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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剧情(改了个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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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陈招娣早晨出门打猎,死在了野猪口下。
纪欢应剧情需要,化身为她,拿着弓箭行走在一片寂静的森林中。
纪欢面不改色:“系统,我不会射箭。”
系统:“不必担心,我已为你开启自动瞄准功能和加强威力功能,接下来的日子,你扮演好她的角色,每天打猎赚钱,等到你的剧情戏份出现并且完成为止就好了。”
哦豁,射箭的金手指,不错。
纪欢举起弓箭,跃跃欲试。
她瞄准了着远处一边的树干,指尖长箭脱离,飞快朝前方飞去。
噌——
周遭风声响起一霎。
果然中了。
她走近,伸手拔了拔树干上的箭。
然而长箭已是入木三分,怎么使劲也纹丝不动。
嗯,很好的一个金手指,一箭伤害999,纪欢很满意,她在做上个任务时可没有这样的好处。
她一路朝着森林里走着,小路两侧树木丛生,虫声鸟声此起彼伏。
前方,一抹白色身影出现。
纪欢顿住脚步。
是兔子,不杀。
继续往前走,前方又出现一抹黑色身影。
纪欢顿住脚步。
是野狼,不杀。
继续往前走,耳边传来系统抱怨的声音。
“宿主,你应该杀了它们,然后就可以回去把它们卖了换钱了!”
纪欢没吭声,她不想杀它们。
忽略耳边系统的声音,她继续往前走。
“嗬——”
前方出现一个嘴上长着可怖獠牙的庞然大物,是野猪精。
嘶,看来这人界也不怎么太平啊。
她正想着,忽然看到野猪精身下压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小孩。
纪欢道:“系统,这弓箭的威力,对妖怪也有效吧?”
系统点头:“嗯。”
少女举起弓箭,瞄准野猪精,长箭在手中脱离。
噌——
须臾间,纪欢的箭带着一阵劲风穿过草丛,刺在了野猪精胸口。下一秒,野猪精全身僵直,两眼一翻,直直倒了下去。
纪欢走近,蹲下把它翻到了一边,看到了那个半死不活的小孩。
小孩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衣服上和脸上泥巴和污血混杂在一起,他半睁着眼,一脸惊恐。
嘶,有点眼熟。
纪欢拧眉,白皙的手指触碰上小孩的脸颊。
系统:“这是男主莫亦舟。”
纪欢一怔。
“额,我又提前遇上男主了?”
她心下产生了一丝不好的预感,毕竟,她的上一次任务,就是因为提前遇到男主晏辞,害她白白走了一大段的辛苦路,更重要的是最后,任务还因此失败了!
系统无语道:“所以刚才让你打完猎就回去嘛。”
这下该怎么办?
系统道:“按照原剧情,此时的小孩版莫亦舟已经被大妖杀了全家,他一人逃命至此处被野猪精发现企图吃掉他,不过他靠自己反杀了野猪精,最后凭借着求生的本能,倒在了这本小说的女主——云歌的家门口。”
接下来的剧情就很简单了,他在女主的照顾下养好了身体并且爱上了女主,再后来他拜入轩辕宗门下,立志一定要找到杀他一家的凶手报仇雪恨。
所以,为了不影响剧情,还是别管他了。
纪欢站起身,扭头便想离开。然而,自己的一片裙角却被人死死拽住。
她回过头,寻着视线向下望,看到了莫亦舟那双满是血污的小手。
停顿片刻,他最后松开了她的裙摆,小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他这是昏过去了?
纪欢重新蹲下看他,心下疑云顿起。
系统:“估计是因为你刚才帮了他,他便觉得你会救自己,就放心地晕过去了。”
哈?那……那那他怎么“凭借求生的本能走到女主家”啊?
她欲哭无泪。
系统:“……”
思量片刻,纪欢将弓箭收好,抱起了他。她颠了颠小孩,迈着步子朝森林外面走去。
既然人家走不到了女主家,那咱们就给他送过去呗!
系统:“聪明啊!”
石子路坑坑洼洼,两边草木绿油,少女走得不稳,小孩在她怀里一颠一颠的。
莫亦舟头靠在她脖颈处,感受到久违的暖意,他疲惫地睁开半只眼睛。
少女的衣襟被他弄得又臭又脏,他有点羞愧地想去替她擦一擦,却不小心看到她衣襟下,锁骨处的位置上,有一粒不明显的小红痣。他最终还是不好意思地闭上了眼睛,晕了过去。
纪欢在系统的指路下,成功找到了女主家。
朴素的大门紧闭,两边墙壁破败,一副没有人气的样子。
纪欢想,这女主的日子,看来过得也不是很滋润呐。
她决定把莫亦舟放到地上,然后飞快逃离。
这样,可以最完美地还原剧情——莫亦舟凭借求生本能,倒在了云歌家门口。
到时候,女主买完菜回家,正好看到地上突然出现的小孩,必然会好心地出手相助。
可正当纪欢蹲在地上,准备将小孩放到大门前时,眼前的大门突然“吱呀”一声被打开了。
于是,她和提着菜篮子,正准备出门买菜的女主云歌,来了个四目相对,她一时竟无话可说。
头顶上仿佛飞过嘎嘎叫的乌鸦,纪欢偷感十足地蹲在地上。
此刻,她感觉自己好像一个正准备扔掉自家小孩的少妇。
正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她在森林里拒绝杀兔子和野狼,于是剧情发生了偏移,产生了接下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莫亦舟本该一步一摔地、艰难地来到女主家门口,如今,却被步履矫健的纪欢抱着,飞快地送到了这里。
来的这一段路所花的时间大大减少,纪欢直接抢在了女主出门买菜前,将他送了过来。
如此,她真得和女主好好解释沟通一下了。
纪欢坐在破败的小院里的石凳上,向女主解释。
“那个……我不是他娘。”她支支吾吾道。
系统:“你这样说反倒更让人怀疑!”
