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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若你以柔情封起信封(3) ...

  •   21号晚,恰逢农历十六,明月如模具铸造般“圆美无缺”,又如涂上了厚厚一层反光油漆,再用超大型射灯照,仅光晕便能映出周围大片区域,好像要喧宾夺主,用太阳给予的光明去与太阳争辉。
      孟中云和林画梦牵手走在路上,皆感叹今晚太美太应景。由于周日时间比较紧,没法绕路,不过得益于小区有两道门,最开始走的是后门,近期他们都在正门分别,这样总归会拉长一些共处的时光。
      到了门口,做完一系列仪式后,孟中云送出手套,而林画梦也拿出个小袋子给孟中云,并叮嘱他回家才能看。今天钟嬢嬢回了趟D市,孟中云难得的没有趁机去上通宵,到家报过平安后,在Q空间发表了自己的“满月感言”。

      满 月

      黯夜脱玉兔,
      快心寄婵娟。
      喜非爱姮娥,
      望月续永乐。

      接下来就到了重头戏,孟中云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纯牛奶,一边喝一边拿出林画梦的礼物,是一条灰色粗线围巾,还有一份“产品说明书”和一封信,封面皆以蓝为主色调,首先打开了产品说明书。

      附录
      围巾说明书
      产品名称:梦梦爱心围巾
      产品用途:保暖;使一个人想起一个人
      产品材料:棉线
      产品成份:热情15%、欢乐20%、甜蜜20%、创造力10%、爱心35%
      制造商:LHMZY爱心无限公司
      生产日期:2010.11.21
      保质日期:永远
      备注:技术实在不敢恭维,不过还是死皮地把它完成咯......因为我觉得礼物不看重好坏,而看重做礼物的人的心。对不对?

      孟中云微笑着折好说明书放回,口中念叨:“对,很对,非常对。”
      准备拆信,只见蓝色的信封上写着:
      TO:喵喵!孟中云同学(收),而收件和发件邮编都是520520。

      独爱的孟娃儿:
      哈罗!(最基本的写信格式还是该有的,哈哈!)
      9月21日至今天,两个月了呢!想起来真的太快了~那晚的情景都还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因为从那天起,我真正地开始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
      追溯起这以前的点滴,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4月21日,好巧,看来一切自有注定。不过如果确切地说,也许更早更早......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艰辛”而又幸福的事,高中,遇见你之前,我的心里没有丝毫的涟漪荡漾,我一度地认为我的心是不是已经冻结了,并暗暗地说自己是冷血动物,我的思想长期存活在对过去生活的回忆中,而如今,你的到来,把我从过去的梦中唤醒,同时,将我带到一个崭新的,幸福的梦中。说不清你是从什么时候在我心里开始占据着分量的,只是感觉越来越离不开你,每次分开后,我回过头看着你的身影渐渐远去,然后一个人默默地走着,回想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我喜欢......
      我喜欢中午提醒你起床,不希望被金刚主任逮到。
      我喜欢每个周末的9点拨通“~喵~”,听见你的声音,“孟娃儿,起床喽!”
      我喜欢每晚和你在短信或网络上互道晚安,因为只有那样,我才睡得安稳。
      我喜欢每天20:20下课和你一起来到操场,那是一个神圣的地方。
      我喜欢和你一起跑步,清风拂在脸上,我们抬起头来,看见月亮很亮很亮,一两颗星星点缀。
      我喜欢听你讲你的童年,多么美好,有“孟中云哥哥,我们来找你耍~”哈哈!
      我喜欢你把我背在背上,嘿嘿地跑,你看不见,所以我是司机啊~“向左......向右......”
      我喜欢你的手紧紧地牵着我,你的爱通过手心缓缓地流入我的心中。
      我喜欢篮球赛时听你的解说啊,你很激动地为班上的队员加油,可是其实每场球赛我都没有认真看,我看你去了嘿嘿!
      我喜欢在安静的大街上和你静静地走着,不说话,认真感受两个人的世界。
      我喜欢看你到处张望,不时的用手撑住眼睛,哈哈,我就是不出现!
      我喜欢从你背后突然“偷袭”你,我有点小坏...
      我喜欢和你边走边讲着每天发生的琐事,可是时间过得太快,我不得不随时提醒自己放慢脚步。
      我喜欢你等我放学,送我回家,有你的陪伴,孤单远远地走开。
      我喜欢和你一起吃饭。记得吗,我们第一次比较正式的见面,就是从吃饭开始的,5月12日,那天的日记本上有你的名字。并且我不过是帮你付了一顿饭钱,你就欠我这么多啦,哈哈,真划得来!
      我喜欢做出现着你的身影的梦,那样的梦特别快乐!
      我喜欢当我心情不好时你送来的安慰,我的心情指数总是一下陡然上升。
      我喜欢看见你开心的样子,因为你记得你答应过我的话。开心!天天开心哦!
      我喜欢亲你,我的第一次亲吻一定要是给我最爱的人!
      (咳...越写越像日记咯......)
      很抱歉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小事让你担心,希望你每次都能保持冷静,以后这类事不会再发生......
      今天是只属于我们的节日!当当当当!两个月快乐!!!
      爱你的
      梦梦
      2010.11.21 15:40
      完稿
      2010.11.21 19:52
      “印刷”
      葵

