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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正文第十一章:香港回归 ...

  •   第十一章香港回归
      一
      带着对灰暗未来的预期,我心事重重地返回了学校,开始毕业前的最后准备。实习报告需要提交,班集体的毕业照还得照,还有毕业典礼,还有毕业酒会。这些事情我都不担心,按部就班做好就行了。最难处理的,还是和金瑶在最后的几天里如何相处和如何告别。
      我考虑了种种表白的开场白,比如,单刀直入型的:“金瑶,我喜欢你很久了,做我女朋友好不好?”又比如,含蓄型的:“金瑶,有个人喜欢你很久了,你想知道是谁吗?”我又想,也许不要自己出面,可以让别人帮忙转告我的心意?但是我们好像没什么共同的朋友,她班上虽然有两个很亲切的女老乡,但是我还没有准备让所有的老乡都知道这个,自然也行不通。归根结底,我觉得还是因为自己没有勇气面对表白后的关系变化的种种可能。我发现我的个性就是这么拖泥带水,一点儿也不像其他人那么洒脱。我开始羡慕红玫和程玮他们的关系开场,我现在觉得,程玮比我有勇气,当然那也是因为他应该能自己搞定各种可能变化,我就不行。哎,感情问题怎么和下棋一样呢,也需要走一步看三步。至于和她的离别,我觉得我至少要给她送个礼物。
      送什么礼物就让我大伤脑筋。我还没想好到底怎么界定我们的关系,所以我不想太唐突。也许我可以买上一些不同的礼物,有备无患,什么时候打定主意了,再决定送什么也不晚。想到这一层,我决定至少要买一个适合女孩子身份的礼物,既不太贵重,又能让她知道我明了她的性别差异,不仅仅是一般的好朋友。除了这个以外,我也想送她一本书,最好是既有文学意义又能稍微暗示我的心意的。哪本书好呢?最好是描写青春男孩的心理的,和感情有点儿相关的。我想到了一本书: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书里刻画了一个狂热迷恋上一位女性朋友的年轻人,虽然那个女性是别人的未婚妻。我倒不是说我会因为她而自杀,我只是觉得这种狂热和我对她的痴迷颇有几分相似之处。再说,这本书主要是写给男孩子们看的,多半她没看过,这样我就可以合理地推荐给她看了。我觉得我该马上行动起来把这两样礼物准备好。
      我们班的男女篮球队在这毕业前的三个星期里继续参加校篮球赛的比赛。经过了又一年的磨合,加上老一届学生的离校,我们班男篮女篮都表现亮眼。他们过关斩将,一路挺进到了决赛。现在课业接近尾声,同学们也空闲一些,基本每场比赛我们同学们都会去加油助威。“九四资管,加油,加油!”的声音也显得特别响亮。给我们加油的甚至有不少外班的人,像我们的老班长的女朋友牟丹。她不仅自己来,还发动了她的众多室友们一起,给我们班带来了好几个额外的美女啦啦队的声音,很是壮大了我们的声威。我们的女篮技术明显比其他班要强,夺冠顺理成章。就算是男篮,连技术最一般的邬晖寝室的那个小个子后卫,都超水平发挥,为球队多次成功拦截对手的强攻。最终我们男篮女篮双双获得这个赛季的冠军!大家赛后买了好多西瓜和汽水,在夏夜的操场上来了个室外班会,大家欢声笑语,一起来庆祝这三年大家的成长。
      看着这次最后的班会上大家兴高采烈的样子,我也有些感慨。三年下来,很多人都长高了不少,包括我自己。红玫更是从之前女生堆里的小个子一蹿成为女生里的身高前几名,真让人刮目相看。她的篮球技艺也进步巨大,成为女篮队里的头号得分手,常常一个人就拿下三分之一的得分。当然,男篮女篮的双双夺冠,自然不是靠单个人的努力实现的,而是一个英雄的群体的结果,就像上次辩论赛里的人民英雄的讨论里提到的那样。我为我们班级集体的力量感到骄傲,即使我不是男篮的一员。我觉得,光荣,首先是属于那些拼搏的队员们的,而我们作为他们的集体,也可以小小地沾点儿光,毕竟,一个冠军的班级成员也是一种荣誉。
      我想,身体的成长是一方面,头脑的成长也同样巨大。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头一次离开父母,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了集体生活。这种独立于父母的庇护,来面对各种挑战,就像机体的免疫系统来接受各种病原的刺激一样,都让我们各方面的心智来得更加成熟。我很满意自己的心理成长,有时候甚至会骄傲地觉得,“我长大了!”,但是,处理和金瑶的关系的苦恼之处,让我明白,人要面对的挑战还很多。现在的我们,还不足以游刃有余地处理所有问题。
      和金瑶的交往,是属于我一个人的世界。我从来没有和外人提起过,就连红玫和水良也没有,更不要说和我爸妈说了。如果说其他任何事情,我都可能和我爸妈商量的话,金瑶这事就是例外。而不和他们商量的原因也很好理解:我觉得他们只会反对我。我希望,我自己能处理这个问题,悄悄地就好,不要惊动他们。只是,也许我可能需要更多的智慧。
      说到智慧,我想起了和我的辩论赛队友崔雯的有一次对话。她是一个很有趣的人,看问题有时候很深刻,也爱和我斗嘴。我以为自己很不错了,但我们斗嘴游戏中她总是不落下风,让我无法小瞧她。有一次,我们在闲谈,说起聪明才智。她又起了兴致,有点挑战似地对我说:“小芳,说到聪明,人家都说你很聪明,我来考考你罢?”
