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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有点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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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四,我有点怕
唐明玉起床清洗打扮了一翻,就开车一路来到了公司,到了三部自己的办公室,电脑开机,打开内部邮箱一看,陈风给她发的是一个压缩包,解开来一看,密密麻麻的好多文档,唐明玉把认为重要的一个接着一个复制到U盘,手忙脚乱的不小心,一杯水打翻,落在了插座上,地上一阵电闪火石后,唐明玉惊呀的叫了一声“啊”,周围一片漆黑,应该是短路,空气开关跳掉了。唐明玉连忙拿出手机,不加思索拨出了电话。
陈风晚上住到了刚买的公寓房内,毕竟明天放长假了,没必要再住在出租屋内,洗完澡后,心情很好,穿着牛仔裤和T恤半躺在床上看会书,十点半左右,手机铃声响,一看是唐明玉的,起紧接听。
“陈风,睡了没有?”
“还没,在家看书呢。”
“你现在能来趟公司吗?我来公司加班,电闸跳了,周围一片漆黑,我——有点怕。”
“好,唐明玉,你千万别害怕啊,这样,你借着手机的光,先慢慢走到窗口,然后坚持五分钟,我家离公司不远,我现在己经出发了,五分钟之内一定到公司,等着我啊,干万不要怕。”
陈风边打手机边起床抄起了一件风衣,换上了一双白球鞋,人已经一路飞奔出去。
平时陈风从出租屋跑步到公司五分钟不到,而且是均速,公寓房到大厦还要更近一些,现在跑的是快速,加上乘电梯,加起来五分钟足够了,路上人不多,有障碍物的,陈风都是一步跨越而过。
唐明玉拿着手机走到了窗口,设定了五分钟时间,刚过了一分钟,突然想到,我怎么会本能的给陈风打电话,这么晚了,而且还说了我有点害怕,他会怎么想?转念一想,三部现在男的只有付飞和陈风,总不至于给付飞打电话吧,找陈风很正常,而且电话里听陈风焦急的语气,细心的话语,让唐明玉听了很是受用,一个女人告诉一个男人,我有点怕,可不是期待听到这个男人会细心安慰她,保护她吗?
其实,真的电没了,漆黑一片,唐明玉没有那么害怕,她怕的是从学校毕业后,踏入职场,面对着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总让她感到疲惫和恐惧,平时朝九晚五的一天,不知道干了啥,一晃一天,一周,一月,一年就过去了,每当一个人独自静下来,仔细回顾一下过往,就得出了“不想长大”的结论。她讨厌这种机械般重复的工作,想到以后五年,十年,二十年,都会这样干篇一律的过下去,好怀念上学时无忧无虑的时光。
但是,自从陈风来公司后,虽然只有短短四天时间,虽然每天都让她提心吊胆的,但是每一天,也让唐明玉感刭很精彩,回想起来,很有记忆深刻的点,值得以后去回味,去追忆,而且现在整个部门,前所未有的团结,不会有勾心斗角,让唐明玉感到兴奋和幸福,这种感觉,自从踏入职场后,从未有过,也许这种感觉来得过于突然,她好怕会失去,这种担心占据了唐明玉害怕的绝大部分,
此时,手机铃响,让唐明玉从干愁万绪中醒来。
“唐明玉,我到楼下了,再坚持一会儿,我马上就到了啊。”
“嗯,我已经看到你了,我没事,你慢点跑。”
