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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照片 ...


  •   【我想变成一束花,可以是蔷薇,可以是玫瑰,也可以是鹅卵石路边的无名小花,唯独不想做没有家、没有爱的Bate。】

      晚上,我会比叶南早一些回家。我们两个晚饭吃得是最简单的。所以我会趁着煮饭的功夫把几个房间的卫生给收拾了。

      现在我已经收拾了小卧室,要收拾叶南住的大卧室了。其实大卧室原本是我住的,毕竟我是租房人,那必须是生活的享受方。后来小崽子升入了高中,书越来越多。为了给他一个舒服的学习环境,我就从大卧室搬了出来。

      大卧室里面很整洁,只有一个书架,一张床,以及一个床头柜。布置也没什么特色,更没有别的Alpha男孩喜欢的机器人、乐高、赛车之类的。床单什么的更是我买什么他用什么。想到这,我的心里莫名生出一种负罪感。我不知道当年让他跟着我是否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我没能给他更好的生活。

      我简单地用过了水的布将书架简单擦了一遍。“啪嗒!”我的手不小心将一本书带到了地上,我将它捡起来。
      书叫《追风筝的人》,我高中的时候看过。抱着怀念的情节,我没有立刻将书放回书架,而是翻了几页。我捏起我原以为是“书签”的卡片,才发现那是我的照片。

      照片上的我比现在更年轻,乌黑的头发盘在脑后,身上穿着洁白的婚纱,笑靥如花,在为嫁给喜欢的人欣喜。彼时,我二十二岁,刚和三十八岁的叶建国结婚。

      我以为这张照片早就被我烧了,没想到在这。不过奇怪的是,照片上的叶建国不知道哪去了,大抵是被叶南剪下去了。

      所以,用我的照片做书签算不算对我这个继母的一种肯定,说不定等叶南结婚的时候,我还能作为叶南的家长证婚呢。我快活地想着,又将照片放了回去。

      当年,我跟叶建国认识的时候,我只有二十岁。虽然那时候我已经工作三年了,相比于现在却还是个心智不成熟的孩子。

      当时我在一家高档餐厅做服务员。而叶建国则是国内研究ABO三性学最具有威望的Bate教授。有一次他来餐厅吃饭,遇见了青春靓丽的我,然后对我这个辍学少女一见钟情,开始了狂热的追求。

      他的追求闹得人尽皆知,我身边的所有人都开始劝我答应他,可是我并不想嫁给一个比我大十六岁的男人,即使他是一位有名的生物学家。

      就这样一直僵持着,他风雨无阻地追了我将近两年。转折是在我二十二岁那年,叶建国不知道在哪知道了我妈的墓地和她的忌日。那年我去扫墓的时候,远远看到了他在目前保证说一定会追到我,给我一个家,然后好好地爱我。

      我的生活环境虽然情感淡漠,但是追逐被爱,大概是人类这种高级动物的本能。家和爱是我这么多年一直想要的。于是那天后,我就答应了叶建国的告白,成为了他的女朋友。谈恋爱后,不到五个月,我又成了叶建国的妻子。
      再后来迎接我的就是灾难。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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