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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让我照顾你 ...


  •   洛不争揉揉眼睛,拉开门,才记起来,她现在住在老板的房子里,而现在自己穿着睡衣不修边幅的样子,被三个人看见了。

      嗯,三个。

      洛不争数了两遍,确认是三个。

      尹止戈,太子女,还有……啊对,任小姐!

      任宵现在穿着江临月一模一样的衬衣,裤子也是江临月的。而脖子上很明显是吻痕,居然都没遮一下。她正在喂江临月吃小番茄……

      洛不争从来没看过江临月这种笑容,开心,又带着点羞涩,和溢出屏幕的甜蜜。

      我靠……人间扳手居然沦陷了。

      “洛小姐,你醒了?”任宵看着穿着小兔子睡衣的洛不争对着她俩发愣,笑了一下,“饭快好了,你要不要先去洗漱?”

      这位任小姐,就连微笑的弧度,都跟太子女一模一样……明明两个人长的很不一样。

      如果说江临月是英气疏离,雌雄莫辨的美,那么任宵则是温柔优雅,举手投足都带着从容的魅力。她俩看向对方的时候,那眼神拉丝,跟磁铁似的,浓的不能再浓。可看向别人的时候,那眼神虽然温和,但是根本没走心。

      洛不争能理解,人家俩人是彼此的白月光,浓情蜜意。

      但是她不明白,尹止戈你站在旁边干什么呢?很破坏画面啊。

      也不能怪洛不争这么想,人家旁边两个人洗着水果蔬菜,笑笑闹闹。而尹止戈坚定的站在灶台旁边,看着火,仿佛那锅里的东西是她的生命。

      有病,纯有病。

      洛不争还是保留着一个打工人的自觉,她笑了下,回房间洗漱。等她出来,饭菜居然都已经做好,而三个人落座,就差她了。

      “洛小姐过来坐吧。”江临月笑着招呼她,那唇角的弧度显然比平日更舒展了点。

      这顿饭吃的……很不平静,洛不争第一次知道吃饭快的好处。因为尹止戈两口吃完了饭,就去洗碗了,不用看对面两个人互相夹菜。而洛不争努力塞了几口,但是呛了一下。对面同时递过来两张纸巾,连高度都一样。

      嗯,如果洛不争是女主角,一定会觉得是这两位要抢自己,博一些关注。

      可洛不争只是个打工的,人家两位,才是主角。

      “慢点吃,别急。”江临月笑着跟她说。

      “喝点水,缓缓。”任宵帮她把杯子倒满。

      你们有钱人……修养都这么好吗?洛不争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她道了谢,喝着水,又默默吃饭。

      “诺诺,你要不要去我那住。”任宵帮江临月夹了块鱼,还小心的去了刺。

      诺诺?是……小名?洛不争前排看戏,耳朵却立起来。

      “会不会不方便……”江临月给任宵夹了块鸡肉,还把骨头去了。

      “怎么会?我家就是你家啊。”任宵笑,咬了口鸡肉,“不过,我家只有一个卧室,你得跟我住一张床。”

      这是……她一个秘书能听的吗?洛不争连头都不敢抬,一个劲儿的吃白饭。

      “嗯……好……”江临月脸微微红了些,点点头。

      我靠……人间扳手,居然是受啊……洛不争一碗白饭要吃完了。

      “洛小姐,”对面的人却出声。

      “嗯?咳……咳咳。”吓了洛不争一跳,她但凡在心里吐槽江临月,就会呛到,“是,江总。”

      “我去阿惹家住的事儿,麻烦你对我父亲保密。你跟止戈可以继续住这里,跟平时一样。”江临月又递过去一张纸巾,笑着吩咐。

      阿惹……这是爱称了吧。但是一个阿惹,一个阿寒……太子女啊太子女,你就不怕哪天一糊涂,叫错了?

