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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赐婚 谁敢伤我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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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热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遮挡,在回廊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树中的夏蝉彷佛也被炙烤的不耐,趴在树上叫的有气无力,听的温仲卿一阵心烦。
桃花素手执扇,跪坐在温仲卿身侧,轻摇竹扇,送来阵阵凉意。
“二郎可是还难受?”
素梅将竹篮放在一边,跪坐在温仲卿另一侧,见他歪歪扭扭的坐在席上,蔫了吧唧的趴着,以为他还是难受,不禁恨恨道,“若是二郎留了疤,奴必将那腌臜泼才大卸八块,剥去皮了喂狗!”
见素梅如此气愤,温仲卿叹了口气,也不怪她,谁让这个朝代对脸这么在乎呢?
温仲卿是名穿越者,与现代千千万万本穿越小说上写的一样,不小心挂了之后,就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复活了,而这个人恰好也叫温仲卿。
唯一的不同就是,自己是独子,而这个温仲卿却还有哥哥弟弟各一名。对现代来讲,这已经算人丁兴旺了,但是对于崇尚多子多福古代来说,家中仅有三名男丁,可以说是人丁单薄。
这个朝代叫做大庸朝,虽说是架空,却类似于历史上的魏晋时期,不过这里却是四大诸侯分封而居,分别是东齐,西燕,南韩,北魏,镇守一方,并设立十二郡县,协管各州府,治理百姓。虽说都受命于袁天子,但有句老话不是说得好?天高皇帝远,可不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此,各大诸侯哪个不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
尤其当今天子寿王沉迷修仙论道之术,崇尚无为而治之治,这种情况下,要是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对不起自己这张脸?
是的,脸。
对于大庸朝来讲,选拔官员采取了类似于古代的九品中正制,除了品行,家世,文采等,还要求五官端正,四肢健全,面容无损。尤其是脸长得越好看,就越受欢迎,官也能做的越大。
所以对于大庸朝的人来讲,谁敢伤我脸,便是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
而温仲卿之所以能穿来,就是这个朝代的温仲卿在路过酒楼时,不小心被喝醉酒的泼皮无赖用酒坛子砸到了头,当下倒地不起,鲜血一地,算是糟了无妄之灾。
温仲卿现在的身份是襄州郡守第二子,虽为次子,但其素有才名,名声远播,尤其是容貌俊逸,风度翩翩,被誉为大庸朝四大公子之一,未来封侯拜相,也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砸头一事一出,不仅父兄连夜找了医者,就连不少听闻此事的本地乡绅富贾都纷纷拜请名医,前去诊治,唯恐容颜有损,耽误以后官途。虽是如此,但仅凭自己在这里就知道了,这一砸的力道怕是不怎么轻,就是不知是意外,还是……
“二郎!二郎!”
素梅将竹篮中湃好的果子取出,捧着盘子放在席案,见温仲卿蹙眉,不知思忖着什么,好一会儿都不见回神,只好捏着帕子轻轻抚过温仲卿的眉头,一改刚才的愤恨,柔声换了两声。
“怎么?”
温仲卿思绪一断,也就将刚才的念头抛掷脑后,疑惑的侧头看向素梅。
“这果子刚湃好,若是现在不吃,一会儿怕是都热了!”
素梅熟念的捻起一枚红的透黑的果子,细细剥了皮,喂到温仲卿嘴边。
见到递到嘴边的果子,温仲卿面不改色的吃了。
所以说,古代的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最容易腐蚀人心。
温仲卿穿越之前也算是当地有名的成功人士,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自理能力也强,蓦地被人喂着吃东西,只觉得尴尬,哪像现在,短短几天,就已经理所应当的享受了。
唯有一点。
已经习惯了有空调续命的人,怎么可能过这种没有空调的古代生活?
更何况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理念,大庸朝的男子也需要蓄发,那一头乌黑茂密的秀发,看着是很飘逸俊秀,仙人之姿,但挡不住它热啊!
