题!”
      离开酒吧的路上,胡志的话变得很多。就像鑫鑫一样,东一勾八一扯,越来越不着调
      胡志从来不跟我们说话,但今天仿佛变了个人一样。
      只是他选择了一个最不该说话的时候。
      初恋叫李安,我叫她小A。而我与小A的故事,就是高中时期的事儿了。
      小A说:长大以后你一定要亲自为我穿上婚纱。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脸上还没有酒吧里那样浓郁的妆。
      小A和我的初次见面,是在一个漫长的夏日,在这个漫长的夏日里,我和几个朋友想打篮球,但健材室的门锁了。我走到那群抱着篮球拍着玩的女生面前说:“这个篮球让你们玩浪费了,不如借给我们我们玩一玩?”
      这当中有一个高马尾的女孩子站起身准备骂我,然后被一个鲇鱼须一样的女孩子拉住了。
      鲇鱼须是我的初恋小A,而高马尾则是我的另一个很重要的朋友蓓蓓。
      “我们分手吧!”
      这句话距离初次见面经过了一个寒假和一个暑假。我专心致志的对小A说:“明天考试别忘记带2B铅笔,压力不要太大……”小A突然就打断了我的话。
      那次分开过后,就再也没见过小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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