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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三章 夫妻对拜 ...
恭喜啊恭喜啊。总算是结婚了。熬到现在应该也挺不容易的吧。弄堂里熙熙攘攘的人,这些人都是李冉姑妈认识的,李冉在那里高举着酒杯庆祝自己家的侄女嫁出去了,今天是可喜可贺的日子,在这里敬大家一杯。
魁和白举着杯,彼此碰了碰。你们是哪家的人啊?似乎不是很脸熟。旁边的亲戚问起来。
哦。是新娘子的朋友,请过来喝喜酒的。没有等到魁找理由,白率先回答了。之前因为工作的缘故不怎么来这里,想必是生分了。
这样啊。男人也没有多想。这新娘都三十了还没有结婚,好不容易有新郎情投意合了,听说还是她姑妈给介绍的。
那男子好一个仪表堂堂,只不过气氛全交由给姑妈烘托了。
新郎叫什么呢?白夹了块白肉,问。
李甫安。
李甫安啊。
他们看起来彼此并不相爱。白对魁小声说。
当李甫安从背后掏出一整束红玫瑰时,场下的女孩子夸说。多么懂浪漫的一个绅士啊,要是以后我也能够找到这样一位男朋友就好了。
新娘的名字叫做黎璃。她的手指拨弄着衣角。我现在只能抽出空隙来见你。
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新郎便走了过来。怎么了?新郎问。
我是她的朋友。好久没见了。聊几句私房话。白拉过黎璃,向着新郎微微鞠了一躬。
比起之前能说会道很多。魁笑着调侃白。
我们不断重生的意义是什么。黎璃的眼里没有任何的光亮,在昨晚李甫安来找到我,他说到时候我和他就各干各的事,他忙他的生意,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不能干涉他的朋友圈子。
你对上一世有记忆?白问。
或许……有。但是我觉得很疲惫。我听说有个地方能够让我的魂魄得以安息,我就用黄符写下了自己的愿望。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尽管已经迈向了新时代,但这是埋于根骨之中的,一旦生根发芽就难以停止。李甫安不是个喜欢消停的人,时常混迹于交际花之间。
那些女人都是能说会道的,也不怎么专情。
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黎璃只顾着低头玩弄她那精致的饰物,珍珠手串那般透亮,任谁看了都禁不住想去触摸。
她那张好看而又乖顺的脸带着点妩媚。是很标准的受欢迎的长相。
如果去了就回不来了。
拥挤的地方固然可能没有太多的记忆,但是到了荒原,要面对的就是无尽的孤独。那时候你会更惶恐,因为没有任何人提示你要做什么。
我姓李,你也姓李,以后就是一家人。小璃不懂礼仪,时常待在屋子里一待就是一天。李冉敬了李甫安一杯,她去哪儿了?一点礼仪都不懂,以后怎么帮你做生意啊?
不用,她只要在家里待着,偶尔做些纺织也是不错的。我只要回到家能有口热饭吃就好了。
李甫安是个懂礼数的,李冉对他很是欣赏。前些日子和他跳了恰恰,非但舞步熟练,就连音乐节奏也踩得很准。何况他又是个极其有前途的人。
李甫安的朋友有做交通的,也有做歌女的,总之人脉广泛得很,酒桌上的兄弟递过来一包烟,给他点燃了。凑近了碰杯。兄弟啊,恭喜,节节高升。日后还请您多美言几句了。
这哪里的话。自家的资产不够,还要去别家借?人家小姐会介怀的。
哪里的话。就你这铁血手腕,我都不信。女人是很好哄的。生气了就是在乎,多说几句好话也就过去了,没必要这样的。
这场婚礼的确也是起哄起起来的,起初李甫安也只是觉得李冉家是不好得罪的主儿,后来才知道黎璃自幼丧父,母亲再嫁以后就没有再管她这个女儿,常年寄宿在李冉家里头。
兄弟们闹哄哄的,惹得李甫安觉得烦,就叼着烟坐在巷子口。哎?你怎么一个人坐着?出去招待招待?
