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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爱彼 ...

  •   晚饭没在家里吃,盛重在高级餐厅订了座位,保姆忙活半天做了那么多菜,摆了整张桌子,一点没吃上。

      林笙和我面对面坐着,脸上套着一个微笑,来来往往的服务员从走道上穿过。高档餐厅很安静,只有钢琴声缓缓流淌。

      盛重选的位置在二楼落地窗前,从这个位置往下看,跨江大桥尽收眼底,过桥的车打了尾灯,一排排车灯游鱼般穿过,江面平静无波,黝黑的水面溶解了几盏霓虹灯,五颜六色团在水中。

      服务员推着餐车,有条不紊的上着菜品,红酒摆在我手边,还附了一个开酒器。

      出门前我被林笙勒令换了套衣服,贺知雨的衣服我递给保姆,特意嘱咐她单独洗。现下白卫衣,牛仔裤,准男大学生样。

      我抬手看了眼手表,六点半,盛重的助理打电话催着我们早点出门。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盛中准备要玩什么花样。

      果然,分针走到四十,江岸边响起破空声,一簇簇烟花跃上天空,又一簌簌掉下来。白的、紫的、红的、蓝的,各种颜色把城市上空染亮。

      幸好没绿色。

      路过的客人无一不驻足,烟花最后在天空写了几个大字,“林笙,我爱你一辈子。”

      这句话一出来,我不自觉笑出声,他到底真不知道这样真的很老土啊?

      林笙撑着下巴,脸朝窗外,但垂着眼睛,目光淡淡。她没看那些烟花,似乎黑黝黝的江面更有吸引力。

      烟花放完,接着跟上小提琴,演奏者拉了半天。我站起来,用手拍了拍举着小提琴演奏者的肩膀。

      音乐声断开,我说,“让一下,我要去卫生间。”

      不知道拉的什么玩意儿,也可能是我没艺术细胞。我被演奏的声音吵烦了,到洗手间躲躲。

      在隔间里坐在马桶盖上玩了半天消消乐,打通了几关,玩得没意思。

      收起手机,走出隔间,刚把手伸到洗手台下面,镜子里出现了一个人。

      竟然是刚才那个小提琴演奏者。

      他走到我旁边,没洗手,我从镜子里看他,这个小提琴演奏者长相清秀,带着书卷气,而他也在看着镜子里的我。

      “干什么,”我甩了甩手上的水,没关水龙头,哗啦啦的流水声充斥在耳边。

      我以为他来找我打架,不过——我巡视了一圈他的身量,比我矮一个头,而且细胳膊细腿的,估计被我一推就倒。

      “不是你喊我来卫生间吗?”

      我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确定我说的是我要去卫生间,而不是我们一起去卫生间吧。

      他手指摸上我大腿内侧,在□□中路摸了一把,膝盖慢慢弯下去,膝盖跪在地上,眼看着脸就要贴上。我弯腰一把拽住他的胳膊,把他从地上提起来。

      他人很轻,制服穿身上松松垮垮。

      “你他妈干什么?”我压下眉峰,烦躁得要命。

      他错愕地看着我,脸上表情惊疑不定,“你,你不想……”

      我虚空指了指他身后,洗手间的门敞开着,任何人路过往里面看一眼就能看到。

      什么傻逼会在大庭广众干这个?

      他脸色白了一点,难堪的抿着唇,眼神里泛上水光,睫毛又黑又长,半笼下来。我看他头上发旋乖巧地打着卷,抿起的嘴唇红嫩,比雨打湿的花瓣好看。

      我起了兴致,虎口卡住他的下巴,用了点劲抬起来,“有洁癖吗?”

      他被我抬着下巴,粉红的舌尖舔上我的食指,温润的触感在指腹一闪而过。

      穿的一本正经,其实是个不知道被多少人干的浪货,我多余问这句话。厕所隔间的门打开又拉上,我坐在马桶盖上,双腿叉开,压低了他的头,“先说好,我没钱付你。”

      他用牙咬开我的裤子拉链,闻言顿了一下,脸靠在我的膝盖上,“那把你手上的表给我。”

      “你还挺识货。”我摸了摸表盘,这手表是贺知雨给我的,比不得百达翡丽和浪琴知名,但也是个牌子货。有一天我和他做完,精疲力尽睡了一晚,第二天我手上就多了这块表。

      我上网查了这表的品牌,叫爱彼,一块十几万。

      心里有点犹豫,不是因为这表有点贵,而是贺知雨好不容易送我一块表,到时候被他发现我转送他人了,岂不是又要闹脾气?

      “行不行嘛,”他故意伸出舌头舔我的皮肤,上下滑动,媚眼如丝,“我可是第一次。”

      长相清冷的人做这个,更能激起我的□□,我这时候要说不行,那我绝对不是个男人。

      我单手脱了手表,拍了拍他的侧脸,“好啊,看情况给你。”

      看着手表的份上,他尽心尽力,该吞咽的咽了下去。

      白色的液体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滴在制服上,他的睫毛上,头发上沾满了液体,书卷气彻彻底底从他身上逃走,他费力的睁着眼睛,脸上被我弄得脏兮兮,我仔细地端详了一会,把手表放在了马桶盖上。

      我拉好裤链出去,站在洗手台前,拿洗手液搓了食指。镜子里我的脸变得异常餍足,我遗传了我爸的容貌,轮廓硬朗,眉目凌厉,也正因如此,我的神色容易辨认。

      手机显示此刻七点过十分,林笙给我发了微信消息,又打了几个电话,我手机静音了,一点儿声音没听到。

      盛重已经到了,林笙急着催我回去,我这副样子出去就是告诉别人∶是的,没错,我在洗手间乱搞。

      我给盛重发消息,说∶我突然胃疼,自己去医院了。

      盛重没怀疑,反而问我∶要不要我和你妈一起去陪你?

