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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穿书了! 他接受了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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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现在的情况太复杂,周以绥也不会往这个方面想——他穿书了!
书页翻过,发出唰唰的轻响。
少年靠在病床上,穿着一身病号服,唇色淡粉,眉眼间透着一丝病态,脑袋包着一圈绷带,过长的棕红色头发从绷带挤出凌乱散落,戳着他的眉骨,厚厚的一绺发尾拢在后脖颈处。他手里捧着本书,每翻一页,眉头就跟着皱紧一分。
眼前的这本书是他刚醒来不久在枕边发现的一本日记本——书皮是深蓝色的,封面刻着‘日记本’三个烫金字,内页夹着张书签,扉页一片空白,没有署名。
起初他以为这是他自己写的日记,却没想打开的第一页,一股子狗血小说味迎面扑来。
这居然是一本以追妻火葬场为主线的既虐身又虐心的都市狗血耽美文,主角叫周以绥。
周以绥自醒来后就失去了记忆,在发现这不是他写的日记后,就当这只是一本普通的小说,但在看见他手腕处戴着的医用腕带上——那里正写着‘周以绥’三个大字!一字不差!
他瞬间明白过来,这不是什么日记本,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小说,这是他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的原著!
而他,是一名穿书者!
书里记载,他性别男,爱好男,是一位风流成性的渣攻!在这个书中世界,他不仅会和另一位名叫江有颂的穷苦主角受谈恋爱,这场恋爱还会谈得腥风血雨。
之所以会腥风血雨,全因为他这个渣攻!
剧情设定中,主角受身背各种悲惨的命运——因病早逝的哥,厌弃这个家庭从而离家出走的妈,觉得主角受是累赘的爸,以及支零破碎的主角受自己。
因此江有颂拥有一个十分缺爱的童年。
这些经历令他从小到大都对人极其冷漠和不信任,他自身也因为体弱多病经常受到同龄人的霸凌无力反抗,再加上书里详细写到,江有颂有一副极好的皮囊,还有与之相称的一对异瞳,这个特点让他显得异类,不少年纪比较小的熊孩子见到他当面骂他是怪物。
小时候认识他的邻里邻居还会在背地里说他克死了亲哥,所以亲生父母才会不待见他。
于是江有颂就养成了一副自卑孤僻的性格,彻底封闭自己的内心。
直到高中阶段,遇到了他周以绥。
经过了三天三夜茶饭不思的阅读(实际上是要避开第二个人在场的时间),周以绥勉强撑着还需要住院的身体把书里的剧情都过了一遍。
——把这本文案设定写得比他命还长的狗血小说囫囵啃了下去。
然后又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接受了他穿书的事实。
老老实实去记后面的剧情。
在书中,‘周以绥’第一次遇见江有颂是在一个偏僻的老城区里,因着穷苦这个设定,江有颂一到周末就会在那里的网吧打工,这样的生活自打他上高中就开始了。
那天江有颂和往常一样,周五一放学家都没回就背着书包去网吧打工。
却不幸遇到几个想上‘霸王网’的小混混,那几个混混是那片城区里出了名的恶霸,九年义务教育没上完就开始在社会以保护的名义经常强行收取比他们年纪小的学生的‘保护费’。
江有颂不是第一次遇到他们,身娇体弱的他自然不是那几个人的对手。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要自己垫钱给他们当网费,网吧老板知道这种情况,却无作为。
如果不是‘周以绥’那天刚好被住在那附近的朋友叫过去玩,江有颂可能就要一直吃这个哑巴亏了。
前期的‘周以绥’还尚存人性的光辉,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在书中,他的武力值不低,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之高,一打五不在话下,对付几个不学无术的混混不费吹灰之力。