不了。姑妈说我身体还没好呢,不值当出去经受这些吵闹。
黎璃心里头对这个纨绔十分抗拒,他那笑里带着算计。只是在大家看来那是理所应当的事,她却怎么也没办法接受过来。李冉又讲,马上就要三十多岁的大姑娘了,再嫁不出去就没办法了。本来是想着诉苦的,结果还没说完全,就被驳回去了。李冉的脾气是极其急躁的。
加上她的朋友们也都嫁了,要超过了这个岁数孩子不好生,多遭罪啊。
虽然母亲那边没多少亲戚往来,但李冉也是个交际花,嫁了大概有五次,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又来了个需要操心的生意。姑父是个不喜欢管事的,只叫是李冉管了去,反正也爱管,用姑父的话来讲,是各司其职。
你怎么老这个脾气。李甫安也没说什么。夹着烟一根一根地抽。以后还得带你出去应酬,穿得要体面些。你这样像是念佛的,被人瞧见了,以为我们家没香火。
礼还没成呢。凭什么就想着要香火了?黎璃来了股无名的火气。
你还是嘴硬。李甫安的语气有些重了,转过身。我再去聊几句,待会要敬酒了记得过来,别让我一个人喝。
世界上没有罗曼蒂克。那些西洋人的一套,你听听就得了,咱们本土的是很不错的。吃饭得香,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就那么点东西吗?你得想明白了。
都三十多了。再过几十年的,都是老太婆了。
李甫安的脸上浮现出几丝少年心性。不过他也是快四十的了,前些年花了时间出去留了洋,后来回来做生意的,光是听说留洋几个字的,生意就来得络绎不绝,多是来讨经的。名气就这么上来了。
于是变得挑剔了几分。从之前到洗浴里头,再到现在怀里拥着红玫瑰,又想要那满天星的。
都是个过程。
他还听得懂话。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成红丝绒,给人家姑娘喂进去,甜丝丝的,心动了。
姐姐。你结婚啦?看到黎璃一个人站着,小女孩碰了碰她的胳膊肘。听说那叔叔是个留洋回来的,是不是很潇洒啊?
结婚么。不过就是物质交换。
我……黎璃还没说完,女孩儿的脸上带着些讽刺。哦。姐姐是懂结婚的,想必那新郎多半有些委屈。还蒙在鼓里头。
这是莫名而来的敌意。黎璃微怔。她向来有苦难言。不过这女孩也是个留洋的,前不久才回来的。是骨子里的热血难凉,常举办诗社,是要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
看来高人向来快言快语。此情此景映入眼帘,魁仰头讲酒喝了个见底。
本就如此。看过了,记得就好。以后自己就莫要这样待人。
不过……你说我们要这样到什么时候?
魁有些口齿不清,白这才意识到她是有些醉了。你别喝了。从魁的手里拿过了酒。这本就是烈酒,魁的常识比她要少许多,因此也没管太多。
什么时候?我没想过,只是向来是图清净的人,现在开眼了罢了。说过多少次了。你就看着,别总是打抱不平的。很多事情,不在你掌控。
李甫安将自己的想法郑重其事地告诉给黎璃听。这个规则大概是如此的,那些宾客也都是讲道理的,也算是我兄弟,他们向来性格是不错。你是不怎么出去,其实这个地方多少还是挺人杰地灵的,说完他还用石块画了个图。
不愧是李甫安,现在还学会指点江山啦?那边的人叫你去敬酒呢。
来。跟我一起去敬酒。李甫安拉过黎璃的手腕。一股酒味扑鼻而来,这并非是所谓的酒香,更像是兑了水的酒滥竽充数,就图个喜庆。
李甫安连哄带拉把黎璃带到了酒桌上,黎璃的酒量比他来得好,但为了顾全面子,只得说自己不是个爱喝的。女孩子嘛,少喝一点。你今天是结婚,要多喝一点,我们一起来敬新郎一杯。李甫安回到房间里以后就醉倒了,只是说醉着好办事,反正都是醉着,喝酒麻痹的是身体。
活着需要麻痹心灵,同等的行尸走肉,当了都当了,不如痛快些。
将灯关了。黎璃僵直了背,刻意坐得离李甫安远了点。
把该做的做了。等以后有了孩子,我把赚过来的钱分给你。让你保管。李甫安是会哄的。揽着黎璃贴近了她的耳畔。他的笑意甚至难以分辨其真心。
熟稔地将扣子解开,被冰冷的手拦住,抬眼时对上的是冷漠的瞳孔。我今天很累了。我想回房间去。
好。没有阻拦。只是任由黎璃离开,怀中空空。
没什么着急的。李甫安轻声说。
屋里没有亮灯。但光听那脚步声就知道是李甫安。李冉将门推开了去,让来者进屋。嗔怪着。你不应该在她的房间么。
李冉是有名的交际花,正是通过交际舞才认识的李甫安。
将佳丽抱在怀中,同样的态度,不同的人,无数的人沉迷其中,他才好一网打尽。是啊。不过她的性子是个犟性子,说要回房间去。
那你答应过我的那些钱和珠宝呢。
听闻李甫安的语气不对,李冉觉得此刻的形势不对劲起来,换做是之前,李甫安应当是笑脸相迎的。
本是答应了他,只因为说能给三箱上好的黄金珠宝。
又不是典当买卖,我李甫安要的是真心。要是她实在不愿意,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寡妇虽然带了个孩子,也最多是图我的财产,但要是她黎璃不喜欢我,我娶了她也算是给我的家里添了个帮手。
对我的姐姐们也是说的过去。
李甫安是家中独子,又是最小那一个。无疑是受到了很多的关注和宠爱的,他就是那贾宝玉,就现在这玉还在口中衔着呢,别人家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只有他是含情脉脉一双眼,开口成章,像个诗人。
你别急呀。那么多人喜欢你呢。你要让黎璃吃个醋,不就能够到你的怀里了?
