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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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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吧,你想要什么?”亦欢决定开门见山。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算作为一只鬼,也不会无缘无故缠上她吧。他总有他想要的东西。
果然,这鬼静默了片刻,道:“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如果是钱财之类的,亦欢一咬牙,罢了,那就给他吧,就当是消财破灾了!她的手都已经伸到自己的包袱里,打算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拿出来了。
“我要你进宫。”
亦欢瞬间被口水呛到了:“什、什么?”
“我要你进宫。”
“进、进宫?!”亦欢简直要怀疑自己听错了。现如今,谁不知道当今龙椅上的那位,喜怒无常,荒淫无度,稍有不如意之处,便动辄对身边人杀的杀、剐的剐。皇宫,过往曾是文人墨客心神向往的地方,可现在,却是天下人都避之不及的修罗场。
他要她进宫,敢情他是想让她死?!
更何况……
亦欢挑起眉,道:“你如此神通广大,想必神不知鬼不觉就可以轻松潜入皇宫。为什么,非要我来帮你呢?”
那鬼好像是被戳到了痛处,霎时间四面窗户大开,冷风嗖嗖灌入。他身上的水还在滴答滴答不停掉落,惨淡月色中,他就如同一抹水淋淋的影子,阴森道:“我要你去,你就去。”
哼,人活一世,钱是最要紧的。但是,还有一样东西比钱更要紧,那就是命。入一趟宫,命都没了,那她前半辈子辛辛苦苦捞骨头、攒银两又有什么意义呢?
亦欢打定主意,直视着他:“我说不去,就不去。”话音落罢,她猛地将一只手握成拳头,狠狠向这只鬼砸去,但是,拳头却径直穿透他的身体,她什么都没有触到。
果然,如她所料——
这只鬼,他无法触碰到阳间的活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敢情你根本摸不到我,你大概也只有点鬼打墙的本事了吧。”亦欢彻底放下心来,现在不管这鬼怎么闹腾,她都不害怕了。反正他对她造不成实质性的伤害。
但是,亦欢是一个十分喜爱八卦的人。她以前每捞一副骨头,都会十分好奇的打探这骨头的主人生前的故事。此时,亦欢眨眨眼:“哎,淹死鬼,看你这打扮,生前是一个将军?”
亦欢脑中忽然灵光一闪。
将军?可是,天祐年间,皇帝虽暴戾无度,但各地也因此在他强有力的镇压之下,从有哪里真正打起来过。又哪来的鬼魂将军?
“那你……你是,”亦欢瞪大眼,本朝早已没有战死的将军,“你是,前朝将军?”
前朝,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只可惜亦欢生的晚,还是个襁褓婴儿时,前朝便轰轰烈烈的结束了。亦欢只有在大人们私下里遗憾而神往的交谈中,得以窥见前朝的一角遗貌。
前朝,富庶平安,开阔包容,火树银花,鱼龙飞舞。前朝,朝堂安稳,政治清明,文将提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前朝,遍地金银无饿殍,夜夜笙歌不拾遗。前朝,简直是一切美好的代名词。
只可惜,有一个人,毁了这一切。
那是元熹二十九年,前朝国力强盛,皇帝雄心壮志,派大将军陆寅,带兵十万,前去攻打邻国。
人人都以为,这一仗,本朝必胜。却未料到,就在本朝势如破竹、胜仗连连,即将打到邻国都城的时候,大将军陆寅叛变了。
他带着手下所有人,一路后退,将那些赢来的城池一个个又还给了邻国。
然后,他带兵南渡泗水,却因邻国军队早与他里应外合,在当夜,邻国军队派了人驻扎在泗水对岸,陆寅手下的十万将士,全都葬身泗水之中。
那一年,是元熹二十九年,也是广祐元年。
那一年,邻国反攻。本朝大败。
从此,皇位易主。
百姓无人不感慨落泪,邻国皇帝荒淫至此,却也能吞并本国、一统天下。而本国皇帝战战兢兢、励精图治,却落得国破人亡的下场。这一切,都是拜当日的叛徒陆寅所赐。
他生生放弃了唾手可得的胜利,故意将十万大兵带入了陷阱与死境。时至今日,一提起陆寅名号,百姓在私下里还是恨的牙痒痒。甚至有些地方,还有陆寅的铜像。
铜像铸造的他,一副阴险小人的嘴脸,跪在地上,人们经过,无不吐一口唾沫。
“你是前朝将军?你曾为前朝而战?”亦欢瞬间便生出无限好感。只要不是陆寅那个狗贼,前朝其他所有力挽狂澜、马革裹尸的将军,都是值得钦佩的。
他想回宫,大概也是想再看看他为之守护过的地方。
这样的话,亦欢都有些想答应他了。
“哦,你这个,”亦欢端详他腰间悬挂的那枚白玉令牌,“这是将军令吧?”