      我欣然接受挑战:“多聪明我不敢说,不过有什么问题的话,尽管放马过来吧!”
      “咱们就拿聪明来说吧,我们也说那叫智慧。我来问问你:何为智,何为慧?”
      这个问题可把我难倒了。智和慧,不是一回事吗?我有点呆住了,想了半天也没答上来。或者说,我暂时找不到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完美答案。
      看到把我难倒了,她乐得不行:“小芳啊小芳,你也有被难倒的时候呀!答不上来的话,要不要我点拨点拨呀?”
      我连连点头:“你说,我洗耳恭听!”
      “所谓智,就是指遇到问题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即急智也。所谓慧,就是知道什么问题是需要优先解决的重要问题,分得清轻重缓急,即大慧也。怎么样,是这么回事不?”她解释完,知道这次斗嘴她又赢了,自己也很得意地笑了。
      我不得不说,她的话,很有道理。真正有大智慧的人,知道什么事情该马上做,什么事情可以缓一缓或者不值得去做。我也惊异,她和我差不多大,怎么在这个问题上看得这么深刻?不像我,看上去既没有急智,好像也谈不上有大慧。我对自己也很不满意,可是,这种大智慧,在我们快要成年的人身上,可能也是个稀缺的东西吧?
      我终于抽空一个人去了趟广场的书店。因为要买礼物的缘故,我不想和水良一起去,省得又要费尽心机掩饰。我买回来了那本《少年维特之烦恼》。老实说,我觉得自己有点惊叹,又有点觉得自己孤陋寡闻:歌德作为一个大名鼎鼎的写过《浮士德》的诗人和学者,居然写起小说来也这么拿手,一写就是传世名着。
      这本书,封面底色有点偏蓝棕色,写着书名,还有作者和翻译者名字。居中的图案,是一个年轻人,身穿藏青色正装,侧着身子转过来,让人能看到他的正脸。那年轻人表情严肃,略带点忧郁,确实是烦恼的样子。他,就应该是那个维特。
      看到那个维特,我想到了我自己。维特当时改造德国社会的梦想破灭,对现实的失望苦闷到了极点。而他爱上一个已经和别人订婚的女性,情感上也备受煎熬。这种内心的双重烦恼,最终促使他选择了与这个世界告别。我呢?儿时的科学家梦想已然遥远,自然算不得数;现在的学以致用、发挥专长的现实理想看上去也希望渺茫;再加上对金瑶的感情也无处安放。我也被我自己的烦恼所困扰。让我感到庆幸的是,还好有少年斯巴达克思在矿井里的经历给我力量,让我告诫我自己,任何困境都能熬过去。我想,我是不会像维特那样的走上英雄末路的。只要那个喜怒无常的老天爷不把我收走,我才不会去死。就算要死,也不能白死了,得至少得有点意义才行。当然现在离寻死觅活还早着呢,我只希望我能够更有智慧一些,能找到一个万全之策来解决我面对的那些难题。
      除了那本书,我还买了一个紫红色的发夹。那个发夹是在书店旁边的百货商店买的。在那人来人往的一楼,我从柜台中的一大溜发夹中,一眼就相中了它。从售货员手中把它接过来,我心里既高兴又忐忑。它造型圆润,略带弧形的主体,是一种有着玛瑙质地的塑料,特别的材质给它带来了柔和的光泽。发夹的背面,是一个亮闪闪的金属搭扣,扣到那个玛瑙主体时显得丝滑而无声。我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感觉分量不轻不重,刚刚好。金属的质地让我觉得温热,而玛瑙的质地又让我感觉凉爽,整个发夹有点儿刚柔并济的感觉。我虽然没有看到过金瑶戴过什么发夹,但我觉得这个发夹和金瑶的黑发很般配。我倒不担心她会不会喜欢它,我只是担心,送发夹的意思,那么明显,我准备好了吗?

