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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七十 用魔法打败 ...
苗小妹一面敦促百官拟定坚决打击吃绝户的政令,一面拟定征兵启事,准备在年后招女兵,按照之前在南河练兵的惯例,她会依照身体状况、技能等将女兵分为三批。
朝中部分官员对此颇有微词。言依照惯例军中严禁女子,若被发现需按照军法处置。如今不仅不限女子 ,还堂而皇之招收女兵,岂不是置军法于不顾,贻笑大方?
苗小妹不言,只一声轻咳。
那人立刻笑道:陛下是真龙天子自与寻常人不相同。
找补完,那人话锋又一转,道:若要招女兵、难道要男将带领不成?陛下竟是要在军中演一出恨海情天的闹剧不成?
苗小妹笑盈盈道:“爱卿那句‘恨海情天’朕十分喜欢,有晋江那味儿了。爱卿此言极是。要招女兵自然要提拔女将。爱卿莫说什么女子不可当大任这种话。男子有男子的优势,女子有女子的长处。朕发于南河,起兵时麾下男女兵皆有,朕一直以为能全力护佑乡土百姓者便是极为优秀之人。朕认为苗一三就不错。”
“若招女将女兵,同样身为将领,女将与男将力量相差太多未免……”
“为将者、身体素质,脾性胆识都需要考量。要忠诚,坚韧,能随机应变,还得服众。”苗小妹令崔羽拿来军中的花名册递给那人,道:“爱卿。你来?你选!你好好给朕选个男将。”
那人当即偃旗息鼓。
苗小妹顺势出击,言王朝初建,百官以民生为重,文官解决制度与教化的问题,武官护佑江山,内平叛乱,外抗敌人,方才可保佑山河安宁。既然提拔人才不论门第,又何惧男女?
一个人只要做到为国为民为天下为苍生鞠躬尽瘁——那人就是人上人。
百官不再质疑。
苗小妹觉得自己越来越会说话了。若有机会穿回原本的年代她一定要考公务员,相信没人能在面试和申论上打败她!
选拔女兵之事终于定下。
消息传出,国中人不少惊讶,却又不会太过惊讶。百姓敬服她这个皇帝,也受她恩惠。
政令古怪,但国中古怪的政策也见多了。
反对她的人不多。百姓不过要过好日子。
苗小妹顺势提出自己还准备组建一支高素质警察队伍——这个年代叫“禁军”。
照样男女皆收。
男人的确有力量,但有些事还是得女人去做。
年关将至,她巡查得更加频繁。她没有忘记那些从窑.子里解救出来的可怜的女人,没有抗生素的年代医生只能缓解她们的痛苦,无法根治。
但制止性病传播,并且让国中所有人知道性病的可怕也是一种解决方式。
又等到一场薄雪,距离过年还有三日。
苗小妹只带二十人出门。
这二十人由她精挑细选,来自不同的队伍。随从选了在边境长大的崔羽。女将依旧带苗一三。
看着被暴雪覆盖的山川,苗小妹一声长叹。以前她觉得像小说中那样征战四方才是大女子所为,但真正坐上这个位置,开始尝试处理国中大小事务时她才真正意识到和平来之不易。先守住现有国土,养活现在的百姓,待时机成熟后扩张。“所以苗一三啊……”
“微臣在。”
“朕选你的用意你能懂吧?”
苗一三眉头紧紧扭成一团。想了片刻恍然大悟:“微臣明白。”
苗小妹径直朝北前行。年关将至,她不懂古人,但喜欢上网吃瓜凑热闹,心里很清楚越在这种合家团聚的时候人们对和平的渴望越深。
当晚在野外扎营,她和衣躺下。
终于听见了那声猫叫。
继而便是被她派去巡逻的苗一三的惊呼声,她在扎营地四处奔跑,唤醒沉睡的士兵,大声道空中有奇怪的东西。众人出营寻找,夜深处隐约可见蓝色的光上下起舞,像一朵朵飞舞的小火苗。
有人惊叫:“鬼火!有鬼火!”
崔羽拔出随身的长剑挡在苗小妹前,严阵以待。
“区区鬼火罢了,朕难道怕这个!”苗小妹抓起铁锤子便待崔羽、苗一三和另外五人冲向鬼火之处,走前不忘让士兵原地等候以防有外敌装神弄鬼入侵琨元国!若觉事态有变即刻回城召唤大军前来!
举着一只小火苗闯入小树林中,远远便见一个身高近十尺的巨人!浑身冒着蓝光,一双眼睛泛着红光!头上的红发宛若火苗摇曳!
苗小妹顿足。
苗一三吓得话都说不太清楚。
崔羽倒抽了一口凉气。口中发出无明确含义的字音。
剩下五人更是吓得不敢朝前一步!
苗小妹微微提高声音,用看似喃喃自语实则铿锵有力、生怕对方听不清楚的“小声的语调”说道——
这身高!
这蓝皮肤!
这红艳艳的头发!
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奚莫人啊!!
天啦撸!
奚莫人攻打琨元国啦!
士兵惊讶者有之,恐惧者有之,唯有崔羽,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苗小妹已冲入暗夜!
声音洪亮得让深夜为之一颤!
“朕上!你们躲好!若朕战死!你们一定要为国为民!死而后已!”
一阵噼里啪啦!
蓝色的巨人轰然倒地!
待众人回过神,苗小妹已举着人头走了出来。她脸上蓝色的光,那就是传说中奚莫人的血。
“将这颗人头挂在城外,对奚莫人以儆效尤!!”
部分士兵收到感染,大声道:“以儆效尤!”