温仲卿叹气。
喂完两枚果子后,素梅用帕子净了手,拿起案席上置放的茶捻,镊取一撮茶团,细细研磨,准备制茶。
没了素梅的投喂,温仲卿又拿起未看完的竹简。
“二郎今日已食两枚果子,此果性凉,二郎身子不爽,不宜多食,莫要贪嘴。”
见温仲卿看着书,又将手伸向湃好的果子时,素梅嗔怪了一声,将研磨好的茶粉用水冲开,刷出细密的泡沫后,塞进温仲卿手中,“不如吃些茶汤缓缓。”
温仲卿看了眼茶汤,见里面并未加些莫名其妙的“小料”,遂从善如流,丝毫没有偷吃被发现的尴尬。
毕竟,成功人士最成功的就是自己的脸皮。
见温仲卿饮了口茶,素梅才将盘中剩下的一枚果子,递给了一直打扇的桃花,顺便接过她手中的扇子,继续扇着。
桃花怯怯的瞄了温仲卿一眼,见他并无不悦,这才接过素梅递过来的果子,轻轻的啃了一口。
霎时间,桃花只觉得一股凉气顺着胸腔蔓延开来,十分舒爽,忍不住开心的弯了嘴角。
“郎君,今日姜夫人又来问了。”
素梅打着扇,蓦地来了这么一句。
听到这话温仲卿只觉得头疼。
原主已经二十有一,在现代最多才刚大学毕业,可是对于人口本就不丰的大庸朝来说,这个年龄正是成家立业的好时候,就像原主的哥哥温伯公一样,刚及冠就定下了婚约,两人相处了两年后,三媒六书,八抬大轿,十里红妆,吹吹打打,那热闹的场景,至今还是襄州的一段佳话,被众人津津乐道。
温仲卿倒是比自己哥哥晚了些年,主要是这几年温仲卿专心学业,因此这婚姻一事,便也拖到至今。
眼瞅着虚岁已经二十有二,姜夫人心下也愁,便送了桃花到温仲卿房内,方便近身伺候。
“此事倒是不急。”
温仲卿摆摆手,看了桃花一眼,心中也是无奈。
桃花十五六岁,正是豆蔻之年,胆子颇小,但模样长得清秀可人,也算是小美人一名,虽是如此,但自己上辈子已过而立之年,怎么看桃花都觉得这件事很刑啊!
“硝石的事情,如何?”
为了避免继续这个话题,温仲卿连忙岔开话题。
“已经吩咐小竹去城中采买,料想这会儿就该回来了。”
想起之前温仲卿突然吩咐他们去找硝石,素梅还有点莫名其妙,这会儿见温仲卿问起,素梅估算了一下时间,回道,“二郎若是急了,奴便再去催催!”
素梅话音刚落,远远的就看见小竹一脸匆忙的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脸惊恐的喊着。
“不好了!不好了!”
“什么事,如此慌张?”
素梅见状立马起身,快走几步站到小竹身前,拉过小竹站稳,拿出帕子抹了把他额头冒出的汗,皱着眉头问着。
“大王,大王给二郎赐婚了!”
小竹喘着气,回着。
赐婚?
温仲卿一脸惊讶,怎么都想不到远在昌平城沉迷修仙的寿王竟然会给自己赐婚?
“是哪家小姐?”素梅闻言心下一缓,这才继续问着。
“哪里是什么小姐!”听到素梅的话,小竹一脸气愤道,“是王子崇!
“什么!”
听到王子崇这三个字,素梅只觉晴天霹雳,头一晕,差点倒下去,“怎么会是王子崇!”
王子崇乃寿王三子,名唤袁崇,是先王后身生子,身为嫡子,如不出意外,未来继承大统之人必是此人,但可惜此人行事放荡,不守礼度,桀骜不驯,多次被大夫们一卷竹简递在寿王的桌案上,气的寿王不知摔了多少供果,念了多少遍的“无量天尊”,才堪堪止住怒气,没有做出什么大义灭亲之举。
想到自己刚穿来的时候还听说王子崇闯了大祸,终于被忍无可忍的寿王贬去燕北苦寒之地,当时自己还只作是个趣事,听听则罢,没想到现在竟然还能与对方一起被赐婚,这缘分,当真是带着几分霉味!
“还不是王子崇说他喜爱男子,所以大王就把意旨发到府上了!”越说越气愤,小竹直接呸了一声。
“怎么偏偏就是二郎呢!”素梅呆呆地呢喃了一句,只觉得瞬间天塌地陷也不过如此。
温仲卿听着小竹的话,倒也没那么气愤,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王子崇倒是没有任何偏见,相反,他倒是觉得王子崇若不是真的一腔热诚只爱蓝颜,才做出的决定,那么必定是有所目的,只是这个目的怕是并不为人所知。
自古商场如战场,庙堂之事亦是如此。
不过,此时此刻突然出现的赐婚之事……
大庸朝有四大诸侯,十二郡守,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官员,怎么说也有上百人,其中家中有男嗣的更是多如牛毛,为什么偏偏就赐婚给自己?
更何况,赐婚之事来的这么突然,若是中间没有什么阴私,恐怕这意旨也没这么快传来襄州郡,尤其是一想到自己因为什么原因穿越而来的温仲卿,总觉得这事恐怕没那么简单。
自己虽然拥有原主的记忆,但是整个过程就像是看了一场电影,其中的深意还需多加思忖揣摩,但是……
“去正厅。”
想到自己记忆中那智多如狐的阿父温霈,温仲卿站起身,理了理自己略微凌乱的衣衫,缓步向正厅走去。
这不,免费的脑力劳动者,不蹭蹭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