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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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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身穿金色长袍的男子相貌英俊,气势不俗,一掌就击退了共工,叫这脾气暴躁的祖巫恨恨地怒吼了一声:“帝俊!”
雀津却一头雾水。
什么妖族?妖什么?什么族?她怎么突然就成了妖族之人?
她站在原地,本来是故事的主人公,一时间竟然有点不知所措的茫然。
而帝俊和共工已经打了起来。
这个叫做帝俊的男子不光是长得好,实力也着实很强。就雀津看来,不输祖龙元凤。
只是之前雀津是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的。
龙凤大战才过去几年,怎么洪荒上又冒出了这么多厉害的人物?还多出了许多她没听过的族群?这巫族和妖族,之前她就从未听说过的,一向喜欢跟她说些洪荒之事的睚眦也没提到过。
她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帝俊和共工打得昏天黑地。共工发怒之时,虽然并未使用法术,却也引得乌云从四面聚集而来,罩住了这方天地。而帝俊只抬手一挥,乌云便散去,金色的阳光笼罩下来,衬得帝俊越发丰神俊朗。
共工的实力高雀津一线,但并不是帝俊的对手,很快就败下阵来。
他却不服气得很:“好啊,你们妖族派人侵入我们巫族的领地,今日还在这里耀武扬威,当真要和我们巫族打上一仗吗?”
帝俊却笑:“共工,我不过是路过,见你对妖族之人出手,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这话就说得没道理了。龙凤麒麟的教训才过去多久,难道你们巫族没见到吗?还请你回去问问你的大哥帝江,他能不能同意你的话?”
共工还想再说,从不周山的方向追来了另外两个身影。
是他的两个兄弟帝江与句芒。这两个人性格沉稳踏实,一向是祖巫之中拿主意的,他们在不周山远远瞧见这里有打斗声传来,赶紧过来查看,只见果然是共工,立刻就出手制止了他。
不过帝江也不会在帝俊面前示弱。
“帝俊,这里到底是我们巫族地盘,你在这里打我的弟弟,不给个解释?”
帝俊却比性格耿介的祖巫们圆滑多了,端的是能屈能伸。对面有三个祖巫,他不一定能全身而退,立刻就抱拳表示退让:“是,我出手的确是莽撞了,没成想伤了共工兄弟,我给你赔罪。只是妖族的人,我必得护着,这就带她离开了。”
帝江也不想和帝俊真的起冲突,也退一步,表示:“你们妖族的人误入不周山,我弟弟不是故意伤她的,今日之事不过是个误会罢了,我也给你赔个礼。”
说着,两个人都给对方拱手行礼,客客气气地把这场纷争化解了。
而纷争的两个主人公,一个满脸不忿却被亲哥按住,不得不接受这个结局;另一个满脸茫然,全然不知道事情怎么发展成这样的。
但是既然祖巫不追究了,雀津也就松了一口气。
看着三个祖巫回了不周山,帝俊看向这只小麻雀,笑问:“敢问可是符禺山雀仙?”
雀津曾经听某个好心的道友提过,洪荒上已经有了一些她的传闻,都说她在龙凤大战中庇护了许多生灵,是个慈悲的大能。她听得还怪不好意思。今日别人当面提起,她应答得都有点磕巴。
“是、是吧。”
帝俊就笑了,声音温和而从容:“久闻仙子的大名,今日得见,称你是妖族之人实乃权宜之计,否则刚才共工只怕不会善罢甘休。”
雀津不疑有他,毕竟人家是真的帮了自己。
“没事,多谢你帮忙。”
但她现在没什么心情跟帝俊说话了,因为葱聋和睚眦还在不周山那里。如果他们俩出不来,她还得偷偷回去把他们来捞出来。
帝俊见她面带忧愁,体贴地问道:“仙子这是怎么了?难得一见,不如随我去我们的道场一叙吧?”
雀津心里对这个人印象着实挺好,也愿意和他交朋友,但现在可不能上人家家里做客。
“我还有两个朋友在不周山,刚才跑的时候没带上他们。”雀津苦笑。
但她还是很注意,没有说睚眦在不周山突破的事。
因为睚眦作为祖龙的儿子,可背负着不少人的怨恨。他现在又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还是尽量低调一些比较好。
帝俊想了想,建议道:“既然如此,不如我们在这里等上一会儿,若是他们还没来,我就陪你一起去找。”
雀津没想到帝俊竟然这么热心,这样的好人在洪荒上实在是太少见了。洪荒上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自扫门前雪,不爱管别人的事,生怕沾染上因果,因而交朋友是很难的。而雀津在睚眦的教导下,已然明白了青丘的大狐狸只是怕她怪罪所以送礼,不算真朋友。
却没想到今日竟然遇到这样好的人。
她也不跟帝俊客气了:“只能麻烦帝俊道友了。以我的修为,想要再闯一闯不周山,可实在是危险。”
好在最后他们不用冒着被十二祖巫追着打的危险进去捞人了,葱聋和睚眦很快就追了上来。
葱聋还是那个葱聋,睚眦却已经突破到了地仙修为,化为人形,穿着银白色绣鱼鳞纹的劲装,一头银发束成一个高马尾,是个相貌俊美却神色倨傲的少年。
“你化为人形了!”雀津惊喜地扑上前,拉住睚眦就开始坐看右看了起来。
他的人形和本体的小银鱼还挺像,都是银色的,很漂亮!
