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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何用钱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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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两,不能再多了。”
大红大紫的布料堪堪捆在她身上,勒出腰上一圈冬瓜似的曲线,衬不出什么贵气,更与妩媚沾不上边,她却丝毫不在意,只用那张口脂涂抹过于浓郁的唇一上一下地嗑着瓜子,仅是说句话的时间,就撒了一地染上色的瓜子壳。
“我这也没用过几次,价也太低了!”男人低头啐了口唾沫,芒鞋往上碾了碾,把泥巴给搅和上去,再抬头,试图把价格商量得高些,“还没生过娃,身段也过得去,怎么也能给杨妈妈你接上几年客的,实在年纪大了,还能干些粗活,别得不说,她干活可是真麻利!”
男人搓了搓手,低伏着身子,挤出个讨好的笑,“我也不多要,二十两,就二十两!你要是答应,我们现在就写契书”
杨妈妈不紧不慢掏出张绣着牡丹的帕子,自手心开始,把每个褶皱和缝隙里的灰给擦拭干净,目光越过男人,穿过这个逼仄的小巷,落在对面那家王氏肉店,更准确的说,是落在店前的肉摊上。
肉摊上卖的是切好的猪肉,并不稀奇,只是大大小小摆列得齐整,桌案上放着一大盆水,一得空,摊主便用那条发黄的布巾沾上水,仔细地擦洗,是以,从刀具到砧板,乃至挂着肉的铁钩,无一像寻常摊子那般污黑黏腻——确实是干活的好手,只是相貌嘛……
摊主穿着普通的麻衣,身前围了块看不出颜色的布,头发用两根筷子挽着,手里一把大砍刀“砰砰砰”地剁着肉,怎么瞧,也没有个姑娘家的样子。再瞧她的脸,扁平的眉,圆圆的眼,皮肤不够白,也不够嫩……若肯狠心买些胭脂水粉,勉强也入得眼。
杨妈妈把帕子一点点塞回袖里,买没长开的丫头片子固然便宜,可到底得吃好几年的白饭,若挑现成妓子,又得再添不少银子,思来想去,还是眼前这个最划算。
男人想破脑袋,把这辈子听过的奉承话全给说了个遍,口干舌燥之间,终于见杨妈妈点了头。
“成。”
……
摊子上的人似乎并没注意到角落里审视的目光。用袖口胡乱擦了把额上的汗,用荷叶把方才剁的二斤臊子装好,小心地系上绳,换来一大串的铜板。在盆里洗去手上的血腥,而后低眉清点,一、二、三……八十五个,确认无误,这才把钱收进灰扑扑的荷包,结束今天的最后一单生意。
酉时的日头不算太热,可把摊子里里外外收拾完,她还是免不得出了一身的汗,黏腻也就罢了,主要还带着一身的腥臭。
她将店门落了锁,在里头简单地擦洗一番,换了身干净的素色裙子,发间的筷子也用一根简单的木簪代替,又在手腕上挎了个竹篾编的篮子,如此,才有了几分清秀村妇的样子。
熟门熟路地穿行在街巷,预备买些吃食,作为今日的晚饭。
虽然已经嫁人,但好在嫁的是个屠户,家底儿比那些守着一亩三分地过活的农户要好上不少,是以,每日除了在铺子里忙活以外,洗衣、做饭之类的家务她是从来不做的。只是前几日她给在家中做活的王婆子放了几天假,让人回家探亲去了,就不得不为伙食费些心思。
这个节点,米面粮油的铺子早早落了锁,街边叫卖的炊饼更是没了影,连算命的都收了摊,那几张歪歪扭扭的板凳被整齐地垒在街角,细细铺了一层稻草,上头再用两块鹅卵石压着,谨防淋着雨。
她径直走向街尾的“李记烧鸭”,掀起门帘,露出一个笑来,“李阿姐,给我挑只肥的!”
