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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 76 章 ...

  •   “简易,你知道于泯星去哪了吗?”

      白榆和简易在甜品店里坐下,他的第一句话就把简易问懵了。

      “……泯星去哪了?什么意思?”

      白榆失望地低下头:“你也不知道……”

      “出什么事儿了?”简易问。

      他是真的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刚刚白榆进来时,要不是听见了他的声音,他简直不敢认。

      在桉城见到的那个肆意张扬浑身都在发着光的少年,现在整个人像是被一块黑布盖住了。变的失色、黯淡无光,一副生了病的样子,眼睛里布满红血丝。

      “我不知道……我只是生日前一天去了一趟我外婆家,回来我就找不到他了……”白榆脸上尽是疲惫,“我妈说他自己走了,她在说谎。”

      说到这,白榆有些痛苦地闭上了眼,睫毛微微颤抖。“于泯星明明说我生日无论提出什么愿望都会帮我视线的……”

      “白榆……”

      简易想安慰他,又不知从何开口。

      能把于泯星逼成这样,肯定不是简单的小事。

      “我求我妈,求她告诉我于泯星去哪了,我求了她好久,她才说把于泯星送出国了。”白榆的手肘放在桌上,用手搓了搓脸,“我没办法,只能相信。可我连他在哪个国家都不知道,于是我又去找她,她才告诉我在美国。”

      说到这,白榆吐出一口气,“可美国这么大,我现在还没有找到他。”

      简易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半晌,白榆才笑了一声:“没事,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找,一条街一条街找,总能找到的。”

      他的笑很勉强,带着藏不住的失落和苦涩,甚至还有一丝苍白。

      “你呢,为什么也在这,余亦时呢?”他问。

      “分手了。”

      “什么?分手了?”白榆一脸震惊,“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你也看到了,我转学了。”简易试图说的轻松些,“就分了。”

      “不对吧?”白榆不信,“不可能这么简单。诶对了,余亦时之前还找过我来着。”

      白榆想起来什么,掏出手机找聊天记录,翻了半天才找到。“去年他问我知不知道你去哪了,但我当时……”提起那段时间,白榆停了一会,“我当时也在找于泯星,所以也根本帮不上他。”

      白榆很聪明,简易也不瞒他了。

      听完后白榆沉默了一会,“好吧,你们之间的事你们自己决定怎么解决,我不插手。”

      “这么严肃干什么,”简易笑笑,“说不定他已经把我这个背信弃义的人忘了呢。”

      “那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斯坦福。”简易说,“你呢?”

      白榆撕开吐司袋,没什么表情地说:“剑桥。”

      “剑桥?!那你……”

      “你没猜错,没课的时候就飞到美国来找于泯星。”白榆平静地嚼着面包,“我本来想放弃这个名额,可我妈怎么也不同意。后来我答应去剑桥,她才愿意告诉我把于泯星送出国了。”

      “美国我熟,我也帮忙找找。”

      “谢谢。”

      “对了,你头发怎么又变成黑色了,我刚刚都没认出来。”白榆咬着面包,“怎么不染粉色了,你染粉色还挺好看的。”

      简易下意识摸了摸后脑勺:“太忙了,后来头发长出来两个颜色混在一起太丑,剪掉之后也一直没空染。”

      两人又聊了一会,白榆率先起身:“我今天得赶回剑桥,先走了。有事微信联系。”

      简易比了个OK:“一路顺风。”

      白榆走之后,简易又在店里坐了一会。

      窗外阳光明媚,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穿的五颜六色,自信地谈笑风声,和朋友成群结伴地在一起哈哈大笑,自由热烈地享受当下这个热烈的夏天。

      简易把第二个香草味冰激凌吃完,盖上了盖子,出门扔进拐角的垃圾桶。

      他抬头看向远处的蓝天,想到白榆的话,很轻地叹了一口气。

      怎么能有人过的那么苦啊。

      泯星,你到底会在哪呢。

      -

      到处问,到处打听,得到的答案永远都是“NO”。

      三年多过去,简易和白榆所有的努力都换不回别人的一句“于泯星啊,我知道他在哪”。

      简易刚从英国飞回来,困的两眼都睁不开,本想回来倒头就睡却被陆白拉去上课。

      “这节课不能旷啊,要点名的!!!”陆白使出吃奶的劲儿,终于把倒在床上的简易拉起来。

      “陆白,你是想谋杀我么……”简易打了个哈欠,“让我猝死?”

      “不是不是,但是这节课真的要点名啊,要迟到了简易!!”陆白把困的不省人事的简易拉起来推着走,“到那再睡。”

      简易:“……”

      五分钟后,简易被陆白一路推着到了教室。

      简易一坐下来就瘫在桌上了,下一秒,老师走进教室。陆白松口气,庆幸没迟到。

      这个老师很喜欢古诗词,每节课上课前都要和大家分享一下他最近喜欢上的诗句,虽然没什么人在听。

      他用英文翻译了那句诗,然后用口音有些奇怪的中文一字一句地读了出来。

      “雨一……去,系山……”

      “Well, it seems that I have to continue to study Chinese.(好吧,看来我的中文还得继续深造一下)”他吐了一下舌头,点开了中文朗读,没有感情的机械女声顿了两秒才传出来。

      “余亦谢时去,西山鸾鹤群。”

      脑子里昏昏沉沉困的找不着边的简易一下子从臂弯里抬起头来。

      “怎么了?”陆白问。

      简易呆滞了两秒,语气有些着急地说:“你把刚刚那句诗再说一遍。”

      “啊?”陆白根本没在听课,一脸茫然,“什么诗?”

