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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偶遇白雪 ...

  •   即便安宁是个废人,王家人依然很喜欢这个义子。在王孙贵族中,安宁长相普通,但在平民百姓中,就显得高大英俊,贵气十足。更重要的是,王柳华认为安宁是个非常有想法的年轻人。为了让他身体痊愈,王柳华花了大量时间读医学书籍,但并没有找到直接有效的方法。唯一他能想到的,就是给每日给他推拿全身,结合适当柔性运动,希望能有所帮助。照顾他的重任,就落在了王杜若身上。王杜若每天把安宁从头到尾按了个遍,之后帮他拉筋,做各种柔性动作。

      安宁纳闷王柳华这把年纪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女儿,年龄都快赶上他的孙女了。那晚在床上,杜若帮他拉完筋后,两人坐床上聊天,安宁问了这个问题。

      “其实爹娘曾经有五个成年的儿子,也就是说我有五个哥哥。以前家里有个祖上传下的医馆,生意不错,家里还算富裕。老大被京城里恶少打架时误伤致死,爹娘去官府告,却因恶少家族势力强大,不但告不成,还天天有人去医馆捣乱。”

      听到这,安宁心头一紧,“这混蛋事该不会是我干的吧?”赶紧默默计算了一下年龄,“还好,杜若大哥死的时候,我还在娘胎。” 不过,这桥段似曾相识,安宁汗颜不已。

      “家里的医馆就是这时候被官家封了的,后来家境每况愈下。二哥是家变来的太突然,单枪匹马的去找恶少讲理,被活活打死的。”

      安宁心想,这在京城,也不是稀罕事,即使不在战场,他手下的冤魂也有几条,而且他已经很收敛了,他杀人都是有理由的,很少蛮不讲理,但别的京圈少爷嘛,就很难说了。

      “三哥是得病去世的,当时家里太穷了,即使父亲是郎中,也无能为力,父亲后来总说,三哥的病有救,如果能再尽力一些就好了。正是这个原因,父亲当时看见躺在棺材里的你,无论如何也要带回家亲手医治。”

      “四哥和五哥是这几年边境打仗,被抓去充了壮丁,战死沙场。”

      安宁心里一惊,怕什么来什么,这听起来好像跟自己有关。

      “都怪那个兵马大元帅,他自己打胜仗,耀武扬威,死了多少平民百姓?我五哥去的时候才十三岁。”

      安宁腰板儿立即挺直了,眼神变回元帅那冷酷犀利的目光,表情严肃,

      “你可知边疆一旦失守,敌军涌进来,会死多少人么?爹娘年纪大根本跑不掉,像你这样的妙龄女子会被敌人侮辱。”

      “可是即使击退了敌军,我哥哥们也都死了,我家死了这么多人。那些当官的,打仗的时候坐在军营里指指点点,舒服的烤着火炉,吃香喝辣,这些虾兵蟹将去送死,尸体堆成山。”

      安宁沉默了,他本想继续说服杜若,他做主帅的时候,条件艰苦的很。

      “那个大元帅终于遭报应了。他因谋反被官兵追至坠崖。这个挨千刀的,死的这么痛快真是便宜他了。”杜若恶狠狠的说。

      安宁冷冷的问道,“他怎么惹到你了?”

      “要不是他粗暴的强制征兵打仗,我哥哥们怎么会死?”

      安宁心里喊冤,他都不知道这些兵是怎么征上来的,对他来说,他们都只是个数字。作为主帅,他看到的永远都是那些对战争充满热情、喊着誓死御敌口号的士兵。

      “哥,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杜若问。

      安宁被问的一愣,连忙收起冷酷的目光,腰也弯了肩膀也耸了起来,皱着眉头,眼神也变得弱小无助的样子,撇着嘴,跟着附和道,

      “对,不能这么痛快死,要筋骨全断,内脏具损…受尽世间折磨再死。”

      “那都便宜他了。哼!”杜若撇了撇嘴。

      从那以后,一家人吃饭围坐在饭桌旁,边吃饭边诅咒元帅安宁,成了全家人最开心的事…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安宁和杜若在杜若现怀前摆了酒,王家也没什么亲戚,人丁稀少,来的都是左邻右舍,好不热闹。酒席比较简陋,新娘新郎也没有穿婚服,左右不过是杜若换了身红衣裳,菜肴也都是家常菜,邻居来的时候并没拿礼金,而是带上两道菜。与其说是摆酒,更像是邻里的聚会,但安宁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感。这家人对他好,就只是因为他是他,不求任何回报,没有利益关系,没有尔虞我诈。

      婚后,王柳华让安宁给自己的家庭医馆做学徒,平时再照顾一下家务事,安宁知道这是给自己找了些清闲的活,怕累到自己。王柳华在家行医的收入就是这个家两代人全部的收入了,安宁总觉得不放心,于是拒绝了岳父的好意,通过邻居的关系,在离家近的一个大户人家钱府做了马官儿,其实就是帮人家饲养马。大户人家饲养马和驯马是两个职位,驯马是个技术活,而饲养马只需要每天给马喂饱了,添点料就可以了,很清闲。安宁曾擅长驯马,但自从受伤后,手脚无力,给马填料这种事还能勉强做做,但驯马除了技术,至少还需要抓住缰绳,安宁做不了。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安宁也就安心的做起了马官儿,领一份微薄的月钱回家。

