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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追风筝的人 ...
第三十二章·追风筝的人
在美浓湖拍摄之前,孟希晗先让陈修竹去卫生间换一件衣服。她比对了美浓湖的周边景色,最终选定了第四套衣服——第四套衣服,是卡奇色长款风衣,内搭天蓝色衬衫和深色领带,下搭黑色工装裤和黑色马丁靴。也就是说只用换上衣和外套,下搭根本就不用换。
他进卫生间隔间里换衣服时,收到了杨乐歆的消息,说是程程累了,打算回酒店休息,让他们先忙拍摄,不用管他们。陈修竹点点头,知晓后回复了一句,好的,你也注意休息,别太累。
换完衣服从卫生间出来,陈修竹坐在美浓湖旁的椅子上,化妆师正坐在他旁边给他补妆。化妆时,陈修竹特意跟孟希晗说了杨乐歆和程程回去休息的事情。
闻言,孟希晗喝了口矿泉水,咽下去后,才问道:“陈修竹,有一件事,我很好奇。”她顿了顿,对上他的双眸,“你是从萍津搬到北城,那为什么还要在北城租房子住?”
那双眼眸好似经历了千秋万载的岁月一样,顷刻间深沉起来,宛若一汪深渊。他微微低头,双手交叉,酝酿了一阵,便抬起头,微微一笑。
“因为心里放不下萍津这座城市。”陈修竹叹了口气,“如实说,初中时在北城租了三居室,在那间房子里住了六年。考上北城交大后,父母就不续租了,搬回了萍津。”
俗话说,一离开萍津,却又想念萍津。
这里,陈修竹内心泛起了微光,光景和时空开始漂移,或许在这一刻,他真的理解了父母的做法。
人这一生,像一只蝴蝶,飞越了那么多座山,那么多朵云,穿越了那么多时间,那么多距离,兜兜转转,来来回回,还是降落在原地。
“北城交通大学?”孟希晗问道。
陈修竹点点头:“对,它是211院校诶。我本科和研究生都在那里读的,还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
但孟希晗只是问问,并没有说什么。
晚霞从西边透出,勾勒出层层隐隐的山影。橘色的天空中,赫然升起了几个风筝,孩童在美浓湖环湖的小道上,拉着风筝的弦,肆意地奔跑,放肆地大笑。他们年龄正好,风华正茂。
风筝就在天空之中飘着,如果没有风筝线,或者说某一刻风筝线突然断了,风筝大概会一直漫无目的地漂浮下去,漂浮到山的那边,湖的那边。
陈修竹站在美浓湖旁,对准摄像机的镜头,快门一连串拍下很多张照片,照片中风筝的位置也在来回变动,那不变的大概是孩童们的雀跃的声音。
在按动快门的时候,陈修竹感到了时间的流逝——太快了,真的太快了。他已经29岁了,一年之后,他就要30岁,十年之后,他就会40岁。这十年有太多变故了,如果这次回到北城,还能在那家公司工作几年——如果某一天,建筑产业不再繁荣,反倒成为一种平稳的平淡,他又能何去何从呢?
先不说十年那如此长远的时间,单说他离开北城的这几个月,身边的人和事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许多年,在陈修竹的眼中,自己就像是未经世事的人——对待感情朦朦胧胧,对待事情一腔热血、不顾后果,对待友情精心认真。
朋友说,这叫年轻,年轻有很多种可能。只是因为自己的年龄还没有“3”开头,现在是“2”开头的最后一年。等到“3”开头时,周围的人谁还会调侃自己的“年轻”呢?周围的人肯定会感叹:“诶,你都30岁了,怎么还不结婚?”这个时候,自己又该怎么面对呢?难道还要说:“我还年轻。”——这也太不切实际了。
等孟希晗拍完美浓湖的晚霞美景后,他们又去狮形观景台拍下了几组美浓湖远景,今天的拍摄行程在孟希晗打下“对钩”的瞬间,彻底结束。
这一天有些过于疲惫,在拍摄行程结束后,他觉得眼皮有些打架。孟希晗还想邀请自己吃晚饭,但陈修竹只是摆摆手,说明自己实在太累了,想回酒店休息。她的神情有些遗憾,但还是体谅似的点点头,也没强求,就拉着化妆师前去吃晚饭了。
陈修竹深吸一口气,他从卫生间卸了妆出来,正想去找点吃的,果然瞥到湖边不远处有一家便利店。他走进便利店里,要了一份便当,在吧台处坐了下来,三口并作两口吃下了便当。这时,他眸色一亮,在柜台处看到了一个风筝。
便利店员说,这个风筝是可以买的,湖边那些风筝都是在这里买的。
既然如此,陈修竹掏出了钱包,买下了这个风筝——这个风筝尺寸很小,相比于那些翱翔在晚霞天空中的巨大风筝,手中的风筝简直不值一提。