唯有崔羽,沉默不言。
天亮了清点尸体。
斩获奚莫人尸体十八具。皆在身体上覆盖着一层淡淡的蓝色,水洗不掉。尸体拉入城中,百姓惊讶。
有好事者怀疑是伪造,但仵作仔细检验过,的确死亡不久,尸身才僵,尸臭不重。百姓们怯生生围聚,小心翼翼戳了一下地上的尸体。“是新鲜的!是新鲜的!”
苗小妹道:朕靠近时便觉那巨大的怪物有极大的问题,原来这奚莫人会妖术!十八个奚莫人聚集在一块便可合并为一个身高十尺的巨大的奚莫人!这就是所谓的进化!若不是她曾是神女,曾感受过神的声音,也不会打败这群恶人!但她的神力终会慢慢消散,下一次不一定还能做到。“朕能为百姓做一些事,即便神力渐渐消散最终成为一个普通人,朕也十分欣慰。”
她说得十分清楚,不忘让史官赶紧记下。免得后世说她胡说八道。
一来二去,被士兵传为:皇帝陛下单枪匹马捏断五十多奚莫人的脖子。
后又被百姓传为:盘踞在这一带边境危害甚广的奚莫人被孤身潜入敌境的皇帝陛下彻底剿灭!?
天啦,这是何等可怕的能力!
这是何等强大的魄力!
苗小妹很满意流言蜚语。
对李洋洋说道:“朕知道,你一定能做到!”
蓝光?鬼火?严格来说那颜色偏绿。
用化学语言表达,那叫做“磷”。
身高十尺的怪物?红色的头发?
竹子架子加灯笼加磷加红色蓝色的染料。
蓝色的尸体?
矿石染料加植物染料加矾。然后将之前马匪的尸体丢进去泡。通过冬天的河流与冰块雪块混淆尸体僵硬程度与腐烂时间。她才不信一个小小的县城里还能有宋慈那种级别的验尸官。
李洋洋:“陛下,这是装神弄鬼。”
苗小妹:“爱卿言‘装神弄鬼’,请问你是背叛了你当和尚的过去还是当道士的曾经?”
李洋洋:“陛下神威盖世!臣佩服!”
苗小妹笑了。
奚莫人?
她至今没见过。作为一个接受过基本生物学教育的高中生毕业生。不会相信什么红毛蓝身的怪物真正存在。
但南河一带的百姓这样认为。琨元国城中的百姓也这样认为。闲来与军中士兵闲聊时她确定消息皆来自于边界上的军队。她认定“奚莫人”或许真的存在,但应该之事普通边境百姓,所谓的“可怕奚莫人”不过是军队为了吃饷。
而天下所有事都可为自己所用。
这个便宜不见白不捡。
李洋洋作为抽象唯心主义与颠三倒四科学主义(作者君自创词汇)的代表人物,以饱满的热情与充分的精气神加入了这一场针对奚莫人的“猎杀”。
当过和尚也做过道士、且爱云游四方的他可以轻松找来蓝色、红色染料。虽然搞迷信但是个坚定的科学实干主义者的他从不畏惧去乱葬岗找磷。乱世,乱葬岗多的是磷。
上一回薄雪时苗小妹就想这么干。
唯一麻烦的是尸体。
没想到巡查各村时知晓了马匪的事,这不是盼什么来什么嘛!行动时她留心观察崔羽的反应,确定了“奚莫人的故事就是为了吃饷”。
一场阴谋,顺利开展。
如今的苗小妹在百姓的心中已是功盖千秋的伟大帝王!
上朝时,百官交口称赞。
其中不乏有清楚真相的。
比如李杰就死盯着苗小妹,表情像吃了苍蝇。
苗小妹微笑,微笑,微笑。心里绽放开一朵又一朵小花花,世界真美好啊!
反正她打败了传说中的奚莫人——就此没人敢否认她的本事,否定她的功绩。
知道真相的人不敢说出真相——说出真相就承认自己常年依靠“奚莫人”吃饷,贪污,压榨百姓?
这叫什么?
用魔法打败魔法。
看着尴尬的崔羽、余辉,黑着脸的李杰,苗小妹比了个剪刀手。
胜利。
同样知晓真相的苗梦娘忧心忡忡道:“陛下。但若那奚莫人真存在,真就卷土重来……”
苗小妹:“你是信奚莫人是红发蓝皮肤还是信我是武则天?”
微笑.JPG
苗梦娘:“奚莫人是红发蓝皮肤。”
苗小妹:“……你看,这不就对了。朕给你解释了你依旧是这样想的。其他人也都是这样想的。所以朕赢麻了。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出现红毛蓝精灵——难道就不能说是奚莫人的余孽?话本中时常出现这种场景说明什么,说明留有余孽的这种事也很正常嘛。当然,朕还是站在生物学那边。”
正月初一,苗小妹穿着裁剪好的龙袍正式登基。百官朝贺,百姓感动得涕泗横流。
依旧叫琨元国。
改年号为启泰。
国中一切欣欣向荣。
但苗小妹很清楚,这是因为人少、国穷所以好控制。
从地理位置看,琨元国成为兵家必争之地的几率微乎其微。朝臣中有人建议立刻扩张,东南富饶,东北有天然防御,中原历史文化深厚是鱼米之乡!怎么都比困守穷国好。
苗小妹难道不知道?
但以眼下的军力出门作战就是带着全国人民自杀。
达成目标:稳定国家。
下一个目标:发展,发展为先。
耶耶耶!
又写完一卷!
下一卷叫:【论发展才是硬道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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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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