      “好的江总。”洛不争保持微笑,专业性十足。

      答应完,洛不争余光看了下尹止戈,然而对方依旧洗着碗,没有任何表情。这人到底,在不在意江临月?洛不争还真是一时分不清。

      可人家俩人打定了主意,连饭也不打算好好吃完,就直接回屋收拾东西了。洛不争拿着碗走到水池边,碰了下尹止戈的胳膊,“老板要去任小姐家住,你是跟着还是不跟着?”

      尹止戈把碗拿过来,头都没抬,“我是贴身保镖,自然是跟着。”

      “人家家里只有一张床,没给你留地方。”洛不争想都没想,脱口而出,说完觉得不对。

      “洛小姐听墙角的功力,果然了得。”尹止戈看着她,淡淡道,“还是洛小姐希望跟我,单独相处。”

      “你死外面也没人在乎!”洛不争觉得对方确实脑子有病。

      尹止戈爱去哪去哪,她管不着。好心当了驴肝肺,何必呢这是。她不过是认为俩人都是打工的,自然得互相照应。但是人家尹小姐,明显是有更高的追求。

      你愿意当追着江临月的狗尾巴草,随你去好了。洛不争可是看出,这太子女是个无底洞,得多远点。除了必要的工作接触,可千万不能再上心,回头把自己搁里头。

      她回屋,该干嘛干嘛,还跟父母打了视频电话,报了平安。听着他们唠叨,催婚,这才是老百姓的人生。

      而等她再出来的时候,诺大的房子已经就剩了她一个,另外三个人不见了。她走进江临月的屋子,发现床头柜上两个女孩的合照还在,可江临月跟她母亲那张却被带走了。而衣柜里衣服也都齐全,唯独,那件白衬衣不在了。

      人啊,负担不了那么多东西,只会带走自己最在意的。

      江临月在意什么不言而喻,失而复得,洛不争替她开心,尽管这开心,有点酸酸的。

      尹止戈开车把两个人送到目的地,车子停在别墅门口。江临月下车,又小心的帮任宵扶着车门,眼波温柔。

      “止戈,你回去吧,明早上班时来接我。”江临月说。

      “好的江总。”尹止戈发动车子,开出视野范围,然后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停车。她说了,她是贴身保镖,不能走。

      “进来吧。”任宵打开门,侧身,让江临月进屋。

      装修风格简洁干净,而本来应该是客厅的地方,却摆着大提琴,安稳的放在架子里,占据着这个房子采光最好的地方,可见珍重。

      “阿惹……演奏会……你拉的很好。”江临月走到大提琴前,轻轻拨了一下琴弦,“你从小就那么有天赋。”

      任宵从后面环住江临月,轻轻亲了下她耳廓,“诺诺,因为你……我都拉错音了。”

      突如其来的身体接触,哪怕昨天两个人共赴巫山,却也还是让江临月多了几分羞涩,她回身,看着任宵,“怎么……错音了?”

      “因为乱了心弦。”任宵看着她,“我做梦都想不到,会再见到你,可又天天都盼。”

      江临月伸手,轻轻把任宵的发绾到耳后,“是我不好……我不该一走了之……”

      任宵却握住她的手,放在胸口,“是我不好,我不该放你走的……以后不会了。”

      人们总是太过自信,许下那些或许做不到的誓言。可却没人愿意花心思去验证真伪,人们沉醉在谎言里,因为谎言,满足了我们内心的空洞,带着那蛊惑人心的甜。

      “你还在拉琴吗?”任宵拉着江临月,让她坐在凳子上,“你拉的也很好,遗传了老师的天赋。”

      “我……从母亲去世后……就再没拉过琴了。”江临月拿着琴弓的手顿在空气里,低着头,后半句她没讲出口。没有任宵,她,又拉琴给谁听呢?