“哎!”李氏应了一声,用长木箸在案上仅剩的三只烧鸭里挑挑拣拣,用堪比选夫婿的目光选择了最左边那只屁股更加挺拔的烧鸭,一把将它叉到荷叶里,再另外拿一张荷叶裹上,塞进了她的篮子里。
“吃烧鸭没酒怎么行?”李氏躬下身子,在里头捣鼓一阵,抱出来一小坛酒,用布巾擦了擦瓦罐上的灰,“二斤的烧酒,一并带回去?难得四娘你今日收摊早,正好和你家那个好好喝两杯。”
楚四娘微微低眉,似是有些不好意思,只顾着闷头从荷包里数铜板,傍晚的风将布帘子吹得来来回回,连带着细长的影子也在她脸上摇摇晃晃的,李氏将酒递过去,只瞧见她微微上翘的唇角。
年轻夫妻就是感情好啊,这成亲一年了,还会不好意思,不像她家那口子,李氏在心底咋舌,不由得有些羡慕。
要说清水镇的夫妻,就属王兴为和楚四娘的感情最好。楚四娘原是来清水镇寻亲的,只是亲人没寻到,她一介孤女便在媒人的撮合下,嫁给了屠户王兴为。王兴为家底殷实,听说还专门请了个婆子给她洗衣做饭——哪有不干活的媳妇啊?大户人家的贵夫人也就是这样了,真真是过得神仙日子。
钱货两讫,未免耽误用饭,楚四娘也没再多聊,脚步匆匆地回家。
才走到巷口,便有一股沁人的香味飘来,越是往前走,就越是浓郁,等到她整个人浸在这馥郁的香里时,她已站在了家门口,抬眸看,原来是院子里的桂花开了。
碧绿的叶子间缀着星星点点的桂花,小小的、淡淡的黄,每有一阵风路过,便要从树上抖落下来些,把门前的青石阶占得,一时都寻不到落脚之处。若将这些花细细地收起来,堆成一碗,就像是小米粒堆在了一起,大概皇宫里那些贵人吃的这种飘着香的白米饭吧?又或是耐心些,把桂花晾干,那不管是做成桂花糕、桂花蜜,还是弄成香囊、头油都是极好的。
只是她此时并没有这种闲情逸致。
她推开门,踏着这些桂花的遗骸走进去。
王兴为果然还没有回来。
他近日总是早出晚归的,连铺子里的生意都是她一个人照看,至于他是去干什么,他不说,那她也不问。
毕竟,他们是一对相敬如宾的“恩爱”夫妻。
楚四娘走进厨房,从柴垛里翻出一个小竹筐,掀开上头盖的荷叶,露出来一篮子奇形怪状的蘑菇。她把蘑菇放上砧板,并不清洗,只那把菜刀从盆里过了遍水,湿答答地切了起来。
褐色、红色、白色、斑点,简直是一锅大杂烩。起先,她还有些章法,把这些蘑菇挨个分成片,切成丝,可到后面,便胡乱地把它们扒拉成一堆,只管拿着刀剁,横、竖、斜都无所谓,只让它们变成糜烂的一滩,而后用刀随意地刮下来,用荷叶盛着,塞进吵闹的鸡窝里。
做完这些,她的心情好了不少,将烧鸭扯出来,放上砧板,用那把不知沾了多少种蘑菇汁水的菜刀给它肢解,一边下刀,一边哼着小曲儿。
“皑如山上雪,”她一刀斩断了鸭头。
“皎若云间月。”将鸭脖分成四段。
小曲儿的长度正好合适,待那句“何用钱刀为”唱完,她也正好将烧鸭分尸完毕。
把鸭肉在素瓷碟里装好,再拎上酒,摆上碗筷,今天的晚饭就准备好了。
王兴为踏着夜色入门时,撞见的便是这幅场面。他的妻子一手支着脑袋,眉眼轻闭着,睡得正香,在烛光的映衬下,那平素看惯了的相貌,竟又有些动人,让他不由得将动作放轻了些。
“四娘,醒醒,起来吃饭了。”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楚四娘这才悠悠转醒,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声音带着些哑,“夫君这么晚才回,一定是在外面劳累了许久吧?”说着,就站起身,为他倒酒,又夹了一只鸭腿放进他碗里。
王兴为有些动容,一时间却不知如何开口,低头闷了一大口酒,暗自决定,等他从赌坊里挣到钱,一定把她赎回来。
酒过三巡,他已有了几分醉意,用筷子夹肉不够过瘾,他干脆将一整碟的烧鸭摆在自己面前,一边拿手啃着,一边眉飞色舞,侃侃而谈。
“当年我在军中的时候,觉得最快活的事就是这样坐着,和兄弟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每每打了胜仗,将军都会……你知道将军是谁吗?”王兴为吐出来一根鸭骨,往嘴里灌一大口酒,打了个饱嗝儿,“蔺师仪,蔺大将军,知道吗?我当年就是在他手底下当兵!”
楚四娘脸上挂着笑,并不出声,只是为他将酒满上。
王兴为却一把拍开她的手,扬着下巴,似乎是想跟碟子里的烧鸭比脖子长短,嗤笑一声:“没见识的娘们,连蔺将军都不知道!”
“要说这我们大邺国与草原上的狄戎从来势不两立,自建国起打了好几百年也没个安宁。人蔺家呢?世代为将,抗击狄戎,轮到本朝时,蔺府就只剩蔺师仪一个独苗苗。眼瞅着都要送公主去和亲了,但天佑大邺,蔺将军活脱脱一个武神转世,我跟在他手底下干了几年,可是逼得好几个狄戎的王子来京城求和。”
王兴为与有荣焉,说得两眼放光:“听说在宫宴上,好家伙,管他什么王子啊,那叫一个能歌善舞!”
王兴为喋喋不休地说着,直到某一个停顿,突然直直地倒了下去,用脸枕着一桌子狼藉。
楚四娘抬头,望着窗外皎洁的月亮,勾起唇角。
“将军啊,我当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