      读完这充满爱意的信,孟中云只觉此刻情绪高涨,浑身充满力量,似乎无所不能。忍不住读了第二遍,仔细地感受每一字,每一句所传达的情感,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牛奶也不再冰冷了。睡前又读了第三遍,小心装好,放在枕下。
      半夜忽然惊醒,浑身燥热,睡意全无,不自觉的思念起心上人,起身打开灯,又小心翼翼的把信拿出来读第四遍。
      只见他坐在床边,双手捧着信纸,嘴角抬得很高,可眼睛却逐渐湿润了,鼻子发酸不受控制的开始抽吸,胸部以上微微颤抖,“啪嗒、啪嗒”水珠滴落到信纸上,浸开一个又一个字。
      为免内容被污染,他将信装回信封,关灯平躺在床上,品味自己颤动的心,聆听这澎湃的爱,浑然不觉寂静的深夜自己发出的不和谐声,直到湿了枕......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如此,却是感动、幸福的,他用枕头擦掉脸上的水渍,感叹自己极端幸运,伴随着抽吸缓缓入眠。

      胭 毒
      笑靥出红粉,
      俗世脱俗尘。
      难过胭脂泪,
      毒煞绞心魂。

      这几天,孟中云都戴着围巾上学,生平第一次觉得戴围巾也不是件麻烦的事,只有体训和跑步的时候才会摘下,并且这条围巾除了说明书里的两个作用外,还多了个“被其他人羡慕”的作用。
      晚上在操场准备跑步时,电话突然响了,波少打来的,让孟中云明天帮忙给他打个“假冒”电话,就说家里有事,帮他请假。说完孟中云把手机拿在面前,看着对方已挂断的提示后才收起手机,林画梦好奇道:“你怎么不挂呢?”
      “我不习惯挂别人的电话,感觉不礼貌。”随即让林画梦拿着围巾,自己背着她跑了更长的距离。
      “你吃过打屁虫吗?”跑完步孟中云忽然问到。
      林画梦呲着牙嫌弃道:“咦~好恶心的,当然没吃过,那么臭。”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我小时候经常吃,我们会去江边河边捉,搬开石头就有,捉一口袋回去,用开水泡,然后用牙签在虫屁股上戳个洞,把肚子里的‘屁’挤干净,然后再洗一遍,就一点味道都没有了!最后下锅爆炒,加点盐,哇!怎一个香字了得!有机会一定要让你尝尝,哈哈。”
      “NoNoNo,我不要,太恐怖了!我要是吃不下饭,就是你的错!哼!”

      11月27日,这月的最后一个周六,街上呼呼的吹着冷风,孟中云把林画梦的手握住揣在自己的外套兜里,虽然已经比较习惯牵手同行了,可他还是会心跳加速,不一会手心就要出汗了。
      不知为何,到林画梦家的时间越来越早,明明已经绕了好大一圈,走过很多“弯路”了。又到了临别之际,小情侣在寒风中紧紧相拥,轻声话别,孟中云将头稍稍埋低,林画梦在他的脸上轻轻一吻,然后等待着回吻。
      孟中云看着眼前可人儿的俏脸,胸中有无限柔情,情难自已,正要吻上去时,忽然心中一动,想要做点不同的事。
      此时林画梦正看着另一边,脸上洋溢着笑容,静待孟中云完成仪式,可这次孟中云没按套路出牌,左手轻轻搭着她的右肩,将头凑上去时猛地一歪,一下吻在了林画梦的小嘴上。
      因为来的突然,林画梦没有丝毫准备,依旧灿烂的笑着,孟中云的嘴不仅印在了她的唇上,还碰到了林画梦的牙齿。
      做完“坏事”孟中云说了声“走啦”,扭头就跑,激动的一口气跑到网吧找表哥,不知是因为剧烈运动还是怎么,整颗心持续快速的跳了很久很久。

      闭 眼

      站在光亮的地方看向黑暗,
      会发现什么也看不清。
      处在黑暗的地方望向光明,
      却是无比的耀眼。
      所以啊,身在黑暗中的我,
      哪怕你给我一丝微光,
      我也会奋不顾身的奔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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