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亮】入股、收购等行为实施前,请做好调查,不要学习文中女主的行为。
无权代理:民法概念。
类型:
(1)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3)代理权终止以后的无权代理
(4)在授权的意思表示未达到代理人时,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了代理行为
狭义无权代理:行为人既没有被代理人的实际授权,也没有足以使第三人善意误信其有代理权外观的代理。
效力: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和否认权(唐芦枝)
(2)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王兴)
(3)善意相对人对代理人的请求权(不知道代理人是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就是善意相对人,需要满足主观上不知情和客观上无过失,这里王兴没有尽到核实等注意义务,不符合客观上无过失,所以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