      我家里最有人情味的就是盛重,要是我给林笙说我胃疼,林笙肯定冲我冷笑,然后对着客厅里那尊菩萨上三炷香,再祈求上天开眼,哪一天能把我这个祸害收走。

      至于贺知雨,更不用谈了,他遗传了林笙的外貌,也遗传了她的心狠,我上一秒说我胃疼,他下一秒就能给我去棺材店定个漂亮的盒子,如果不是他技术有限,吹唢呐的人里绝对有他的身影。

      而我亲爸,算了,我亲爸还用提吗?我头掉在他脚边,他估计也会先计算好能不能换瓶酒,能的话再捡起来。

      我怀着感激拒绝了盛重,并熟练地把谎扯完∶没事,你们好好吃饭,我自己可以。

      我洗了把脸,借着水凉浇熄了情绪,我走的时候那个服务员踉踉跄跄地从隔间出来,他跪太久,身形摇摇晃晃。

      他拿纸巾擦脸和头发丝,但那些东西没那么好处理,而且他周身围绕着檀膻味。

      我走出洗手间前看了他一眼,他捏着纸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那块表已经戴在了他的手腕间。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懒得猜,只觉得他做完了事,又摆出一副失魂落魄,好像背叛了自己的样子,让我看着心烦。

      我低着头下了楼梯,走出餐厅的那一刻又站住脚跟,往二楼看去,林笙和盛重坐在靠窗的位置,换了个服务员在旁边拉小提琴。

      夜风带上清凉,我在路边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找了个用餐桌,下巴枕在桌上翻通讯录。

      手机里多的是记不住名字的人,看备注大概有点印象是哪一天晚上加上的。我随手点开了一个号码。

      “喂——”

      “来接我。”

      “贺少爷?”那头支支吾吾半天,“我这……我不太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我用鞋尖踢了踢地面,扬起尘土,白洁的球鞋尖摊着一块黑,“忙着和人打炮?”

      我随口一说,没想到这逼人真的在打炮,黏黏糊糊的撒娇和隐晦的水声响起来,我适时地记起来这个人的脸,平平无奇的长相,小眼睛,头发过长,盖住眉毛,脸上有几颗雀斑。我和几个小模特调情,他则站在角落眼神幽怨地看着我们。

      听着他矫揉造作的声音,我差点没吐出来。

      “有人……我,我在接电话呢。”

      “那你叫大声点,让他也听听。”

      傻逼。我按了免提,“兄弟,口味挺重啊。”

      那边声音一静。

      “那我的剩饭就赏给你了。”

      说完我没等那边反应挂了电话。下一秒,电话疯狂地打了进来,我一个没接。

      我和这男的当然没睡过,我虽然男女不忌,但我挑食,首先得长相过关。但这也不耽误我恶心他们。

      被两个傻逼恶心得胃口全无,我在便利店挑挑选选,最后买了瓶矿泉水。

      这瓶水喝了几口,放在了桌面上,我找个角度,取景器里框住空荡荡的街道,宽大的进餐桌上孤零零摆着一只水瓶。

      我发了个朋友圈,配字:流浪,待捡。

      发出去没几秒,朋友圈一排头像点赞评论,我戳进去,有问我在哪儿的,有插科打诨说看看腹肌再决定来不来的,一水儿嫩模等着我挑选。

      偏偏我最想看到的那个头像没出现。

      我一行行看下去,滑屏幕的手指一顿,刚刚那个傻逼一号评论:贺少爷,我来接你呀。

      打个炮这么快,傻逼二号早泄?

      我还加这傻逼微信了?我想了想,没回忆起什么时候加的,手一滑,点进他个人主页,按了删除。

      实在没意思,评论大同小异,全是拐弯抹角要和我上一次床。

      这种声色犬马的生活以往我过得悠然自得,但是今天我只想找个人和我一起坐在江边吹风,然后时间到了就互相回家,各睡各的觉。

      我要是这么发朋友圈,这群人肯定也会响应,说好啊贺少爷,我愿意陪你。

      他们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想吹风。

      我也不是。我不是想吹风,我是想拉着贺知雨跳河。

      草,我也有病。

      我应该吃饱喝足,早点洗了睡,免得我脑子里一堆傻逼想法,看着盛重一头挑担子爱林笙的样子,我居然觉得有点羡慕。

      我真要去一趟医院,不是看胃,而是看看我的脑子。

      不知道能不能遇上个帅点的精神病科医生,我还没泡过精神科的呢。

      但我的计划没来得及实施,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停在街边,骚包惹眼的正红色。车主肯定是个花孔雀,我正在腹诽,玛莎拉蒂的双闪突然亮起来,那灯正好打在我这边,剧烈地明亮使得我眼睛不适应的眨了几下。

      车门打开,映入视线的先是一只黑色皮鞋,瘦骨嶙峋的脚踝,再往上是一条白色的丝绸裤子,材质原因,布料如流水一样,略显宽大,但若隐若现下的腿部轮廓更加诱人。车门遮挡住了腰部,这红色更衬得此人露出的一截脚踝肤色白皙如雪。

      怪不得新婚之夜要点红烛,铺喜床。

      我还没感叹完,那人的全虚貌暴露在我的视线下,朦胧地灯光下清瘦的一张侧脸,下颌线刀削般凌厉,眼睫毛又密又长。虽然看不清他的神情,但我知道,隐藏在睫毛覆盖下的瞳仁情绪淡漠,是寒风吹袭了一万里的冰落山川。

      在今天下午,我还和这张脸的主人共处一室,我的手陡然颤了两下。

      贺知雨怎么会在这里?他……他是来找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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