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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杏花微雨,杏花村今年的杏花又开了。

      今日是秦老头的忌日,秦怀夕特意带了他爱喝的桃花酒。这坛酒是秦老头七年前亲自埋下的,就埋在院子里那棵桃花树下,他生前一直舍不得喝,如今人驾鹤去了,许是他在地底下念念不忘,昨夜托了梦提醒她,让她今年来拜祭时务必要把这坛酒提上。

      于是今日一早,秦怀夕扛着锄头去把这坛酒挖了出来。这坛酒被埋得还挺深,也不知道秦老头是为了防谁偷喝,挖出来的土都堆成了一个小坡,却还没见到那坛酒的影子。她累得不行,撑着铁锹直起腰来打算歇一会儿,又用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就在此时,秦怀夕抬头望见了满树的桃花。一阵风吹过,零碎的桃花瓣落到了她的发间。

      满树桃花开得没心没肺,一如往年夭灼,但当年一起埋酒的人,如今却只剩了她一个。

      秦老头走了三年了,而她来到这个世界也已有十七个年头。

      山间的杏花开了又落,岁月悠悠而过,有时,秦怀夕也会有些恍惚,上辈子的那些过往也许不过是她做的一场梦?

      上辈子,秦怀夕还不叫秦怀夕,那时候她叫陈悦,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无父无母,唯一的牵挂就只有一个在孤儿院相依为命的弟弟,虽然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两个人相互扶持着一起长大,感情早就比真正的亲人还要亲。那日,她收到了弟弟的婚礼请帖,他终于找到了可以携手一生的伴侣,她打心里为他高兴,欢欢喜喜地坐上飞机,准备飞去参加他的婚礼,却不想飞机在半空中失事了。

      等她醒来时,纷繁的落雪中,她见到的就是秦老头那张放大的脸,他笑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了,说:“小娃娃,既然你父母都不要你,你以后就跟着我秦老头姓秦。”

      刚醒来就又得知了自己这一世被父母抛弃的命运……

      但一回生,二回熟,被抛弃这种事,对她来说也已经习惯了。

      秦老头给她起名秦怀夕。后来她跟着秦老头学医后,她才知晓原来怀夕也是一味中药,具有散淤血,强筋骨的功效。

      秦怀夕压下心里物是人非的感伤,手中提着早上挖出来的桃花酒,抬眼看了看眼前的墓碑。墓碑上镌刻着“一代圣医秦夜之墓”几个字,那是秦老头临死前刻意交代的,他对自己的医术颇为自信,时常称自己乃一代圣手。他无儿无女,见她亦有学医的天分,便将毕生所学传授给她,要她传承他的衣钵。直到后来秦怀夕才知道,原来秦老头一代圣手的称号并非是他自卖自夸。

      秦老头的坟上又冒了青,她俯身将那几棵坟头草一一拔去,席地而坐,用袖子擦了擦秦老头的墓碑。然后,她将那坛他一直舍不得喝的桃花酒开了封,斟了三杯祭给他。

      秦怀夕在墓前絮絮叨叨地交代了这一年来的近况,说到后来,她也说累了,沉默地望着秦老头的墓碑良久,她说:“秦老头,放心吧,我一个人也会好好的。”

      最后这话像是在对秦老头说,也像是在对她自己说。

      回到杏花村,已近未时。

      杏花村不大,街里街坊的人都认识。一路走来,他们见了秦怀夕,纷纷热情地和她打招呼。村里只有她这一家医馆,也就是秦老头传下来的秦氏医馆,虽然老头临死前有交代,让她不必被这医馆困住,天下之大,可去四方行医。但天下之大,秦怀夕也不知道她该去哪儿,于是,在秦老头走后,她仍守着秦氏医馆至今。

      路过号称百晓生的说书摊,他捋着胡子一拍醒木,讲完经典的开场白后,他道:“近日,皇城出了件怪事,却道我朝的东宫太子竟离奇地失踪了……”

      太子不太子的,皇宫里的事与她这个平头老百姓又能有什么牵扯?秦怀夕脚步不停,径直往秦氏医馆走去,她院子里晒的草药该收了。

      杏花村距离天子脚下的盛京说不上远,也谈不上近,但毕竟在皇城管辖的势力范围内,治安称得上不错,百姓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秦氏医馆的门匾题着“妙手回春”四个字,这块匾不知是哪个村民为了感谢秦老头送的,也算是对秦老头的一种肯定,秦老头收到后很高兴,当天就挂了起来。

