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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诺曼是个魔王 ...

  •   “爱丽丝,和诺曼老师说再见。”

      庄园大门前,一对穿着华丽的夫妇站在门口,微笑着对身前的少女道。

      爱丽丝轻轻提起蓬松的裙子,欠身行礼:“下周见,诺曼老师。”

      “下周见,爱丽丝小姐。下周见,艾伯特男爵,艾伯特夫人。”被称为诺曼的青年扶了下单片眼镜,微笑着道别。

      车轮转动,在车夫的驱使下,马车慢慢离开。

      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艾伯特男爵看向少女:“小爱丽丝,上午的课程,你觉得怎么样?”

      爱丽丝点了点头,轻声道:“诺曼老师十分博学,也很有耐心。”

      艾伯特男爵露出满意的笑容:“那就好,王都里现在流行天文学,诺曼先生是天文学者,你和他学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等你到了王都之后,和那些夫人们才有话题聊。”

      艾伯特夫人也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诺曼先生不愧是伯爵后裔,礼仪也十分完美呢,小爱丽丝还有半年就要嫁到卢卡家了,在那之前能请到这样一位老师,真是幸运……”

      一家三口沿着花园的小径返回,而被他们赞不绝口的诺曼先生,则靠在马车车厢内,摘下了单片眼镜,近乎无声的自言自语:“人类的礼仪可真是麻烦……”

      金属链条松松缠绕在手指上,随着马车晃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镜片微微反转,倒映出一张斯文俊秀的脸。

      蜂蜜糖似的琥珀色眼睛,习惯性向上弯起的嘴唇,还有那扎成一束,绕过右肩,规规矩矩搭在胸前的黑色长发,让谁来看,都是一个儒雅温和的绅士。

      诺曼眨了一下眼皮,那双蜂蜜色的眼瞳倏然改变——瞳仁变得漆黑,猩红的瞳孔蛇一样收缩,变成细细的竖线。

      镜片里的脸一下子变得邪恶了起来。

      诺曼抬起手,摸了摸眼眶里的竖瞳,指尖用力,把两只眼球挖了出来。

      眼皮合上,鲜血从眼角溢出,顺着脸颊流下,空虚的眼眶肉眼可见的充盈起来,在血泪从下巴尖滴落之前,诺曼睁开眼,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完好无损地出现在眼眶中,好像它们一直长在那里。

      眨了眨眼睛,对着镜片确定了一下新长出来的眼球没变得奇奇怪怪后,诺曼掏出手帕,擦掉脸上的血痕。

      两颗漆黑的眼珠被他抓在手心里,却不肯安分,四处乱滚着,想要逃离。

      诺曼用力捏了一把,两只眼珠被挤到变形,顿时老实了下来。

      从随身的挎包里拿出一个玻璃瓶,诺曼把手帕和眼球都放了进去,盖上瓶塞,叹了口气。

      这具身体快到极限了。

      诺曼原本不叫诺曼,他有另外一个名字,那个名字少为人知,只在一部分人之间流传,但他有一个更加有名的称号,一个所有人都听过的称号——

      魔王。

      你能从任何一个吟游诗人的口中听见关于魔王的故事,那些许许多多的故事清晰地描绘了魔王的形象,邪恶的、恐怖的、杀人如麻的……

      总之,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诺曼就是这个“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把自己塞进了人类的身体里,用着这个身体本来的名字,在人类之中生活了五年。

