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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乞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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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承受完一套猫猫拳击,路青乌又抱着阿啾坐回桌前。
虽然第五集剧本很可能用不上,但他还是想给《桃花一梦》的故事画上句号。
根据场景生成的文字停留在女主台词——
女主:(深情地看着男主)这么多年,我很想你。
按照大纲,接下来是一个反转:男主亲上女主,手上的匕首毫不犹豫地插进女主心口。然后他抱着呼吸逐渐微弱的女主痛哭,回忆起流落在外的几年——先是被家仆找到,又被告知当年的家破人亡全是女主父亲所为。
前四集中只有女主父亲一句怀念的话隐晦地暗示过:“你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停在第五集完全可以当成骄纵郡主x纯情侍卫的小甜饼,不然就要开始“女主因爱生恨,把男主推下悬崖;男主大难不死,却失忆另娶”的抓马剧情。
路青乌删掉第五集中类似“目光复杂”“后退一步”这些一看就不对劲的描写,缝缝补补换上合适的词,让结局停在最后的拥抱中。
末尾标上【完】后,他把文档拖进桌面的文件夹,再整个拖进回收站。
“终于结束了。”路青乌按按有些僵硬的脖子,在屋子里走了两圈,然后才去洗漱。
躺在床上,路青乌忽然想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原剧本中,其实他还有句台词。
就是女主被捅后,他作为路过的家丁,惊惶失措、跌跌撞撞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喊:“不好啦,郡主遇刺啦。”
*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路青乌在梦里缝了一晚上剧情,早上被阿啾压在身上叫醒时感觉快要断气。
这绝对不是一杯奶茶的重量!
路青乌虚弱地睁开眼睛,避开猫猫热情的亲亲。
周二是他最忙的一天,因为每周这天必须出一个榜首番外,这是他和林合作一年养成的习惯。
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加上时限,就会变得很有紧迫感。
路青乌从冰箱拿了盒牛奶作为早餐,不太清醒地捋番外故事线。
《执剑》是部正在连载的文字游戏,根据玩家选择的属性进入不同主线。
萧铭翊是“朝堂线”的可攻略对象之一,设定为攻,进该主线需满足“无灵根、初始智商等于100、偏好下位”的属性条件。
剧情里他和主角温觅初才打了个照面,番外不能太割裂,一下子就快进到甜甜的恋爱日常。但又不能单纯见个面,说句“你好,再见”就拜拜,最好还是作为人设的补充。
路青乌思索片刻,新建文档——《执剑(番外一)》
主角:温觅初、萧铭翊。
地点:洛京街。
故事:偶遇、聊天、一起逛街。
身份:随机生成。
保存后,电脑上弹出选择提示框:是否进入编辑器(是/否)。
路青乌毫不犹豫选择“是”。
画面一转,路青乌还未睁眼,就感到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全身,他猛地抽搐了几下,然后头一歪,彻底安静下来。
太有意思了,刚进剧情就噶了。小小乞丐,碗里只有一枚铜钱,却为此丢了性命,还得成为攻受谈情的一环。
不要误会,是案情。
温觅初查验过附近没发现可疑的地方,眉头紧锁:“就为了一文钱?”
他眉眼中的冷淡被诧异和怜悯冲散,像不染尘埃的仙人初沾情欲,生动极了,好看极了。
那神情像一把钩子,让萧铭翊不自觉停下脚步。
温觅初没注意到他,细长的手指轻轻拂开小乞丐脸上粘着血的头发,用手帕仔细擦拭干净。
小乞丐脸上全是细密的伤口,根本看不出样貌,但能辨出年纪不过十四、十五。
温觅初轻轻的、悲伤地低叹一声,吃人的世道,即便在天子脚下、洛京主街,人命也不过如草芥一般。
或许,正是因为在繁华洛京,人命才更廉价。
“怎么?同情他?”萧铭翊在温觅初身边站定,落在对方身上的目光不含一丝温度。
他蹲下身,握住温觅初的手指擦拭干净,嘲讽似的轻声呢喃:“在这里,同情和软弱都是捅向自己的刀。”
温觅初抿着唇抽回手,恭敬规矩地行礼:“王爷。”
萧铭翊免了他的礼,看着又恢复疏离冷漠的温觅初微微勾了勾唇角,问道:“你可愿陪本王四处逛逛?”
“阿啾。”
狮子猫闻声而动,场景暂停,它熟练地存档。
路青乌顺手拉了个备忘录:分线(111愿意/222还有事)。
然后读档回剧情,继续在地上躺尸。
温觅初微微颔首,保持着合适的距离跟在萧铭翊身后。他们路过嘈杂热闹的街道,走进幽深的暗巷。
(备注:探索,添加路边摊互动剧情500左右)。
温觅初警惕地打量四周,在寂静中捕捉到一缕微弱的呼吸声。
他往前走了几步,在杂乱的木堆前停下,细细倾听。
确认声音的来源,温觅初拨开掩盖在木堆上的茅草,一个脏兮兮的瘦弱小孩出现在眼前,他蜷缩着身体,不知是害怕还是寒冷,整个人都在发抖。
被发现后,他下意识往角落里缩去,然后才抬起头,怯生生看向温觅初。
温觅初看得心疼,脆弱的情绪晕在眼中,他忍不住蹲下身子,伸出手去拉藏着的孩子。
小孩却忽地一下站起,猛挥开温觅初的手,恶狠狠推了他一下,头也不回地跑远。
猝不及防之下,温觅初被推得往后踉跄两步,站稳时视线中已经没了小孩的身影。
他怔怔看着自己伸出去的手,缓缓握成拳,像是捏住自己的心脏,一阵钝痛缠在心口。
很快,他松开手,指尖划过腰带——那里,原本有块玉佩。
温觅初垂下眼眸。
萧铭翊看着他低落的神情,忽然觉得无趣。
这什么反应?怎么像是本王欺负了他?本王也不知道哪来的小屁孩啊。
沉默片刻,温觅初向萧铭翊又行一礼:“今日之课,温某受教。”
萧铭翊:……烦死了。
在不欢而散前,他及时读了下空气,不自在地扯了扯宽大的衣袖:“我没有……算了,你的玉佩本王会找到的。”
说他没看出来小屁孩是装的?那也太丢脸了。
温觅初依旧恭谨:“多谢王爷。”
于是,最终还是不欢而散。
路青乌在自己尸体被搬走后及时存了个档,备注为“333上帝视角”。
温觅初回到府中,房门刚关上屋内就出现一个穿着黑衣的男子。
他半跪在温觅初面前,“乞丐尸体已经处理掉了,玉佩也已经为您拿回来。那个小孩……”
温觅初思索两秒,轻描淡写地说道:“杀了吧。”
他接过玉佩,随手丢到一边。
在黑衣人领命准备离开时,他忽然问道:“萧铭翊呢?”