唐明玉看到楼下广场,陈风高高瘦瘦,潇洒的身影,快速的跨过路边的障碍物,大厅的“三辊闸”他应该也会一跃而过吧,那天看到陈风跨过三辊闸的时候,她还嫌陈风太夸张,爱出风头,但此刻,唐明玉好想看到他一跃而过的身影,双脚稳稳落地时,帅气的模样,想到此,唐明玉有点脸红,有点慌乱。
“唐明玉,你在哪里,我是陈风,我到了啊。”
“陈风,我在这,我没事。”
灯光亮起的时候,看到对面陈风一脸焦急的样子,唐明玉好想跑过去,扑在他的怀里,让陈风呵护她,安慰她,让陈风磁性温柔的声音在她耳边不停的想起。
但唐明玉克制住了,她知道陈风在情感方面,是一个危险的男人,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她已经不是十八岁的青春少女,没有资本让她去赌一场危险的爱情游戏。
“唐明玉,你没事吧。”陈风跑到唐朝玉身边,关切的眼光看着她。
“我刚才有点怕,现在好多了。”唐明玉用手背抚着自己依然发烫的脸。
“那就好,你加班做什么?让我来做吧,现在太晚了,早点做完了,好送你回家。”陈风心中很想让唐明玉和他在一起,但理智让他知道必须让唐明玉早点回家,缓解现在她心中害怕的心情。
唐明玉让陈风将台式电脑里想要的资料拷到U盘上,脸靠近陈风的身旁,感觉陈风气息平稳,跑得这么快,这么急,却一点都不喘,看来确实有每天晨跑的习惯。
看见陈风鼻尖上有一滴汗水,唐明玉用卫生纸去擦,没想到,陈风也用右手去擦汗水,两手碰了一下,迅速弹开,唐明玉心里麻麻的,不知是紧张,还是害怕。
“好了。”陈风将U盘递给唐明玉。
这么快?自己胡思乱想的,人家早把活干完了,唐明玉暗骂自己真没用。
两人到了大厦广场,晚上十一点时分,行人稀少,夜空中繁星点点,九月的上海,秋高气爽,此刻暖风徐徐,空气中带有一丝丝杂草泥土的味道。
唐明玉跑前几步,站在广场中间,张开双臂,仰望星空。
此时,陈风看着眼前的唐明玉,一身翠绿碎花的连衣裙,上身披着白色网格细洞相间的短上衣,脚上穿着乳白色的尖高跟鞋,夜风迎面吹着唐明玉一头秀发,微微飘扬,起伏舞动,街灯和月光照在唐明玉身上,散发着晶莹透亮的光芒,不禁让陈风一阵发呆。
唐明玉转头看着陈风呆呆盯着她的模样,笑容灿烂:“你在看什么?”
此刻,从小到大,陈风偷看唐明玉的身影此起彼伏的出现在他脑海里。
“唐明玉,知道吗?我从13岁开始,就喜欢偷看一个美丽的女孩。”
“她喜欢抚摸路边的野花。”
“她喜欢拨弄绿叶上的雨露。”
“她喜欢闻吸青草的芬芳。”
“她喜欢拥抱清晨的阳光。”
“而此刻的你,喜欢仰望夜空的繁星。”
“你们真的太像了。”
唐明玉没想到此刻的陈风突然变得这么有诗意,却怎么也不会想到,陈风只是将过往脑中的画面表达了出来。
唐明玉此刻不想说话,去打破现在美妙的氛围,就独自向前走去。
“你车停在哪?我开车送你回家吧。”陈风紧赶几步,跟上唐明玉。
“我不想坐车,想走回家。”
“那我送你吧。”
唐明玉没有回答,继续向前漫步而行。
“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家,不安全。”
“。。。”唐明玉早知道陈风会送她,她想让陈风陪她走走,驱散她在办公室,漆黑一人时的落寞感,这种落寞从她踏入职场后,就始终会出现在她心头,她知道自己开车回家后,这种落寞一定会陪伴她渡过漫漫长夜,她现在只是想让这一切,晚一点发生,她相信陈风,相信他会延迟她心中的落寞再生,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她要的并不算贪婪。
“而且你还长得这么美,要是有人敢上来劫财劫色,我左一拳右一拳,五大三粗的七个八个,不在话下。”
陈风跑到了唐明玉前面,边一路后退,一路左右出拳比划着。
果然这个男生能给她带来快乐,唐明玉抿嘴一笑。
“你这身?”
