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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何欢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花满楼家的客房里,他不好意思的冲花满楼道谢,随后匆匆忙忙回家。黑斗笠已经不在了,留下一封算是道歉算是诀别的书信。

      何欢看着那封信,半晌叹了口气。

      日子终究还是回归平淡,陆小凤在江南待了小半个月,等到了莲花盛开的时候。他约上花满楼和何欢一起出门赏花,顺便去吃醉香楼名声不小的银鱼宴。

      他往何欢院子里进来,也不坐下,就转来转去。何欢有些疑惑,问他,“怎么了,你之前把什么东西落我这儿了吗?我没发现啊。”

      陆小凤眼睛一转,笑道,“可不是把一件特别重要的东西落你这儿了吗。”

      何欢不解,就听得身后传来花满楼的调侃,“他大概是把一截酒肠子落你这儿了。”

      何欢看过去,就看见花满楼含笑望着这边,或许是听见他转身的声音,恰到好处的冲他眨了眨眼睛。

      完了,有点想笑。

      “果然还是七童懂我,阿欢啊,你和我的友情还是需要再磨炼一番。”这段时间越发熟了,说话也更轻松,阿欢小欢老欢混着乱叫,且这人被说往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摸着自己的两撇胡子问,“你前几天说的到了时节的酒埋在了哪里?”
      “呃,就在……”何欢话还没说出口,就见花满楼冲他摇了摇头。

      “你若是告诉他地方在哪,他下次说不定会自己就熟门熟路的溜过去。”

      “哈哈,可悲啊,什么时候我的老朋友和我的新朋友竟然感情比我还要好了,居然站在一起说我这不足挂齿的小缺点。”

      何欢抿唇一笑,“七童都这样说了,那你还是先出去吧,我可不能让你知道这酒埋在哪里。”

      “阿欢,你可不像是这么小气的人。”陆小凤装模作样夸张的抱怨。

      “原也是无妨的,只是酿好的酒不到时候,就不是那种味道。”明明连自己的年龄也记不住,在这种小小时间上却莫名坚持。或许这就是行家精神?

      陆小凤叹了口气,“好吧,我听老行家的。”

      正巧小黄狗出来,已经跟它混熟的陆小凤蹲下身子摸了摸狗头,“狗兄啊狗兄,你看着桌上的烧鸡不能吃,我等着地里的美酒不能喝,我们可真是同病相怜……唉,今日等我吃完饭,一定将剩菜带回来给你。”

      “那烧鸡太咸了,狗本来就不能吃。”何欢笑道,“你可别瞎喂它。”

      “人也要养生,狗也要养生,我可算知道你和花满楼感情为什么比我好了。”

      哪有的事……何欢想这样讲,只是瞥了一眼花满楼,还是没有说出口。

      “陆小凤竟在意起这个,下次再说女儿爱娇,就该让他们听听陆小凤少侠是怎么吃朋友的醋的。”花满楼却没放过他。

      偏偏陆小凤还愣了一下,没及时想出怎么反击,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叹了口气,“唉,错了错了,不该耍着嘴皮子,一张嘴说不过两张嘴。”

      “我可什么都没说?”何欢震惊。

      时候不早了,陆小凤最终还是被赶到门外,只能听见里面两人的声音若有似无。

      “我当时想着,这个时节,适合饮清淡些的酒,也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

      “酿酒之道,我看阿欢已经掌握的炉火纯青,何况还是你的心意,怎会不喜欢。可需要我帮忙?”

      “不,不,怎么好意思叫你做这些。”

      “阿欢又客气了。”

      “那,锄头在这里。”

      随后两人走远,陆小凤笑着摇摇头,抱着狗溜着回花满楼的小院。

      他想起初识何欢的场景。

      对方身穿北方时兴的花色缎子裁成的长衫进了酒楼,只一瞬就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

      那是一张无论怎样,都称得上美丽的一张脸,面若好女,色如春花,倘若是女人,定是江南津津称道的佳人。若是男人,那也能让人一眼就心生好感,想要交个朋友。

      陆小凤摸着胡子,心下暗忖,对方如果穿江南现下流行的春水锦,说不定更能显出一派风流气。他本不是会关注穿着打扮的男人,自己除了修的恰到好处的那两撇胡子,其实打扮上已经算的是潦草,但他某位红颜知己,对此有所了解,而他又刚好从那位知己身边离开不久,故而品评了一二。

      对方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像是离家出走的公子哥第一次见世面。这让他想起来花满楼——别怪他的联想,本来他过来江南也是为了找花满楼。

      干脆招呼人坐了过来,两人聊天谈笑间,陆小凤对他印象越发好了。

      这位何欢何公子,说他是名门之后不像,因为他太擅长为别人考虑,以至于让周围的人非常愉悦,虽然花满楼周身气质也温柔和善,却不会有他这种过分体贴的小意;而说他出身贫寒所以擅长讨好他人…也不是,因为他言行举止中并无自卑,也不是为了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或者生出好感所以才如此行事,而是更——形容起来好笑,更像圣人、菩萨般的,只希望让旁人快乐一点,纯粹的奉献精神。可说他像神明,他也过分对于百姓的苦难感同身受了;说他像圣人,他又带着一股天真的稚气,仿佛未经雕琢,不曾受过苦难。他全身上下都是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是柔和的、闪闪发光的好的矛盾。

      大概,除了那种天生内心就扭曲的、没有一点爱和善良的人,没有谁会不喜欢他。

      就算不喜欢他,也不会讨厌他。

      陆小凤?陆小凤可太喜欢他了。他作为常年漂泊在外的浪子,作为一个阅遍人心仍旧有一颗赤诚之心的人,怎会不喜欢何欢?他那么俊秀,那么可爱,性格又那么好,如果不是怕人家觉得他热情到奇怪,他简直今晚就能和何欢秉烛夜谈,抵足而眠。

      好在他知道,何欢并不了解江湖,也不了解江湖上这种凭感觉直接变成莫逆之交的这群人,故而他收敛了自己的热情,只是话多了一些,又请何欢吃了这顿饭。

      却没想到,对方还会酿酒,还说要送给他一坛。

      陆小凤简直想一边大笑一边抱住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他忍不住想要跟花满楼分享又交上一个好朋友的喜悦,连步伐都轻快不少,殊不知,一种更妙的缘分就等在他面前。

      “原来他是你的邻居?你们两个人居然是邻居!”陆小凤喝了一口花满楼泡的茶,又一次感叹。

      花满楼对那位新搬来的邻居也有印象,他手握茶杯轻笑,“是啊,他的点心做的很不错。”

      “你可是有口福,”他啧啧两声,“倘若他酿酒的能力再好一点,说什么我也要厚着脸皮跟他成为莫逆之交。”

      花满楼闻言,心生好奇,“你这样说,令我也想要交上这么一位好朋友。”

      “你与他一定很谈得来。”陆小凤笑道。

      此时此刻,想到这里陆小凤只觉得自己有先见之明。看吧,果然很谈得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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