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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绿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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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独每天唉声叹气,来到这里两年多,还没和林焕呆在一起两天揭示的隐秘多,之前两年算是白忙活,多少有点受挫。
但李独还是照样出门,每天去几个城门晃一晃,就怕芙拉什么时候突然回来了,林焕连城都出不去。
林焕在与芙拉的争斗中明白自己尚有许多不足,尤其是战斗经验几乎为零,于是在中心城这几天也没闲着。
萨伊沙的不少朋友都与林焕切磋过,尤其是一个叫“乌勒”的剑客,十分喜爱林焕的天赋。
林焕的身法天生就很灵活,在拥有了力量异能以后更是如虎添翼。乌勒实实在在地指导了一番林焕的剑术,彻底定下了林焕大开大合又兼具灵活随性的剑术风格。
五日一晃而过,林焕掐指头算算,来到这个世界不过十五六天,却仿佛过了几个月一样,实在是每天需要面对的新事物太多。
林焕在傍晚悄悄出城,而帕戈斯根本没有离开,一直在附近默默等待着,他这几天在思考有关于林焕的全部经过。
即使有意无意的触碰也会在此刻浮现在脑海,更遑论林焕在浴缸中小憩时,那旖丽艳绝的慵懒姿态。
帕戈斯甚至不明白狂乱态的自己究竟是出于哪种心情,压制住自己的狂躁,悄悄地隐没在一旁偷窥,像一个卑鄙又猥琐的小人。
或许他无需明白这些无来由的情绪,只需要遵从本能去做就好,帕戈斯招呼着远方的林焕,像是想搭乘顺风车的无助旅人。
帕戈斯的身姿和面容在车灯中显示出来时,弹幕似乎忘记了之前还笑话帕戈斯骑猪。
【车灯打到脸上的一瞬间……就算是女鬼我也载他。】
【细眉薄唇应该是很阴柔的,但是他鼻梁好挺、眼神又宽和又锋利,再搭配这身材,A到爆!】
【其实五官都很美,但整体轮廓太男人了!】
【男人?这是男人中的男人。】
林焕担心过帕戈斯还没有完全恢复神智的话,是否适合和他一起去“旅游”。
帕戈斯显然看出了林焕的犹豫,立刻坚定地说自己已经完全好转了,只是绿眸不会再变成银灰色。
李独为林焕准备的物资很充足,加上帕戈斯有意控制附近的虫族,他们这一路十分顺利。
并非如林焕所构想的,在帝国旁边突然就出现一个瑰丽的苗寨,随着气温越来越高,景色逐渐地发生变化。
道路驶入连绵不绝的山。峭壁高耸,岩壁奇险,青木葱葱,都蒙着淡淡的青白云雾,空气中湿度很高,林焕兴奋地打开窗向山涧大喊一声:“哎——”
林焕只觉得几日以来的阴霾彻底散去,声音回荡,惊起一群不知名的彩色鸟儿飞向空中。
“已经很接近了,如果你喜欢,我们可以下车看看。”帕戈斯此行并没有其他的目的,林焕喜欢就行。
二人相伴而行,逐渐深入密林山峰,四周漂浮着淡淡的雾气,绿意盎然,即使是裸露的岩石上也长满苔藓和奇特的藤蔓。
林焕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绿意就仿佛流淌入身体,让林焕回忆起被绿叶改造身体的那一刻。
地上的苔藓越来越厚,软软的就像地毯一样踩起来十分舒服,林焕的一只脚突然深深陷进里面,帕戈斯把他拽起来,才发现苔藓下是空的。
盘根错节的树木根系支撑起苔藓,根系下是静静流淌的溪流,难怪二人都隐隐听到水声。
小溪水在石缝中穿行,清澈洁净。
林焕热得脸上出了层薄汗,他忍不住蹲下来捞起一捧水扑在脸上。
溪水沁凉,清风袭来,林焕顿时浑身舒畅。
【我已经决定磕死这一对了。】
【这一幕让我魂牵梦绕也不夸张。】
【都是男人,帕戈斯的帅是让你觉得完了这男人我这辈子都征服不了,林焕的帅是让你觉得完了这辈子我只想征服这一个男人。】
【对,唯一的感觉,错过了,再过多少年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的感觉。】
【梦回浴缸出水图。】
【完全不一样,那次甚至有些冷艳,这次特别清亮。】
林焕的眉眼发梢沾上水滴,皮肤白腻得晃眼,黑眼珠越发显得神采奕奕。
帕戈斯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发愣地盯着林焕饱满殷红的嘴唇,然后上前一步用手指轻轻擦了一下:“有滴水。”
“无所谓啊,这么清澈,应该可以饮用吧。”林焕又自己擦了擦嘴:“别摸到我口水,你再这么下去都要有人磕我们了。”
“什么叫做磕我们?”帕戈斯心旌摇曳,根本没有深入思考的时间。
“就是以为咱俩是一对呗。”林焕抓了一把头发,把浸湿的黑发都捋到脑后,在山野之间如同松柏幻化的精灵,十分夺目。
帕戈斯的喉结动了动,他几次想说什么,又什么都没说出来,他想问,那要是我们真的是一对呢。
但帕戈斯还没开口,十米开外就出现一个声音喊道:“不能喝!”
