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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3】 ...

  •   秋老虎大概是喝牛奶喝多了,有些变异,一个劲儿地催动着知了们,在树上飚海豚音。
      咄咄咄咄……厨房里传来密集而均匀的切菜声。
      明亮的灯光下,一只长身长腿、身材曼妙的蚊子,扭动着纤细的腰肢,在洛之忆的头顶上,一边唱忐忑,一边跳天鹅湖。
      切菜声停。
      洛之忆把菜刀上粘住的胡萝卜片拨到案板上,随后将手中握着的刀,闪电般地挥向头顶。
      甚至没有来得及发出呼救或者不甘的惨叫,那只文艺范儿的蚊子,就这样身首异处,曝尸于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咄咄咄咄……
      洛之思翻了个白眼儿,却没说什么。
      十多年地朝夕相处,让他早就习惯了,自己这个双胞胎弟弟的种种闷骚行径。
      洛之思永远也忘不了,十八年前,他刚刚从异时空穿越到这里,见到洛之忆时的情形——他所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聪慧漂亮又懂事,无条件地依赖和信任着自己——
      那种可以每天欺负便宜小孩儿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洛之思绝对不会承认,这就是传说中的现世报。
      一道清幽的箫声突兀地从天而降,漾起一波无形的涟漪,正是古曲《春江花月夜》的开场白。若有不明真相的,或许会以为进错了片场——以为从都市言情变成了武侠仙侠。
      “喂,什么事?做饭呢。”洛之忆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春哥”两个字,伴随着中国风浓郁的铃声跳出来。
      “苛政猛于虎啊,洛老师,”开朗得过分的嗓音从手机里争先恐后地跑出来,像是一把干豆撒在地上,弹跳滚动不停,“哥要被那周扒皮剥削致死了。我发誓,下次我要是再不知死活地跟第三世界的老板读博,我就豁出去这张帅死人的脸不要了,把你娶回家当老婆——”
      洛之忆二话不说直接挂断电话。
      不出所料,《春江花月夜》的骚包铃声再次响起。
      洛之忆按下接听键,劈头就是冰块似的两个字砸过去——
      “去。死。”
      “别挂别挂别挂!!大哥!我错了,小弟错了,小弟真的错了,大哥,你是我亲大哥!”
      “您老比我大十岁呢,我有你这么大的弟弟除非是大棚扣出来的。有事儿说事儿。”
      “春哥”是戴春归在大学戏剧社里的外号,而他给洛之忆起的外号是“洛妹”。
      只是这个外号在诞生之时就被洛之忆强势封杀了。
      “春哥”是洛之忆在家乡的云城大学读本科时的同学,不过以洛之忆的妖孽速度,是不可能有人能跟得上他的,所以洛之忆已经从M国博士毕业,回国做大学教授,而戴春归还在读书。
      戴春归和洛之忆虽然同窗的时间不是最长,却是关系最铁的。
      因为洛之忆是戴春归名义上的老板。
      六年前,洛之忆12岁,戴春归22岁,一个嘴上没毛,一个办事不牢。戴春归却只背着一个双肩包,用大半的积蓄买了一张单程的飞机票,飞了半个地球去找他,要和他合伙开公司,做生意。
      “你以为你是比尔盖茨吗?”洛之忆不动声色,淡淡地望着他,双眸古井无波。
      戴春归身上沸腾着破釜沉舟的激情,洛之忆却不会和他一样头脑发热。
      “我知道自己比不上比尔盖茨,”戴春归拿出大学毕业证在对方眼前晃了晃,“所以我不敢辍学不上,只是申请了提前一年毕业。比起你两年拿五个学士学位,我这绝对算不得什么。”
      “为什么一定要找我?”
      “你有钱,也有技术。”
      “那我还要你做什么。”
      “我能让你的技术和钱,变成事业。”
      洛之忆唇角微勾,“好,既然你想玩儿,我就陪你玩儿。”说着,不管戴春归瞬间点亮的眼睛,“一百万,够不够?”
