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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 14 章 ...

  •   十二月的纽约萧索而寒冷。
      一下出租车,麦克·卡特就被冷风吹了个正着,不由地打了个寒颤。
      他立起大衣的领子,缩着脖子朝家的方向走。
      现在刚过七点半,路上行人不少,看起来都是下班归家的上班族。隐隐饭香从路两边的公寓楼里传出,在麦克的胃里勾起了一阵渴望的咕咕声。
      而他斜前方,就是一间他很喜欢且以前经常光顾的披萨店。
      他犹豫片刻,最终还是用强大的意志力,逼自己抬起脚,继续往家走。
      在离家一段距离的地方下车,是他个人一个小习惯。
      他是纽约曼哈顿大区地检署的检察官,主要负责起诉暴力案件的嫌疑人,曾经、正在,也即将送许多罪大恶极的凶手进监狱。
      出于人身安全考虑,麦克专门在中产阶级和富人扎堆的街区租房,每次坐出租回家还会有意在离家较远的位置下车,避免被人蹲点。
      为了在遇袭时有能力成功逃命,他还办了健身房的会员卡,报了自由搏击学习班,从休息日里挤出时间去健身、上课,让本就不多的个人休息时间越发少得可怜不说,也让他的日常食谱上只剩下了生命维持餐。
      看在老天的份儿上,他已经一年多没吃过披萨和中餐了。
      还是得买辆车,老坐出粗车不太安全不说,回家的时候还容易破戒吃乱七八糟的东西。麦克闻着披萨店里传来的香味,加快了脚步。
      可他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存款就觉得,起码一年内,他最好还是暂时坐地铁和出租车。
      纽约市给地区检察官开的工资其实不算少,但麦克很喜欢他现在租的这套房子,想把它买下来,所以一直在攒钱。
      到现在,他离目标数字还差一些。如果再拿钱出来买车供车,那他想达成“拥有自己的家”这个梦想还不知道要再熬多少年。
      等等吧,明年再买车。
      他暗暗对自己说,加快了脚步。
      还就十来米就到家时,麦克看见他右手边那户的门开了。
      这栋房子在麦克搬过来前就空置多年,但一直有人定期来照看、打扫。
      听他的房东说,这户的屋主离婚后带着孩子搬去了新泽西,房子也就这么空下来了。
      但这房子最近要么是租出去了,要么是换了主人。
      因为从上周起,就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往里搬运一些家具物什,麦克有一次还撞见工人们运了一整套昂贵的健身器材进去。
      看来他这个新邻居要么是个靠信托基金过活的年轻人,要么就是有良好健身习惯的华尔街精英。
      因为这里的房租和房价相当高。
      等麦克走到家门口的楼梯前,他的新邻居正在锁门。
      从体态和背影看,这个人的年纪不算很大。异常合身的衣服,展示着他相当不错的经济条件。而衣服下起伏的肌肉线条说明,他有着一定的健身习惯。
      麦克停下了脚步,准备跟对方打声招呼,做个自我介绍。
      接着,他的新邻居转过了身。在明亮的路灯下,麦克清楚地看到了对方的脸。
      一股寒意从他的尾椎处窜起,蔓延至他的全身,让这位在曼哈顿地检署有“宪法十字军”之称的强硬派检察官心如擂鼓、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那张脸的主人走到了他面前,嘴里做着自我介绍,同时笑着对他伸出右手。
      “上帝啊……”但麦克只顾着盯着那张脸,喃喃地说。
      加拉哈德锁好家门一转身,就看见一个仪表堂堂的中年人站在他右手边那户的门前。
      可能是新邻居。他想着,连蹦带跳地走下门前那几阶阶梯,笑着朝那人伸出了右手:“你好。我是加拉哈德·麦克劳德,从今天起就住在这里了。您是这一户的住户吗?”
