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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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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还是出门闲逛之后才发现这件事的。
其实秦朝的街道也没什么特别好逛的,除了看着特别有历史底蕴一点——也就是破,脏,黑。
但在咸阳城的主干道处还稍微好一些,咸阳城的主干道很宽并且很笔直,这就让视野开阔了不少,走在街上不会有压闷的感觉。
而且景云比较喜欢在下雨天之后的几天去街上逛,这个时候街上的脏东西已经被雨水冲到了两边的陶制排水管道里,街道两边的树木看着也要比平时干净不少,倒有几分人们所臆想的古代悠闲生活的感觉。
两边的建筑屋顶简单的盖着板瓦和筒瓦,即使在古代,房价也不像人们所想的那么低,找个没人的地方,自己盖个茅草屋当然简便,但若是在咸阳城的主干道盖房子,那可没那么简单,所以在主干道处的房子看着都还比较高大宏伟,最起码也会简单干净。
平时人们买东西多去‘市’上买,就像是花木兰中,‘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这一句用的是互文的手法,不是说这些东西真的要分开四个市去买,而是说在东西南北这四市买完了所有的东西。
秦朝没有严格划分且命名的市场区域,不过毕竟咸阳城那么大,为了人们的生活方便,所以自然的就形成了东西南北四市,还会有一些叫不出来名字的小集市。
南市比较靠近居民区,卖蔬菜粮食肉类和日用品的较多,东市和西市因为都在城门口不远处,所以别的贸易更多一些,比如来自别的城市的手工制品或者别的地方的特色陶器,铜器。
北市比较靠近咸阳城的宫殿区,所以卖的高档商品比较多。
景云一般不去南市,那个在他心里的作用是菜市场,而且味道其实着实不好闻,现在的人洗澡的都不多,更不要说给牲畜洗澡了,一进去鸡粪味鸭粪味,猪粪味,还有杀猪的血腥味。
他只是远远的路过一次,就给他熏了个冲天,不是他矫情,他觉得但凡是个现代人可能都适应不了。
这可和现代的菜市场不一样,就连现代他小的时候赶过的大集都要比这个干净上许多。
他偶尔出宫会去的是东市和北市,这两个离得近,卖的东西又比较好玩。
景云是有钱的。
虽然他不做官,没有俸禄,但作为大秦的祥瑞口袋里面没有点钱也太可悲了。
对于这一点,景云就要佩服一下嬴政了,他真的很大方,甚至说出了只要不肆意挥霍,国库里的钱任他取用这样的话。
给他钱,他也不是不能小小的拍一下嬴政的马屁——的确要比别的君王内心坦然的多!一点也不小气!
上次出门,景云买了点叫不出来名字的香料,这次出门,他准备买点绸布。
宫里的东西质量虽然好,并且只要你描述出来需求他们就能造出来,但有的时候人在没有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前是没有需求的,就比如景云,他只想要漂亮的布,但是怎么个漂亮法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所以他准备先去挑挑看看。
去买布不是给他买的,是因为姚姬的生日要到了。
在秦朝,其实人们不怎么过生日。
就比如嬴政的生日,在正月,结果宫里几乎没有半点传闻,还是过了好多天之后,景云才从扶苏口中得知的。
但明明那天他刚刚去过嬴政的寝宫里,嬴政连吃的饭都和平日里没什么不同,没蛋糕这是肯定的,但连长寿面也没一碗。
景云问过才知道,嬴政不怎么过生日,最多也就在这天去祭一下祖。
......秦朝人的生活真的好单调。
景云加班做任务,兑换了一个【提神醒脑杯】给他,就当是补了一个生日礼物。
因为嬴政履至尊之位,执天下牛耳,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他想要送一个像样的生日礼物,就只能从系统里找了。
不过没关系,这个【提神醒脑杯】是他加班加点赚来的,不算挪用公款。
买来之前,景云还不知道是怎么个提神醒脑法,等到嬴政试用了他才知道。
就是无论倒什么水进去,喝到嘴里面就是咖啡和茶水的味道。
而且真的很提神。
有的时候嬴政还会分给下属一点。
景云:“......”