      一百万在当时,也是洛之忆的大半身家了。
      所以今天,洛之忆才有资本,用买车的钱来买衣服,用买衣服的钱来买一块巧克力。
      当然,洛之忆也并非一时冲动做出了和戴春归合作的决定,否则随便来一个吹牛专业户在他面前一忽悠,他就得倾家荡产。他的决定,是在之前两年用心观察和筹备的基础上,才做出的。
      戴春归的意外到来,只能算是一滴效果不错的催化剂。
      “洛老师,帮个忙撒,我们老板跟我下最后通牒了,如果我这周末之前再想不出让他满意的论文课题他就不让我毕业,您给指点指点呗,您老小手指稍微动一动,都够我们上好几次的《Science》了。”
      “是你自己偷懒吧,我就不信,凭你提前毕业还年年拿奖学金的脑子,想不出办法来。”
      “最近公司正在拓展亚洲市场,实在忙不过来啊。”
      “谁让你非要去读博士,又没有人逼着你。”
      “人家心里总有这么个遗憾想弥补一下呗。况且洛大神你也是公司的一员这么多年你一直当甩手掌柜的难道你的心中就没有一点点惭愧吗亲?”“春哥”冒着被憋死的危险。一口气说道。
      “不惭愧。”洛之忆丝毫不为所动,果断地丢出三个字,“我们当初说好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你以为我吃饱了撑的出钱又出技术地资助你?”
      “洛妹~~~”
      “Shut—up—”洛之忆嘴角抽动了一下,最终无奈道,“行了,把你的资料给我发过来吧。”。
      “春哥”在大洋彼岸笑得很得意,喝了一大口加了大半牛奶的蓝山咖啡,“早知道,哥一开始就该用这招儿啊。”
      “懒得理你。”洛之忆果断按下了红色按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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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开学季,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都在抱怨燕京迟迟没有消退迹象的残留暑热,同时羡慕着其他年级的学生不用军训,九月份才会开学。
      太阳就那么肆无忌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一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丑恶嘴脸。
      不过不管天气怎样,哪怕这里热得像塔克拉玛干,估计也不会有几个披荆斩棘考进这里的学生愿意改报其他学校。
      “洛老师,这边这边——”一个穿着淡粉色短裙,小碎花雪纺衫的年轻女子,站在树荫下,两张并排拼在一起的课桌后面,高举的雪白手臂,轻轻挥舞。桌子前面,搭着一面生命科学学院的院旗。
      洛之忆望之不禁莞尔,这个祁岚比他稍早一些聘为这所大学的讲师,本校博士毕业,也算是年轻有为,只比他大了8岁(……),算是他在这所大学里关系比较融洽的同事之一。这次他会被硬拉来做苦力,也是因为祁岚的老同学陈然正好是他所在的生命科学学院的班导,肩负着接待新生报到的重任。
      “洛老师,”祁岚一本正经地用通知地口吻诓着洛之忆,“你是这一届新生的班主任,我是副班主任,所以,咱俩就得辛苦一趟,新生报到的时候,去帮个忙,好不好?”
      洛之忆很少拒绝别人的请求,因为洛之思说,搜集他人的感谢之力,也是一种灵魂修炼。但是后来养成了习惯,洛之忆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为了灵魂修炼还是因为什么去帮助别人了。
      所以洛之忆装作没有看到祁岚眼中的狡黠,笑着应了。其实他知道,尽管按理说班主任是有这个义务的,但以往的教授们,谁会肯浪费宝贵的时间在这些低技术含量的活计上?至于班主任补贴那点钱,又有哪个大牛放在眼里了?
      毕竟,地球人都知道,大学里的班主任和本科生导师,大多都是“名誉”的。
      到了大学里,学生们都从圈养变成了散养,还巴不得他们这些牧人不要多事,好在大学这片大草原上好好地撒撒欢儿。
      此刻,洛之忆手里提着个购物袋,向着祁岚和陈然所在的位置,从容走过去。
      “你的蜜桃果粒,你们俩的冰红茶,你的可乐……”洛之忆把两人要的饮料分别递给他们。
      旁边几个学员的老师连连称谢地接过来,同时要付钱给洛之忆。
      洛之忆笑着摆手,“不用不用,你们也辛苦了一上午,我请客了。”
      其实洛之忆之所以会被派去跑腿,仍旧是祁岚这个捣蛋鬼害的。
      旁边的环境与资源利用学院的老师还不大熟悉洛之忆,开始还以为洛之忆是来帮忙的学生干部,提出让他帮忙买饮料。
      祁岚那个促狭的性子,自然不会主动解开误会,还在一旁推波助澜地撺掇洛之忆把旁边几个学院老师的饮料都买回来。
      只是陈然原本就觉得请洛之忆来不好意思,此刻更不能袖手旁观,赶忙站起身来,“不用了洛老师,我去买吧,今天请您来帮忙本来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能让您再跑腿。”
      所有人都一愣——
      这个小屁孩儿居然是个老师!
