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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缕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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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骄》
陆樟行胡越已
文/仪栩
20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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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末的雨,闷热、潮湿,又带着一丝丝清爽。
窗前坐着一位长发飘飘的女子,因为最近发尾染了灰色,穿着也很靓眼,让她原本的书香气息流失了很多,只有那张未施粉黛的脸上,还保留着淡淡的古韵之气。
也许是时髦与文艺的相碰撞,路过的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一下午,有男有女的来问她的联系方式,或者她的头发在哪染的,亦或者她在干什么。对此,她感到非常厌烦,没有人会希望在创作时有人断断续续的来打扰,还是在灵感爆棚的时候,她决定下次再也不来图书馆了。
为此,她不得已在手机备忘录上,打出一行字“本人脾气不好,请勿打扰”,来警示打扰她的人。
终于,在半个小时后,胡越已在笔记本上打出最后三个字母——END,结束了这段时间的忙碌。她抬头望向窗外,才恍然发现下雨了,真不知道是该说书店的隔音好,还是说她写得过于投入。
水珠模糊了窗外的世界,但并不妨碍让她看到纷纷赶路的行人们。她托着脸看了会,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感叹着自己还好早有准备。
她拿出手机对眼前所看见的拍了下来。随后,胡越已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装进包里,又从包里掏出一把黑色的伞出来。
从书店走出来,一股微凉的风一直传来,像是要指引她去某个地方。看了眼手机,时间还早,与朋友约的地方也不算远,她打算走路过去。
胡越已撑着那把早已准备的伞,大约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而她在不远处,注意到了个落魄的美男子。
那位美男子全身穿着一身黑,连周遭的环境都被他染上了一抹黑色,变得低沉。他站在屋檐下,不看天,看地。雨幕似珠帘,给他带来了不可靠近的神秘感,却还是让人忍不住靠近。
胡越已欣赏了会,初于对他的“落魄”感到怜悯,走到他面前,把自己的伞转交给他:“先生,你需要吗。”
美男子的头发很长,又有棒球帽压着,把他的眉眼都快遮住了,还戴着口罩,很难看清他长什么样,只知道他的睫毛很长。没关系,有个词叫做“感觉”。她还是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也相信她看人的眼光。可是,还有句话叫做“男人的魅力,来自于女人的想象力”。
嗯……她还没想呢,
正当胡越已要想象一下他长什么样子时,对面的美男子将目光转移到她身上了,眼神中闪过出怀疑,而后,像是确定了什么,接过她送来的伞,很礼貌性的说了声“谢谢”。
很有距离性又不失温度调的嗓音,更让她坚信美男子一定是个帅哥。
可不过那么两三秒,美男子就走了。
胡越已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他撑着自己刚送的伞上了一辆商务车,有种淡淡的无力感。只能在心里吐槽下:
一个大男人,淋点雨怎么了,这么帅这么娇气怎么行啊。
她摇了摇头,自己才不要交这样的男朋友,到时候肯定会有受不尽的气,哄不完的力。她在感情中一向是受宠爱的一方,很少有需要她负责去哄的时候。
想想一天天忙完工作累死后还要哄人,就令人头疼,而且这美男子看着还很难哄的样子,她赶紧甩了甩脑袋。
长的帅又怎么了,反正她才不哄人。
胡越已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对着屋檐与天空拍了张照。退出相机后,点开微博,把先前拍的两张照片发出去,配文:今天遇见了个娇气的美男子【/呲牙】
不过一分钟,就收到了好几条评论,都是比较眼熟的。
一个名为“一定行XXX”的粉丝评论博住了她的眼球:【娇气的美男子?怎么娇气?怎么美男子?】
胡越已思考了会,【相亦耶YYY:就是不肯淋一点雨的落魄boy】
【一定行XXX:那那个落魄boy帅吗?】
【相亦耶YYY:他武装的很严实,但他个子很高,感觉应该是个大帅哥】
他们的对话结束于此。
突然间,胡越已的肩膀被拍了下,吓了一大跳,转头一看,是乔以菲来了,她问:“怎么走路没声啊?”