      加拉哈德问,指了指他右手边那户的门。
      不知怎么回事,对方看见他的瞬间,就神情惊惧、脸色煞白,整个人都呆住了。在他做完自我介绍后,甚至看着加拉哈德的脸,喊起了上帝。
      “抱歉?”加拉哈德困惑地皱起眉,勉强维持着笑,心里却在思考,这个人是不是精神方面有点什么问题。
      但看他的衣服和气质也不像神经病啊……
      好在,对方的这个状态并未维持多久。他很快就回过神,握住了加拉哈德的右手。
      加拉哈德觉得,他的手冷的像一块冰。
      “加拉哈德?”
      “对,我爸喜欢亚瑟王的传说。您叫我加尔就行,我妈生气的时候才会叫我加拉哈德。”
      麦克觉得这个年轻人的手非常温暖。
      而他的心跳,也因为这点温暖,逐渐平缓了下来。
      “麦克,麦克·卡特。前几天就看见工人在帮你搬家了……欢迎搬来这个街区。”
      “谢谢。我过两天会办一个暖房派对,如果您有空的话,请一定要来……”
      加拉哈德还想说什么,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路对面,驾驶这车的司机按响了喇叭。
      他带着歉意对麦克笑了一下:“接我的车到了,我就告辞了。下次见。”
      “下次见。”
      麦克目送加拉哈德穿过马路,熟稔地跟司机和副驾驶座上的人打了招呼,接着坐上车扬长而去。
      冷汗后知后觉地漫上了他的背。
      “上帝啊。”他忍不住按着心口又低声念叨了一句,接着一溜小跑进了那家他一直强忍着不去的香柏树披萨店。
      他现在真的需要一点精神上的安慰。
      来接加拉哈德的,是他上大学时在音乐社团交好的一个学长,哈蒙·拉伯。
      跟只披着美式校园万人迷皮的加拉哈德不同,哈蒙从内到外都是真真正正的美式校园万人迷。
      他高大英俊、成绩优良、运动万能、热情幽默,勇于质疑上级的不当指挥,善于独立思考还具有反抗精神。
      而且,他心思细腻,非常有同情心。大学期间,他敏锐地发现了加拉哈德暴躁、阴郁外表下,温和正直的本性,一直非常照顾他。
      也因为哈蒙的青睐,一些看不惯加拉哈德的同学在之后也很少故意为难他了。
      哈蒙既然这么出色,刚毕业自然就被吸收进了精英部队,成了航母上的战斗机飞行员,一时在同届毕业生里风头无两。
      可惜在一次事故中,军方发现他夜盲,就将他踢出了飞行员队伍,让他转文职。
      在详细了解评估了上面提供给他的职位后,哈蒙选择入职海军军法署【1】,考了个法学学位,跑去当海军律师去了。
      他现在妻子也是海军军法署的律师,叫莎拉·麦肯齐,非常聪明,也美丽的惊人。
      好莱坞大片女主角式的美。
      不,应该说,有些好莱坞明星甚至没她漂亮
      自从知道这是个综美剧的世界后,加拉哈德就猜测过,哈蒙和莎拉会不会也是哪部电视剧的男女主。
      因为他们的颜值和个人素质实在是过于惊人了,有种很浓的YY味儿。
      不过,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本不重要。
      因为他们是不是主角,都改变不了他俩是加拉哈德友人的事实。
      哈蒙和莎拉因为工作原因,一直要在军法署和申请法律援助的军事设施之间飞来飞去。所以他们婚后多年都没有要小孩儿,也总是说退休前都没有要孩子的计划。
      但不知为什么,四年前,他们突然收养了一个六岁的男孩儿,还为了这个孩子搬到了纽约,给他们的工作增加了不少麻烦。
      这个孩子现在跟加拉哈德一起坐在后座上,安静乖巧地听着三个大人的闲聊。
      哈蒙正骄傲地说他儿子,邓肯·哈蒙·拉伯,前几天帮助他所在的冰球队赢得比赛的事儿。
      “……那时候比赛就剩五分钟,但D他们队依然落后对手两分。大家都以为没希望了,结果我们的D在己方球门前拦下球后,大力挥击,隔着整个球场把球打进了对方的球门,扳平了比分!所有人都在高喊他的名字……”
      “而你,在跟周围所有的人喊,那是我儿子!刚刚进球的是我儿子!他才十岁!”莎拉温柔地打断了他,拍拍他的手。“好好开车,亲爱的,你有一整晚时间跟加尔讲解这场比赛。”
      “我只是有点激动嘛。你要理解我,亲爱的。”哈蒙耸耸肩,不再说话。
      加拉哈德笑着对莎拉说:“一定要给我好好讲讲,我光听那一点儿就觉得热血沸腾了。说起来,邓肯之后还有比赛吗?我可能要在纽约待一阵,想亲眼看看他打冰球的样子。”
      “下个月好像还有一场……”莎拉拿出手机,翻看着她的日程表。“对,下个月10号有一场比赛。你要来吗?”