      而且这个明显比他大的陈老师居然对他称呼了“您”!
      只有祁岚在旁边一副万分惋惜的样子。
      洛之忆不以为意地轻笑道:“没关系,我去买吧,也没多远。”说完就丢下这一群有点傻眼的,有的还在读研的团委老师们,径直走向不远处的小超市。
      这时候旁边几个团委老师才知道,这个看起来颇为面嫩的“洛同学”,居然就是他们学校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不是研究员,是教授,不仅仅要搞科研,还要给学生上课。
      和所有第一次得知这一点的人一样,等洛之忆买了东西回来,老师们都立刻用看蝙蝠侠真人的眼光在他身上打量个不停——实在想象不出,这么个小孩儿,站在讲台上给一群和他同岁,甚至比他还大的学生们讲课,将会是怎么样稀奇的景象。
      洛之忆倒是习惯了这些差异、轻叹中透着怀疑的目光,从小到大,因为他的相貌、年龄和才华,不知道受过多少遍成分各异的目光洗礼了。但是他并不担心,因为事实胜于雄辩,他在Y大不是没有讲过课,也不是没有世界级的名校聘请他,但他还是回来了。
      不提什么高尚情操的问题,至少,为了解开他亲生父母的一些疑问,他也要回来。
      是的,亲生父母。他知道,他现在的所谓父母,其实是他的姑父姑母,很早很早以前,他的亲生父亲,抱着刚出生不久的洛之思,从他家的楼顶跳下来,而后,他的母亲不知所踪。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亲生母亲叫什么名字,长得什么模样,没有照片,没有遗物——或者不能叫做遗物,因为他并不知道现在他的亲生母亲到底是死是活。
      据洛之思的描述,他们兄弟俩都长得比较像妈妈——包括双眼皮,浓眉大眼,外眼角微微向上,睫毛很长,以及甲字脸的脸型;鼻子则是像爸爸,高而直,以及五官总体比较立体。
      十八年前,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来到他们的家里,带走了爸爸,亲眼看着他自杀之后才悄然离开,而姑姑在亲眼目睹爸爸自杀的瞬间之后,因为受的刺激太大而流产,并且在之后,因为习惯性流产,一直没能留下孩子。还是洛之忆在学习了洛之思教给他的异时空的医术,并融合了地球的中医之后,才暗中帮姑姑治好了他的身体。
      于是他有了一个弟弟,或者说表弟,洛宇。4月底的时候,他特意赶在弟弟的十三岁生日之前回国。
      洛之思对此嗤之以鼻。他一向是对这个便宜弟弟有些敌意的,每次洛之忆和洛宇在一起,他都会像被别人抢了骨头似的面色不善。
      然后洛之忆就不得不面对洛之思的一次大规模甜食瘾爆发。
      “老师您好,我是来报道的,我叫叶莫莫。”
      一个身材高挑的长发女孩走到他们学院的桌子前,略有些生涩地笑笑。
      洛之忆的目光立刻被对方不施脂粉却略显华丽的眼睛吸引了——大而明亮的一对杏眼,睫毛长而自然上翘,外眼角几乎微不可查的有一点点上挑。
      祁岚在一旁毫无形象地失声轻呼:“美女呀。”随即又疑惑地挠挠头,“怎么觉得有点眼熟呢?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啊。”
      名叫叶莫莫的女生此时却顾不得这个不靠谱的陌生老师,只眼光灼灼地望向坐在她身旁的那个男生。
      祁岚顺着叶莫莫的目光望向洛之忆,又在两人之间逡巡几个来回,表情惊异不定,心道:“奶奶的,夫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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