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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 26 章 林多乐住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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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多乐住校快有两个星期了,但在这两周之内只去过陆承宇家一次。
每到周末,陆庭煜都会给乐乐打电话,喊他回家吃饭,但林多乐总以学习为由拒绝着,这周陆叔叔说什么也要到学校来接他,实在无法推辞,林多乐便只好说自己会坐公交回。
说好了第二天会来,两父子起个大早便开始忙活,陆承宇是漫不经心地在家打扫着卫生,还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
陆庭煜则是去早市采购了很多鲍鱼和海虾,光补蛋白质也不行,他还挑了一只现杀的土鸡,买了猪肚一块儿炖汤,排骨、牛肉、猪肉还有各种新鲜的时令蔬菜。
他总担心学校的饭菜没有油水,也提供不了什么营养,乐乐还小,现在正是男孩子发育期,长身体最关键的一段时间。陆庭煜买了一大堆,几乎每一样都想带回家,恨不得靠着这个周末将乐乐缺失的那些营养一口气快给他补回来。
一直忙到下午,陆庭煜一个人在厨房兢兢业业地做饭,那动作大刀阔斧,感觉能整上一桌满汉全席,但他以前的厨艺非常一般,最多算是能凑合着吃,最近不知怎么的,这几天练手的饭菜明显有了质的飞跃。
陆承宇看着厨房那道忙碌的身影,疑心爸爸是不是偷偷报了美食烹饪班,在外面偷偷学着回来要给弟弟露一手?
宋茜坐沙发上化着精致的妆容,茶几上摆放着刚切成小块儿的西瓜、菠萝、哈密瓜等,每一块儿都用牙签插着。
丈夫在厨房发光发热,她闲着没事儿,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刚摆盘好的水果,不知道那小孩究竟有什么魔力,家里两男的都像是被他迷住了一样。
一份甜瓜见底,陆承宇皱了皱眉,提醒她:“妈,甜瓜吃多了容易脸部水肿,您还是适量吃吧。”
“少来了。”宋茜笑着夹了一块塞进嘴里,汁水在口腔内划开,唇上的口红也艳丽了不少:“你就是担心这份吃完了就只剩一个给林多乐了。”
那甜瓜是进口的,不当令,如今供不应求,陆庭煜知道乐乐喜欢,可惜有钱也买不到多少。
一切都准备妥当,陆庭煜掐了下时间,让陆承宇去楼下接弟弟。家里就剩夫妻两了,陆庭煜洗了洗手,沥干水,走到宋茜身边,笑着说:“孩子一会儿来了,你也热情点儿,他好不容易来一趟。”
“我怕一大家子太热情,把你心肝吓跑了。”宋茜轻笑了一声,话里带了点情绪说道。
陆庭煜搂了搂媳妇儿的肩,宽慰她道:“什么心肝不心肝的,净胡说八道。”
“他这不是心肝却胜过心肝呢。”
难得见他这样主动,宋茜凑过去吻了吻丈夫的颈脖,在他的领口落下一道鲜艳的唇印,笑眯眯地说“我会好好对他,你晚上也要好好待我。”
陆庭煜知道她在说些什么,点了点头表示答应了。
门铃响了,陆庭煜穿着围兜,走过去为他们开门,林多乐见到陆叔叔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白衬衫领口上的那一道口红印,转移了一下视线,赶忙说了句:“陆叔叔好,宋阿姨好。”
陆承宇明显也看到了,但他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早已见怪不怪。
陆庭煜见到乐乐脸上的笑意快要溢出眼角,他是那种很会隐藏情绪的人,对他人的反应也观察的特别细致,此刻他却浑然不觉,抿着唇,招呼道:“乐乐来啦,快进来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宋茜则在一旁热情地招呼着他坐下,还问起学校的住宿情况。
“乐乐舍友们怎么样?都好相处吗?”餐桌上,宋茜尽量维持着和谐的氛围。
林多乐拿碗接过陆庭煜为他舀好的猪肚炖鸡汤说:“嗯嗯,上过一学期课,大家都很熟悉,我下铺那个男生跟我一个省的,父母务工才到这儿念书;对床和他的下铺都是北京本地人,家太远才选择住校。大家都挺好相处的。”
“那挺好的呀,看来住校也有住校的好处,乐乐性子温吞,住校能让他处到更多朋友,我看这也挺好的。”宋茜笑着回应,那笑容配上说话的语气简直比蜂蜜水还要甜。
“这样确实不错,有什么问题记得跟叔叔说,叔叔会帮你解决的。”陆庭煜用公筷为林多乐布菜,他的小碟子快要堆积成山,吃不完了都。
林多乐夹了块儿牛肉和排骨,觉得今天这菜实在过于美味,没忍住多吃了一碗米饭。
陆庭煜见乐乐今天食欲好,赶忙为他戴手套剥虾又开始布菜什么的,他将挑完刺的鲈鱼夹到林多乐的碟子里,笑着说:“这鱼糖醋的,新做法,味道鲜美促消化。乐乐,你尝尝看,喜不喜欢?”