她伸手要去抓,却什么也没有抓到,亦欢这才想起这位将军还是鬼呢,她是摸不到他的。于是她半蹲下去看这枚令牌上写的是什么,但是,这鬼将军一时间竟好像有些害怕,扭过身子,躲闪开了。
亦欢语重心长的道:“别害怕别害怕,别看我们的身子是今朝的,可心,却还是归属于前朝的呢!你是咱们前朝的将军,老百姓都是爱戴你们的!”
闻此,那鬼好像僵硬了一下,那张脸上,第一次褪去了怨恨与不甘,有些期冀、又有些小心翼翼的,倒是像一个真正的清朗少年郎了。
“真的吗?真的还……爱戴吗?”他迟疑着、很小心的说。
“自然是真的!”亦欢打包票。
这鬼将军不再动了,于是亦欢顺利的凑过去,看清了他腰间白玉的模样。只见上面纹路繁复缠绕,十分华丽。而牌子的正中心,则端端正正的写着一个大字——“陆”。
亦欢僵住了。
她曾听大人们说过,那狗贼陆寅,成为大将军时还十分的年轻,不过二十岁出头。
面前这鬼,的确十分年轻,大概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还有,那狗贼陆寅,好使的,是一杆银枪。
面前这鬼,手中握的,就是一把银枪。
还有,听说那狗贼陆寅,为了权势名利背叛前朝皇帝,但他手下的十万将士却没有跟着他一起背叛。得知陆寅叛国的消息后,那十万将士在临死之前,拼死将陆寅诛杀。陆寅的尸体和他们的尸体一同沉入了泗水。
而泗水,四通八达,连接着各个江海湖泊。陆寅的尸骨,大多沉没在泗水底,而有一些,顺水流下,漂流多年,最终,来到了今日她捞起采珠人尸骨的河流中。
面前这鬼,也的确是个淹死鬼。
“……”
陆寅还毫无知觉,定眼看着亦欢。月色下,他苍白的脸上浮出喜色,眼尾也因喜悦而染上一抹薄红。他的神情中满是小心的期待,双眼闪闪发亮,就好像十六年前,那个二十岁出头的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
可是,不管多么风华正茂,他都是一个……亦欢悲愤的大叫一声:“狗贼!”
“我今日瞎了眼,怎么把你给捞起来了!”
她砰一声推开门就跑,背后,陆寅呆呆站在原地,面上的期待尽数褪去,眸子重新黯然下来。脸色苍白阴郁,重新笼罩上一层浓重的悲伤和不甘。
他轻轻念道:“狗、贼?”
如一抹影子,他毫无障碍的穿过客房的墙壁,来到街道上。
犹记得,十多年前,到了夜晚,京城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大街小巷,弥漫满清脆快乐的孩童笑声。可如今,街道上清冷萧索,萧条寡淡,忽地,一声长哭划破夜色。
陆寅飘飘荡荡,只见一个孩童,抱着他快要饿死的妹妹,在街角无能为力的哭号。他二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神情凄惶无助,陆寅伸出手,想要擦去他们脸上的泪珠,想要牵起他们的手,可是,他却只能空荡荡的穿透他们。
他们看不见他,也听不到他。
陆寅怔怔起身。
这里和当年截然不同。是因为这里不是京城,还是因为,已经不是当年?
亡魂之身,茫然游荡,飘着飘着,陆寅来到了一座寺庙前。
庙宇地处偏僻,破旧狭小,香烛寥落,但是,它的门槛却被许多个脚印踩倒了。可见来这里的人却还是有很多。
陆寅正觉奇怪,突然看见庙宇中的雕像。
反剪双手,双膝跪地,一杆银枪,故意铸成碎裂的好几段,丢在铜像脚底。而铜像的那张脸。
是他。
“狗贼。”陆寅轻声念了一遍,脸上的茫然褪去,这一刻,终于像是懂得了什么。
“狗贼。”他又自嘲的念了一遍,同时,“滴答”。
水珠从他湿淋淋的盔甲上掉落,就仿若连绵不断的泪水砸落在地。
许久之后,他转身,抬头。
然后,高高悬浮到空中,俯瞰着下方灯火寂寥的永州城。夜风猎猎,他在高空中一边飞行,一边寻找。最终,他的目光锁定了下方一间笙歌阵阵的酒楼。
苍白的脸上浮出淡淡一抹笑意。
他找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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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欢此时,恰就在万花楼中。
万花楼,是这永州城中最大的酒楼,也是这永州城中最杂的酒楼。
来这里的客人,不只可以喝酒,不只可以邀美人作伴,还可以打探到各种各样的情报,采购到各种各样珍贵的名药,见识到各色江湖人物,还有各种稀奇古怪、却很是有用的江湖术法。
只要你有钱,只要你舍得花钱。
亦欢抠搜了一辈子,此时,终于舍得花钱了。她将自己包袱里所有的银票、银两都掏出来,拍在桌面上:“这些,总够了吧?”
却不料,这些钱对亦欢来说,已是所有的积蓄。但对见多了世面的老板娘来说,却不过沧海一粟,还少的可怜呢!