很快把这群恶霸教训得头都不敢抬,还把之前从江有颂那里勒索的所有钱都还了回来。
江有颂从小到大接收到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的恶意和冷漠,头一次遇见‘周以绥’这种仅仅是因为看不惯这些行为就伸手帮他的人。
面对陌生的善意,他不知道怎么道谢,把认为最重要的东西给了出去——他把他身上的所有钱都给了‘周以绥’。
好巧不巧,他这副单纯柔弱的小白花模样击中了‘周以绥’的心,书里的这位渣攻就爱吃这一口。
于是,就开启了这本书的故事主线。
‘周以绥’开始对江有颂进行猛烈的追求,频繁出现在这家网吧保护他不受欺凌,还偷偷护送他回家,途中从他家附近的人口中了解到了他的一些情况,这让‘周以绥’更加心疼上了这朵坚韧不拔的小白花,自此深陷其中。
但江有颂此人,戒备心太强,即使对周以绥动了心,表面上还是那副清冷疏离的模样,于是为了更快将人追到手,周以绥干脆转学到了江有颂的学校里,成为了他的同班同学。
他的这一举动让这位从未感受过温暖和重视的穷苦主角受彻底对他敞开心扉,变得特别乖巧听话,对渣攻唯命是从。成绩优异的他甚至为了渣攻学会逃课,就因为他的一句“人生是旷野啊。”
便在自己十八岁生日当天跟着他出去上网打游戏,两人还差点受到学校处分。
现实中的周以绥:“……”
什么人生的旷野要到网吧去撒野?
这不纯有病吗??!
周以绥险些被气得再度晕厥。
冷静冷静冷静,小说而已。
他花了三秒平复心情。
继续往下看。
到后面,剧情的重头戏来了。
把人追到手的‘周以绥’,时间长了,现出了渣攻的本性。
他开始腻了,为了甩掉主角受,他故意冷落他,和别人搞暧昧,在主角受委屈落泪时,他觉得厌烦,口无遮拦地提起他哥被他克死的那些流言蜚语,彻底伤透了主角受的心。
让主角受心灰意冷怀恨离开。
直到两人再度重逢,当初一穷二白的主角受已经功成名就,身价上亿,成了渣攻心目中触不可及的白月光,这时候就到了追妻火葬场最关键的一个阶段。
甩掉主角受的渣攻深感后悔,离开的这些年后知后觉自己还深爱着主角受,好不容易等到重逢。
为了追回主角受,他比当初还要不要脸地追求他,这一追求的阶段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像是为了这碟醋包的这盘饺子,原著中的‘周以绥’还上演了一阵物理意义上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追妻火葬场!
剧情进行到这,这本日记本就没后续了,周以绥也没再往下看。
他躺在床上,闭上了双眼,那张苍白的脸上流露出几分迷茫和绝望。
他知道,他必须按照书里的剧情走下去,否则他可能永远都出不去,也永远恢复不了记忆。
想到书中描述的那个又悲又惨的主角受,他竟然还要在他本就不堪的生活雪上加霜。
周以绥刚苏醒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良心就陡然一痛。
室内开着空调,他胸口却有些闷。
周以绥望向病房里窗帘敞开的窗,外边昏黄的路灯透过玻璃折射进来,有点亮眼,偶有几声微弱的虫鸣传来。
他注视了几秒后,眼睛干涩,索性下了床,脚底有些虚晃,踉跄着走到了窗前,伸手想把窗帘关上,抬眼却望见了天边悬挂着的明月,梦幻又真实。
周以绥站在原地,手搭在窗沿上迟迟没回去。
书中没有写到他大病重伤的事,他醒来后也没有记忆,在他醒过来的这几天,他没有见到江有颂这个人,也没有听别人提起过。
而他的腕带写着,他只有17岁。
也就是说,现在剧情还没到两人在一起的时候。
至于书里为什么没写他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周以绥猜测这可能和他穿过来有关。
醒来那天他就问了身边所有人——医生护士以及他的母亲,都告诉他他这个伤是为了救人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造成的。
这很符合原主这个渣攻一开始喜欢见义勇为的设定。
只是他这一次的见义勇为,让他不小心穿了过来。
也导致了这个身体昏迷一个多月,还失去了记忆。
欢迎观看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