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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早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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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恒就这样以沉默的姿态回到了她的生活之中。
是真的沉默,他们在校园里从不说话,仿佛陌生人。
路知烟依旧维持着那一套极端的作息。
三月的天气里,道路旁不惧寒的白玉兰早早盛开,棕黑的枝桠上像落满了纯白的鸟雀,清高孤寒,是冬日的绝笔。
路知烟一直喜欢这种开于早春,花不见叶的美丽树木。
可此时的她无心欣赏,踩着凋落的花瓣,很早起床,匆忙地在路上吃东西赶去学校早自习。
学习,然后去食堂抢午饭。
不多的变化在从食堂回教学楼的那段距离。
她还是会抄小路穿过球场,只是心情不再逃避,而是平静自如地看向篮球场的方向,然后在一掠而过的视野缝隙里,瞥见少年大汗淋漓的身影。
直到这时才发现,原来每天中午,沈默恒都会来这里打球,从不缺席。
有时候他打球结束得早了,就会走在那群男孩子最后,与她迎面撞上。
他们当然不会说话。哪怕面对面了,也只是交错过视线,一言不发地擦肩而过。
晚上的变化则在于,当她很晚下了课,出校门,就会看到他等在那里。
通常是在校门路口的路灯下,少年背对着她,头顶的暖黄灯光在地上拖出一个修长的身影。
她走过去问今天社团训练结束这么早吗?他就会说,高一训练可以自由选择回家时间。
然后他们会一起回家。
如果说校内的沉默是心照不宣,那么在校外的大多数时候,他们之间不说话,也许只是出于不想打扰对方的意图。
沈默恒本就有轻微的语言障碍,至今还在治疗中,指望他多说话本就是强人所难。路知烟如果不是存着故意讨好的心思,本来也不是多话的人,高三她一股心神都放到学习里,更是寡言了许多。
譬如现在。
路知烟走在前头背单词,而他走在后面,与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以一个不紧不慢的速度跟着她。
这就是他所谓的“送她回家”。
沈默恒的姿态很熟练,神情很平静,很像是……已经这样跟着她千百次了一样。
其实他们这样一起回家也没几次。
第一次送她回家时,沈默恒本来是想走到她身边,但见她一直在专心致志地看着手上的错题集。
于是就又默默走到了她身后。
只有在过马路、等红绿灯的时候,他才会探出一只手轻轻搭在她的书包上,如果有必要,就拉一下她,示意她小心。
不过今晚,路知烟和他快走到自家小区的时候,忽然间抽了抽鼻子。
她闻到了一种久违的香味。
“沈默恒,吃夜宵吗?”
她回过身,发出了自从他们一起回家之后的第一次邀请。
“如果会让你回家迟了的话,就算了吧。”她又说。
少年离她有一些距离,站在路灯灯光之外的地方,半张脸都陷进阴影里。
此刻听到了她的话稍稍走上前,漂亮的眉眼裹上暖色,连带着一贯没什么情绪的声音都柔和起来,“不会迟。”
他摇摇头。
那就是同意了。
路知烟把手里的本子递给他,“我看了一晚上,给你也看下吧。反正以后你到了高三还是要看的。”
他上前接过,与她并肩而行。
于是临时改道,过马路,去附近的街角吃夜宵。
馄饨摊开在街角,红色的塑料布大棚,几张折叠桌椅,一盏白炽灯下热气腾腾。
老板是手脚利落笑容可亲的中年女人,一手招呼客人,一手包馄饨下锅。
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儿,扎着两条小辫子,替妈妈端碗。
路知烟拉着他坐到塑料凳子上,要了两碗小馄饨。
江城的馄饨自有其特色,手工的馄饨皮擀得纸一样薄,里面只放一小块瘦肉馅,配菜放虾皮、猪油、紫菜、蛋丝、葱花、胡椒、榨菜粒,浇上馄饨汤,鲜美异常。
说是馄饨,其实更像是一碗馄饨杂菜汤。
在尚有寒意的初春夜里喝上一碗,周身不自觉发汗,热乎乎的很舒服。
等待的间隙,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我以前早上的时候,很喜欢吃这个。那时候小区边上的菜市场有一家馄饨摊生意很好,我最喜欢和我妈妈一起去买菜,然后在那里吃馄饨。再配上一根油条,用油条蘸馄饨汤吃。”
说到幸福的童年记忆,她的眼睛里涂上某种亮色。
“我没有这种经验。”又问:“现在不喜欢?”
“那家菜市场拆掉了,改成超市。馄饨摊没关门,但也换地方了。不过现在我也不是不喜欢逛菜市场,吃小馄饨,只是觉得浪费时间。早上是我最看重的时间,一定要全部利用好。所以我通常不在早上做会分散时间精力的事情。”
“晚上就可以?”
“当然。包括和你一起吃夜宵,也算。我喜欢白天做正事,晚上么,就可以适当休闲。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好好睡觉,让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第二天才可以早起。”
“难怪,早上的时候,我从来,没碰见过你。”
“因为我很早很早就出门了,你当然碰不到我。”
“多早?”