      还没等简易继续解释,老师又播放了一遍。这回简易真真切切地听清楚了。

      余亦谢时去,西山鸾鹤群。

      余、亦、时。

      简易有很久很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了,一时有些恍惚。

      “怎么了,你喜欢这首诗啊?”陆白也听了一遍,“确实挺有意境的。”

      简易把贝壳项链从衣领里拿出来,握在手心里,好像这样余亦时就还在他身边一样。

      “喜欢。”

      -

      在美国过的这几年,简易努力把生活填满,让自己忙的和陀螺一样转,就不会有闲工夫去想那个人。

      可他的存在感太强了。

      手上的戒指,脖子上的项链,他的笔记本,甚至连晚上抱着睡觉的抱枕都和余亦时有关。

      手机里那个私密相册简易很少打开。只要一打开,那些尘封的记忆就会争先恐后地直冲大脑,变的一发不可收拾。

      他不是没这么干过。在某个晚上。

      和同学的聚会刚结束,他喝了不少酒。也许是酒精催发,他忽然神经质地把和余亦时有关的所有东西都拿出来摆好,摆在床上。

      简易一个一个地拿起来端详,看完又小心翼翼地放好。

      脑子是真的不清醒了,简易打开了那个私密相册。输入密码后,所有和那个人有关的回忆,如同电影胶卷般展现在他面前。

      简易最喜欢的一张是coco在雪地里拍大家在闭眼许愿,而他们两在头凑在一起看一片雪花的那张。

      那时候他们还没在一起呢。

      把相册翻了个遍,简易忽然一阵反胃。

      他冲到厕所抱着马桶干吐了半天,感觉要把身体里的五脏内腹都吐出来。吐到最后,他满脸泪水,有几缕头发乱糟糟地贴在脸上,十分狼狈。

      在晚上人的情绪总是很容易受到波动。在情绪和酒精的双重刺激下,他抱着膝盖在厕所崩溃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他从厕所的角落里醒来,浑身发冷。

      就算是夏天,也禁不住只穿一件衣服在开着窗户的厕所里囫囵睡一夜。

      简易动了一下发麻的身体,扶着墙慢慢站起来,一步一步向外走。

      早上起来神识不清醒,简易没注意脚底的扫把,被棍子一绊,整个人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滑出去十厘米。

      酸麻中混杂着剧痛,简易表情扭曲一瞬,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

      小臂和地板摩擦,擦破了一大片皮。膝盖不出意外地又紫了。

      “嘶……再也不能在晚上喝酒了……”简易从公寓里翻出药箱,边消毒边提醒自己。

      这时候放在手边的手机忽然亮屏,发出几声震动。

      简易把消毒棉签放下,单手解了锁。看到消息是谁发来的后,他回复的手停住。

      【班主任-柯景:明天秩行附中100年校庆,回来看看吧。】

      当初简洺禹逼着他要他删了这里所有人的好友,只有柯景逃过一劫。简洺禹不知道从哪搞来了一份a班学生名单,让他一个个找出来在他面前删掉。简易划好友名单时没被简洺禹注意到,飞快地翻过去了,所以他现在还有柯景的微信。

      简易盯着那备注看了半晌,直到眼睛酸涩才闭了闭眼,抬手按压眉心。

      秩行校庆,那不是大家都会去么。他之前走的时候一声不吭,应该没人还记得他了。

      简易其实不想回去。

      一来,他只在那待了一年不到,不像其他人还能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回去。他什么也没有,也不是从那里毕业的。

      二来,不想碰到以前的同学。简易从没有指望过他们会记得他,回不回去,都一样。

      三来,万一那个人来了……

      不告而别的五年,简易一点也不想再提起。

      内心又纠结又矛盾,他想见他,又害怕见他。

      五年里,简易无时无刻不想见余亦时,有时半夜从睡梦里惊醒,都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接着入睡。

      听到那句诗的那个晚上,又失眠了。不巧的是,那个晚上低血糖也发作了。

      简易眼前还是一片漆黑,只能紧紧抱着那只已经洗了很多遍的白熊抱枕,等着眼前恢复清明。

      很奇怪,离开淮城之后,简易每次吃糖,都感觉糖没味了。

      糖的效果太慢。所以每次连轴转一天忘记吃饭低血糖发作时,简易的口袋里装的都是巧克力了。

      效果快,但不知是不是简易的错觉,每次吃完嘴里都是一股持续很久的苦味。

      害怕见到他,怕余亦时问他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说话不算话。

      怕余亦时还记得他,又怕他已经忘了他。

      相比后一种,记得他会让简易更有负罪感。

      怕余亦时会记得他所有说出口却没有做到的承诺。怕他只记得自己的这些事,只记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

      想到这,简易苦笑了一声。

      说不定他太高看自己了,说不定余亦时早就把他忘了,已经有了新的对象了。

      说不定人家根本就不是同性恋,不喜欢男的,只是年少无知才和他在一起过一段时间。

      徐阿姨和余叔叔,其实还是更想要余亦时和女孩儿在一起吧,更想抱孙子孙女吧。

      简易啊简易,你在乱想什么呢,也许你回去还能听见余亦时已经结婚了的消息呢。他自嘲地想。

      那他会祝福他的。

      祝他,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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