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温顺的我 ...
-
从寄人篱下开始,我就沦为了小李家的长工,每日兢兢业业的包办一切。
“小子,你不能少吃一点吗?你的饲料转换率也太低了吧?冰箱都被你掏空了,身上的肉呢?”
夜晚,小李趿拉着拖鞋在冰箱里翻找,最后只找到一包小青菜,他恶狠狠的警告我少吃一点。
我沉默的点了点头,格外温顺。
“小子,你到底什么时候搬走?明天记得把床单洗一洗。”
中午,小李从睡梦中苏醒,叼着牙刷站在客厅内,因为满嘴白沫的缘故,他说话都格外含糊。
我沉默的点了点头,格外温顺。
“小子,明天我值班,我不回来了,你自己解决问题。”
晚上,小李终于从电脑里面解脱了片刻,音乐声依旧喧闹,他趁着撒尿的功夫,高声叮嘱我。
我沉默的点了点头,格外温顺。
好在小李的二十小时没有早上这个概念,那个时候,他还在睡懒觉,所以无需为他准备早餐。
早上,我带走了最后的一块起司面包,格外沉默。
清晨寂寥的冷霜里,一只只被关压在鸡笼中的鸡,即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也没有忘记生物本能,它们总是格外热闹。
母鸡在下蛋,公鸡好斗,打得你死我活,每天清晨还不忘兢兢业业的打鸣。
如果日子这样过,可能数十年和一天也没有什么区别。
它们也是欺软怕硬的东西,一群公鸡瞅准了一个欺负,那只叫声不够嘹亮的,连鸡冠都被别的鸡啄去了一半,令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你越厉害,客人越觉得你身体素质好,自然挑你回去吃,我也要先杀你,反倒你病了似的窝在角落,还能多活几天。
无论是迟是早,鸡都是要死的,你们有什么好争抢的?
我将那只被群体暴凌的弱鸡抱了出来,想要给它另择住处,它可能知道了我的好意,所以格外温顺。
再下去,这只鸡的屁股都要被啄到没有毛了,这可怎么卖的出去?我抱着它,格外忧心。
“初融?鲁初融?”那声音很怯懦,但我确定她在叫我,“是你吗?”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鲁初融。
我抱着那只公鸡站了起来,它兴奋的嚎了一嗓子,我赶紧捏住了它的嘴。
我背后赫然站着一个人,想来她也没想到在这里偶遇我。
冬日的冷气,冻红了她的面颊,那声音也带着腾腾的白雾。
她看着我怀里的鸡,一时间面容有些尴尬的色彩,“你可以先把它放下?”
我莫名的有些羞涩,一时间想和她交谈,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话,却把那只鸡抱的更紧了。
那眼眸恰如一弯静静流淌的清河,是春天冰雪初融的灵动景色。
最终鸡还是离我而去,它虽然体弱,还是十分好斗,嚣张的飞了几米,最后自己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把爪子藏在腹部,乖乖的蹲着了。
她把一只滚烫的红薯塞到了我手里,和我并排坐在路边公交站的座椅上。
她比我年长几岁,性格也比我成熟许多,很温和。
因为冷,就连公交站也变得人迹罕至了,不过好在没有风,两个人并不算太过于狼狈。
挂在告示栏上的尖锐冰凌,一根根闪烁着太阳的苍白色彩,晶莹的水珠一滴滴滑落,不曾停歇。
“我今天去那里看你,没想到你已经走掉了。”
我这才发觉今天已经是周五了,平常这个时间,街上的人总会多一些,特别是学生,总是格外的多,填满大街小巷的各个角落。
“你打算一直打工吗?你这个年龄,辍学太可惜了。”
辍学当然是格外可惜的,即便那些七嘴八舌的大妈,听闻我不过十七八的年龄,都要锲而不舍的追问我辍学的理由,未了,再叹息一句“辍学太可惜了”。
我看着水珠一滴滴轻飘飘的掉落,那是飞逝的时光,即便我刻意忘记,在精神病院的日子仍旧是我仅存的记忆。
“他们给我吃的药,令我丢失了大部分的记忆,我连家在哪里都找不到了。”
我没有地方去,如果我不打工,我只能睡大街了。
我坦诚相告,在我眼里,她是格外值得信任的人。
“啊?那你平时睡在哪里?”
小李的家只有一把钥匙,偶尔他还会被精神病院的工作牵制住,不能回家。
我没有地方去,只能和鸡们挤一挤,这是没有钱拿的。
只有周末老板要回家安享天伦之乐的时候,又不放心鸡的安全,所以会加一点钱让我睡两晚。
“我看店,老板允许我睡在店里面。”
小李很讨厌我,鸡也烦我干扰了他们正常的生活作息,想到这里,我顿觉委屈又心酸。
我还是一个孩子,为什么世界对我如此残忍?
“你和我一起住吧?我救你出来,就要对你负责啊。”
她却不曾吝啬给我一缕光,给与我一点好意,但隐隐的,我有点怀疑。
这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单纯的人么?
女孩子不要这么单纯,容易被骗。
“嗨,还是我的一点小私心,我是一个记者,想请求你,给我讲讲神经病院的事情,你觉得可以吗?”
虽然算不上等价交易,但她的话让我安了心,我不希望欠她太多。
在仅仅住了半个月之后,我如愿告别了小李,想来他也格外开心吧。
我那手厨艺,喂猪猪都嫌,即便小李不挑嘴,我已经忍受不了了,所以他还是自己做饭吧。
晚上地铁已经停运了,她才来接我。两个人在寒风凛凛的马路上步行,唯有天空的几点寒星陪伴着我们。
女孩子的居所和小李的居所有天壤之别,虽然空间更狭小一些,但有种温柔的感觉,但这里并不止一个住户。
看到她的同居伙伴,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很放心的邀请我同住了。
女孩子无袖背心下袒露着健壮的肱二头肌,她正在蹲着找什么东西。
黑夜中那个女孩子的胳膊格外白皙,我只看见那只白胳膊一用力,像是从地上捞起来了什么东西,格外卖力。
而她见此,并没有去帮忙的意思,她甚至制止了我,反而炫耀似的,把一只炸鸡举高了,“大白!”
那个叫大白的女孩子回头看着我们,眼神诧异,“大寒,你从哪里拐回来的小兄弟?”
她身体扭转,我才发现大白捞起来的那东西,是一对杠铃。
我在小李家见过样子相仿的,小李身为精神病院的护工,以前还曾经立志用它来增强胳膊力量,提高业务能力,但因为那对杠铃太重而被迫放弃。
后来那对杠铃就被丢在电视机下了蒙灰了,再后来储物间的门锁有些问题,经常闭不上门,小李就拿那一对杠铃来卡门。
这种杠铃挪动都要一个个双手用力分开搬运,更别提用来卡门抵挡穿堂风了,对它而言就是小意思。
大白接过了炸鸡闻了闻,即便冷透的炸鸡不会散发任何诱人的气味,还是表情陶醉极了。
她灵巧的扭了一只腿塞进了嘴里,嘴里叼着鸡腿骨摇晃起来。
“你要玩儿吗?”可能是我的眼神关注杠铃的眼神太赤裸裸,她也礼貌性的问候了我一句,那表情,格外坦荡荡。
在这个过程中,她还是那样,重复着把那两对杠铃举起又放下的动作,以至于让我丝毫不怀疑,她能一拳抡倒一个成年男性,并且让其昏死过去。
这样健美的身材,扛起摄影器械绰绰有余。也让我格外羡慕,身为成年人,就是要一拳打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