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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7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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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没有床,林令晚弄了张床垫子丢在地上,直接睡在上面。没有桌子,捡了个纸壳箱子凑合着用。每天下了班就回家,不逛街,不社交。言歌不在了,她对这些都没有了期待。每天除了无法控制地想她,就是用工作来让时间过得快一些。
巨大的心理创伤让她经常在深夜失眠,恐惧到不住地发抖,原来人是会突然消失的。虽然理智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不要再陷得更深了。可是她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它总是肆意的,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地流下来。
林令晚重新开始了写作,现在她是带着言歌的梦想一切去努力,无论付出多少辛苦,她都必须成功,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
她每天清晨四点准时起床,写三个小说,然后去上班。朝阳升起的时候,她总是停下敲击键盘的手指,望着窗外发一会儿呆。阳光穿透清冷的空气照进房间,就像高中里无数个稀松平常的早晨,她和言歌一起站在教学楼的廊桥上背课文,一人一句的背下去。
林令晚入职的这家小公司,一个人当三个人用,做牛做马,什么活都得干。孟清宇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缴费大厅排队退还老板家里的路由器。
孟清宇听完不可思议地问她,“你找了个什么公司?怎么干起家政的活儿了?”
林令晚排队正无聊,跟他开起玩笑,“牛马公司,就当体验生活了。”
孟清宇笑道,“回国没几天就接轨了,都知道‘牛马’了。可是你待在这样的公司纯属浪费生命,更加浪费才华。”
“暂时的,小公司自由度高,新鲜事也多,可热闹了。”
“行吧,我在外地出差呢,等回来了去见识见识你那公司。”
林令晚笑道,“随时欢迎。”
孟清宇去看她,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见面地点并不是她那个“庙小妖风大”的公司,而是林令晚贫民窟一样的出租屋。
孟清宇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惨兮兮地躺在床上,疼得直冒汗。
弄出眼前这个局面的过程有些复杂。
林令晚长期睡眠不足又淋了雨,感冒发烧请假在家养病。公司扣了她全勤和工资,一气之下,她直接给老板发了辞职信。当时她蹲在椅子上写完辞职信发到老板邮箱,然后像平时一样站起来离开桌子,她可能是烧迷糊了,忘了自己是蹲着的,一脚踏空,直接摔在地上。
“你就这么忍了一天一宿?”孟清宇听完她的讲述,略带埋怨地看着她。
“没事儿,又没怎么样,躺躺就好了。”林令晚满不在乎地回答。
孟清宇皱眉看着她,“吃饭了吗?”
“吃了。”
“怎么吃的?”
林令晚举起左胳膊,“这不还有一只胳膊呢嘛!”
孟清宇佩服地点点头,找了件宽松的外套帮她穿起来,强行带到了医院。
国际部没什么人,很快就检查完了,结果出来说是骨头摔错位了,问题不大。
看完病,两人坐在医院旁边的咖啡馆休息。
“你不知道疼吗?”孟清宇边说,边帮她打开热果茶的杯盖。
“吃了布洛芬,止痛,退烧,一举两得。”
孟清宇看着她,“你在国外这些年,都是这么过的?”
林令晚用吸管慢慢搅拌着她面前的果茶,这些年除了忘不掉薄景良,她一直生活得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养尊处优。是言歌走后,她才开始这么敷衍度日的。
“也还好了,在国外生活练就了皮糙肉厚。”林令晚看着他,笑着回答。
孟清宇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有些失神。只不过转瞬即逝,然后又将目光聚集在她的脸上,“等会儿送你回你父母那儿。”
林令晚瞪大眼睛看着他,“别,千万别让我爸妈知道,这样我还能好得快点儿!”
“你这样不行,医生让你静养不能乱动。你自己在那个出租屋待着,谁照顾你?”
“我可以,之前这几天我也没饿死,而且我还可以叫外卖。”
孟清宇理解她不想让父母担心的心情,无奈让步,“那住酒店吧,离医院近,复查的时候也方便。”
“我不喜欢住酒店。”林令晚拒绝了他。
孟清宇认真和她讲道理,“不是我一定强制你要如何,是我带你来的医院,就必须为你负责。住酒店和你父母家,你选一个。”
林令晚拗不过他,选择了住酒店。
一切安顿妥当,孟清宇看着她,“聊聊吧,讲讲你的打工奇遇记。”
林令晚不吐不快,讲了公司的各种奇葩操作。
孟清宇忍俊不禁,“你被当成了性价比极高的劳动力了,你知道吗?说难听点儿就是人家看你实诚好使唤。”
林令晚并不计较,“我觉得作为一个职场新人,不应该要求太多。”
“新人?凭你的资历,现在的薪酬至少翻个十倍吧。”孟清宇说完又觉得不准确,“不,是你去的那家小破公司根本就不配聘用你。”
林令晚睁大眼睛,“工资翻十倍?哪家公司这么识货?我马上投简历!”
