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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是万人迷的跟班。

      一天到晚没事可做,就是跟着万人迷到处走。

      有人追他,我跳出来嘲讽:“凭你也想追我们xx,瘌□□想吃天鹅肉。”

      有人给他递情书,我毫不留情撕碎,扔进垃圾桶。

      有人送他礼物,我全部自己拿走。

      每一个被他拒绝过的人都看不起我。

      我无所谓。

      我一个月在万人迷身上捞的比我打工一年还多。

      我当了他三年跟班。

      高中毕业了,万人迷考上了最高学府,我考上了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学校。

      毕业时有人邀请万人迷去聚会,把我也捎上了。

      万人迷被一堆人围在中间,游刃有余。

      我在角落,美美蹭吃。

      万人迷喝醉了,我扶着他,打了几只咸猪手,把他送到车里。

      司机载着他回家,我摸着鼓鼓的肚子慢悠悠溜达。

      聚会的是个陌生地方,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越往前越僻静,果不其然遇见了堵我的。

      都毕业了,有意思吗?

      一帮傻缺,连我的战斗力都不清楚就敢来。

      ……

      吃撑了不应该剧烈运动。

      我现在胃疼。

      一辆车停在我前面,车牌略显眼熟。

      万人迷倚着车门,装逼中。

      他不是醉了吗,感情是装的?

      我挪到他跟前。

      “哥,劳驾送我去个医院。”

      他嘲笑我:“让你吃那么多。”

      唉,谁还没个嘴馋的时候。

      去医院开了点药,万人迷请我去他家里过夜,理由是我自己不知道吃药。

      开玩笑,药也是花钱买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吃?

      但我也拗不过他。

      万人迷家里有我的床,专属硬床板。

      这人呐就是贱,高档床睡不惯。

      半夜喝了药,我睡的很香,一觉直到大中午,直接吃午饭。

      吃完揉肚子,万人迷问我暑假干什么。

      我说先去学校在的那个城市打零工,熟悉环境。

      万人迷沉吟一会儿,说,他跟我一起去。

      ???

      不是大少爷你图啥,体验生活啊?

      但是他拍板的事,我是改变不了的。

      行吧,爱去就去。

      我回去收拾我的家当。

      没用的东西一大堆,卖给收破烂的。

      其他的都是万人迷送我的。

      背包,衣服,鞋……都是名牌货,很贵。

      打包起来卖二手。

      到最后剩下一镶钻耳钉,是高二那年的生日礼物。

      我本来有俩耳洞,一个长严实了,另一个被万人迷偶尔瞥见,他就送了我这个。

      老实说,没啥用,学校里又不让戴,二手钻跟一手的价格差太远了,卖掉也不划算。

      万人迷本来帮我打包,看见了凑过来。

      “现在可以戴了,我给你戴上?”

      戴就戴,你不要往我耳朵里吹气行不?什么毛病。

      收拾了一大堆,最后卖剩下的,可以带走的,刚塞满一个行李箱。

      万人迷环视空荡荡的房子。

      “不打算再回来了?”

      这么破的房子还是租来的有什么回来的必要吗?
      毫不留恋地走了。

      ……

      打了一个暑假的工,累的要命。

      万人迷跟我住一块,我出房租,他负责伙食。

      从菜色来看,我怀疑伙食费比我那小破出租屋的房租还高。

      白天我出去打工,走的时候万人迷不在,晚上还要等一会他才回来。

      也不知道在干嘛,总之就是很忙。

      唉,比你优秀的人比你还努力,这上哪说理去。

      大学好像比高中还事多,整天忙来忙去,累得像条狗。

      万人迷一放假就来找我,还是住我那出租屋里,早出晚归。

      我找了个游戏代练的活,他有时候就把下巴搁我肩膀上,看我重复枯燥无味的游戏日常。

      哥们儿,我知道你是太累了小憩一会,但你有没有考虑过你下巴骨头真的挺硌。

      一晃眼四年过去。

      我正烦找工作的事呢,万人迷突然来找我。

      拎着一大行李箱,风尘仆仆。

      这个时候他应该进自家公司工作了才是。

      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家里逼他结婚,他和家里决裂了。

      万人迷父母确实都挺奇葩的,只看利益不看感情,养儿子跟养工具似的。

      我能理解他捍卫婚姻自由的心,大学毕业就结婚也确实太早了。

      但是犯得着决裂吗?

      也许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吧。

      他不说,我也不问。

      万人迷开始在我这蹭住。

      没钱订餐了,自己研究着做饭。

      他厨艺还行,比我的好。看来学霸学什么都快。

      我找了个比较忙的工作,过上了996的生活。身体素质直线下降。

      一段时间后,万人迷看不下去了,让我去他的公司工作。

      不是你什么时候开的公司?

      他坦白是大一来我这儿看我的时候。

      好家伙。

      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该夸他确实眼光长远外加能力过人吗?