路灯下的光亮,照得陈风的身影非常清晰,他穿的米色风衣,是唐明玉选的,可是陈风穿的浅蓝色牛仔裤,紫酱红的格子T恤,不是她选的,而且已经很旧了,但面料很好,价格不菲,陈风穿的白球鞋也是耐克的詹姆斯战靴,虽然不是最新一代,看特别的标志,应该是限量版的。
“我穿的这身?刚才家里出来的急,没来得及换,这T恤牛仔裤是平时在家一直穿的,都几年了,是不是有点皱?”
“这很贵吧?”
陈风一看穿的鞋,是耐克的品牌,刚才出来随手从鞋柜里拿的,他的身份己经骗了唐明玉,情感上不想再骗她。
“很贵吗?这是我上大学时,女朋友送的。”
“。。。”
“她叫茱丽,是个中美混血儿,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美国人,所以中文很流利。”
陈风已经转过身,和唐明玉并排走着。
“她一定很漂亮吧,你们——那个了?”唐明玉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她想陈风年青冲动,血气方刚,女朋友是混血儿,应该长相不会差,出手这么大方,所以两个人应该会发生关系的,她自己是很保守的,也从来没有问过其他男生,情感上的问题,包括跟江俊杰交往一年多,也从没有问过江俊杰的情史。
“那个?噢,你是说上床吧?”
“。。。”虽然是我先起的头,可你就不能说得含蓄一点吗?唐明玉暗说。
“上了啊,你知道,孤身一个人,远渡重洋,有时候会感到很寂寞。你跟那个卷毛. 也那个了吗?”
“我父母都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从小家教严。”
“噢。。。”
“你们分手了?”
“分了,回国前分的。”
“为什么分手,是你先提的分手?”
“。。。”陈风顿了许久,心想这个可不能如实全说,不然把身份给暴露了。
“我是不是问得有点多了,你不想说就算了,我也就是随便问问?”
唐明玉心想一男一女走这么长的夜路,可不就聊这个吗?难道再聊工作。
“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老实讲,我心中一直住着一个人,但她只是我一个梦,遥不可及,我和茱丽交往,也是想回到现实,但是后来发现茱丽始终无法走进我的心里,她很单纯,也很善良,我脾气不好,冲动好胜,内心还是想有人来管管我,可茱丽对我太迁就了,很多事,明明错的是我,可她却主动认错了,但我知道,这样子她心里一定会很难受,我们不合适,所以提了分手,我怕拖下去,对她的伤害会更深。”
“。。。”
唐明玉心想陈风反复主动告诉我,他一直偷看一个女孩,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人,是什么意思?像陈风情感这么细腻的男生,这种很隐私的事,绝对不会随便一说,难道他是在暗示我,不要对他有这方面的想法?这倒是跟她想到一块去了,本来她也想找个机会向陈风暗示一下,他们两个可以是超过一般朋友的知音关系,但不能玩暧昧,更不能有更深一步的想法,但是毕竟才认识几天,万一陈风对她根本没有什么想法,她这么一说,反而会给陈风误会她作贼心虚。现在好了,陈风已经暗示得相当明显了,她对之后两人的关系也没必要太过拘泥,轻松一点,对彼此双方,对部门工作进展都有好处。
“我家到了。”不知不觉,己到唐明玉楼下。
“唐明玉,我查了一下,甘蒙铜矿周边现在很冷,很多都是山路,所以记得一定要多穿点衣服,最好带个厚厚的帽子,大西北那边风大,还有这种高跟鞋不能再穿了,最好穿球鞋。”
“知道拉,那我上去了。”
这不很明显吗?先告诉我心里有一个人,再跟我说工作的事,虽然确实是她想要的结果,却难免会让唐明玉心中闪过一丝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