      要是有人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怀疑他不安好心,必定是在酝酿什么可怕的阴谋。

      但深渊知道,最初,这只是一场意外。

      真要解释起来,一切得追溯到老魔王奥萨德死去,他变成新魔王的那天,但那就太久远了,总之,时间回到现在,诺曼很烦躁。

      人类的身体对魔王来说,实在有点脆弱。

      五年前,他为了躲避一些麻烦,把自己塞进这个身体,原本只是想过个两三月就离开,但就在那两三个月里,他爱上了一个人类。

      就像吟游诗人们传唱的爱情史诗,当爱情到来时,没有生物能抵挡得住,魔王也不行。

      因为那个人类,他选择停留在这个身体里。

      这个本该在容纳他一年之后,就彻底被魔力侵蚀的身体,被他勉勉强强拖了五年,最终还是快撑不住了。

      最近一个月,他本体的某些部位时不时就会露出来,就算挖掉,也很快会再次长出来。

      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会被人发现异常。

      不,也许在那之前,会先引来勇者也说不定。

      每一代的魔王和勇者都是死敌,诺曼这一代也不例外。

      五年前,他就是和勇者打了一架,懒得应付之后的追踪,才选择把自己塞进人类的身体里,要是被他发现自己在这里……

      想到自己未来也许会被勇者打破宁静的生活,跟爱人分开,诺曼就不由自主地低气压起来,圆润整齐的指甲也慢慢变黑变长,逐渐尖锐。

      诺曼惊了一下,连忙收敛魔力,心里默念,不能生气,不能生气……

      在不断的念叨下,指甲终于慢慢缩了回去,诺曼松了口气,过了一会儿,他又默默叹气。

      唉,算了,麻烦真的要来,奥萨德的头盖骨也拦不住,比起想那个讨厌的勇者,还是想想怎么让这个身体再撑一段时间吧。

      ……

      “诺曼先生,罗格镇到了。”

      从马车上下来,向车夫道谢后,诺曼走入小镇。

      傍晚时分,家家户户都忙着准备晚饭,路上的人不多,看见了他,纷纷笑着打招呼。

      “诺曼先生,下午好。”

      “诺曼先生,我家孩子多亏您照顾了,这是一些苹果,您带回去吃吧。”

      “诺曼先生,来我家坐坐吗?瓦里放假回来了,说外面的老师都没您教的好,想要退学继续跟着您读书呢。”

      “诺曼先生……”

      诺曼漫步走过,一一微笑回应。

      “您好。”

      “这太多了,您太客气了。”

      “不了,我也得回家了,请转告瓦里先生,退学是十分不明智的行为,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当然,如果学业上遇到了问题,在放假期间,他可以随时来找我。”

      “……”

      维持着脸上的微笑,诺曼穿过街道,带着一堆东西,回到了自己的家——小镇最北边的红砖房。

      还没靠近,远远地就听见了一阵激动的惊呼。

      “哇!猫头鹰!”

      “真的是猫头鹰!”

      诺曼抬头看去,只见房屋前面的空地上,一堆小萝卜头蹲成一圈,围着一个身穿格子衬衫的青年。

      青年有着一双碧绿的眼睛,像是雨后阳光下的树叶,闪着生机勃勃的光,红棕色的碎发散落在他的额头,笑起来时,露出一颗小虎牙,连脑后扎起的小揪揪都显得爽朗可爱。

      他坐在一群孩子中间,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两只小麦色的手臂,左手拿着一块木头,右手拿着刻刀,在几把刻刀的灵活转动间,一只惟妙惟肖的猫头鹰就变了出来。

      他“哟吼”一声站起来,举起猫头鹰朝孩子们轻轻撞过去:“猫头鹰来喽!”

      小萝卜头们“咯咯”笑起来,伸手去抓:“猫头鹰!猫头鹰来这里!”

      青年在孩子堆里转了一圈,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诺曼,眼睛一亮,冲诺曼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低下头拍了拍手:“好了孩子们,该回家吃饭了。”

      “啊?可是我们还想再玩一会儿……”小萝卜头们撅起嘴。

      青年摇了摇手指:“不行,已经很晚了,再不回家爸爸妈妈要担心了。”

      说完,他又笑了笑:“二十分钟内回到家的人,明天就能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头鹰,迟到的没有,跑太快摔跤的也没有!”

      话音一落,小萝卜头们立马蹦了起来,掉头就跑,路过诺曼的时候还不忘打招呼。

      “诺曼老师好!”

      “诺曼老师再见!”

