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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三章 ...

  •   十三章

      一夜过去,霍驰果然没有回来。

      今天是周六,祝沅不用赶着去上课,但霍凌英显然不是有闲工夫享受假期的人,吃完饭后他照旧穿着那身万年不变的铁灰色西装出门上班。

      祝沅心里啧了一声,无限同情。

      外面都说霍凌英是个无情工作狂,果然不假。要知道即使是方彦那样的家伙,遇上难得的周末也要抽出时间好好陪伴陈都,祝沅早听他俩计划好了,过年要出国滑雪,讲究一个劳逸结合。

      再反观霍凌英,成天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就差吃睡也在办公室,就算赚再多钱有什么用?

      似乎察觉到什么,即将出门的霍凌英敏锐回头,刚好逮到祝沅幸灾乐祸的目光。

      祝沅:“……”

      这家伙后脑勺长眼睛了?

      “我记得,你今天没课。”霍凌英慢条斯理开口,低头看了眼手腕上的机械表,刚好九点。

      祝沅顿时警觉起来:“干嘛?”

      “没什么。”霍凌英淡定回答,“想约你一起吃午饭。”

      祝沅才不愿意跟他一起,顺口编瞎话:“我今天跟人约好了,再见。”他说完朝着霍凌英挥手,扯出一个自然微笑:“路上小心。”

      许是早预料到祝沅的话,霍凌英没有任何意外,隐去眼底一点极难察觉的笑:“好。”

      确定霍凌英走远,祝沅也跟着穿好外套。外面冰天雪地白茫茫一片,他捂着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那片刺眼的白。焦叔给他派了个司机,叮嘱务必要把人安全送达。

      因为他最近表现得很安分,方彦对他的看管相对放松了一点,不过出门还是要报备,防止他跟过去那些狐朋狗友再有联系。

      祝沅不想那么早回去,让司机把他在附近商场放下,随便挑了个条街四处瞎逛。

      他还在想着一夜未归的霍驰。经过昨晚,他知道那对叔侄的关系可以说非常生硬,霍凌英根本不懂怎么带孩子,爱心耐心一个没有,霍驰又正是叛逆期,两人相处完全看不出是一家人。

      祝沅记得霍驰小时候很爱撒娇,整天嘴里爸爸长爸爸短,在学校遇到屁大点事都要憋着回来跟他分享,十岁的大孩子夜里必须要他搂着才愿意睡。邻居们因此常常调侃玩笑,说三楼的小胖墩奶里奶气,就是个离不开爹的爸宝男。

      可是现在,祝沅看不到霍驰身上一点点的幼时的影子。那个爱爸爸又黏人的小胖子不知去了哪里,只剩一个浑身戾气暴躁不安仿佛无家可归的小野狗。

      祝沅竭力不去想,然而心里依旧不停回忆起过去的事,无法抑制自己不去担心霍驰。

      那天在葬礼上,詹锦卓当众骂霍驰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他回头的瞬间看到霍驰眼里闪现的恐惧畏缩,像是情绪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如果祝沅没有死,他会当场甩詹锦卓一巴掌,让他闭嘴。

      也许这些年有过伤心和失落,但祝沅从没真正怪过霍驰。

      他只会无时无刻不在怨恨自己的无能,没有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才让霍驰自己寻找另外一条路走。后来的很多年他也想通了,内心认真觉得霍驰那样是选择是对的。

      生来就是只小凤凰,又怎么会永远跟着他在泥地里打滚?

      祝沅胡思乱想,不期然撞到了迎面而来的人,被对面坚硬的胸膛冲击的险些后仰摔倒。

      “没事吧?”

      被迫趴在那人宽厚温暖的胸前,祝沅听着里头传来的有力心跳,耳边是一道浑厚低沉的声音,身体一下子僵住。

      梁峰见怀里的人迟迟不出声,又不好当街一直抱着,只好动作小心的把少年从自己胸前挪开,扶着他的双肩轻声又问了一遍:“你还好吗?”

      祝沅猛地抬头,撞上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真是好久不见了啊……

      有十五六年了吧?

      不,不对。

      应该还要更久一点,毕竟那会他才十六岁。

      祝沅眼神无法聚焦,思绪一眨眼又被带离。

      葬礼的那天他注意到了梁峰,只是那时忙着干饭,再加上看到前男友和逆子乱作一团心情不佳,所以很多情绪收敛着。这些年他已经彻底把梁峰忘得干干净净,却没想到在自己死后,居然又一次遇到他。

      梁峰见眼前的少年盯着他一动不动,眼睛里好像有很多话想对自己说,也愣住了。

      他这时才觉得这张脸熟悉,凭着过人的记忆里,终于想起在哪见过:

      “那天你也在?”