没头没尾的话让黑衣人顿了下,但他很快反应过来:“萧铭翊照旧派人给巷子里的乞丐们送了银两和吃食。”
温觅初轻笑出声,到底是谁软弱同情啊?他改了主意:“打一顿丢王府门口吧,别像那乞丐似的不小心打死了。”
“让阿七自己去领罚,下手没轻没重的。”
在黑衣人离开后,他很轻很轻地低语:“傻子。”
至此,番外一结束。
路青乌趁热乎把两条线衔接好,又补充了亿点点细节。
真的是亿点点细节。
朝堂线的温觅初虽是下位,但拉满的智商使他习惯性地掌控一切,所以在他的描写中,需要额外添加心理描写和神态描写,使得剧情转变不那么突兀。
相比之下,自认无情的皇家子萧铭翊就是个弟弟。为了掩饰智商上的不足(?),对萧铭翊的刻画就需要在他的霸总形象中掺一点憨憨修勾的反差。
可是猫猫最不喜欢狗狗了,阿啾看得喵喵乱叫,神情中充满不屑。
它优雅地在桌沿走来走去,以一种滑稽的高傲姿态指点江山:“我觉得这些内容更适合放到主线剧情里。”
主线剧情?主线剧情在讲什么?
三条线每条首更一万字,朝堂线里的温觅初还在学堂走养成,高低得再来一万字才能考上状元。
写到温觅初愿意设局逗狗的时候,说不定黄花菜都凉了。再说,辛辛苦苦搞完的东西塞到主线里,他的番外怎么办?
一招不行,阿啾只能从另外的角度再提建议:“还有,人设是不是立过了?好好一钓系主角,怎么跟嗜杀的反派似的?”
路青乌瞬间警惕起来。
人设是故事中最不好搞的东西,难立又难稳,即使是随口一说的话都有可能会让角色形象崩塌。
他从头又顺完一遍,眉头越拧越紧。
大概是刚完结的大逃杀剧本影响太深,写什么都充满杀性。
朝堂线的温觅初有野心有手段,虽然称不上良善,但绝对不是滥杀之人,尤其被杀的乞丐、小孩都是普遍认知中的弱势群体。
他对世道的讥讽和对弱者的悲悯都是真心,偏偏被这段剧情歪得虚伪,甚至有主宰生命的傲慢。
路青乌思索许久,他不想磨掉温觅初身上的狠劲,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让小乞丐的弱变成他自己的恶。
一文钱……不是,好多好多一文钱,惯偷怎么可能只有一枚铜钱?
路青乌写得上头,给路人乞丐补出一条完整的故事线。
阿啾全程一副地铁猫猫看手机的表情——
什么乞丐这么有原则,坚持每天偷且仅偷一文钱?艹!人家救命钱也偷,被抓被打活该!什么啊,踹了两脚就没了,弱鸡。
往前补充的除了乞丐线,还有小孩线。
小孩子的年龄像是保护伞,只要一句“孩子还小,他懂什么啊”就能划去他们做的坏事。
但有一种纯粹的恶,主观且免疫滤镜。
阿啾睁圆眼睛,难以置信:“霸凌?”
它看着电脑上不断浮现的字,心里的怒意越攒越深,小东西,送你上路是一点不冤啊。
硬了,猫猫拳头硬了。
这点路青乌还有另外的考虑,小孩的伪装是真的骗过了萧铭翊。这么逼真的演技,除了受害者,他能想到的就是加害者了。
作者的自我合理化永不过时!
又称:瞎几把硬扯。
可扯完路青乌就后悔了,啪啪把小孩线的补充全删掉。
阿啾不解:“怎么了?这个不是很合理吗?”
路青乌摇了摇头,“霸凌是很沉重严肃的话题,我不能把它当作男主们调情的工具,轻描淡写几笔带过。”
他顺手删掉后文中关于温觅初对小孩处理的描写,把这件事的主动权交还萧铭翊——玉佩没有拿回来,小孩怎么样也和温觅初无关。
阿啾瞬间反应过来,路青乌又“犯轴”了。路青乌亲身经历剧情,虽然只是不重要的路人甲乙丙丁,但他会旁观所有剧情,代入感极强,剧情世界和现实的界限在他眼中很模糊。
它蹭蹭路青乌脖子,喵呜喵呜:“那只是虚构的文字,没有人会被霸凌、被伤害。”
阿啾顿了顿,补充道:“也没有乞丐乌乌被杀掉。”
路青乌失笑:“知道啦。”
三千字补到五千字,路青乌彻底颓了,半死不活地瘫在椅子上挺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