“秘密。”
路知烟对他眯着眼睛高深一笑,谢了小女孩端上来的馄饨,揭开折叠桌上的瓷罐,往里头舀辣椒酱。
她以眼神示意他要加吗。
沈默恒摇头,想了想又还是加了一勺。
他其实不太能吃辣,但是还是想尝一尝她喜欢的味道。
馄饨是用塑料袋套着的不锈钢碗装着的,很老式的做法,没想到现在又碰到了。
路知烟用缺口的瓷勺子搅拌了一下汤,舀起吹了吹,喝了一小口。
初春的夜色微寒,刚出锅的馄饨汤接触到空气,冒起白色的水雾,只是很快就消散了。
路知烟的脸和声音就在这水汽后面一阵一阵地传来。
“以前冬天的时候,最喜欢早上吃馄饨。冬天太冷,什么都是白茫茫的,馄饨也是,都看不清对面人的脸。只是后来陪我一起吃馄饨的人都不在了,我就很少来了。”
她的语气很平淡,将那些可怕的往事一带而过。
可那一天之后,沈默恒就从路明雪的口中知道了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也知道了她的家庭和他的家庭之间的无法调和的龃龉与过去。
也许他们永远无法有结果。
可只要她想,他可以在任何时候都坚定地走向她。
“姐姐,你想的话,我可以陪你。”
“你不是不喜欢叫我姐姐吗?”
她吃得半饱,支起下巴看着身形高挑的少年拿着小小的瓷勺子,略有些笨拙地对付着碗里那些又烫又小巧的小家伙们。
沈默恒应该没怎么来过这样的地方,也没吃过这样的路边摊。像他这样出身好、从来没缺过钱的人,从小到大去过的场所大半都是整洁明亮的家、医院、学校、高级餐馆。
但他又是个很好的孩子,不会因为家境的不同而对她有别的看法,有一张好看的脸,默默喜欢她,对她也很好,总是会满足她一些莫名其妙的要求。
如果真的做男朋友,也应该是最好的那种选择。
就像是当初赵铭轩在初中毕业典礼上向她告白那样,她哪怕不是那样喜欢他,也会接受。
见她一直看他,沈默恒越发局促,不声不响地埋头吃起来。
他不说话,路知烟就忍不住好奇起来,“在想什么呢?吃这么快也不怕烫。”
“我只是想……”
也许是实在吃不来辣,又也许是馄饨太烫。
少年漂亮的眸子反射着头顶白炽灯的辉光,一点微红的水光,脸颊和嘴唇也是红的,说:“原来我,错过了这么多和你的时光。”
路知烟的心慢了一拍。
对他的评价其实还漏了一点,沈默恒不止很好,还是个很好欺负的人。
就像现在。
她伸出手,在他的脸颊上捏了一下。
不是出于讨好,或者有意撩拨,而是真的觉得他很好欺负,所以忍不住上手。
指尖所触及之处,几乎是立刻地透出滚烫的热度来,他停下了吃馄饨的动作,肢体僵硬,却没有任何拒绝的意味。
“谢谢你陪我吃馄饨,阿恒。”
“不用谢,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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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馄饨忍不住上手的后果就是————
第二天蒙蒙亮的清晨,路知烟拎着自己简陋的早餐,揣着单词本,口中念念有词地穿过包子铺蒸腾的热气。
走到巷口时,那道昨天还陪她坐在街角吃路边摊的影子正突兀地凝固在那里。
“姐姐。”少年冲她扬了扬手里的东西。
一碗用塑料碗打包好、一点汤也没漏出来的小馄饨。一根炸得金黄酥脆的大油条。
“阿恒?”
“嗯。是我。早上好。”他的微笑在晨光里很灿烂。
仿佛为那笑容所刺痛,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呆在原地愣住了一会。
可还是反应到自己的失态,走了过去,“你等了多久,早上一定很冷吧?”
沈默恒并没有回答她的话,接过她手里的馒头和单词本,说:“姐姐偶尔也吃点,别的东西。”
“我习惯了嘛。”
“我吃你的这份。”他把她的那份早餐背在身后,“姐姐吃这一份。”
他们在附近找了个小花坛坐着。
沈默恒翻开单词本为她念单词,一字一句,还是那温润优雅的英式发音。
掀开塑料碗上的保鲜膜时,路知烟第一反应是笑,“阿恒,这个馄饨都被泡烂了。”
“是吗?”他窘迫地过来查看,“下回我再换别的。”
“可以换成糯米饭团,要紫米和白糯米混合着的,这样又软又有嚼劲。馅料要放油条碎、酸豆角、土豆丝、芋头丝、胡萝卜丝,再放上里脊肉还有烤肠。”
“可以。明天去买好不好?我陪你吃。”
可半晌都没有回音。
沈默恒转头看去,那碗馄饨已经被放在一边,原本言笑晏晏地点餐的少女已经将头伏在膝盖里,双肩颤动,哭得泣不成声。
“姐姐?”听到他明显慌乱起来的语气,她想,昨天他眼睛红了,今天就轮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