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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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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晚上,我精力特别好。
白天就没那么有精神了,在学校犯困不说,还喜欢扒栏杆,但我剪回了一年半前的那个锅盖,大概是不会和以前一样好动了。
不过状态也回来不少,想起一年半前,是我最装的时候,丢脸的事也干得最多,他人对我的态度也是转变万千。
一点也不值得回忆。
这么说那段时间我是真带点病来着,成天穿着那套蓝灰装(蓝色连帽卫衣灰长裤)
这就算了,因为头发被剪毁了,还超他妈装的戴个粉色鸭舌帽,把帽檐按得极低,本来就少的头发还硬揪个辫子。
我是说过超级喜欢程小时那个造型,不说他全身比例多牛逼,短头发小辫子就是锦上添花啊。
看了直呼牛逼。
因为头发剪得急,导致我衣服也来不及买几件,当时光是“中性风”这三个字都被我在每个购物软件搜了个遍。
无果,心一狠,去看男装。
完全发现新大陆。
好得实在不得了。
我现在也来不及买衣服,发现今年灰色的卫衣已经买了四件,同学问我怎么那么喜欢穿灰色的卫衣,我说这颜色好看,我也是真的穿不腻。
T恤也有三件灰色的,我实在太爱。
还得是舒适圈,我可能就一辈子待里面了,哪怕不好,现在想想,一年半前,我还真就谁都不在乎。
唯一在乎的人见不到面。
不过和好朋友也有关,和好朋友一起剪的短发,我晚了她几天,剪得也比她短。即使是到现在,我们两有个共通的同学,是她的好朋友,问我们两个明明长头发挺好看的,怎么说剪就剪。
我实在是尴尬,说不出口,这同学就是在我老师带着我去办公室时杀出来的程咬金,问了有关我女朋友问题不下五次的超人。
不过我也不反感。
倒不觉得可惜,算上国庆这次理发,已经是我今年剪的第四次头发了。
夏天剪两次,春天剪一次,秋冬再说吧,我是真的很喜欢秋冬,我的舒适圈了算是。
每到秋冬,我人也精神。
超级喜欢穿软糯的卫衣毛衣,还超级喜欢厚袜子,也喜欢毛绒绒的棉鞋。
忘了说,上个月我已经买了两双棉鞋了,搭我的棉袜,超级舒适。超级加倍舒适。
还有秋冬吃冰淇淋,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渐冷,很多店都没有雪糕了,所以还涨了一两块。
但就是因为涨价,我就更加喜欢了。
越难能可贵,我越喜欢。
春夏,我是蔫了吧唧,秋冬,我就觉得哪哪都好,哪哪都顺眼。
哪怕是冬天发了烧,我还是喜欢,夏天发烧,我可能就是个傻逼,只有傻逼才在夏天感冒发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