      二
      毕业前,还有一件国家大事让我们举国欢腾,那就是七一时的那个香港回归典礼。那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洗刷历史耻辱的伟大历史性一刻,而我们,有幸成为全新的历史的见证者。我们个人的短短历史,终于和民族的一个重要历史时刻产生了交集,就算个人再有什么烦恼,也可以暂时放到一边而一起庆祝那个全体国人为之振奋的时刻。
      香港被割让,是我们民族持续一百年的被侵略和沉沦的开端,所以它的回归对民族的情感有着巨大的象征性意义。早在历史和政治课本中,我们就已经了解了香港问题的来龙去脉:那都是殖民者强加给被压迫民族地区和国家的统治和剥削。香港被割让是这样,其他美洲亚洲非洲等等有过殖民痕迹的地区和国家也如是。只是有些当地土著命运更加悲惨,接近被屠杀殆尽,如同美洲印第安人或者澳洲的土人。而香港背靠强大的祖国,避免了更糟糕的结局。香港问题没有在老一辈领导人手里解决,而是留给新一代领导人来完成,同样是上一代领袖集体深思熟虑的高超政治智慧的体现。我觉得,那像是理想主义者为了更远大的目标的对现实的暂时妥协。我羡慕他们,要是有他们的智慧,让我头疼的问题自然就不成问题。可惜我没有,我还得独自面对我自己的难题。
      我们学校那天晚上灯火通明。学校难得地整晚不熄灯,允许我们通宵庆祝。大家都挤在不同的食堂的大屏幕前和其他有电视的教工宿舍的电视前。那些电视都被搬在室外,男学生们三五成群,拿着啤酒或者饮料,穿着拖鞋背心,甚至光着膀子,大家情绪都很热烈。有不少女学生也兴致很高地加入其中。
      解放军先头部队的军车开进香港的入城式开始,气氛达到了一个小高潮。大家吹起喇叭,敲起饭盆,一刹那间整个校园都热闹起来。我最开初在校园里穿巡,没有发现金瑶的踪影。可能她在宿舍里通过广播来享受这一刻?也许是男学生们不修边幅把她惊到了?总之,没看到她,我有点儿失望。最后,我停在了一个熟悉的下围棋的教工的电视机前,加入了剩下的观礼环节。
      一辆辆军车,骆驿不绝地开进香港城的军营,那是驻港部队的先头部队。中国的军队经过一百多年后重新踏上了属于全体中国人自己的土地。整个过程让人不由得热泪盈眶,这一时间,让人不得不感慨中国人民的持续了一百多年的奋起抗争,最后是在工人阶级先锋队的领导下,才最终取得了完全驱逐外部殖民势力的胜利。这个宏大的背景,总是让我们后辈对前辈们的流血牺牲和百折不挠的奋斗钦佩不已。他们中的很多人,年纪轻轻就参加革命,甚至早早就牺牲在了民族解放事业进程中,没能看到革命的胜利,更不要说看到中国的国力增长重回世界之巅。那个年代的广大英雄们的奋斗流血牺牲,才造就我们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我一方面觉得自己和他们相比自惭形秽,一方面又觉得自己是多么地幸运,出生在现在这样一个时代。
      想到这些英雄的流血牺牲,和成功实现前的失败,我回忆起了当时辩论赛的第一个辩题:失败是成功之母。用来描述这个香港回归和民族独立再合适不过了。鸦片战争以来,除了当时清政府和后来的民国政府的来自政府层面的直接抵御侵略,来自民间的力量就一直没断过:什么三元里抗英,什么义和团,各种义勇军和游击队,都是人民自发地和侵略势力斗争的体现。他们的失败虽然没有催生中国的独立,成了流产的“母亲”,但是他们的悲壮,也给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所以才能找到更有力的途径来实现民族的解放。要我说,他们的血也流得很有价值,不算白死了。
      胡思乱想中,电视的镜头切换到了回归交接仪式的大厅。巨大的交接仪式大厅里,背景是中英双方的国旗并列,整个大厅里,除了主要领导人的位置空着以外,普通观众席和观礼台都座无虚席。双方的仪仗队开始缓缓入场,看着英国士兵们夸张地高抬腿,我总是想笑,而人民军队的正步,则显得庄重严肃。接下来是双方主要领导人入场,看着中年的查尔斯王子在那里夸夸其谈对香港人的祝福,我觉得他特别虚伪:一个万里之遥的高高在上的王室,还有那本地的只为英国利益服务的殖民地统治上层,怎么可能真关心香港本地的大众幸不幸福?英国人真要关心香港人的幸福,早干嘛去了?我讨厌那帮虚伪的家伙。