      进入堂中,门侧挂了一串摇铃。这串摇铃的作用就是为了病患叫她时,她在后院忙碌也能听见。

      秦怀夕来到后院,抱着笸箩挑拣晒药架上已晾晒好的药材。挑拣得差不多了,她又返回前厅,将晾晒好的药材分门别类,全部整理好后放进药柜。

      自秦老头走后,她一个人开着医馆,有时候也分身乏术,但她却始终没有招个伙计帮忙。

      至于原因她也说不清,可能是嫌麻烦吧。身边多了个人,总归是麻烦。而她生平最讨厌麻烦。

      整理完药材,秦怀夕猫进疱房,给自己简单做了两个菜,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大景国实行的也是三餐制,但因为早饭吃得太早,午饭又因为赶路没吃上,所以她提早吃了晚饭。

      吃完饭,秦怀夕见天色还早,今日医馆没有开张,偷得浮生一日闲,她搬了张摇椅到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挑了本秦老头整理的医书,躺在摇椅上悠哉悠哉地慢慢看。不知看了多久,日暮西斜,她脸上盖着书躺在摇椅上睡着了。

      杏花村里家家户户都掌上了灯,烟囱里升起催烟袅袅,飘出诱人可口的饭菜香气。

      “咚!”

      秦怀夕睡得正香,被一阵重物落地的动静猛然惊醒。她鲤鱼打挺似的从摇椅上惊坐而起,身上的书“啪”的一声跟着落了地。

      天色很暗了,加上她刚睡醒,脑子还有点迷糊,她有点搞不清状况,刚刚有东西掉下来了?

      秦怀夕反应了一会儿,大着胆子往声源处探看。

      鼻尖袭来浓烈的血腥气,她借着月光找到了一个从屋顶掉下来的……人?

      躺在地上的少年面色惨白,身上刀伤箭伤无数,像是撑着一口气从什么九死一生地方逃出来。

      秦怀夕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嗯……活的。”

      但按照他这个失血速度,倘若再不处理,估计也活不过今晚。

      秦怀夕蹲在少年身旁,来来回回看了他许久,犹豫要不要救他。

      本着作为一个大夫治病救人的职责,送上门来的病人,虽说他上门的方式独特了些,却也不是她见死不救的理由。

      但看他身上的衣服料子,少年的来历想必是非富即贵。再看他身上的伤,追杀他的人来历想必也是非同小可。

      救了他,日后怕是要沾上麻烦的,更倒霉点,她还有可能把命搭进去。

      秦怀夕叹息一声:“这叫什么事啊……”

      好好在自家院子待着,竟然也能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烫手山芋砸中,太晦气了。

      秦怀夕犹豫了很久,生命诚可贵,他的命是命,她的命也是命。

      “少年,对不住了,我不能救你。”

      只要她没有医德,她就不会被医德绑架。

      毕竟麻烦总归是麻烦。秦怀夕起身准备把他弄走,就在这时,她的裤腿却被少年抓住了。

      “……救……我……”少年奄奄一息地吐出两个字,声音细若蚊蚋,却好死不死被她听得一清二楚。

      她的听力还真是该死的优秀啊……

      秦怀夕扯了扯裤脚,没扯出来。

      他抓得也真是该死的紧啊……

      她低头去看少年的脸,他双目紧闭,薄唇毫无血色,面色在清冷的月光下映照下,苍白如鬼魅。

      不知怎么的,秦怀夕看着他,想起了上辈子从小到大一起相依为命的弟弟,他也长了一张很好看的脸。

      秦怀夕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怀疑,她当初之所以会选择在他受欺负时,站出来帮他,很有可能就是被他的那张脸给迷惑了。

      而今,她眼前的少年也长了一张蛊惑人心的脸……

      秦怀夕长长地叹了口气,突然在这一刻深深理解历史上那些被美人蛊惑得不早朝的君王了。

      美色,果真是她的一生之敌!

      “算你小子……长得好,长得这么好看,就这么死了也怪可惜的。”

      那就救吧?

      秦怀夕再度深深叹气,她突然想起一句很应景的话,麻烦都是自找的。

      既然这样,就先把他救活,等他醒了,再立马让他走人。

      救人第一步,不能再让他大喇喇地躺在地上了,得先给他挪到秦老头的屋子里。

      计划是这么计划的。

      秦怀夕费了半天劲,好不容易搬起他,让他半坐着,再把他的手搭放上了她的肩膀。

      “一二三,起——”

      她喊着号子,一手扶着他的腰,一鼓作气地想要带着他站起来,结果……她脸都憋红了,少年却还是纹丝不动。

      没想到他看着没几两肉,一把骨头却死沉死沉的,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扶不起他。

      真是阿斗都没他难扶。

      既然扶不过去,那就只能拖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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