      “诺诺……为我拉一首曲子好吗?”任宵却看着她,摸了摸她的脸,“拉的好,我带你去买冰激凌。”

      小时候她不肯练琴,任宵就是这样哄她。拉的好,就给她买冰激凌。不认真,就要多练半个小时,直到……任宵愿意给她买冰激凌。

      回忆的伤人之处,在于它们太过模糊,会被我们一层层加工,镀上几层自以为的温暖。我们抓着这温暖不放,一遍遍自我麻痹。到最后也分不清,爱上的到底是弄虚作假的幻影,还是真实存在过的时间。

      可江临月却知道,她爱的,是任宵。她其实不那么喜欢冰激凌……好吧,一点点喜欢。她更喜欢的,是任宵拉着她,去买冰激凌时,那掌心传来的温度。

      柔软,很暖,支撑着她练琴的辛苦。

      她拉过任宵的手,因为常年摁琴弦,手指上有一层很薄的茧。任宵的手很软,很细嫩。哪怕有茧,停留的时间也不长。而磨出新茧,便又是一次血肉模糊的痛。小时候江临月总是一边帮她上药,一边气鼓鼓,说破琴,她不要任宵再练了。

      可任宵却笑着跟她说,因为练大提琴,才能遇见她,所以怎么能不练?

      她放弃了大提琴,可任宵没放弃她。

      江临月把任宵的手贴在脸颊上,闭着眼睛,睫毛轻颤,唇也抿着。

      “诺诺……”任宵却弯腰,轻轻吻在她唇上,一点点,把紧抿着唇瓣撬开,舌尖纠缠,“不喜欢吃冰激凌,要不,吃我?”

      她还是喜欢逗她,哪怕过了这么多年。

      屋里传来大提琴的声音,那音色醇厚,似能穿越时间。

      很久没拉过,肌肉记忆也生疏,音一直在跑。江临月有些不好意思,可任宵却覆上她手背,帮她摁着琴弦。而另一只手环过她,跟她一起执琴弓,带着她演奏。

      小时候也是这样,她不会的,拉不好的,任宵就这样带着她练。有时江临月是故意的,她喜欢任宵的耐心,更喜欢能离她近一点。

      “小时候,我其实是故意拉不好,就为了让你教我。”江临月笑着承认自己的小心思。

      “我知道。”任宵一边带着她拉琴,一边在她耳边轻声,“我努力练琴,就是为了能教你,好离你近一点。”

      说话时,唇碰到江临月的耳垂,吱的一声,那音彻底走了调。

      大提琴被放回琴架,任宵坐在江临月腿上,两个人的吻,少了几分克制,多了几分坦诚,呼吸声很轻,喘息却重。

      在爱的人身边,怎么能克制住天性呢。

      洛不争冤枉了江临月,她不能说是受,只是胳膊不方便,毕竟为她挡了一刀。而这伤疤自然被任宵发现了,不止是手臂,手腕上,也有一道很长的疤,只是似乎时间很久了,已经开始变淡。

      江临月被任宵带回了屋,两个人倒在床上,缠在一起。床头的照片是同一张,笑着的任宵,气鼓鼓的江临月,正看着十三年后的她们,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诺诺……”任宵的手环在江临月背上,轻轻咬着她耳垂。女人的敏感来自于多爱对方,而面对江临月,哪怕只是牵手接吻,也会让任宵颤栗不已,更何况现在,肌肤之亲,鱼水之欢。

      “阿惹……”江临月是温柔的,她抚摸着任宵的身体,那吻撒遍全身。

      任宵热的不成样子,随着江临月的每一次呼吸,都让她心跳的更快。

      多到来不及再数,两个人都止不住的抖。汗意水迹混在一起,再分不开。

      两个人浸在浴缸里,任宵靠在江临月伸手,指尖轻轻划过她手臂,“这伤是怎么弄的?”

