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0、《法苑笔记》第一百章 ...
-
这次调查,李忠厚和临江县三义土石方公司的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会计等做了谈话笔录。
三张财务报销单据,报销金额分别是一万零九百元、二万六千元、二万二千元。临江县三义土石方公司的总经理、财务科长、财务会计的证词相互印证,与财务报销单据反应情况一致。仔细翻阅调查笔录和复印的单据材料,皇甫新城一眼就能够看出,沈卫东拿到临江县三义土石方公司报销的那些单据中,很多都是在地摊上买来的假发票、假单据。你想一想,从去年十月到现在也就是短短的六个月之久,你沈卫东就是全家一齐上阵,天天到饭店吃饭、天天在临江县坐出租车也没有这么多费用啊!至于电话费那能够产生多少?家里的座机一个月就是那么多,你沈卫东不能一个人同时用几个移动电话吧? 什么概念啊?五万四千九百元,这个沈卫东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像他这种贪婪,肯定不会只是在一个当事人单位里有这种事情,皇甫新城拿着调查材料的手有点发抖。
“在我们调查过程中,三义土石方公司的总经理向我们求情,说沈卫东这个人还是不错的,给他们公司办了不少事情。我问他,这三次费用报销是不是沈卫东向三义土石方公司的索贿。三义公司总经理说道:这我们不能诬赖人家,第一次是我主动提出来的。刚开始,沈卫东还不愿意。后来才拿来了发票。哎,都是我害了他。我开玩笑地说:还不是你们内部人举报的,要不然别人谁知道? ”三义公司的总经理点点头说道:“我们公司的副总一直和我不和,他应该是想通过这件事打击我,没有想到害了人家沈卫东。”李忠厚介绍着调查情况。
皇甫新城摇摇头:“沈卫东心也太黑太贪了。这三义土石方公司的总经理也是一个糊涂蛋,他还给沈卫东求情,不追究他的行贿罪就是对他宽大了,他还要给别人说情!没有办法啊,谁让我们穿了这身制服呢!李组长,你认为这事要怎么处理?”
最近,有很多落马职务犯罪的被告人在事后忏悔中,对自己的犯罪总是提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看着别人大把大把地赚钱,我心里不平衡啊,我文化程度不比他差,能力不比他弱,智商不比他低,为什么他就能够赚那么多钱,而我却不能!
这些话表面上好像还挺有道理,其实说这话的人他是没有弄清楚社会分工的关系,人家能够挣那么多钱,是因为人家从事的是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是受市场经济规律制约的,有赚就有亏。可以这么说,这些人中赚钱的成功人士毕竟是少数,多少人并没有那么幸运。而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吃着公家饭、享受着国家福利,手中掌握的是国家的权力,你是旱涝保收地每月领取国家发给你的工资,你收取非法利益凭借的是手中的权力,那些人之所以心甘情愿地送钱给你,看中的也是你手里的权力,他们是用钱来买你手中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所以这两种情况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入了公家门,就是公家人,你只有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纳税人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义务。
李忠厚见皇甫新城陷入了沉思,自己便点燃了一支烟,一边抽烟,一边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依照法律规定,这沈卫东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查处违规违纪的案件过程中,能主动站出来,为违纪违法的人说情的受害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从本案的具体情节来讲,沈卫东并没有受贿的主动和故意,他是在三义土石方公司总经理的提议下才犯的错,所以主观犯意上恶性较小。如果只是一次,我们倒可以从这方面为他开脱,但是他尝到甜头后一而再、再而三地报了三次,这就是不可谅解了。所以我主张对他要追究刑事责任。”
皇甫新城点点头:“我觉得你讲的有道理,就算第一次是三义土石方公司的总经理主动提出的,但第二次、第三次的行为就不能这么理解了。在刑法上一般都以三次为多次的起点。沈卫东三次在当事人单位报销应当有自己负担的费用,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应当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没有权力庇护犯罪。而且我们现在只是查了一家单位,说不定他还有更多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天后,临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传唤临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沈卫东,当天便对沈卫东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经临江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沈卫东利用为当事人办理民事、经济、刑事案件,通过在当事人单位报销车费、餐费、购物单据甚至收取现金等方式,一共四十一次向九家单位和四个个人报销应当有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三十九万六千元,收取现金二万元。
人说事不过三,自从临江县法院开展审判工作作风整顿工作以来,每逢星期三,不是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处理违纪、违法干警,就是收到举报干警违纪违法的信件,所以皇甫新城已经有了周三恐惧症。
今天是四月十七日,又是一个星期三。皇甫新城上午到县里参加县委召开的一个会议,下午又到市中级法院参加了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到下午五点才回到办公室。
看看办公桌上除了报纸和自己的个人信件外,并没有什么举报信,皇甫新城松了口气,还好,今天终于没有举报信了。
没有想到刚刚过了一会,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杨富成来到了办公室:“院长,李组长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开会去了,他临走之前,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
皇甫新城打开信件,一股无名之火冒了上来,又是一封举报干警违纪违法的信件。信中举报:临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韩伟伟和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妻子通奸。
韩伟伟,男,四十七岁,江滨市环水区人,高中毕业时,正逢□□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二十一岁时,韩伟伟被下放到郊县临江县吴岗乡插队。在插队期间,韩伟伟因为表现突出,被选拔到临江县文艺宣传队做宣传工作。文化革命后,重建公、检、法,韩伟伟又被调到了县法院,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一直在审判员的位置上徘徊。
举报信是临江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刘胡所书。信中刘胡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三年前,刘胡因犯盗窃罪被临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案件的承办法官就是刑庭审判员韩伟伟。今年一月初,刘胡刑满释放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妻子胡春兰经常夜不归宿。刘胡便采用跟踪的方法调查妻子到底在干什么。
四月十四日是一个星期天,按理讲星期天,自己的妻子应该休息。可是下午三点钟,刘胡的妻子胡春兰借口有事外出,刘胡便再次跟踪了自己的妻子。只见胡春兰一个人来到了尚远镇北部的练军山上。这练军山是一座小土山,只有一百多米高。因为山上全是土层,所以植被发育,山上长满了松树和毛竹。刘胡看到妻子来到一棵大松树下,与一个男子拥抱在一起,因为自己站在山下,刘胡一时看不清和自己妻子抱在一起的男子是谁。待刘胡爬到山的高处时,发现那个男子已经把自己的妻子压在身下,伸手解着胡春兰的裤带,刘胡顿时气往上涌,抓起一块石头就要上去捉奸。等他走近一看,原来趴在自己妻子身上正行着不轨之事的,正是自己案件的承办人临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韩伟伟。这时韩伟伟也看到了刘胡,韩伟伟一个翻身从刘胡妻子胡春兰身上跳起,拿起自己的衣服就逃之夭夭了。
刘胡在信中强烈要求法院追究韩伟伟□□他妻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