      他说他父母的企业早就跟不上时代开始走下坡路了,迟早会被淘汰,就算他继承了公司也救不了太多,不如干脆另起炉灶。

      我只能直呼666。

      他又说如果我怕被人说闲话,可以去他合作伙伴的公司。

      真是想太多了,我这么不要脸的人怎么可能怕被人说闲话。

      我光速辞职又入职。

      新工作钱多事少还可以摸鱼,我闲下来了,万人迷跟我要生日礼物。

      不是每年一条围巾他还不腻吗?

      要不今年换个花样得了。

      于是我在工位上织毛衣。

      大家都知道我是走最上边大老板的关系进来的,没人多说什么。

      他生日那天办了个宴会。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我负责收礼物。

      唉,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从前。

      宴会过后,他没让司机送,我开车回到出租屋。

      论大老板为什么要跟我住小出租屋这件事。

      八成是体察民情上瘾了。

      我把织好的毛衣拿给他。

      他穿上很高兴,还转了一圈。

      得,喝醉了。

      比他转圈圈更直观的证据是他转完扑我身上,我一推开他就咬我。

      我这是造的什么孽。

      我把他弄到床上,他抓着我不放,含糊不清地说什么。

      我凑近一听,傻了。

      “……我喜欢你。”

      那四个字前边是我的名字。

      我抹了把脸,强行冷静下来,看着床上的人。

      “别装睡了。”

      他睁开眼,慢慢坐起身,笑:“怎么看出来的。”

      踏马的你那酒量毕业聚会的时候就暴露了,我一时没想起来现在还能想不起来吗?

      装醉耍我几个意思啊你?

      他站起来晃了一晃,走过来把我抱住。

      这要是换别人我就一脚飞出去了我说。

      他又舔了舔刚才咬出来的伤口。

      更疼了。

      “哎我是真的喜欢你,这么多年了你怎么一点都不开窍呢?”

      我他娘的开什么窍啊!

      “其实你也喜欢我是不是,不然为什么一直在我身边,为什么赶走追我的人,为什么每一年给我织围巾?”

      我就是捞太多了还你点人情不行吗?

      话还没说出口他直接给我预判了:“你可别说是为了还我什么,你这么厚脸皮的人真在乎这些?”

      这还让我怎么说。

      他松开我,又给我按墙上。

      他要是敢强吻我,我这一脚可真就收不住了。

      还好没有,不然他进医院我进牢房。

      他盯着我的眼睛:“我不要别的,只要你考虑考虑我。我家里管不着我了,公司是我一手开出来的,外界没有阻碍,你要什么样的生活我都能给你。只要你心里能有我的位置,什么都不是问题。”

      我……

      唉,其实万人迷这条件我不是对他没一点好感。

      但是真的只有一点点。

      其他的都是对大款的尊敬和对朋友的关爱。

      我以为他也是一样来着。

      他到底为什么喜欢我?

      我问了出来。

      他想了想,慢慢回忆:“你还记得刚上高中的时候吗,我那会儿差点被人绑架了,你从天而降一打十,太帅了,我一下子就动心了。”

      就这?这种事我不是经常干?

      “后来你又坐我旁边,离我那么近,越接触我就越觉得你跟别人不一样,特别可爱。”

      怎么的我捞钱的姿势特别清新脱俗吗?

      他继续说:“我身边那么多各怀心思的人,就你一不跟我要钱二不要人脉地位,一缺钱就卖我的礼物,你知道吗,你嘴上说喜欢钱其实眼睛特别干净。”

      我两眼八百度近视加散光,真是谢谢你夸我了。

      一时间我搞不清楚我俩到底谁近视。

      冷静啊冷静,不要被这些浮华的词迷惑了双眼。

      我冷静了,我说:“你还是先搬出去吧。”

      他神色没一点变化,柔声说:“好,不着急。”

      ……

      我真傻,真的。

      我以为他搬出去以后就会渐渐认清事实,放下滤镜拥抱新生活。

      我没想到他那么有毅力。

      三年啊三年。

      三年过去了,他父母都破产携二胎跑路了。

      他还没放弃。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追我了。

      到后来都默认我名草有主了。

      我真的服气。

      我承认,我有罪,我忏悔。

      我不坚定,我动摇了,我喜欢上了。

      我答应了。

      于是他又搬到我新买的小房子里,还让我房产证上加个名字。

      “不是,你知道光加名字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吗?”

      他笑着回答:“我知道啊。”

      行吧,加就加。

      手上多了个戒指,床上多了个人。

      一切都很好。

      但是你床上能不能不要这么激动啊,还有咬我耳朵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我一边给他涂药一边咬牙切齿。

      他趴着笑得乐不可支。

      ……

      我先是万人迷的跟班。

      后来是万人迷的男友。

      后来是万人迷的老伴。

      再后来啊,我们埋在一个墓里。

      奈何桥上,他说,我们下辈子还在一起。

      我说好。

      下辈子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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