他提着风筝走出店门,越到夜幕降临时分,湖边的风越来越大,正是放风筝的好时候。这个时候的天色,没有白天灿烂的阳光,也没有那热烈的暴晒,眼前之下,只有那越来越浓的深色,只有那华灯初上的繁华,只有那迷彩熠熠的晚霞,还有手中缠绕着的线。
借着风力,陈修竹拽着手中的线,调整着线的松紧,他在草地上快速奔跑。风在耳畔呼啸而过,绿草飞扬,靴子踏着草地发出厚重的声音,可他却觉得浑身轻盈。
风筝越升越高,最后线绷直,风筝升到最高点,有些摇晃,有些摇摇欲坠。他只是不顾疲惫一样,在草地上奔跑,一直奔跑,仿佛只要一直奔跑下去,就能超越那从不会被超越的光阴和岁月。
追着他飘荡的是风筝,他奔跑追逐着的还是风筝。
草地上有陌生乐队竖起了麦克风,主唱站在乐器中心开始唱歌。很多游客被歌声吸引过去,纷纷移动脚步,来到了那个陌生乐队的周围。游客们坐下,喝着饮料或啤酒,肩并着肩,听着乐队们的演奏。
当所有人都停下行走的脚步,想要休息的时候,陈修竹却提着那根线,循着孩童们的脚步,看着那个小风筝。
在很多年之后,陈修竹回想起2013年的台湾之行,很多情节都快忘光了,却唯独他在美浓湖旁的草地上,放飞那个风筝的情节愈加清晰。
人总是这样,他们会将记忆停驻在一段美好又肆意的时限内。而这个时限恰恰是每个人心中所想追求的生活,它可以是悲伤的,还可以是幸福的,无论哪一种形状,就像头顶上的那个风筝,只是存在于一瞬间,等到再一转眼,它又不见了。
即便如此,人却执意要努力回想起那个时限内的种种细节。
正如,卡德勒·胡赛尼在《追风筝的人》所写下的佳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跑不动了,陈修竹停下了,双手扶着膝盖,喘了口气。等他再抬头时,却发现那个风筝飞得越来越远,连带着那根线。于是,他只好摆起双臂,追逐着那根线,追逐着那个风筝。
天上的风筝似乎知道地下的人在追着它一样,风的引力加持,距离不断拉远。他奔跑着,夕阳勾勒着他的身影,跑过草地,跑到湖边,一直在狂奔。
慢慢地,陈修竹的速度减慢,最后停了下来。他盘腿坐在草地上,从背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仰头喝了一大口。
不必追了。
话说,天边的那个风筝究竟代表什么呢?为什么自己还要追逐个不停呢?陈修竹掏出手机,拍下了那个小风筝最后的影子。
风筝可以代表很多东西,个人、工作、情感......你在这段时间遇见的任何事情,都可以比喻成一个风筝。这些事情可能会让你感到后悔,感到遗憾,感到悲伤,那是因为你手上紧握着一个风筝。在某一天,你跑累了,你不得不放飞手中的这个风筝,心里或许不会有太多波澜,多的是一份庆幸,庆幸自己卸下了生活的累赘,任务的难熬。
那个风筝最后将会飞到哪里,那是风筝的事情,不是你的事情。
刚回过神来,一个小女孩提着一个燕子形状的风筝进入自己的视线。
小女孩抬头看着自己,天真地询问道:“大哥哥,你为什么不追风筝了?”
这时,陈修竹扔下随手摘的绿草,说道:“风筝,我追。”
“那大哥哥,可以跟我一起追风筝吗?”小女孩又问。
他又说了一遍:“风筝,我追。”
他站起来,跟随着那个小女孩奔跑起来。这一次,他不再追求着什么风筝,他追求的一直都是自己。他不再为风筝奔波,而是在为自己奔跑。
真的跑不动了,却想到卡德勒·胡赛尼又曾写道——每个人的命运都像风筝一样,它向往更高更远的天空,但却受着那根细细丝线的牵引而无法摆脱。但也正因为有这根细丝线的牵引,它才不至于消失在天际或者跌落尘埃,而是在空中划出优美的人生轨迹。当这根丝线被割断,就要鼓起勇气去追寻那飘落在远方的风筝,这样才能获得内心的安宁。
所谓的自己,不过是心中的那个风筝。
For you , a thousand times over.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紧握不放。
像一个追风筝的人,随风摇晃。
他跟着小女孩从美浓湖跑到永安老街,小女孩找到了自己阿嬷,便和陈修竹告了别。陈修竹背着背包,独自行走在永安老街。
对于老街上的美食,也许是刚吃完便当的原因,他并不觉得馋或者饥饿。他用手机对着老街边走边拍,路过一个指环铺,陈修竹被门口展示着的猫咪指环吸引住了,他转身进入,在展览柜前上上下下来回踱步。
一位白发苍苍的阿伯走上前,是这家指环铺的老板。
老板拍拍陈修竹的肩膀,哑着声音问道:“要是柜子里没有你喜欢的,你也可以花点时间,等我耐心做。”
“您亲自啊?”陈修竹语气惊讶,“那我能让您亲自做一枚指环吗?”