老板娘妩媚的摇着团扇,亦欢只觉一阵又一阵让人心醉的香风朝她袭来,醉乎乎间,亦欢听得老板娘娇笑道:“可惜了,客官,还缺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哪里找不出那么一点点呢?亦欢简直像是被怂恿一般,气壮山河的一把扯开自己的包袱,只见,里面还有一只小巧的、油光发亮的黑盒子,盒子四角用金墨绘制着精致的云纹,看起来很是珍稀难得。
见了这只盒子,饶是见多识广,老板娘也禁不住眼前一亮。
但就在亦欢打算将这盒子交给老板娘抵账的时候,有一个浑身酒气、喝的烂醉如泥的客人十分不高兴的一拍桌子,想是对什么不满意,破口大骂起来。
老板娘手中团扇一定,挥挥手,叫来两个机灵的小丫鬟,将那客人搀了出去,免得扫了大家的兴。
亦欢却在此时突地收回了手,将黑盒子重新放回包袱里。
老板娘忙笑道:“有了这只盒子,钱便够了。”
亦欢忙摇摇头,心道自己方才差点鬼迷心窍,将这盒子拱手送给别人。她道:“这东西是我爹娘留给我的唯一遗物,他们说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离了自己的身。”
其实这盒子下有暗锁,亦欢一直未打开过,不知道里面究竟装着个什么东西。既打不开,于她而言就全无用途。但爹娘既让她带着,那她还是老老实实带在身边吧。
再不济,就当是他们送给她的护身符。
亦欢十分可惜的将银票和银两重新塞回包袱,既然钱不够,那就见不到万花楼的那位“阴阳眼”,也驱不了鬼了。看来往后,还得靠她自己想办法了。
但就在要离开万花楼时,老板娘却忽然又叫住了她。不过短短片刻,老板娘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她笑道:“银两虽不够,但亦欢姑娘既诚心来一趟,我又怎好让亦欢姑娘一无所获、空手而归呢?”
“巧云,”她吩咐身边小丫鬟道,“带亦欢姑娘去见阴阳眼。”
“可是想见阴阳眼的人太多了,”巧云回道,“要轮到亦欢姑娘,恐怕至少要到三个月后了。”
老板娘淡淡道:“不必等了。现在就带亦欢姑娘去吧,就说是我的安排。”
亦欢跟着巧云上了二楼,一边高兴总算能见到阴阳眼了,一边却又奇怪老板娘为何须臾之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钱也不要了,而且还给她插队插到了第一位。
正想着,“咯吱”,面前房间的门开了。巧云道:“就是这里了。”
亦欢点点头。
甫一进房,她便闻到一股香烛纸表的味道。
一定睛,只见整间房都贴满了姜黄纸,上面画着用朱砂画着奇形怪状的符咒。风从窗户中吹进来,将满房符纸吹的扬起又落下,颇有种诡秘之感。
不、不对。
亦欢吸吸鼻子,用心嗅了嗅后,一拍掌道:“不是朱砂,是血。”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这些符纸不是用朱砂画的,而是用血画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错。”一个全身都笼罩在黑袍之中的老人朝她走了过来。这老人身材异常低矮,还不及亦欢的腰高,他的眼珠子也与常人不同,有一只眼是完全的白瞳,有一只眼是完全的黑瞳。
想来这位就是传说中可以与鬼魂交流的阴阳眼了。
“鬼魂至阴至寒,只有至阳至炙之物,才能与其相克。而世间至阳至炙之物,莫过于活人的鲜血。”阴阳眼用那只黑瞳看着亦欢,微笑说道。
“原来如此。”亦欢点点头,问道:“那,现在就可以用我的血画一张避鬼的符吗?”
想了想,她又说:“最好,对鬼有极大杀伤力,让他一近我的身就十分痛苦、甚至灰飞烟灭的那种。”
陆寅那个狗贼,背叛前朝、满身骂名,这样的人即使成了鬼魂,也不应该有一个好下场。亦欢已经十分恶狠狠的幻想着陆寅被这符纸伤的遍体鳞伤的画面。
阴阳眼拿来一把灰白色、用骨片打磨成的匕首,在亦欢的手掌心割出一道口子。
鲜血缓缓渗出,阴阳眼撕下一张姜黄纸,用指头蘸取血液,在姜黄纸上龙飞凤舞的画了一个符咒,然后将这张画好的符纸放在亦欢手掌心。
亦欢奇道:“这就成了吗?”
阴阳眼好似对自己的技术十分有信心,气定神闲道:“不错,成了。”
亦欢拿着符纸,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什么十分特别之处。她有些怀疑这符纸能不能真的防止陆寅的鬼魂近身。正在此时,阴阳眼桌上放的一只黄铜铃铛忽然急促而疯狂的响了起来。
阴阳眼神色一凛,白瞳一亮:“有鬼来了。”
啊?这么巧?这就有鬼来了?如果更巧一点的话,那鬼不会恰是陆寅吧?
亦欢往窗外一看:“……”
还真是陆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