      看着一群小萝卜头绝尘而去,青年耸耸肩,笑着走到诺曼面前,接过他身上的东西:“这一招还真是百试百灵。”

      诺曼微笑:“因为你从来没有骗过他们。”

      “我可做不到连小孩子都骗。”

      “所以他们都很相信你,我亲爱的阿贝尔。”

      阿贝尔冲他眨了下右眼,碧绿的眼睛里带着笑意:“你还是这么会说甜言蜜语,亲爱的诺曼。”

      诺曼露出笑容:“这可不算甜言蜜语。”

      “那什么才算?”

      “你想听?”

      阿贝尔摸了摸鼻尖,偏过头,露出微红的耳尖:“那还是算了。”

      “为什么不,阿尔?你想听,我就会说,毕竟,我们可是伴侣。”

      阿贝尔呆住,半晌,慢慢捂住脸,耳尖通红:“……太直白了,诺曼。”

      “会吗?”诺曼眨了眨眼,他不觉得他说的有什么,但他的小爱人显然不这么想。

      “走吧,我已经闻到晚饭的香味了,你是不是炖了玉米浓汤?”越过还在羞耻中的小爱人,诺曼向房门走去。

      路过的一瞬间,阿贝尔一怔,鼻尖动了动,忽然伸手拉住他:“等等,诺曼。”

      他皱起眉头:“你受伤了?”

      诺曼疑惑:“没有啊。”

      “可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诺曼一愣,难道是挖眼睛的时候留下的?可他已经擦干净,手帕也密封起来了,又穿过了整座小镇,身上的味道也应该散干净了才对。

      他想了想:“可能是不小心沾到的吧,我回来的时候路易斯先生想送我一条刚刚宰杀的鱼,我实在拿不下,就拒绝了。”

      阿贝尔的表情却没有放松:“不对……”是人血,而且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你路上遇见了什么吗?”他严肃问。

      “没有。”诺曼表面若无其事,心里已经有点紧张了。他的阿贝尔是最好的猎人,观察力比起教廷的骑士还要敏锐,所以他从不敢在他面前表现出异常。

      前几天他都是在外面整理好了才回来的,但今天在艾伯特男爵家耽误了一段时间,回来得有点急,就没仔细检查,难道遗漏了什么?

      阿贝尔在他身上细细看了一遍,目光在他手上停了一会儿,诺曼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正想着要不弄点伤口出来假装擦伤转移他的注意力,阿贝尔就收回了视线。

      诺曼试探道:“阿尔?”

      青年笑道:“没什么,大概是我多心了。不过,你最近不要去偏僻的地方。”

      诺曼:“?”

      阿贝尔解释道:“快要入冬了,野兽需要储存食物,可能会到镇子附近来,我最近会带人加强巡猎的,但还是要小心,偏僻的地方容易有狼群出没,万一遇到就危险了。”

      “这样吗?好的,我会注意的。”看了几眼阿贝尔的表情,没发现什么不对劲,诺曼放下了心。

      看来是没什么。

      但瞒过这一次又怎么样,这个已经被魔力侵蚀大半、破破烂烂的身体,还能坚持多久呢?

      诺曼的情绪低落下去。

      “走吧诺曼,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让我看看你今天又收到了什么?哇哦,这么多,大家还真是喜欢你啊。”

      前方传来阿贝尔的招呼声,诺曼打起精神,笑着回应:“他们也很喜欢你。”

      “哈哈,大家一直都很友善……咦?有鸡蛋,这是格雷斯太太家的吧,只有她家母鸡生的蛋才这么圆润,明天我去她家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正好她拜托我修理的留声机也修好了,一起给她送过去,不过这些鸡蛋是不是太多了,要找地方放起来才行……”

      饭菜的香气飘荡在小屋内,煤油灯照亮了这一小片空间。

      看着青年忙忙碌碌的身影,诺曼的眼神逐渐坚定。

      没有人会接受朝夕相处的爱人是魔王,他不想看见阿尔恐惧、厌恶的眼神,但那一天终究会到来,他总有一天会暴露身份。

      他只希望,那一天来得晚一点,再晚一点。

      为此,他将不惜一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诺曼是个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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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每周固定四更(周二、四、六、七),周一、三、五看情况(多半无更新,如有会提前在作话里说),更新时间:18:00,比心~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