      终于快要到七月一日零点了,看着英国国旗在《上帝保佑女王》的曲子中终于降下,全校一片沸腾,所有的喇叭都在狂吹,所有能敲的东西都在敲起来。远远的市区内,也能听到很多鞭炮声此起彼伏,一起庆祝这历史性的时刻。这些热闹的场景,一直持续到中国的国旗在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中完全升起。这一刻,我自己,还有很多其他人眼睛里都湿润了:中国人等这一天太久太久了。新的一页将要掀开,沉痛的历史将成为过去,这难道不值得让人激动吗?
      热闹的庆祝随后展开,更多的驻港大部队浩浩荡荡地进驻香港,象征着主权的完全回归。到这里我觉得这个回归仪式已经基本看完了,于是我又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通。我知道这样自然是找不到金瑶,但是就是觉得烦闷,还不想那么快回宿舍。我看到了水良和佑仁在一堆人群中,还有邬晖和他的那个大个子室友在另一堆人群,还有冯春、郑松和我的老室友们又聚成一群。但是我没有加入他们中的任何一堆,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我觉得祖国变得那么强大,我为此自豪和骄傲,可是,骄傲完了,我还是得面对我自己现在的小问题:工作的去向,还有金瑶。工作的去向现在是交给老天爷了;怎么处理金瑶和我的关系,却全在我心所想。我想要怎么办呢?
      三
      毕业前,所有毕业班的同学每人都发了一本毕业纪念册。海军蓝色的人造革封面摸上去手感很柔和,夏天的热气里这个本子给人带了一丝凉凉的触感。本子的封面中间镶嵌着的,是一张照片,就是那个硕大的带着校名的校门;照片里的远方就是那个宝石一般的蓝绿色的综合楼。在那个楼里,我们就这样度过了我们难忘的青葱时光。翻开这个本子,第一页是签名页,然后后面的每一页都可以让一位同学留言。
      给同学写点毕业赠言,太正常不过了。同窗三年,自然有不少互动和交集,自然也有关系深的和浅的。全写真心话呢,有些龃龉或者过节让更多的同学看到自然会比较尴尬,所以最后写上去的话就像那些外交辞令:没有假话,但是真话也不全说。我从关系不那么密切的同学开始写起,慢慢地把大部分同学的留言都写完了。同学们也给我写了不少。翻翻看看,没有什么很坏的话,估计大家都掌握了外交部发言人的真谛了。有些话就有点儿逗笑我了:“你呀,以后不要太古板了!”我想,还是把这句话姑且理解为对我的规劝和褒奖吧。
      我最想让在我留言册上留言的人,还是金瑶。要是我给她写的话,我应该有很多话要说给她听,只是,她要比我们晚一年毕业,我当然是写不成。但是,虽然我没法子给她写毕业留言,我觉得我的留言册让她来给我留几句话那还是很顺理成章。想到这个,我就觉得我要行动起来,找到她,把本子给她,让她给我写,我要看到她的秀美字迹,能够让我长久珍藏。不管她怎么写,写些什么,我都会接受,我都会喜欢。明天他们就要离校了,再不写,可就晚了。
      想到这里,我当即拿上留言册出门去女生宿舍,准备去找金瑶。校园里的广播站这几天总喜欢放一些毕业季的离校歌曲,这会儿正在放着《昨日重现》。这首曲子好像每个毕业季都会放,放得多了,我都快会哼上几句歌词了: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音乐响起,我也跟着唱),
      It made me smile (这些歌让我微笑了),
      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 (真是些美好的时光),
      And not so long ago(还没过去多远)”
      去年毕业季听这首歌的时候,我还只会微笑,因为自己毕业还早呢。可是今年再听这支曲子话,就有点儿伤感了。毕竟过两天就要走了,而那些美好的回忆彷佛确实是昨天一样,让人对这个校园和那些众多可爱的同学们和朋友们有点儿依依不舍了。
