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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串糖葫芦 ...

  •   四方县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城镇,街道布局四四方方,人来人往都是熟悉又平凡的面孔。
      我蹲在自家门槛上看着路过三次卖糖葫芦的小贩走过,终于忍不住从旧棉袄侧边开线的口袋里掏出三枚铜板买了一串糖葫芦,就当是人生中第一次逃学的奖励。
      我爹是县里出名的状师,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之前为对门张寡妇争房产的案子写的诉状让县令都惊叹不已。按道理应该很有钱,可惜刘清只接平头百姓的案子,富豪乡绅一律闭门不见,见也只会是对簿公堂的时候。
      前天去张寡妇家蹭饭,她问过我,“照君,你爹那么仇富会不会是因为你娘是哪户富商小姐,因为她们家里人不同意你爹娶你娘,棒打鸳鸯拆散有情人。你爹娘迫不得已私奔到这里?”
      我爹去隔壁县打官司不在家,白菜馒头吃了好几天,我那时一心只顾啃鸡腿,对张寡妇话本剧情一般的猜想不感兴趣:“我没见过我娘,我爹也不说。”
      “我也没见过你娘,我嫁过来的时候就只有你爹带着你。可怜我啊,嫁到城里还没到一年,那短命鬼相公就去了。”
      她自怨自艾地叹了口气,接着凑过来问:“你爹那么有学问又一表人才,而且还有点京城口音,街坊邻居都在猜你爹是京城做过大官儿的,不然怎么这么懂律法?”
      张寡妇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爹顶多算身材瘦长、面容白皙,长相端正而已,为了显得专业还特意留了两撇八字胡,哪里算的上一表人才。
      我避开她的目光,摇摇头回道:“不知道,他白天只顾着案子,晚上就喝酒,喝完倒头就睡。第二天给三个铜板把我往私塾一丢就走人。”
      张寡妇看着我单薄的衣服,拿出了她一件旧棉袄递给我,“这件口袋那里有点开线了,不过凑合能穿。你穿肯定大了些,但总比你身上这件暖和。”
      她看着我哆哆嗦嗦地换上衣服,起身收拾碗筷,“前两天我还跟巷口的李大嫂唠嗑,她怀疑你是京城来的公主,你爹背负着重大皇命带你在这隐姓埋名养大你……”
      我把手插进漏风的口袋,笑了笑,“你们是不是在明月酒楼听话本听多了,什么才子佳人落难公主都往我和我爹身上套。”
      哪有我这样的公主,身上所有的钱都只够买串糖葫芦。
      我一颗颗山楂仔仔细细地吃完,手上沾了一点糖浆,黏糊糊的。我盯着手心那点糖渍,在门口发呆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推门而入。
      院子里看书的我爹露出惊讶的神色,“你不是应该在书院吗?”
      我舀了一瓢水洗洗手,冷水冻的我手通红。
      “同窗说我十五岁了,怕我勾引他们怀孕,还不知道孩子爹是谁,让我退学。”
      “退学了干啥?”
      “回家做饭、学针线活,等着十六岁就可以嫁人。”
      刘清嗤笑一声,“得了,我准备点钱明天带过去给秦夫子,让他安排你呆到十六岁。”
      我抬眼看他,“十六岁以后呢?”
      刘清眯了眯眼,勾起一个笑容,“没想好,你想嫁人吗?”
      我看不透这个喊了十三年爹的人,摇摇头回了自己屋。
      第二天一早,我爹揣着二十两银子带着我去学堂,他在前面不紧不慢地走着,我在后面不近不远的距离跟着。
      胡柳巷长长的巷子里,我就这样看着他的背影走了这么多年,直到今天我突然发现他的背没那么直了。
      沉甸甸的二十两银子被秦夫子收下了,他笑得脸上的褶子挤成一团。我沉默地听着他们虚伪的寒暄,眼光却看到课堂窗边阿岚探出头,正朝我傻笑。
      “我以为你不会来了。”一进学堂,阿岚就凑过来,“薛诚他们几个昨天被我教训了一顿,不会再欺负你了。”
      我看到他眉目深邃的俊脸上多了几处淤青,皱了皱眉头,“他们怎么打人还打脸?你就这张脸好看。”
      阿岚的娘是胡人,以前在县城最热闹的明月酒楼跳舞,后来意外怀孕便嫁给了卖酒的老实人王大头。
      阿岚的亲生父亲不详,我猜是个美男子,不然也生不出他这张貌若潘安的脸。
      上天给了阿岚完美的脸,却没给他高点的智商。打他十二岁进学堂,半年了也学不会入门的书,写的几个狗爬字让人不忍直视,却靠着个子高和一身蛮力混成私塾一霸。
      我比他大一岁,早进私塾一年,夫子教的那些对我而言过于简单,家中书房的书我都自学了八成。
      每日讲学时我便无聊地观察身边的同窗,阿岚就是我的重点观察对象。作为一个颜控,看着他顶着一张俊脸被逼无奈地听天书的样子是我每天的乐趣。
      就这样过了两年,他都没发觉我时不时追随的目光,毕竟四方县第一美少年走在路上都有人围观,阿岚早已学会自动屏蔽四周的打量。
      这两年我在书院穷得众所周知,私下里也接代写课业的活,能模仿别人的字迹,收费良心价,下学找我的顾客越来越多。
      有一天,我在书院门口等人拿课业给我,没想到来的是阿岚,我记得那天他穿着一身深青色的劲装,头发束得高高的,露出精致的眉眼。
      少年英气挺拔的身影踏着夕阳的余晖,从院子里的海棠树下向我走来。
      我怀着一丝期待,听他开口道,
      “你能帮我抄一百遍论语吗?”
      我愣住,看傻子一般盯着他,从嘴角挤出拒绝的话,“这种费力不讨好,没半点脑子的体力活别找我。”
      他也感到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低头挨着我小声说,“我没办法了,明天秦夫子就要看到。我等会还要去武馆学功夫,实在没空抄了。他们都说你是学堂最聪明的,你能帮帮我吗?”
      我承认那一瞬间我被美色迷惑,等把他递过来的二十个铜板揣进兜里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只好飞奔到百胜街找人帮忙。
      那天晚上,四方镇最繁华的百胜街上三家代写书信的摊子都被我包了,一人十个铜钱替我抄二十份,剩下四十份我左右手同时下笔,熬到半夜才抄完。
      第二天在学院门口将厚厚一叠写满狗爬字的纸递给他的时候,收获了第一美男钦佩的目光,从此就多了一个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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