那音色又甜又亮,林焕和帕戈斯同时向那边看去,一个少年像山风一样又轻又灵地跃过来,几乎转瞬就到了两人面前。
帕戈斯皱了皱眉,没说话。
林焕表情带点惊讶,他怎么到哪里都能碰到榜上有名的角色,弹幕里在喊着“黎清清”,显然就是这个笑得很甜的少年。
【林焕真的,他怎么又碰到了黎清清。】
【黎清清是谁啊,简直是古希腊掌管纯欲的神!好帅!】
【《苗寨秘闻》大Boss,平时巨巨巨低调,几乎没出过寨,我还是很久以前看到过一次,那时候他好像只有十五岁。】
【他的蛊术在苗寨是第一流的,别说纯欲,他要蛊惑谁,谁都逃不掉。】
【黎清清我是真的害怕,谁家有这么一个糟心孩子都要哭死。】
“这水不能喝。”黎清清如林焕一样留着黑色短发,穿着蓝纹黑底的褂子,胸前佩戴几个环形银饰,缀着银铛,十分有苗族韵味。
等黎清清走到近前,林焕又觉得不适合用少年来形容他了,他的身高介于林焕和帕戈斯之间,倒三角,小褂腰侧之间只用几根布绳连着,秀气的薄肌十分明显。
但仔细端详又是很显小的,黎清清大概只有十八九岁。他两颊还有点婴儿肥,与林焕最大的不同是他有一双萌萌下垂眼。脸上唯一瑕疵是右眼下并排三颗小痣,像刺青一样整齐,带了点诡秘的味道。
“怎么不能喝,这水里有蛊虫什么的吗?”
“额……这水没过滤啊。”黎清清挠了挠头,那表情就像在说:你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林焕啊了一声,没忍住抿了抿嘴,好像是这么回事,主要弹幕一直在刷苗寨秘闻蛊毒蓝蝶什么的,搞得他都有点神经了。
自从上次他发现帕戈斯并不是如弹幕所讲那般,他就不再纯粹依赖弹幕来标签化其他人,而是切实从自己的感受来判断人的好坏。
林焕对黎清清没有恶感,看多了帕戈斯不属于人间的样貌,黎清清让他有回归现实的感觉,所以他很亲切和蔼地道:“谢谢你,小弟弟。”
帕戈斯极快地扯了下嘴角,似乎想笑,又忍住了。他还是不太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的样子,立刻掏出林焕送的面具戴上了。
“啊,是银纤草制作的面具!”黎清清笑着说:“我家屋前屋后到处都是这种草,砍下来喂猪,猪长得可好了。”
帕戈斯绝对敢发誓,他看到了眼前这少年眼中的狡戾,但他自觉自己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实在不应该和一个“小弟弟”计较。
“是吗?是林焕送我的,我不太在意材质,单纯喜欢而已。”
“原来哥哥叫林焕啊,名字真好听,我叫黎清清。”少年笑出一口小银牙,上前握住林焕的手道:“我邀请你来苗寨做客!我好喜欢你!”
“啊?好啊,我们本来也是要来苗寨玩的。”林焕转头看向帕戈斯:“帕戈斯,你觉得怎么样,和这位清清小弟弟一起直接去苗寨。”
不怎么样。
但这话帕戈斯无法对兴致冲冲的林焕说出口,于是他艰涩地说:“行。”
黎清清在林焕话音落下以后,就挽住了林焕的手臂,带着林焕往山里走,还捏了捏林焕的肌肉说:“林焕哥练得真好,力气一定很大吧,不要叫我小弟弟,多不好意思呀,叫我清清弟。”
黎清清从头至尾都没有邀请帕戈斯的意思,也不想听帕戈斯对林焕的应允,帕戈斯要是有点眼色简直就不应该跟过去。
但帕戈斯怎么可能离开,他看着都快贴在林焕身上的黎清清,简直要压不住一贯良好的气度。
叫什么清清弟,叫犁地好了。帕戈斯暗骂了一句,大步跟上二人,一把将黎清清拽开:“别动手动脚的。”
黎清清就像是一片飘落的叶子,刷地一下就扑倒在了软绵绵的苔藓上,转头眨巴一下眼睛,甜笑道:“帕叔叔好大的力气呀!”
林焕上前扶起黎清清,他知道帕戈斯是不会恃强凌弱的,所以只是说:“可能帕戈斯觉得咱们刚认识就这么亲密不太合适,你也别捏我了,我刚刚也想说来着。”
帕戈斯又露出点倨傲的样子,深觉自己必要和这种人计较:“不好意思,没想到你轻飘飘这么没力气,我力气比较大,真是抱歉。”
“可是刚刚他还摸你嘴唇,我以为林焕哥喜欢这样呢,是我错了,原来林焕哥不、喜、欢。”黎清清嘟着嘴,脸上带着造作出的三分不服气,完全对帕戈斯贴脸开大。
【如果帕戈斯知道这个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安在黎清清头上。】
【八二年西湖龙井。】
【我很喜欢啊,我觉得黎清清很撩很可爱。】
【黎清清对别人这样我会骂他绿茶,但是如果黎清清对我这样我会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