      此时临近学期结束,女生宿舍管理也比较松懈了。宿管阿姨有点儿漫不经心,知道我要找金瑶后,挥了挥手,好像准备让我自己进去找。不过她很快又改变主意了,决定自己亲自去喊一声。我也不知道如果她让我自己进去找金瑶的话,我有没有足够的胆子自己去找,多半还是会退缩的。我感觉自己真是个不可救药的胆小鬼。
      金瑶很快就出来了,这次,她穿的是红底带白点的连衣裙,显得有点调皮的青春味道。看到我,她有点儿意外又有点儿惊喜,笑得很灿烂。下午的太阳比较大,我们待在女生宿舍旁边的一棵巨大的法国梧桐的树荫底下,在那里站着聊天。我告诉她,她写的信我收到了,挺谢谢她的。我还告诉她,实习回来后,因为忙毕业的事情,一直忙忙碌碌,没有马上找她,她也表示理解。
      “这个,我们毕业班发了毕业纪念册,同学们都在上面写临别赠言。我想,你能不能也给我写一写呢?”我开口问她。
      “好啊,没问题!你把本子留下吧,我明天还给你。”
      “谢谢!你们什么时候离校呢?”
      “我们非毕业班要早点,明天下午我就坐汽车回星子了。中午一点钟,我在这里把本子还给你怎样?”
      “好的。对了,我能向你要张照片做个纪念吗?”我鼓起勇气,问了这个问题。我觉得,就算普通朋友,要分别了留个照片也合情合理,她不应该拒绝。当然,她要是拒绝的话,那我也只能放弃了,不然还能怎么办?
      “行!我应该有些新近的照片,回头给你找找。”她果然痛快答应了!我突然觉得开心无比,这果然是我熟悉的她!但我还是小心翼翼地藏好我的惊喜,尽量不引起她的注意。
      拿着我的毕业留言册,她回宿舍去了。看着她的背影,我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她很爽快答应了给我写留言册的临别赠言,还同意赠送照片。而难过的是,明天之后她就离开校园,下一次见面将会遥遥无期。想到这一层,我向她吐露心迹的想法又开始占了上风,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我:“这将是你最后的机会,再不抓住就要错过了!”
      四
      当天晚上,宿舍里的卧谈会继续讨论得很热烈而持久。我们讨论的由头,还是毕业去向。毕竟,再过几天就要各奔东西,告别校园生活,开始正式踏入社会了。我们老是听说社会是“大染缸”,但是毕竟还没去过,在学校还感觉不到外面到底有多脏。在这么温馨的而有爱的集体和校园呆久了,我都有点害怕自己能不能在踏入社会的时候能准备周全。我们又回顾了来这个学校后的种种经历,大家都是感慨不已。接着大家又聊起了小时候的理想和长大以后的幸福。
      “小时候我看了好多打仗的电视,当时我就想,长大后我要当解放军,去保卫祖国的大好河山,最好在我手里把台湾岛给解放了。去年国家差点就把这事干完了!要我说,真在战争中死了我也会感觉很幸福的!”这是那个想写作的家伙说的。他大概说的是去年□□倾向明显的李登辉“大选”获胜前后,国家搞的大规模军事演习的事情,当时我们都觉得国家要来真的了。我都不知道,他的文艺心里面还曾经有过一个军人的梦想。毕业后我们也才十八岁,我觉得他要是去参军的话,多半还来得及,说不定这些军旅生涯还可以催生一个未来的军旅作家呢。但是,要是就这么牺牲了能不能算幸福我还真不知道呢,我得好好想想。
      “我小时候家里穷,邻居家做生意的比我们家搞得更宽裕。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以后要是做生意的话,日子肯定会过得不错,那样应该会比较幸福吧。”看来,这个脑子里已经有了生意经的家伙,倒是一直对做生意念念不忘,也算是从一而终了。其实,做生意当然好了,只是要本钱。最好家里或者亲戚朋友有人带路,这样才好上手。那个比我成绩还好的女同学,她就好像脑子和家底都不错。我看以后她要是做生意的话,肯定比我们这样又没有门路,又没有生意头脑的要好太多了。老实说,这些能踏踏实实做生意的,还算是不错的实在想法。有些人也想做有钱人,但是不肯实干,总想着一夜暴富,去买什么彩票。虽然也有我一个初中同学那样中个几万块的幸运儿,我看其他的人多半都是白白送钱给那些彩票公司了。有钱了会不会一定幸福我也不很清楚,但是没钱是不是一定不幸福呢?班主任好像也没有详细说过,真是很复杂的情况。
