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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有一个竹马,名字叫夏油杰。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还算不错,小时候他还教训过欺负我的男生,我们的区别只是我在普通高中念书,他在特殊高中读书……但我们的本质上都是普通的高中生而已。

      况且17岁之后,我彻底失去了他的音讯。但这对我也没什么很大影响,我仍旧按部就班地照常上学,毕业,工作后成为一名普通的社畜。

      再就是10年后——也就是此时此刻,得到他的死讯。

      “什么?”起初我还以为是幻听,“他死了?”

      “是生病了?他十年没和我联系了……不然临终前我一定会去看看他的。”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虽然之前关系还不错,但是确实很久没联系,第一反应竟然是这个。

      “不是……”那个叫硝子……或者是咲子?的女人欲言又止,抿了抿嘴唇,似乎不知如何解释。

      “虽然我们之前关系很好,但是很久没联系了。谢谢您告诉我这件事,我会抽时间去祭拜他的。”我诚恳地问,“不知道他的坟墓在哪里呢?”

      “在……我也不知道埋在哪儿了,大概只有五条悟知道吧。”

      哈?甚至不知道埋在哪?这家伙到底是做了什么才会落到如此下场啊……我胡乱点着头,看了一眼手表,便匆匆告别了,时间已经有点迟了,再耽搁下去可能赶不上早上上班的电车,这大概就是我们社畜的悲哀吧。

      今天的事情倒不是很多,但是不知是不是早上听到不好的消息,改变了我的运势,好像每件都不太顺利。

      帮上司买咖啡,结果拿铁买成美式,他气极,劈头盖脸将我训斥一顿;整理文件时不小心把草稿和重要文件打乱在一起,结果多废两小时才弄好;双面打印不小心点成单面——总之,诸事不顺。

      “熏看起来状态不太好呢,要不要请假回家休息一会儿?”相熟的同事这么说道。

      “哈?不会吧?我倒是觉得自己精神很好,壮得像头牛呢!”我开玩笑,摸摸自己的肩膀。

      “欸——你脸色很差,我还以为昨晚没睡呢!”

      我掏出镜子,看着自己面如枯色的脸,惊呆了。昨天明明睡得不错,而且今天早上也有照镜子,确保妆容绝对精致,才出门的呢!是因为昨晚没有敷面膜的缘故吗?也是,毕竟已经27岁了,不好好保养可不行呢……

      这样想着,我一抬手,又把桌上的咖啡掀翻了,深褐色的液体瞬间渗透了刚重新打印好的文件,厚厚一沓文件顷刻间覆没,全部变得皱巴巴,如同浆糊般粘在一起,没法再看。

      我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同事叹了口气,掰过我的肩膀,郑重其事地对我说:“熏,你需要休息,现在,立刻,请假回家吧!”

      我只好和上司请假——然后理所当然地被我怀疑确诊有狂躁症的秃头上司臭骂一顿,我面无表情,直接挂断电话,踏上回家的路。

      回家时总会路过一条薰衣草小道,这里的薰衣草和别处的不同,一般来说,薰衣草只有六到八月才开放,但这条路上的薰衣草竟然一年四季都开放,难道是花朵变异?还是为了迎接什么国际盛事,所以相关部门新研发的科技?不过无论如何,每次走到这条路我都很开心,因为薰衣草,是我最喜欢的花。

      为什么会喜欢薰衣草呢……好像是因为……因为什么呢?

      我胡乱的想着,没多久便走到了家,我最熟悉的地方。

      习惯性地换上拖鞋,放好包,走到洗手间,洗头洗澡——这都是早已熟悉的事,哪怕完全放空自己,也不会有任何差错。

      大学毕业后我便开始独立生活,可经济状况确实拮据,所以只能租一个这么小的房子,甚至连浴室都这么小,洗澡时,我甚至能从被氤氲的水气布满而变模糊的浴室镜里看到自己。

      紫色的头发已然湿透,如瀑布一般垂在腰下,还有几根调皮的粘在脸上,看起来滑稽又可笑。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任由喷头水向头顶冲去,这水柱十分锐利,如同尖刀,甚至有些倒灌进了我的耳朵,但我仿佛失去了听觉,听不见耳畔哗哗的水声。

      在这一片悄然的震荡中,世界变得好安静,似乎只剩下我自己。

      突然我好像想起来自己为什么喜欢薰衣草了。

      因为有个人曾经说——薰衣草很漂亮,就像你头发的颜色,很适合你。

      夏油杰。
      你竟然死了。
      我是说,你竟敢死了。

      我们的缘分是什么时候兴起的呢?

      大概是出生起。

      从还在婴儿时期,我们就在隔壁的襁褓中长大,看着对方牙牙学语到青葱少年,国中时,我甚至曾经自豪地对杰说:“我们俩从我出生那天起,就没有分开过一天。”

      哪怕是生病,我们也一定会一日不落,每天放学,都会到病房里蹲守。
      哪怕是放假,我们也无时无刻粘在一起,要么一起出去吃东西,要么一起写作业。
      哪怕是出门旅游,我们每天晚上都要打视频,确保自己能看到对方的脸。

      在他17岁离开我之前,我一直以为——
      一直以为,大学毕业后,自己,会成为他的新娘。

      杰是个很好的人,别误会,他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烂好人,对我好的同时,还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呢。

      比如,我们俩一起写作业,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他总不肯直接把答案给我抄,非要给我讲明白不可。国中时一直靠他给我补习,我的成绩才能名列前茅,哪怕是高中第一年,他去了特殊学校,基本上没再上文化课,也能在周末赶回来给我补上知识点。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聪明,又温柔。
      只要他想做,没有做不好的事。

      国中时我们告别,我哭得稀里哗啦,泪眼婆娑地望着他,问能不能不去,他也只是摸摸我的头,目光柔和而坚定:“熏,我也有自己想走的路。”

      我哭得更惨,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看起来比谁都好说话的杰,其实心里最有主意,谁都没法改变他的选择!

      我抬起拳头,用力去捶他的胸口,趁机把眼泪鼻涕都抹在他身上——这可恶的男人,我非给你点好看的不可!

      “但是我每周都会来看熏,每天晚上都会和熏打视频,好不好?”我埋在他怀里,头顶传来他的声音,“三年,只需要三年,等我毕业了,我保证我们不会再分开,好吗?”

      这话说得我有点脸红,什么“我保证我们不会再分开”……好像我们是情侣一样。

      当久了朋友,再转变身份来当恋人的话,会是什么样呢?仿佛心照不宣,我们俩没有一个人明确地向对方开过口。

      但是又清楚地知道将来一定会和对方结婚——因为每次长辈和朋友调侃时,我们没有一个人反驳。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奇怪状态,就这样,坚持了许多许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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