“看就看,别扒拉我!”少年恶声恶气地说道,却没有甩开雀津拽着他袖子的手,反而整个人随她拽来拽去。
帝俊看着这少年,眼神幽深,只觉得看不透他。
以他的修为和跟脚,一眼就看出了雀津的原形是一只麻雀,修为在金仙境界,因此才猜出她是那个有些名气的符禺山雀仙。可这个少年,分明只是一尾再普通不过的鱼,修为也刚刚进入地仙境界,在他的眼中如蝼蚁一般,却有着强者才有的气势和眼神。
心思深沉的三足金乌笑了笑,上前拱手:“恭喜这位道友,不知道友姓名?”
睚眦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先给了雀津一个眼神——这人谁?
雀津赶紧介绍:“这是帝俊道友,方才帮我摆脱了共工的追杀。”
睚眦这才客气了一些,抱拳道:“在下占魁。”
帝俊笑道:“原来是占魁道友。”
至于葱聋,一只还未化形的灵兽,他并未放在眼里,连个眼神都没有落在他的身上。
说着,他又转向雀津,好言劝道:“仙子现如今便可以放心了吧,还请随我到家中一叙,我还有一位弟弟,也仰慕仙子美名已久。”
睚眦没事,葱聋也没事,雀津放下了心,便为帝俊的提议心动了起来。
她看向睚眦、啊不,占魁,问道:“咱们去吧?”
占魁当然没什么意见,他本就是和雀津一起出来游历洪荒的,去哪儿不是去?更何况他现在也很好奇,不知道这些厉害的人物都是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以前都没听说过妖族和巫族的名字。
他点头后,雀津又问葱聋,葱聋更是没意见。
于是他们便跟着帝俊一起向着东方飞去。
一边飞着,雀津一边在心里问占魁:“你什么时候给自己取了新名字?”
占魁便道:“我从那处小瀑布游上去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神魂彻底和这具身体融为了一体,我再也不是以前的睚眦了,我就想着不如给自己取个新名字,也方便以后外出行走。”
而他的性格又很要强,一般的名字看不上,就想取个霸气的,才想出了“占魁”这样的名字,寓意着取得第一。
他们俩在后面说悄悄话,前面的帝俊也在思索。
他在思索,这符禺山的雀仙和占魁,到底是哪来的人物。在洪荒之中,跟脚几乎可以决定一切。他和弟弟太一是三足金乌,生来主宰太阳星,能吸收日精修炼,驱使大日金焰战斗,可以说也就比盘古直系与龙凤麒麟差上一线,因此才能获得如今的修为。十二祖巫更不用说,盘古精血所化,天生神力,没有元神也能感应天地之力为己所用,毫无疑问是天生的强者。
可是他近距离观察过了,这只麻雀的确就是普通的麻雀,那条鱼也是普通的鱼,他实在搞不懂,这样两种低等的生物,怎么能修炼到如今的境界。
那鱼也就罢了,不过是地仙,雀津可是金仙!
哪怕他自己已经是太乙金仙了,也不敢说看不起金仙。虽然金仙绝不可能是太乙金仙的对手,但在整个洪荒上,金仙的数目也是极有限的,且无一不是跟脚高贵之辈。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些都只是小事,雀津有什么奇异之处,与他没什么关系。
他要的,是和雀津搞好关系,才能借她的名声,吸引更多妖族投入他的麾下。
在前往他的道场——汤谷的途中,帝俊闲聊一般提起了自己的宏图伟业:“自从龙凤大战后,我深感洪荒生灵求生不易啊。那时候天地动荡,不知道多少弱小的生灵死在了洪水和地震中。所以后来我听说了仙子的举动,才格外钦佩。我们兄弟当时修为不足,只能求保全自身,却没想到仙子能挺身而出,救护那么多人。”
这话与雀津一直以来的想法不谋而合,她听了很是激荡,只觉得找到了知己。
“正是!我也是这么想的,只可惜我一人之力实在有限,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生灵遇难。”
帝俊便说:“是啊,一人之力能做到的太少了。所以我和弟弟这些年收拢了一些族群,想要组成一个妖族。若是洪荒中所有的生灵都能团结在一起,再也没有族群之分,岂不是和和美美?”
此言一出,雀津只觉得自己脑中一直纠结的问题似乎终于找到了正确答案。
是啊,只要没有纷争,大家就不会再遇到龙凤之战这样可怕的灾难了。
帝俊可真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