弥补了两千年前人们不能喝咖啡给自己抽鞭子的遗憾。
总之,就是姚姬的生日马上要到了,景云准备出来给她看看有没有很漂亮的布。
他感觉秦朝的衣服都有点性冷淡风,比如黑色,红色,看着倒是很好看,很帅气高贵,还显得人很高挑很瘦,但是姚姬很明显不喜欢这样的款式,更喜欢漂亮的大花。
所以景云就准备来看看有没有那种,他觉得像是老一辈才喜欢的大花风。
当然,这个在现在肯定不叫大花风,也不叫复古风而叫华丽风。
以为这个时代的纺织技术很好嘛,织一匹纯色的布和这一匹带花纹的布比起来,带花纹的要难的多的多,要像是花朵这样的不规则花纹就更难了。
“就在前面停下吧。”景云对自己的侍卫说道。
自从他长了腿,喜欢自己跑出来玩之后,就不只是有侍女跟着他了,还有许多保护他安全的侍卫。
而在这些侍卫中,景云最喜欢的是那个会玩游戏的小哥。
虽然他觉得有点对不起小哥,毕竟一看就是个大才,结果竟然只是被嬴政派来保护他的安危,但小哥本人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
景云觉得这可能就是理想不同,毕竟他觉得能青史留名的,那都得在战场上厮杀,但在小哥看来,说不定能被派来保护他还是嬴政对他的信任。
听到景云的话,梁夏应后便把车停了下来。
他真的很十项全能,不仅功夫好,据说还会用多种武器,还会驾车。
在外面,现在景云一般不踩学步车,而是让梁夏抱着他——要让他走,他走一天他也逛不完这个集市。
而且一岁不到的小孩子出来逛街还自己走完全程,他怕吓到人家。
“感觉......”
一下车景云就感觉到不对了。
怎么感觉今天的空气闻起来都比平时清新不少呢。
而且虽然这里算得上是高档集市,但只要有交易就会有砍价,就会有热火朝天的喧闹声,可今天这里却明显安静了许多,就连砍价也都是好声好气的‘这个价格真不行’而不是平日里让景云生怕他们打起来的那种火爆的声音。
景云茫然的看向侍卫:“是又刚颁发什么律令了吗?”
比如不许砍价——不对,还在砍。
那就是砍价不许骂人?
梁夏摇了摇头,脸上的神色比景云还要茫然。
作为土生土长的咸阳人,对于市集的情况他再熟悉不过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两个人就像是误入鬼城一样,悄摸的踏进了市集。
景云选完布之后,压根都没有敢和老板砍价,他觉得今天的情况太诡异了,他生怕他一砍价老板就砍他,结果没想到老板自己首先提出来了:“看你拿的多,那我给你打个折。”
梁夏颤颤巍巍的同意了,只是抱着景云的手更紧了一点。
怎么会呢,他认识这个老板啊,脾气最火爆了,平时少他一分饶头他就要气得跺脚了。
突然,一只手搭在了梁夏的肩膀上,把他吓得蹦了起来,立刻抽出刀来:“谁!”
这一下反倒是把拍他肩膀的人吓了一跳:“喂喂大兄弟,你不至于吧?!”
景云一看,发现来人竟是刘邦。
自从上次见过之后,他除了打听过几回刘邦的消息以外,也没怎么过问过,只知道刘邦一开始安安稳稳的待在蜂窝煤厂,后来又自己跑出去准备搞点小生意。
但是他前段时间不是从咸阳城出去了吗,怎么今天又出现在咸阳城里了。
刘邦也是刚回来。
他前半辈子其实得过且过,也没什么特别大的上进心,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招招猫逗逗狗,偶尔弄一壶小酒。
但是——自从见了那个姑娘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刘邦还记得那天苏姑娘的打扮,一看便出自于勋贵家庭。
而他,刘季,刘老三。
虽然家里面还尚有一些家底,但他早就分了家了,现在全身上下就能拿出来,不到一吊钱,说不定连苏姑娘那一身衣服都买不起。
没有钱!拿什么给人家爱情?!
拿什么来养苏姑娘和她的儿......她的弟弟!
所以刘邦便找着能赚钱的机会努力赚钱,别说,他还真有两分头脑,这小半年便赚了大几吊钱回来。
他这大几吊钱不是准备花掉,而是准备在咸阳城里收购土豆去卖到别的地方,他知道,他发财的机会已经到了他面前,只要伸伸手就能够着。
但是刘邦最近也没有因为发财而很开心,因为自从那天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过苏姑娘,无论是去苏姑娘之前扫地的地方去找,又或者是在咸阳城里四处乱逛,没见过就是没见过,甚至打听都打听不到,苏姑娘就好像突然出现在咸阳城内的一样。
这让刘邦懊悔又心痛,甚至有时夜不能寐。
结果没想到,他今天竟然只是想给苏姑娘准备点礼物,就看到了苏姑娘的弟弟!
啊!这一定是上天听到了他对苏姑娘的虔诚期盼,所以才给他送来了线索。
只是,抱着弟弟的人是谁?
刘邦突然想到了一个让他僵硬的想法。
苏姑娘......不会又嫁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