“可能被雨声遮住了。”乔以菲很淡然的说,“走吧。”
到了车上,胡越已将笔记本电脑从双肩包里掏出来,点开WPS,找到今写好的小说,随后把电脑递给她,“你看看。”
乔以菲有些不可思议道:“你这么快就写完了。”
“肯定的啊,你也不看看我是谁。”胡越已插着手歪头说。
乔以菲很自然的将她的身份说出来:“是啊,我都忘了你是大名鼎鼎的小说作者相亦也,所以,新书完结打算去哪玩呢。”
一提到去哪玩,胡越已瞬间就失去所有力气,她把衣服帽子戴上,然后把头靠在乔以菲肩上,很虚弱的说:“姐姐,我想睡觉觉。”
“嗯,睡吧。”乔以菲就真跟大姐姐一样摸了摸她的头,又继续滑动页面。
胡越已靠了一会,就被窗外的景色吸引住了:“又到凤凰花花开的时候了。”
乔以菲知道她为什么会被吸引住,也跟着瞧了一眼,又帮她记录下来,省得到时候吵吵没拍照。
凤凰花,对她来说是个很特别的存在,自己第一本小说的灵感就是来源于凤凰花。胡越已望着车窗外,恍惚间,脑海中浮现出一抹蓝色的身影,是名男子。
她思考着那名男子是谁的同时,记忆也被拉回二○一四年九月末的午后,好像也是这一天,九月二十七号。
那天是周六,她和朋友们约好一起去海边烧烤,顺便为新书找找灵感。那时的她远远没有现在厉害,完全是想一出是一出,写过一本现言,但写到中途就夭折了,后来又尝试过一两本,最多不超过三章就夭折了,然后换号转战古言。
有了前面失败的经验,她开始认认真真的写大纲,放以前,胡越已是动都懒得动一点,所以她那本真正的处女作能成名还是有原因的。
在路上,路过了凤凰树,这火红火红的,充满着极强的生命力,她问朋友:“这是什么花啊?”
“是凤凰花。”
凤凰,胡越已囔囔这两个字,脑子里多出好多灵感,渐渐的新文有了雏形。
旁边的男生见她望得出神,将自己采摘的花奉上:“我摘了朵你要吗。”
胡越已没有接受他的花:“谢谢,我想自己去摘一朵。”
到了海边,朋友要去上厕所,把自己的书包给她就去找厕所了。
男生们很绅士的让女生们休息,他们准备烧烤。
胡越已没有融入女孩子们的拍照环节,她在想灵感。为了远离喧闹,她去到了海的另一边。
身后的人影变得模糊,她看见了一位一步一步走向深海的少年,穿着被打湿的浅蓝色衬衫,低着头,说不清的悲惨就那么涌现在他身上。
海水已经淹没了他的腰部,她来不及思考,迅速将自己身上的东西丢在地上,然后一股脑的跑进海里。
眼前的人听见声响,停住了脚步。
胡越已见他回头,连忙向他挥手:“帅哥你这么帅别想不开啊,快回来吧。”
少年没说一句话,也不做任何回应,胡越已怕他还要往前走,急于想把他拉住,结果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自己先被海水淹没了,变成他来救她了。
陆樟行闭了下眼,不耐烦的叹了口气,把她从海里拉起来,她稳住身子后又松开了:“能走吗?”
胡越已点点头,又飞快的低下头往前走,心里正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燃烧般,这还是她第一次救人,没想到出了这么大个糗,她默默的把头低的更低了,掩耳盗铃的想让旁边的少年忽略她。
上了岸,陆樟行见她衣服都湿透了,好心问:“我那有车,你要去换吗?”
“那谢谢了。”她尴尬的笑道,又将丢在地上的行李捡好,还好出门前有周女士叮嘱过她多带一件衣服,不然就真的没衣服了。
有朋友来发信息问她去哪了,她回复不小心跌进海里了,正找地方换衣服。
在她打字的间隙,陆樟行注意到了她书包上的挂件,是他的Q版挂件,他不禁多看了几眼眼前的女孩,心里顿时油然出感激之情。
原来在昏暗世界之中,也还有人愿意给他一缕光,找到获救的机会。
换好衣服后,胡越已从包里找出自己采摘的凤凰花送给他,也真诚的祝愿他:“这是凤凰花,送给你了。今天过后,你就会如凤凰一样获得重生的机会,以后的日子都将顺顺利利,无灾无难,但前提是。”
她忽然停下,非要等他问才肯说,而两个人谁都没开口,最后还是胡越已说的,想着他现在不开心就不跟他计较,“前提就是你今天必须要好好的,要开心,如果你今天不高兴,那你以后都不会高兴的。”
海浪来得汹涌,惊得心中掀起澎湃。
陆樟行捏着凤凰花,打量了她的话后,作出回应:“谢谢。”
这次不是冷冰冰的语气,是那种从身到心都充满着感谢。
没有人会知道,当初相亦也与陆樟行,爆火的作品灵感竟是来自于同一个。
只是相亦也对当时的那个少年,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