孟清宇在跟她讲个人价值,林师妹却在埋头苦算,薪金翻个十倍是个什么光景。他笑道,“小财迷!你很缺钱吗?”
林令晚摇摇头,“那倒没有,养活自己还不成问题。”
孟清宇看着她,“咱们合作好不好?”
“我给你当秘书啊?”林令晚知道孟清宇公司的体量和行业地位,凭孟清宇的资历,他们之间谈不上“合作”,只能是上下级关系。
“那我怎么敢当。”他淡淡笑道,“好巧不巧,我也辞职了。”
“辞职了?”林令晚觉得有点儿突然。
孟清宇点点头,“咱们合伙怎么样?弄个文化工作室,我跑外,你主内。你专心写作,其他的你不担心,传媒圈子我还有几个旧相识。工作室的名字我都想好了,林令晚工作室。”
林令晚早有想法,但是孟清宇突然一说,她还来不及细想。她有些懵的看着他,“你早就想好了?”
孟清宇承认,“你喝多了给我打电话那天就想好了。”
林令晚心中有很多疑问。比如,为什么他会辞职跟她一起开工作室?比如,为什么他愿意为她投入这么多精力?
林令晚心里千头万绪,她看着孟清宇,有感动有愧疚,“别了,我怕拖累了你。你还是再找家公司上班吧,这么多年苦心经营的事业,一撒手人脉资源都没了,太可惜了!”
“你想多了。”他目光如炬,“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未来的职业方向在哪里。我更相信自己的眼力,我看中的人不会错。小晚,我欣赏你的才华和能力,只要在这条路上坚持走下去,未来你一定会成为行业的标杆。”他见过顶峰的风景,经历过刀枪剑戟的厮杀,也迎接过赞美的鲜花掌声,没有什么遗憾。他本就是洒脱的性格,从不和人生纠缠,现在他想换个活法,恰巧遇见了对的人。
孟清宇看着努力接收信息的林令晚,笑道,“其实读书的时候,我一直想成为一个诗人。”
林令晚本来是相信孟清宇这番话的,结果被他的一句“想当个诗人”彻底摸不着头脑了,“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孟清宇叹了口气,拍案而起,“你不相信我!我这就回去就把计划书发给你,你看看再说。”
……
周朗睿说出去转一圈儿,一走就是大半年。师弟夏樟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灵隐寺里听古刹钟声。
“喂?”周朗睿站在春淙亭旁看着遮天蔽日的古树,低声接起电话。手机上挂着个老山檀雕的小葫芦,轻轻晃动的时候发出隐隐的檀香。
挂件是言歌送的,周朗睿这些日子一直带在身上。偶尔这若隐若现的香气萦绕在鼻尖,就会让他想起言歌在他身边的日子。
“师哥,看没看今天的新闻,全是小景的事,铺天盖地的!”
夏樟是导演系的,比周朗睿小一届。两人相识是因为在学校的论坛里聊电影,周朗睿是个戏痴,号称“影库”。哪知半路杀出来个夏樟,只要周朗睿对一部影片发表见解,夏樟马上就在下面留言,发表自己的见解,经常更胜一筹。从此周朗睿日夜兼程的看更多电影,可还是不及夏樟。
周朗睿不服啊,约夏樟一见,倒要看看庐山真面目。哪知这小子就住在他楼上,比自己小一届的师弟,人精瘦精瘦的戴着副圆眼镜,看起来更像学数理化的。本来是要决一死战的,可夏樟太瘦弱单薄了,周朗睿架势就弱了下来,然后两人吃了顿水煮鱼,成了千金不换的兄弟。
“怎么了?”这半年周朗睿修身养性加上山里信号不好,他几乎与外界断绝了联系,此刻他还真有点儿恍惚。
“我的哥!你还真不知道!你快上网看看吧,他公司这是想彻底毁了他!”
周朗睿大概明白了,“我知道了,我去看看怎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