老板拍拍手,随后从一旁的衣架上穿上围裙,坐在工位上,拿好磨具和刀具,戴上防护用品。陈修竹坐在老板对面,映衬着昏黄的灯光,他们一起面对着充满木屑、有些杂乱无章的桌面。
“你想做什么样的指环?”老板问道。
陈修竹想都不想,他立刻点开微信,然后给老板展示了林素纯的微信头像——橘猫和白兔。
“很可爱诶!”老板赞叹道,“你想要怎样的设计呢?”
陈修竹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再掏出一支圆珠笔,在笔记本上抽了一页,用圆珠笔画出大概的形状——木质的指环上,刻着一只正在行走的橘猫,在大橘猫的背上,坐着一只正在吃着胡萝卜的小白兔。
看着陈修竹的笔法,老板慧眼识珠:“你是搞设计这一行的哦?”
“对诶!”陈修竹点点头,“我是室内设计师啦!”
老板附和道:“这个工作蛮好的嘞!”
他找了一个薄厚正好的软木板,抬头询问道:“男士指环还是女士指环?”
意思是,这枚指环是做给男生还是做给女生。
陈修竹道:“能做两个吗?”
老板皱了皱眉:“那时间会有点久诶,你等得及吗?”
“等得及呐,阿伯!”陈修竹道。
听到陈修竹说完这句话,老板的眉头松懈下来,转而露出一张笑脸:“送给自己的女朋友吗?你们要结婚了吗?打算婚后生几个宝宝?”
“啊?”陈修竹被这一连串问题问得有些惊讶,他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送给我心仪且思慕很久的女生。她人很活泼,很温柔,同时在面对困难和病痛时,她就像一个大英雄。”
老板意味深长地道:“你暗恋她哦?”
“嗯,暗恋很久了。”确切来说,应该是明恋更好。
指环铺老板在做指环的时候告诉自己,这家店铺在永安老街开了几十年了,他做指环做了一辈子。这家店铺本来是和自己的老伴一起经营的,老伴陪老板从年轻相恋一直走到现在,本以为会和这家店铺一样,天长地久一辈子,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老伴先是眼睛出现了问题,一开始确实没那么在意。老伴有些担忧,怕老板觉得自己现在成了残疾人,而不爱她。可是,老板却紧握着她的手,没有回答老伴的话语。陈修竹问道,为什么你不回答呢?这样很让老伴绝望。
然而,老板却说,当时不知道该以什么话来回答,因为什么话都不如现实中的陪伴来得长久——他觉得这些话语很空。用余华在《黄昏中的男孩》里所写的话来说——他会求你,甚至下跪,他还会打自己耳光,你都不要心软,他会一次次发誓,男人最喜欢发誓,他们的誓言和狗叫没有什么两样,你不要相信。对诶,男人最喜欢发誓了,但是发誓和狗叫没什么两样,我才没有回答,我也爱你之类的话。
后来,老伴染上了肺结核,忍痛过了五年,合上了双眼。这家店铺却仍存在,老板也依旧经营指环铺。
他所认为的爱,不是每日每夜口口声声传颂的“爱”,而是每月每年,用实际行动来展现的“爱”。爱不是用来传颂或者发誓的,如果只要说话就能表达爱,那还要拥抱亲吻算什么?
真正的爱,或许要等到人生暮年,你坐在藤椅上,在午后的阳光下昏昏欲睡时;也可以是你躺在病床上,身体上插满着管道和呼吸机,突然感到自己的时日不多,细数着自己这一生的种种景象。
——然后呢?
然后,你会提笔用你尚不清醒的意识硬要写下最清晰的文字。实话来看,临终前的那些文字,只有你自己看得懂。
——嗯,老板,如果说我看懂了呢?
看懂的文字叫书信,看不懂的文字叫遗书。
在这个发展如此快速的时代,如果一个人愿意花时间给你写信,且不管这封信要寄多远,邮差要走多久,甚至还不能确定那个人是否还有耐心开完信的习惯,这都是一种深沉而浓郁的情感。
——所以,这是爱吗?
我想,这一定是爱了。这个时代,怎会有人手写信,能写封邮件就不错了啊!不过我想,有爱的人就有天堂。
陈修竹在凳子上坐了三个小时,两枚指环终于做完了。
老板将两枚指环包装进塑料膜里,而后分别装进了两个指环盒里,他递到陈修竹手中。
他又想起了那个风筝,现在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是翱翔于漫天星空里,还是很不幸地悬挂在某一处的杆头。
无论结果,不问过程。生活起起伏伏,爱情兜兜转转,美好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悲剧的剧本上。
风筝,我追。
他的脚步从未停歇,从萍津到北城,再从北城到台北,接着从台北来到台南......至于自己将会追随内心的风筝停驻在哪里,那得看风筝的足迹了。
风筝,我追。
那两枚木质指环放在背包最隐秘的地方,连带着陈修竹那点小小的心思,他的步伐逐渐加快。
这就是爱了。
正如《追风筝的人》里说: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紧握不放。
像一个追风筝的人,随风摇晃。
————摘自Bae 林采欣《追风筝的人》
词曲:唐汉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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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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