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十万年的新生儿(一) ...

  •   “那么——”
      “本庭正式以创造生命罪、侮辱罪、侵犯自由罪正式宣告对于犯罪嫌疑人祈年祈先生的审判正式开庭。”
      “请各位落座。”
      当祈年迷迷糊糊睁开眼后,入目的就是面前法官一脸沉重敲下的锤。
      这个世界的剧情、设定也便涌入了脑海,看的祈年一愣一愣的。
      好家伙,他当了那么多次道德制高点,这次一来就告诉他,这次的万人迷天然就占据道德制高点。
      因为。
      这次的万人迷,是他的孩子。
      亲生的,由他带到这个世界里。
      是十万年以来的,第一个新生儿!
      可在这个永生实现,人权至上的星际文明中,生育、创造生命是和杀人,剥夺生命是一样严重的罪行,甚至还要更严重一些。
      因为杀人,剥夺生命只不过终止生命的旅程。
      可生育、创造生命是却未经生命同意就将他带到这个世界,强行让它进行旅程。
      其罔顾人权的程度更在杀人和剥夺生命之上。
      这往往也同样会涉及到侮辱罪和侵犯自由罪。
      而认为生育权也是基础人权,则是永生未实现以前的一种人权谬误,或者说为了种族延续的人权让步。
      真理就在哪里。
      生育和其他所有基础人权都是不同的,且非常明显的不同。
      性是个体的权利,生育却不是。
      生育之所以不是个体的权利,因为个体是无法生育的。
      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多性人,自己和自己只通过自然界的方式是无法生育的。
      所以生育是一个社会合作行为,其还往往涉嫌无辜的第三方,也就是小孩。
      这是一种极度冒犯人权的严重犯罪行为。
      玩了这么多世界,身份是罪犯的这还是祈年第一次经历,他有点兴奋了起来。
      喔~星际时代文明的重刑犯,这也是一个了不得的成就。
      虽然他仅仅是生了个小孩。
      法庭上的法官如实的宣布祈年的罪行、证据、证据链、被害人的供词、造成的后果、以及需要面临的刑事处罚。
      一条条,一件件,有理有据。
      最后,法官询问。
      “祈先生,您还有什么要申诉的吗?您的辩护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律师是个中年人,他满脸的厌恶,不发一言。
      这种罪犯,他可不想进行任何的辩护。
      而祈年。
      他抗诉了。
      星际时代法律的依据不是以暴力机关的威信做保证的,而是依据多数人的意见。
      因为任何暴力机关在星际时代的星球距离、文明程度、技术发展面前都是弱小,都是弱不禁风的。
      你能想象,地球和它最近的卫星月球之间的距离,可以放下太阳系中所有的行星吗?
      地理环境决定文明发展啊。
      祈年说。
      “我要见我的孩子,创造生命罪、侮辱罪、侵犯自由罪这三种罪行侵犯的都只是我孩子的人权。”
      “我只要得到他从未成年至成年乃至其后其间一百年的所有的宽恕,我便无罪了。”
      一百年出头,是永生技术前人类物种个体生命的极限。
      所以他需要的宽恕,也是一百年。
      那是未永生时,人类生命一辈子的距离。
      罪刑和刑罚恰当。
      祈年的要求合理合法,他在申诉自己的宽恕权利。
      宽恕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因为星际法律的保护对象,服务对象都只是个人。
      所以只要得到任何你侵犯权利之人的宽恕,你便无罪了。
      这是最基本的尊重人权。
      祈年的要求合乎法律合乎人权,法官和法律也没法拒绝。
      毕竟他们不只是服务祈年的小孩,同样也要尊重祈年的人权。
      因为尊重祈年小孩的人权,所以他们组织对于祈年的审判。
      那么同样的,基于尊重祈年的人权,他们也不能在这场审判中,非法剥夺祈年的人权。
      虽然尊重人权,但是法官还是努力了一下,因为他真的厌恶祈年。
      十万年了,这还是第一列如此恶劣的罪行,简直就是十万年里最大的凶案。
      “基于未成年保护法,你不能教育你的孩子,你的孩子需要社会来教育,以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这是避免父母对于小孩的洗脑,小孩是弱势群体,所以要被保护。
      更何况这种特殊的情况。
      祈年没有意见了。
      ……
      出了法庭,祈年就发现法庭安排的未成年保护人已经在法庭外等候多时了。
      是三个人。
      虽然外表看上去是成年女性、未成年男性、未成年女性,但实际上每一个年龄都至少有十万岁了。
      就像现在的他一样。
      选择三人分别饰演不同年龄的人,这有助于未成年儿童茁壮成长。
      至于还剩下的成年男性,那则有祈年亲自饰演。
      三人无所顾忌的交谈着,对于祈年的厌恶和鄙夷根本没有掩饰。