      他说的是祝沅的葬礼,那一天对梁峰来说无疑是人生第二糟糕的日子。

      乍闻初恋的死讯,他从外地连夜开十几小时的车回到故乡,只为了亲眼验证那到底是不是真的。当他老远看到祝沅家小院子外迎风飘展的白幡旗,梁峰驻足在原地许久没能回神,天地在那一刻都黯淡了。

      他和几个并不认识的男人被村长安排在一桌,可是心里依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无法接受祝沅已经离去的事实。他想和人说说话,但詹锦卓和霍驰一直在争吵,郁斯又是一副不愿同他们多言的态度,他感到了无法言喻的孤独。

      后来几人在祝沅家的院子打起来。当时情况太复杂,现场混乱不堪,可梁峰不知为什么就是注意到了一个完全状况外默默吃饭的人,并无意识的记住了他。

      “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梁峰好脾气惯了,对着眼前的少年展颜一笑,“好巧。”

      不同于詹锦卓的精致美丽,也不是郁斯那样的温文尔雅,梁峰的外貌完全符合国人对男性的传统审美,是标准武生的长相。

      五官硬朗,浓眉大眼,一张端方的国字脸让他无论什么时候都正气凛然,笑起来眼底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憨厚,放到电影里一眼就看出肯定是名门正派。

      事实也确实如此。没有人比祝沅更了解,梁峰是多好的一个人。

      他的脑子迟钝的转了一圈,慢吞吞的问:“你认识我?”

      “嗯。”梁峰点头,诚恳的回道:“那天在葬礼上,我见过你。”

      说到“葬礼”两个字时,梁峰的心脏依旧隐隐作痛,他始终不愿提起祝沅的名字,含糊带了一句。

      “……哦。”祝沅有点意外。他以为当时那么混乱,梁峰不会注意到他。

      随着他话音落下,两人之间的气氛陡然冷凝。本来就不熟,仅仅因为葬礼的那匆匆一面,还不足以让他们像熟人那样自然的闲聊。

      梁峰只是奇怪觉得眼前的少年给他一种非常熟悉的错觉。

      他和祝沅算得上青梅竹马,从小彼此住的村子隔得不远,来回也就半个多小时。每天不是他去找祝沅,就是祝沅带着大龙找他。

      可以说,在十六岁之前他是祝沅生命中唯一亲密的人,也是他的全部。

      因为过去太难忘怀,二十年来梁峰再也没有跟任何一个人谈恋爱,始终独身。他无数次在深夜拿起电话又放下,因为无法迈过内心深处的巨大愧疚,一错再错,以致于永远无法挽回。

      梁峰自认不是轻浮的人,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一刻他的确不想那么快就跟眼前人说再见。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像的两个人。

      也许是因为对方恰好也是同样青春的年纪,他仿佛见到十八岁的祝沅又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么美好。

      梁峰太怀念过去了,每时每刻。

      “我、我能请你吃饭吗?”他磕磕巴巴的开口,被祝沅注视着手心冒汗,紧紧贴在裤腿两侧,像个青涩的毛头小子。

      祝沅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奇怪,如果他没听错,梁峰这是在……搭讪?

      不怪他多想,哪怕分开那么多年,他也不相信梁峰居然干得出在大街上对一个只见过两次的人提出约饭的请求。

      这比霍凌英对他微笑听上去还要惊悚。

      “不好。”祝沅想都不想的拒绝。

      都说初恋对一个男人的杀伤力巨大,可能祝沅是个例外吧。他不觉得此刻的自己跟梁峰还有什么好说的,更不理解,打死他也不信梁峰是贪图美|色。

      抛开这些,祝沅知道自己拙劣的演技骗骗詹锦卓还行,瞒着郁斯问题也不大,可是只要跟梁峰多聊几句,他肯定就能发现端倪。要知道当年他俩可是关系好到穿一条裤子,他抬个手梁峰都知道想干嘛。

      面对他的拒绝,梁峰眼里的光芒眨眼间消散,将近一米九魁梧挺拔的男人面上几分无措,看上去有点可怜。

      “那……能加个好友吗?”他退而求其次,掏出手机干巴巴的看着祝沅,语气带着一丝乞求:“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跟你问问祝沅的事。”

      祝沅想说不好。

      他才刚接受现在的生活,一点都不情愿再跟过去的人事有联系。无论是詹锦卓,郁斯,还是梁峰,他都打算舍弃。

      无论是什么原因或者苦衷,过去就是过去了。

      他的尸体已经火化,甚至骨灰都没能留下,代表祝沅的一切都已不复存在。如今的他只能龟缩在方嘉的皮囊里像个小偷苟延残喘,不知道有没有明天。

      梁峰看着他一言不发转身离开,一颗心落到谷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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