林多乐其实有些撑了,但架不住叔叔的热情布菜,再加上这桌佳肴实在美味,他有点没忍住多吃了几口。
总算吃不下了,林多乐才连连摆手,跟陆叔叔一个劲儿地说:“谢谢叔叔,真的不用了,快吃不下了。”
“这么客气做什么,叔叔经常说把这当自己家就成,想吃什么自己拿。”陆庭煜下意识地夹了一只鲍鱼到碟子里,倒不指望乐乐能再吃下去,只是习惯了为孩子不停夹菜的动作。
陆承宇觉得今天的林多乐食量确实有点儿大得惊人,担心他是不是在学校都没吃饱,但爸妈的投喂多少也有点儿离谱,见爸爸还在夹,他忍不住劝阻道:“爸,你快别夹了,再夹下去,小弟快变成猪饲料里面的猪了。”
这话惹得宋茜噗嗤一笑,自己的淑女形象全然不顾,陆庭煜也有些后知后觉地收回手。
一顿饭吃完,陆承宇陪着林多乐在楼下散步。
开学之后,班主任有调过座位,林多乐被换到了最前排,跟陆承宇隔得很远。
两人生活和学习开始彻底脱轨,好像很久都没在一块儿说过话了。
迎着皎皎月光,在一阵萧瑟的秋风声中,陆承宇扭头看了一眼林多乐,情不自禁地问道:“在宿舍住的还习惯嘛?”
“习惯的。”林多乐跟他漫步到湖边,今晚的月光很圆,映照在湖面上泛起点点银白色的亮光,像璀璨的珠宝,熠熠生辉。
两人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湖边,都沉浸在这一轮夜色中。
不知过了多久,林多乐还是听见陆承宇很轻声地说“我房间里,你的东西和床铺都还在,要是适应不了了,随时欢迎你回来。”
放在上学期,林多乐刚来那会儿,陆承宇绝对不可能对他说出欢迎这种话。
往回走的路上,林多乐看着他,突然觉得心脏无端地砰砰直跳了起来,他抿了抿唇,笑着说:“知道了,谢谢你还有叔叔阿姨,你们一家人都对我太好了。”
陆承宇沉默了一会儿,很直白地说:“知道我们都对你好,就不要辜负了这番好意。”
——
回学校的时候,陆庭煜依旧大包小包为林多乐准备了很多东西,有他自制的牛肉干、香菇酱,各种西式甜点、面包、果汁饮料、安慕希酸奶、德芙巧克力,还有中午做好的饭菜也打包了一份放在保温盒里做乐乐的晚饭。
这些零零散散的食物够他吃一个多月了,林多乐不太习惯吃零食,从前在桃溪村长大,家里压根就没有这条件。如今拥有的这些也并不属于他,都是陆叔叔一家的厚爱。
然而想到陆承宇昨晚的那番话,他还是不忍心拒绝陆叔叔一家的好意,堪堪低着头收下了。
住校生们都是在周日的下午返校,陆庭煜原本打算开车送林多乐到学校,但公司一通紧急电话,令他不得不将送乐乐回校的重担交给儿子。
今天早起的时候,陆承宇接了一通朋友的电话,是许明则邀他下午打篮球。
林多乐听到陆承宇答应了,他抱着一大袋零食,身边背着一个书包,摆了摆手拒绝说:“叔叔,不用麻烦承宇哥了,他下午有事儿的,我自己回就行。”
陆庭煜转头刚想问儿子有什么事儿,却见陆承宇二话不说,直接把乐乐拎着手里的那一大包,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语气却不容拒绝道:“没什么事儿,走吧。”
“你难道忘了?早上许明则给你打过电话的,下午你们不是要去打球嘛?”林多乐一边跟着他走去公交站,一边提醒道。
“等公交的时候给他回个电话就行了。”
林多乐无话可说,只能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到了公交站,陆承宇果然给许明则回了个电话,内容言简意赅,只说自己有事儿要忙,下周再约。
这个时间点车上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背着行李返校的学生。两人上了车压根没座位,林多乐身形有些单薄,被人挤得书包都快变形了。
人潮中,他艰难地想要往角落里靠,不知被谁踩了两脚丫,回过身瞥见陆承宇一步步挪到他身边。
陆承宇也有些不好受,但他身高腿长,能够巧妙地利用身形优势为林多乐抵挡大部分的拥挤。
窗外的夕阳映着霞光倒影在车窗,陆承宇一手揽过林多乐的腰,带他挪到了一个相对宽阔的角落,他抵在林多乐身前,隔着衣料,和他肌肤相贴,淡淡地说了句:“就这样,别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