      “我小时候家里也穷,总是吃不够。那时候,我觉得,我长大了要吃遍天下美食,让我的嘴巴和肚子知道所有美食的滋味。这样,它们也总算没白长在我身上,也能跟我享享福喽!”这个有点儿好玩的美食家的梦想倒也有趣。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家里也是这么穷,不过那个时候我对其他美食倒没什么渴望,可能是小时候有一次,家里过年前杀了猪,炒了很多肉,结果我吃太多反而吃伤了,生了好几天病,以后很久都不敢吃肉了。和肉相比,家里的简单菜蔬反而让我吃得津津有味。来到了南昌后,我一直念念不忘的,就是吃我妈做的简简单单的家常菜-辣椒炒茄子和丝瓜汤,觉得世间美味也不过如此。要我说,他这个梦想倒有点儿太简单了。如果他能做美食家,能和更多的人来分享他的对食物鉴赏的心得和体会,这个到好像更有意义一点儿,所以我觉得这个倒对我来说比较不能认同。自然,我也用不着和他顶起来,心里知道就好了。
      水良小时候的理想也另有特色:“小时候我们家和邻居总有扯皮,还打过官司,但他们总是占便宜。我当时觉得,长大了我要当法官。谁来我这里打官司,我绝对给他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谁也别想占到别人的便宜。能让百姓得到司法的公正,应该会让他们和我都感觉幸福一些吧。” 难怪水良这么有正义感!他这个想干法官的想法,我在隔壁的老室友中也听到过。那个家伙,一门心思要当法官检察官,就连自学考试都是选择法律专业,而不是行政管理专业。我觉得,他们要是保持能这个公心一直不变的话,以后肯定会是法律界的一把好手。真能做到公心一片不徇私,为人民利益着想的话,这个幸福我看该受到尊敬。我想起自考报名的时候,还有其他几个男同学和崔雯的一个室友也报的是法律专业,我真希望最后他们都能得偿所愿,成为未来司法界的坚实力量。
      佑仁小时候的理想就更让人忍俊不禁了:“我小时候就爱玩,有什么好玩的我总要弄到手,玩个够不可。我当时就觉得,等我长大了,我就发明很多好玩的玩具去,这样小朋友们就总有新奇的玩意,百玩不厌。真要能给他们带来很多快乐的话,我觉得我也会感觉很幸福的!”这家伙,还真是爱玩!都这么大了,他也还在想着玩的事情。不过他要是从自己爱玩到能让更多的人享受玩的话,那他的爱玩天性都是还发挥了他的专长了呢。
      自从我开始教佑仁下围棋,他像发现了新大陆,总是玩个没够,时不时就找我来一盘。看来,看来他也像我一样开始着迷围棋了。只是,我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考虑,这副围棋都大部分时间是他在拿着研究了。要是毕业的时候,把围棋送给他,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以棋会友”,也算是给我心爱的围棋找到一个好归宿了。
      我在最近的卧谈会中,总是接近最后一个发言的。他们问到我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我小时候特别想当科学家。看着书上的科学家们,鼓捣不同的东西,好像观察观察、做做实验,就能有重大的发明发现,很让我羡慕。那时候我觉得为科学献身看上去很伟大很幸福。”
      这说的其实都是我的真心话,我小时候确实是这么想的。虽然在山上吃野果吃得兴起的时候,我也想过开个什么野果加工厂什么的,或者放牛放的开心的时候觉得该自己做个兽医什么的,但当科学家倒是最经常想起的理想,因为科学家们好像太神秘太酷了,何况还能给整个世界带来更全人类都能享受的知识和理论突破。只是现在,我们的职业发展,好像离科学家的梦越来越遥远了。
      “那这个梦想好像有点儿难了啊,现在。”水良评论道。
      “是啊,我知道。要是能保送到武汉的地质大学,或者是南京的河海大学,或者是中国矿大,估计我也乐意去做一个资源开采污染治理方面的专家吧。”想到这次毕业保送名额果然没我,我就有点心灰意冷。要是这方面的专家的话,自己的就业地点选择度就要大多了吧?说不定金瑶在哪我就可以在哪?