说得轻巧。李甫安笑意骤冷。
之所以看中黎璃,就是因为她身上带着股理性。别人还在为了爱情冲昏头脑的时候,她黎璃却是安静如初。
很好奇她在想点什么。
李甫安讲。好了,我也要休息了,明天大清早的还有生意要做,养不好精神,我担心生意黄了。说罢就离开了,没留一点时间给李冉,后者也不急,慢悠悠地踱步到他身后,轻轻地只往那背上靠。谁抵得过李冉的香软?她是比谁都来得了解男人。
我可知道你在想什么。语气冷了几分。周旋在别人中间的确是高明。但是黎璃的东西都在我的手里。以后要是你再要做些生意,黎璃也是要来找我商量的。
她打小就来到我这里了,她的那些小心思我都明白。只是姑娘还小,脾气就是有些倔强。时间还长呢。
不送了。说罢,就将木门合上了。身上还残留着烟草的味道,摩挲着衣角,李冉靠在床头细细算着今日得了多少钱,方才知道黎璃嫁出去不算是个亏本买卖。
黎璃一向不相信别人,就连李冉也同样如是。可悲的其实并非她没有倚靠,而是走到哪里都无法生存,除去李冉给的钱,她这些日子里从来都被关在屋子里,总共也只有这么些钱。跑到哪里也都是要谈婚论嫁的份。
这年头也乱,看上去是和平了,命运的齿轮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说完这句话以后,李冉就常带着黎璃去上层见各类男性。无非就是年长些的多些小心思,年轻些的则是在将来继承家财的,就是脾气稍大点。你要是比他年长你就温柔些,人家也就喜欢上你了。
李冉得意洋洋地传授着她的生意经,她嫁离了这么多次,每一次都是以她胜利而告终的,且也没有留下什么恶臭的名声,只道是真心难改,今天爱上的这个不对的,明天就给踹了,谁也不欠谁的。
不过是你来我往而已。
本来就是个会做生意的人,爱情也是锦上添花。大清才亡了几十年,她稍微保守一些也是在世俗之中,总不至于受到什么批判吧。
而黎璃就不是的。想必是自小野惯了,真相信诸如自由此类的,还硬是往外头跑,说要留洋的。
黎璃的手很巧,手上绣着的手绢精致得像是一幅画,好看得打紧。外头人瞧见了都要买。不过来的也都是些男客,聊着聊着,话又要扯到嫁娶上头去,久而久之,黎璃对此感到厌恶至极,干脆就闭门不出。
那个时候黎璃快饿死了。
蜷缩在街角,那李甫安用了警力去寻找她,人家道是说他一片好心,丈夫找妻子是理所当然的,谁也不能怪他。警力也尽了义务的。
头皮痛得发麻,李甫安那颇为好看的双手,此刻像是猎人般提着黎璃的长发,随着一声响声,黎璃无力地坐在地上,双手颤着,她才知道谎言是没有止境的,而李甫安的温柔也是他全力演出来的。温柔至极地、用手一点一点地将凌乱的发剥开,李甫安的鼻息很平稳。黎璃。你知道我一直想要和你在一起的。
黄符烧尽以后。黎璃快冻死了。
去哪里都好,就是不要再回来了。
船驶向那个彼岸,黎璃赤着脚,站在船头向远方看去。夕阳未落,似是一切刚好。鞋还没穿呢,还来得及。
我在文章中致敬了一位导演。
如果你能看出来,我会觉得很开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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