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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叶初出生那天,正好是立春,俗话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万物的初始,所以她妈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儿。
      叶初刚出生那会儿,很安静,静到什么程度呢?用她妈刘美丽的话说就是:“一个不留神,人就出来了,都不带吱一声的。”
      他们那儿有种说法,孩子出生的时候哭得越响亮,就越容易养活。也不知是真的还是凑巧,总之叶初小时候确实难养活,一出生就生病,天天由她奶奶抱着往医院跑。
      到了最后呀,连医院挂点滴那护士都认识她了,要是几天不见还非说上一句:“哎呦,小叶子这都几天没来呀?怪念她的。”
      你瞧瞧,这该是医院护士说的话么?
      不过叶初家里都是不计较的老好人,从来不介意护士怎么说,反正开不开心日子都照样要过,还不如过得没心没肺些。

      叶初就这样以医院为家,一直到了三周岁,终于有一次,她因为青霉素挂太多,过敏了。
      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不挂青霉素是可以改挂其他药,但费用就高得去了。家里人就担心了,怕这娃儿要是一直这样病下去,家里就要出现经济危机了。
      说来也怪,就在她妈生出这个念头的第二天,叶初就没去医院。
      第三天,第四天……直到过了一个月,叶初还是没生病,到后来奶奶都急了,这孩子不会是病得不会吱声了吧?
      一家人哭丧着脸,连夜抱着叶初去医院,非说孩子病了,让医院给做了全身大大小小的检查,最后医生得出结论:“你们一家老小耍医院玩是不是?孩子好的很,就是补太多,有点超重。”

      从此以后,叶初就有了个外号,叫叶超重。

      叶超重有个坏毛病,打小就不认人。三岁的时候,还管隔壁邻居叫妈妈,管每天送报纸的邮递员叫爸爸,搞得她妈很是郁闷,怎么自己生个女儿出来,连爸妈都会认错呀?
      不过,叶超重这毛病也不见得全是坏处。至少隔壁那被她叫妈妈王阿姨,就很喜欢她。
      那王阿姨一直想生个女儿,三十岁了才怀了孕,生出来的却是个儿子,气得差点那把剪子把儿子给剪成女儿。
      可没想到,隔壁这白白胖胖的小姑娘见面就喊自己妈妈,可把王阿姨给乐坏了,暗自琢磨着一定要把这小姑娘娶给自己儿子当媳妇。
      所以,叶初在七岁之前,是有个青梅竹马的小男朋友的,就是隔壁王阿姨家的儿子——沈南成。

      那沈南成虽是这个镇子上出了名的小霸王,却很听他妈的话,被自家老妈潜移默化一下,他还真把叶初当成了自己的未来媳妇。
      七岁之前,他们家周围所有嘲笑过叶初超重的小孩,都被沈南成打过一遍。
      这也直接导致了,叶初从小就没什么朋友。因为周围的小孩全都怕她,深怕那句话说错了,就被沈南成追着屁股打。

      没什么朋友的叶初,只好和沈南成玩,玩什么呢?自然是所有孩子小时候都会玩的过家家。
      叶初扮妈妈,沈南成扮爸爸,沈南成家那条小黄狗扮儿子。
      倘若未来的什么时候,叶初真生了个儿子,知道自己上头还有个哥哥是条狗,估计得拿块豆腐撞死。

      别看沈南成这小子在外头打架厉害,到了家里,乖得跟只兔子似地,他爸揍他一顿,都不吱声儿。
      沈南成一听叶初让他扮爸爸,小男娃儿的脸就红了,愈发认定叶初就是自己未来的老婆。
      小男孩儿嘛,什么事儿都爱当真。

      叶初记不住沈南成的名字,通常时候,她见了沈南成就叫阿宝。
      阿宝是叶初他们那地方的电视台,当时颇有名气的私房菜栏目主持人,长得圆圆胖胖,烧菜特别拿手,这也是叶初记得最清楚的名字,所以当她叫不出别人名字的时候,就叫人阿宝。
      但是沈南成不知道,还以为这是叶初叫自己的昵称,所以每次叶初叫他阿宝的时候,他都答应得特欢快。
      其实他不知道,叶初管他们家那条狗,也叫阿宝。
      这也是叶初那时候比较想不通的,为啥她每次叫唤隔壁那条狗,蹦出来的总是个人?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看着自家儿子有个小女朋友,沈南成他妈很是高兴,只可惜他妈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太久。
      沈南成七岁那年,家里忽然收到了一封从美国寄来的信,厚厚的一叠纸,有中文也有英文。
      信是沈南成家那个年少参军,本以为早战死在沙场的舅公寄来的。
      他舅公当年逃离大陆之后,辗转去了美国,在那里闯出了自己的事业,如今老人家年事已高,却膝下无子,通过一些途径,终于得知自己还有血亲在国内生活。所以希望他们一家能搬去美国和自己一起住,他保证会给孩子最好的教育条件。

      要知道,那时候国内特别流行“外国的月亮更圆”这种说法,人人都想出去见识见识,更别说是有机会全家移民了。
      经过了深思熟虑,在移民和儿媳妇之间,沈南成她妈选择了前者。
      不出三个月,远在美国的舅公就通过关系,替他们全家就办好了移民的手续。三个月后,沈南成跟着他妈,踏上了去美帝国主义的飞机。

      临行前,沈南成哭鼻子了,非缠着他妈把叶初也带上。
      他妈为难了,这美帝国主义又不是菜市场,说去就能去的,别说是带个人了,就连他们家养了这么多年的那条狗,都不能带上飞机。
      他妈想了半天,说:“这样吧,你把小黄留在国内陪小叶子,等咱们在国外稳定了,就把小黄和小叶子都接过去住。”
      他妈说的自然是敷衍话,但沈南成却当了真,回家给小黄洗了个澡,还在狗脖子上系了个蝴蝶结,走的当天送去了隔壁叶家。

      “叶子,我把小黄留在你这里,我妈妈说,明年这个时候,会开飞机过来接你跟小黄的。”
      叶初看看狗,又看看沈南成:“飞机那么大,真的能飞上天吗?”
      “当然啦!到时候你跟小黄坐上飞机,呼啦一下,就能到美国了。”
      “去美国干什么?”
      沈南成红了脸:“去美国……就……就跟我一起住啊……”
      “我自己家也可以住。”
      “那个……那个不一样嘛……”
      “哪里不一样?”
      “就是……”沈南成吱吱呜呜,觉得说不出口,想了半天,道,“我妈说,美国的冰欺凌上面有草莓。”
      草莓?一说到吃的,叶初的眼睛就亮了。她点头,认真地说:“那你别忘了来接我。”
      “好,我保证!”沈南成笑眯了眼,心里跟吃了蜜糖似地。

      后来,接他们的车子到了,沈南成他妈就拉着他上车。
      “再见,别忘了我们的约定!”车座后头,沈南成拼命地挥手。
      叶初也领着小黄,在院子门口跟沈南成挥手,“再见……阿宝!”
      那一刹那,小男孩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看了眼蹲在叶初身边的小黄狗,在心里默默地念叨:“儿子,你妈就留给你照顾了。”

      那一年,叶初六岁零八个月,依旧记不住人的名字,依旧见了谁都叫阿宝。

  •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果然还是控青梅竹马啊!
    新坑一个,有存稿,求花求收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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