      这钱府在王家附近,也就是说,也在京城边儿上,算是哪门子的富贵人家?钱家开的是米庄,听说生意做的很大,但终究是个生意人,搁在从前,安宁是肯定接触不到这些人的。这也是安宁不用担心被认出来,敢去府上做工的一个原因。这份工安宁做的不错,负责马厩的廖大哥很欣赏这个干活认真从不偷懒的小伙,虽然他力气不大,走路也慢,但宁可多走几趟,也把交给他的任务完成好,另外,发现这小伙善于马的鉴别。安宁来了不久,府上要新买一批马,替换掉年老的马。安宁毛遂自荐随廖大哥去挑,给了他很多好的建议,让廖大哥刮目相看。淘汰下来的老马卖不出去,肉也不好吃,养着又浪费草料,都会被处死。安宁在淘汰下来的老马里挑了一只,求廖大哥送给他。廖大哥心善,不舍得处死亲手养的马,能救一只是一只,就答应了,但叮嘱安宁千万不能让钱家下人知道,钱总管特别抠。于是,安宁带着这匹叫“老头儿”的老马回家了。

      安宁每日天不亮就从王家离开,带上杜若给他做的馍馍,到了钱府,先去挑草料,然后再分发到各个马厩,之后就可以在马厩里休息了。若钱家需要,安宁还负责备马,若有来客,还需安宁为宾客引马、安排停放马车。钱家是商户,马多数都是用于拉马车。生意人日常交际多,来来往往的。所以即便白天安宁不需要喂马,依然要留在府上直至日落。这份差事本可以常住府上,但家有孕妻,安宁只做到日落,给马添好料便可回家。一家人等着安宁一起用膳,这是安宁觉得最幸福的时刻,以前在安府,很难有机会一大家人用膳。晚膳过后,王柳华会教安宁一些医学知识,和他分享白天看过的病例。安宁回房后,大着肚子的杜若还坚持帮他推拿、拉筋,安宁还趴床上读读书,有时是医书,有时是兵书或史书。

      一日,钱府举办宴会,宴请有生意往来的伙伴,安宁忙着帮宾客们安置马车,当他从夏府的马夫手里结果缰绳,忽然发现这匹白马他认得,这是曾经安府的马,是他任兵马大元帅的时候,有朝廷官员知道他喜欢驯马,送上了一匹性子极烈的上等母马,安宁喜欢的不得了,赐名为白雪。安宁花了好些时日才征服这匹软硬不吃的白雪,兴高采烈的把她送给了夫人温宛如。白雪这名字,犯了安宁母亲的名讳,本想将她送给母亲,但白雪和安宁的坐骑闪电成了一对儿,送给母亲岂不是乱了辈分?

      看着白雪身上还有交错的鞭痕,安宁纳闷,这种上等马是有钱人的宠物,为何会落到拉车的境地?又是怎么到夏府的?安宁牵过白雪,到了僻静的地方,轻轻唤着白雪,白雪发出兴奋的嘶鸣声,引来夏府的马夫前来帮忙,本以为白雪又发狂了,没想到在安宁手里乖的很。

      “你仔细照顾着我们夏府的马,这匹马性子极其火爆,别伤到你,必要的时候拿马鞭狠狠抽她,不用手软。”

      安宁不由得心疼,“你们平时就这么抽她?”

      “不狠狠抽她,她不老实。”马夫不经意的回。

      安宁叹了口气。

      在宴会上的温宛如,听到白雪的嘶鸣,吓了一跳,以为白雪到了新环境又不听话了,忙和钱少夫人解释,

      “这匹母马性子极烈。元帅以前喜欢驯服烈马,这匹母马是他心头爱,驯服之后就赏给我了。”

      引来一群妇人奉承,“宛如好命啊,以前大元帅这么疼你,现在大梁首富夏公子也把你捧在手心...”

      安宁见白雪在夏府有些奇怪,为宾客引完马之后,便溜进钱府正院。安宁从未进过院子,他原本也并无兴趣。这日宾客太多,大多都是女宾,有几个年轻的妇人在庭院里边走边聊,

      “钱少夫人是怎么搭上温宛如的?”

      “听说,以前安府的米,都是钱家的米庄提供的。温宛如从中收了不少好处,高价收了钱家的次等米。”

      “太傅之女还差这点钱?”

      “以前的安府大着嘞,这可不是一点小钱。不过,大头可能还是军粮。温宛如通过安宁的关系,把钱家的次等米高价卖给军营...”

      “安宁可真是死有余辜!”

      安宁听了吓了一跳,自己只顾在战场杀敌,对后勤的事完全不知情。他本以为温宛如在府上就是个清闲的少奶奶,正如他希望的那样。想不到背后有这些肮脏的交易。安宁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也许只是这些长舌妇的谣言。他小心在后边尾随着这几位女客,想多听一些消息,谁知后背挨了两计狠狠的马鞭,安宁凄惨的叫声伴随着钱总管的呵斥,

      “狗东西,谁让你进院子的?还不给我滚回去。”

      这钱总管自从安宁来府上做工,就一直看安宁不顺眼,安宁处处小心谨慎,怕被抓住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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