云歌一边简单给莫亦舟包扎,一边温柔回应。
“我知道,姑娘你看着如此年轻,不会是这孩子的娘亲。”
纪欢喝了一口茶,大致改编了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阐述给女主听——自己在打猎时发现草丛中躺了个快没命的小孩,便将他抱了回来想救他,可是奈不过自己家所有人加起来已经有十张嘴了,实在不能再多养活一个人了,自己收留不了他,便动了歪脑子,将他扔到了她的门前。
云歌没有责怪她,反倒温婉地笑,夸纪欢心善。
纪欢心虚微笑,站起身打算就此告别。
云歌却叫住了她。
“姑娘,我叫云歌,你呢,你怎么称呼?”
清风徐徐,少女温婉的容颜和柔美的身姿落在了纪欢的眼中,她突然有点自卑。
云歌,多好听的名字啊。唉,怎么自己就叫陈招娣呢?
招娣招弟,多难听啊!
她晃了晃脑袋,决定还是换个名字告诉云歌。
于是,在这一片安静的晨曦中,响起了少女清亮的嗓音。
“我叫玛莎拉蒂!”
……
纪欢睁开眼睛,窗外晨曦清爽,早上了,她该起床打猎了。
回想起五年前的那个清晨,她有点后怕地咬了咬嘴唇。
但愿,剧情不会因此产生偏移才好。
她点开系统面板,一长串剧情出现在眼前。
【
大堂之上,红绸飞舞,陈招娣穿着一身红色嫁衣,面不改色地站在中央。
今天,本该是她和她的夫君沈仙大喜的日子,却突然被人告知有修士闯入。
她的夫君,本是凶残的大妖,她很清楚地知道——沈仙杀了那个修士的全家,吞了他父亲的金丹。
可是,那又如何呢?
她爱沈仙。他长得俊秀端庄,且对她柔情蜜意,把她当个宝贝捧在手心。这些,是她在陈家永远不会有的,他的爹娘满心满眼陈耀祖,只把她陈招娣当挣钱工具。
她想,她的夫君,一定是极爱自己的。
可是,若是仔细想想,沈仙真的爱她,又怎会丢下她一人独自逃跑呢?
说白了,就是拿她当替罪羊罢了。
陈招娣挡在修士面前,语气坚定。
“是我杀了你全家,你要是想报仇,便一剑捅下来罢!”
莫亦舟身着黑衣,手执长剑,双眼猩红,剑的另一端,对着她的脖颈。
少女一脸无畏,双眼直视着她。
少年丝毫不手软,在她说完话后,便一刀刺穿了她的喉咙。
果然,妖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即便此人的原身是人畜无害的兔子。
他冷漠地抽出剑,甩掉上面的鲜血,低声道:“真脏。”
他破开她的肚子,去寻找那枚本该属于他父亲的金丹,然而,在一片血肉模糊之下,没有金丹。
莫亦舟突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真正的凶手,应当是她的丈夫——沈仙。
至于陈招娣,只是个替她夫君拖延逃跑时间的工具人罢了。
他飞快起身,朝着沈仙逃跑的方向极速追去。
】
纪欢一边穿衣服,一边随意点评道:“嗯,这次戏份比我上次任务的多。”
还记得她上次的任务在妖界,那里情况可比人间险恶好几百倍,而且还没有金手指,她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杀到最后,可结果最后还是失败了。
如果说高考是十年磨一剑,那么她这次的任务所需要的筹备时间,少说也有高考一半了。
她辛辛苦苦给陈家人当牛做马四五年,只为最后能被莫亦舟一箭穿喉,顺利结束自己的戏份领便当。
系统:“但愿这次别再出差错了。”
纪欢拍拍胸脯:“上次是我没经验,这次,绝对没问题!”
很好,纪欢又无意识地立下了一个反向flag。
出门用弓箭射杀了几只野鸡野猪,她将它们连拖带扛,送往百福镇的屠户店铺。
晨过几息,天上的太阳也逐渐快要升到正上空。
她擦了擦额角的汗,数了数手上刚拿到的钱。将其分成了两半,一半上交爹娘,一半自己偷偷藏起来。
她可不是真的陈招娣,做不到真心实意、全心全意地孝顺陈飞他们。
更何况,那些钱到最后,还不是都会被陈耀祖拿去寻乐子。
纪欢在路边买了两根胡萝卜,边走边啃。
不得不说,自此她变成一只兔妖后,什么大鱼大肉她都吃不惯了,反倒是胡萝卜,一天不吃她就浑身难受。
就算吃不到嘴边,哪怕是闻着味了,她也觉得舒服。
正享受地啃着,眼前突然闪过一道黑色身影。
她定睛一看,呼吸也跟着漏了一拍,心道不妙。
果真是冤家路窄,莫亦舟正在街的另一头,陪着女主云歌买菜。
哎呀,她早该想到的。
他奉命下山来百福镇除妖,抓完了狐妖,当然不会直接回宗门,而是会去找当初自己的救命恩人兼心上人——云歌,叙叙旧。
昨天刚在金美楼被人家警告“不要再出现”,今天又差点跟人家打了个照面。
纪欢心梗了,万一被他逮住,岂不直接一刀秒了她。
好在莫亦舟此时还没看见自己,纪欢转身想跑。
只可惜气味什么的,通常只要被风一吹,便能扩散个几十米。
妖气,也是如此。
远处的莫亦舟身形一顿,双目如炬,直直地朝纪欢这边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