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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

  •   这会儿,温绾看他的目光饱含着怜悯:“倒霉孩子,你说你咬谁不好,偏偏招惹到人家人类血猎头上去,忘了你们的避世戒律是怎么说的了吗?”

      瞧瞧,这还成他的错了。

      一个两个都向着人类,到底谁才和他们是同族啊!周天翊有些不满地吸着血袋,拉长了声音嘟囔:“喂——讲道理好不好,明明是他先招惹我的。”

      “……你不主动去找人家,人家闲的没事?”

      安珩为了说话,被迫艰难地吞下那口在嘴里含了好久都没能下定决心咽下去的血。说话间突然一阵酸味上涌,他顿时皱起了眉头,真的是太难喝了。

      想当初,即使在血族强盛、不愁吃喝的那个世纪里,他也是出了名的挑食,宁可饿死,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他不喜欢的血液。你瞧瞧现在,只能说此一时,彼一时也,安珩想到这就忍不住叹了口气。

      “那是……哎!谁叫他大晚上不睡觉,出门瞎晃悠,这不都把‘来咬我’写在脸上了嘛……”周天翊理不直气也壮。

      想想在外面逛悠时无意间扒在人家窗户上看到的动画片,里面的人类对血族见怪不怪,还为他们开了珍珠血茶店。可把他羡慕坏了,看看人家吃的,大杯珍珠血茶,不要冰三分甜,再看看自己吃的这些都是啥,又酸又苦还冰碴凉,跟下过毒似的。

      “放心,没毒。”

      安珩会读心术,周天翊这点腹诽在他面前跟大声密谋也差不多。

      “想喝什么珍珠血茶就给我老老实实找工作赚钱去,有钱能使鬼推磨。要不就找伊卡洛斯申请上极乐世界去,保证天天换着吃都不带重样的。喂,想什么呢,我这可不是羡慕,我有阿绾呢。”

      “我才不去,野外是冈格罗的归宿。”周天翊立刻老实了,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说得好听,那你倒是自由地滚远点啊,我这里又不是什么野地。”安珩翻了个白眼给他,又撑不住地笑了出来,“好了,倒也不用想得这么严重,没说要赶你。”

      “他想什么了?”温绾笑着问安珩。

      “挺多的,连自己万一饿死了要埋哪儿都想好了。”

      安珩揶揄着瞥了一眼周天翊。

      “喂喂!说好不随便透露的呢!”

      果然,恼羞成怒的血族炸毛了。

      “可这是阿绾在问啊!”安珩说得理所当然。

      他看看手里的血袋,到底没下定决心吸第二口,略有些愁眉苦脸地扔到一边:“算了,到时候再进货吧,真难吃。”

      “那要不要咬一口?”温绾开玩笑般将手臂送到他面前。

      安珩看着她,半晌,不由得笑起来,牵过她的手,轻轻俯身在她手背上落下一个吻,紫罗兰的眼睛从金丝镜片上抬起来,声音染着微微的笑意:“这样?”

      ……

      所以说,当年这个托瑞朵没把自己饿死真是个奇迹。

      周天翊表示习惯,转身继续吃他的,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他知道,就算大多数血族对托瑞朵的刻板印象都是水性杨花招蜂引蝶,说他们是海王都是在抬举他们,但安珩可是从东迁之前就一直以古怪著称血族的存在。

      一袋血液吸了个干净,虽然味道不咋地吧,好歹是勉强填饱了肚子,周天翊舔舔嘴,正打算走时,安珩突然叫住了他:“以后离关一宁远一点,我选中他了。”

      “为什么……啊?”周天翊下意识地问道,但听到后半句,他刚咽下去的一口血都差点喷出来。

      温绾此时低下了头,垂下的发丝遮住了眼睛,脸上绷得紧紧的。

      “你没听错,我选中他了。”

      安珩的手摁在桌子上,挑动嘴角勾起一道浅浅的弧度,遮在金丝眼镜下的一双眼睛却阴沉而锋锐。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周天翊脸色顿时大变,猛地扭过头注视温绾的反应,见温绾也保持着默认态度,就算他早已习惯了安珩的特立独行,一时也是不可思议,不敢相信。

      “珩哥,你是……你疯了吗?那个人可是血猎!”

      常言道,血族有六大戒律,第一条是避世,能不见人就不见人。从异端审判过后,卡玛利拉便定下这条铁律,不管是哪个氏族,只要加入了卡玛利拉,就必须遵守——“在你进餐时不可以被人类看见,如果他们不幸撞上了,那就一个都不要放过。”

      定下这条戒律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现在人类发展速度远超血族水平,各种对抗血族的什么银器,圣水等等数不胜数。虽然大多数只对低级别杂血统的小吸血怪物有用,但也会给他们造成一些麻烦,尤其是某些外号蘑菇弹的超级武器,虽然不会有哪个政府会傻到用这些来对付吸血鬼,但毕竟有它的威慑摆在那里,哪怕是血族也不得不认怂,小偷小摸还可以,从来不敢翻太大的水花。

      再加上血族自身初拥变得越来越困难,纯种的可以被冠之为血族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了,而血统高贵完全免疫人类热武器的更是没有几个……总之,血族的地盘到如今已是大大减少。除了少数几个亲王还能勉强维持住自己的庄园外,其他血族全都不得不混入人类世界自谋出路。

      就像安珩,身为优雅安分的托瑞朵血族,他选择混入人类的血猎队伍当一个医生,靠吸食买来的血液活着,虽然难喝了亿点,聊胜于饿死——毕竟就算是血族,也不能天天不吃不喝靠信仰活着,再说,除了执着地信仰传说中埃及的夜与黑暗之神的赛特族外,血族普遍也很少有信仰的东西。

      而与他相反的另一种血族,靠熊熊燃烧的中二之魂活着的,比如周天翊这个冈格罗,坚持血族的尊严在于战斗,因此坚决不要找什么血仆供应食物,这颇似布鲁赫族的观念让他的大哥怀疑了n次这家伙是不是投错胎了。

      他无比热衷于天天晚上溜出去靠血族自身的敏锐、高速以及他独有的在阴影中行走的血律到处觅食,不亦乐乎,仗着认了个身为梵卓血族亲王的哥就大咧咧的把戒律抛在脑后,所以,如果哪天看到一个名叫周天翊的冈格罗血族横尸城野,不要怀疑,是他活该。虽然,以他血族天灾者的本事,单凭人类也不太可能杀的了他就是了。

      “我回来了。”何可乐打着哈欠拖着步子进屋。

      “要吃东西吗?”头发颇有点凌乱,眼下青黑一片的男人正在准备早餐——除了切片面包勉强还像可以食用的之外,其他只能说是惨不忍睹。

      “你想毒死我,然后继承我的房租。是不是,莫宵?”何可乐瞥一眼,语气笃定。

      名为莫宵的男人笑了,毫不客气的将煳得不成样子的荷包蛋倒进垃圾桶:“总能学会的,总得有点烟火气,不是吗?”

      “咋的?外卖不香了?”何可乐翻了个白眼问他。

      “对身体不好。”莫宵一副长辈教训的口吻。

      “哈?”

      “……外卖被偷了,今天没饭吃。”

      莫宵犹豫了一下,实话实说。

      “……”

      他就知道。

      何可乐于是转身就走。

      “要不还是出去吃?”

      莫宵见状,洗了手就去拿钥匙。

      “你自己去吧,我去复仇。”

      何可乐的血猎装备还没卸,他摸了摸腰间的银质手枪,一脸冷酷无情。

      “等等!你给我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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