      “来!”加拉哈德点头,“我还没现场看过冰球比赛呢!”
      刚安静了一会儿的哈蒙立刻插嘴:“你不是新泽西人吗?怎么会没看过冰球?”
      “你知道的,我那时候脾气不太好,我爸怕我上了冰球场把对手打出个好歹,就让我去学篮球了。”
      “篮球场上你就不打人了?”
      “不,篮球场上有我朋友,他会拉住我。”
      拉伯一家哈哈大笑。
      笑着笑着,莎拉轻轻叹了口气:“你的脾气确实变了很多……”
      她张了张嘴,似乎有话没说完,但最后只是转过头告诉加拉哈德,一切都会好的。
      十字路口的交通灯这时变成了红色,哈蒙稳稳地停下车,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你的英勇行为已经传遍海军了,大家私下都管你叫‘惩罚者’。作为律师,我必须要说,你这事儿做的有点冲动。”
      “那作为朋友和一个海军呢?”加拉哈德笑眯眯地问,但心里其实已经知道了哈蒙的答案。
      “干得漂亮!你该直接干掉那混蛋的!”哈蒙大声说,对他竖起大拇指。
      莎拉打了一下他的胳膊,又狠狠瞪了他一眼。
      哈蒙立刻闭上嘴,受气包一样的缩了缩脖子,在绿灯亮起后缓缓启动了汽车。
      邓肯则好奇地问起了加拉哈德的英勇行为。
      加拉哈德刚一到纽约,就联系了几个住在纽约的朋友,想跟他们聚一聚。
      结果没想到,其他几个人不是正在外地,就是突然有事,没法赴约。只有工作相对清闲稳定的拉伯夫妇同意跟他聚一聚,并且说要请他吃纽约最好吃的意大利菜。
      哈蒙口中纽约最好吃的意大利菜在东哈莱姆区【2】的一条街上,店面相当大,但外部装修十分陈旧。
      一进门,服务员就熟门熟路地把他们一行人引到了最里面的一张桌子上,并问哈蒙是不是照旧。
      哈蒙点点头,指着加拉哈德说:“给我这位朋友也来一份我们的餐品。”
      服务员走后,他低声告诉加拉哈德:“这儿有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奥索布科【3】,它能在你舌头上唱歌!”
      加拉哈德听到他的话,也对即将吃到的菜生出了很高的希望。他本想跟哈蒙讨论一下吃过的美食,刚走进餐馆的一个人却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
      他的位置虽然在餐馆最里面,但正对着大门,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每一个进门的食客。
      那是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中年人,从他五官看,可能有点意大利血统。他身穿一件灰色的长风衣,左手拿着一瓶自带的红酒,右手却插在风衣的内兜里,好像在往外拿东西一样。
      从这个人进门起,加拉哈德在军队和战场上培养出的直觉就开始尖叫着向他示警。
      “怎么了?”坐在他对面的哈蒙注意到了他的异状。
      “那个人不太对劲。”说着,加拉哈德站了起来,迎着那人走了过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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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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