      “进公司的时候开除了一个员工,他打击报复。所以我父亲找了止戈,做我的保镖。”江临月轻轻吻着任宵的头发,语气平缓。

      “那……这个呢?”任宵抚摸过她左手手腕的疤痕,语气很轻。

      江临月却沉默了,如果要告诉她这道疤,就无可避免得讲到当年的事。那些……她不觉得光彩的事。而那段故事里,还有阿寒……

      “没关系诺诺,我就是随口一问。”任宵能清晰的感知到江临月的不安,她转过身子,伸手摸了摸江临月的脸。

      “阿惹……我会告诉你……只是……不是现在。”江临月看着她,轻声。

      她知道,她早晚得向任宵坦白这一切,但……她只想让这温存再久一些,让这身子,再暖一点。她想了任宵太久,又念了她太久,一丝一毫的差池,她都不想再有。

      而这顾虑任宵自然明白,她笑着拉起江临月,用浴巾裹住两个人,身体的柔软相触,是止不住的抖。任宵用指尖薄茧轻轻划过江临月细嫩的皮肤,手掌的力度却重了点。

      她们对彼此,无师自通。

      江临月头埋在任宵脖颈处,“阿惹……我是你的……”

      那清冷尽去,只剩缠绵悱恻的细语呢喃了。

      她不曾这样,从来……不曾。

      所以阿寒才会说她无趣,哪怕再折磨,她也鲜少出声。

      可任宵让她丢盔弃甲,便是最羞人的话,也想讲给她听。

      “诺诺……”任宵看着江临月,眼波温柔,却还是逗她,“哪是我的?”

      江临月眼神已是迷蒙,她咬着任宵耳垂,“我的全部……”

      没人能阻挡跌落凡尘的清辉,她沾染了尘世,尘世却因她多了几分清明。任宵不过是凡夫俗子,自然抵挡不住江临月这一句。冰雪覆盖下的花,本质却娇艳。哪怕现下是皑皑白雪,可抵不过春暖虫鸣。

      江临月的唇嫣红的似滴血,被任宵吻了又吻。明明不该被触碰的地方,也印上了淡淡吻痕,江临月绷紧了身子,那呼吸已乱。

      太极阴阳,环绕回首,此消彼长不断。可以是天道机密,也可以是房中密语,看你怎么看。

      相爱的人在一起,这时间总是很快。眨眼便到了晚上,两个人转醒,饥肠辘辘,看着对方却笑的不行,光着脚站在冰箱前。

      小时候她俩半夜饿了,就会偷偷去冰箱拿吃的。为了不让父母发现,还知道不穿拖鞋。

      那时的她俩十指不沾阳春水,只能找现成的。

      可现在,她俩都愿意为对方,做一餐饭。

      香气四溢,是江临月最爱的海鲜面。任宵头发轻轻束成低马尾,江临月却趁机,轻轻吻着她后颈上,极尽纠缠。

      “诺诺,好好吃饭。”任宵看着她笑。

      江临月不爱吃饭的毛病从小就有,可每当任宵这么说,她就会乖乖多吃一点。

      面很香,很软,汤很鲜。跟当年……她母亲做的一样。

      “老师教我做的,她临终前,我其实去看过她,她让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任宵看着江临月,“我却把你弄丢了。”

      眼泪落在面里,江临月泣不成声,被任宵抱在怀里,“诺诺,让我照顾你好吗?”

      江临月曾经向别人求婚,却被拒绝。现在,她居然被她藏在心里的人求婚,她只觉得一切太快。

      “我明天带你去买戒指……”任宵伸手,帮她擦着眼泪,“什么样的戒指,才配得上我的诺诺呢?”

      小时候任宵像打扮娃娃一样打扮她,总会一边选衣服,一边喃喃自语,这个配不上诺诺,那个也不好看。直到找到最适合她的那个,哄着她穿上,然后笑着,说,“我的诺诺最好看了。”

      十三年,变了吗?

      好像一切都没变。

      江临月点头,笑着说好。任宵吻住她,纠缠了会儿,又让她好好吃饭。

      别墅,房间自然不只一间。

      只是,她俩只睡一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让我照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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