      那天夜里,在室友们的呼吸声和鼾声中,我辗转难眠。我想,金瑶比我晚一年毕业,而我,会在这次毕业之后接受命运给我的安排,去一个未知的岗位。虽然我很希望能够去对口的家乡的资源局,但是上次柳科长的话让我知道,这个希望实在是很渺茫。不去那里,组织上又会把我们分配到哪里去呢?虽然知道自己是块社会主义的砖头,哪里需要哪里搬,但是,会被搬到哪里去呢?我的命运到底会是怎样呢?
      我想起了金瑶和我说过的那个《命运》,每天早上的那个“当当当当”。早先听这个曲子的时候,光知道他的基调是悲壮,有时候很沉稳,有时候很激昂,从来没想过这个曲子里的命运和我有什么关联。但这一刻,我也感觉自己有那么一些悲壮的感觉,虽然我什么牺牲都还没做。贝多芬自己的命运就是和这首曲子一样的曲折悲壮,但是他就算聋了都还在和自己的命运抗争,他可真是一个意志顽强的人!我想起了很多有名的身残志坚的那些代表人物,像苏联的奥斯特洛夫斯基,还有美国的海伦凯勒,和我们自己国家的张海迪,那么大的身体的摧残,都没有夺去他们的抗争意志,倒是很像我小时候读过的那个小说的主人公斯巴达克思的少年时期。他们就像隆冬中的梅花,笑傲生命中的严寒。哎,和平年代的我们倒真像是温室里的花朵:冷一点热一点就觉得要死要活的,离那些人可差得太远了。
      我又想,如果我去了我们市里的任何一个单位,以后调动起来有可能吗?希望大不大?让金瑶来我们宜春看起来就像天方夜谭,我甚至都没有问过她的志向和意愿,何况我们现在也不是情侣,我怎么能要求她来宜春安家落户?更不要说,她多半也是得接受九江的人事部门安排,成为一块被安放在某个需要她这块砖的一个什么单位。只是,我这块砖和她这块砖,将会相隔遥远。这就像水泥马路上的一个石子和遥远的另一端的另一个石子,就算知道它们的位置,想相聚也自然是千难万难。
      金瑶拿走的那个留言册,她会写些什么呢?她对我是什么看法呢?除了密切的朋友关系,还有更多吗?她会在离别之刻,在这个留言里真情流露吗?我觉得我在等她在留言里给我一些暗号,这样就可以指引我下一步是不是能够勇敢的迈出那一步。我脑子里满满地都是这个问题那个问题的,渐渐地,我也睡过去了。
      朦胧中,金瑶来我们宿舍来找我,我好像也毫不意外,彷佛就是老班长女朋友来找老班长一样的熟悉而自然。我们一路踱到校园,也不知道为什么,校园里好像有很多桃树,简直让我不敢相信。我们一路上说了很多很多。说得热烈的时候,我好像突然不知道怎么地就有了勇气,停下脚步,金瑶也停住了。我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热切地说:“金瑶,我喜欢你!”
      她好像有点吃惊,但是倒也没生气,只是微笑:“咱们先不说这个吧。”
      等我想捉住她的手时,手动了一下,我才发现,原来这又只是个梦。这就让我很懊恼了,连做个梦都做不完!
      其实,和她认识后,我老是会做梦梦见她,有时候是梦见在和她散步,有时候是梦见和她的第一次见面。但是梦见向她表白,还是头一次。哎,可能也是因为分别在即,这个事情让我烦恼得太厉害了吧。
      醒了以后,我就再也睡不着了。看了下闹钟,现在才五点多,我只好又躺下去闭目思考了一会儿。等下中午再见她最后一面的时候,真的要表白吗?我也不太会解梦,不知道梦见这个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有的人说,梦和现实是反的,有的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什么也说明不了问题,反正是各说各有理。所以,现在就算梦里表白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预兆该不表白呢,还是预兆该表白。哎!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正文第十一章:香港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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