      祈年也不在意,甚至都没问这三个接下来至少要和他一起生活一百年的人的名字。
      他率先独自走向了前方不远处打开的门。
      那门是曲率的,只要进入就可以立刻到达星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他回去了自己的家里。
      他的小窝已经天翻地覆,分成了十二个空间。
      儿童房,四个监护人房,两个浴室,两个厨房,两个书房,公共客厅。
      其中儿童房是最大的,最豪华的。
      祈年的到家,惊动了家里一直都在的小孩。
      儿童房的房门微微被推开,一个小小的脑袋探了出来。
      见到来人是祈年,那毛茸茸的小脑袋上可爱的小脸扬起了一个暖暖的笑容。
      “欢迎回家,爸爸。”
      小孩活力满满一下子推开了房门,跑跑颠颠的就跑了过来,依恋无比的往祈年怀里一扑。
      紧紧地抱紧了祈年。
      或许孩子,天然对于自己的亲人就是有依恋的。
      正如雏鸟的情节。
      这孩子是菲亚,祈年取的名字。
      星际时代可以有姓氏,也可以没有。
      姓氏也可以随便更改。
      因为此时,名字,也只不过是一个称呼,带着祝福意味的称呼。
      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菲亚倒是一直挺喜欢祈年给的名字,所以也没有改。
      祈年蹲下身,和菲亚平视,不过大手却宠溺的摸摸他的头。
      祈年说。
      “宝宝,就像之前带爸爸走的人跟你说的一样,现在爸爸是你的罪犯啦。”
      祈年心中暗暗感叹。
      星际文明真是先进,真是好啊。
      家长对孩子说我是你的罪犯,你的诞生是我最深重的罪行罪孽。
      这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那个个体人权向群体制度退步的蛮荒时代中,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
      他那里的先进分子,也最多要求当家长要考试,却从来不想当家长是不是你天然的权利。
      所有人都犯罪,所以罪就不是罪了。
      祈年此刻非常的兴奋,因为这个世界前所未有的具有挑战性。
      他要在三双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的盯下,用“爱”,“父爱”,去进行落后时代肮脏的卑劣行为——把他的万人迷小孩,训成“狗”。
      正如所有的父母,都会用各种理由,亲情,陪伴,道德,pua等等所有东西作为项圈,把孩子训成“狗”一样。
      星际时代的小孩也是懂的很多的,正如互联网时代的小孩懂的往往比互联网时代前的大人还多一样。
      但小孩就是小孩,未发育完全的小孩,是不够成熟的。
      菲亚在祈年的摸头下扬起了更明媚开心的笑容。
      他在爸爸被带走后,就查询了星网,问了侍奉他的人工智能是怎么回事。
      他了解了所有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及他可以怎么做。
      所以,他想都没想的就说。
      “我宽恕爸爸,我会永远宽恕爸爸的!”
      “我还会感谢爸爸,感谢爸爸将我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里的!”
      这时候,法庭安排的三个监护人也推开了门,来到了这里。
      菲亚立刻双眼一亮,在祈年面前踮起脚尖,越过祈年,对着这三个人挥挥手。
      “喂!你们就是法庭安排的我的监护人吧?我告诉你们,我会永远原谅爸爸的!”
      “你们,别想破坏我的家庭和幸福喔!”
      小孩小小的包子脸可爱死了,一下子就命中了三人的心口。
      他们感觉心都要化掉了。
      这就是真正的小孩子的活力?!
      十万年以来,从未有人见过真正的小孩。
      而现在。
      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孩子,三人立刻就突然意识到。
      为什么世界上还会有生育孩子的罪人。
      他们竟然稍稍有些理解了。
      但和理解相反的是,他们的目光更加厌恶的看向了祈年。
      如此美好的事物,又怎么能因为自己肮脏的欲望,就将他带到这个世界里呢!
      菲亚似乎看出来了这三人对祈年的厌恶,立刻小大人似的站到了祈年身前,然后主动拉着祈年的手,天真明媚的笑容瞬间净空了整个房间。
      世界都因此明媚开朗美好了起来。
      他,当着所有人,当着所有第一次见面的人,当着这些法律上要求保护他的人的面说。
      谢谢爸爸。”
      “谢谢您让我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十万年的新生儿(一)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