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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屋 ...

  •   和吴世勋的第一个吻,是春间徐徐溪水,绕过鹅卵石,流向岸边的柳。

      “哪有人接吻不闭眼。”他微微喘息,腥咸的风便趁机钻进鼻腔,我们十指相扣赤足站在沙子上,脚下的海翻了一个又一个浪。
      “因为想看着你。”我伸手把被吹乱的发丝挽到耳后,轻轻靠在他身上,歪头去闻衬衫上让人心安的雪松香。
      吴世勋拢紧我肩头披的毛毯,将我带进他怀里,脸颊蹭了蹭我的头顶,又在额头落下一个吻。
      “莫黎,我们还有很多时间。”
      “还有很多……”

      我第一次见到吴世勋,是在上个寒冬年后的清晨。彼时我正握着医院的诊断书,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抬手擦去玻璃窗上的雾气,看见对街的店,木质的门头,浅蓝色的字。在匆匆按下停车键后,我裹紧羽绒服小跑下了车。
      这是我来这座城市的第二年,由于工作关系,我极少出门,但这大概也与我的性子有关,不喜太嘈杂热闹的街区,所以这班车我是头一回坐,这条街道自然也是第一次踏足。
      临走近店门口,我才仔细地打量起这家名为“那片海”的书屋。

      门口摆放的一条长椅上还积着前两天的雪迟迟未融,透明的橱窗能一眼将店内陈设看个七八。棕色系的装潢显得安静又平缓,书籍的摆放错落有致,并不让人觉得死板教条,墙上挂了几张黑胶唱片,架子上还放了一些老板的收藏摆件。我的目光落在店的最深处,漆黑色的柜台后似乎用粗麻绳悬了一块挡布,看不清是什么花纹和材质,大概是棉麻吧。

      正当我还想努力透过玻璃辨认的时候,一只手挑开挂布,那人端着杯子走出,和我的视线撞了个满怀,眯着月牙眼对我笑了笑,似乎在说欢迎光临。
      我抿了抿唇,把诊断书塞进包里,推开店门。
      屋里开了空调,温度有些高,架子上的古典音响传出舒缓的钢琴乐,空气中有一股浓郁的咖啡豆香气,这里很适合看书,但也有些让人昏昏欲睡的冲动。

      “随便看看,有的书只阅不售哦。”约莫是店主的男人,穿了一件棕色格纹大衣搭黑色高领毛衣,黑发温顺留在额前,声音颇有磁性。

      我点点头,在书架前抚过每一本的书脊,都是有些年头的,有的甚至已经绝版不再印刷。指尖最后停留在那本《百年孤独》上,抽出随便翻了几页,发现有的段落旁,用钢笔写着批注,我顿时来了兴趣。

      阅读的乐趣,对我来说,不仅在于书籍本身,更在于不同思想之间的碰撞。这些年一直有在淘一些二手书,偶尔碰到上任主人写了几句感慨的便开心的不能自已,细细研读后,再留下自己的见解。

      我在心里默念了几句,指腹划过工整的字迹,抬头望向店主,“请问这一本怎么卖?”
      他微微一怔,眼睛又弯成了月牙形,这回连嘴角也咧开了,“真是不好意思,这本就是只阅不售之一。喜欢的话,可以在店内阅读,那边有提供的桌椅。”
      我没想到自己的手气如此之好,只能点头作罢,翻到书的扉页,相同的笔迹写着上一任主人的名字,SeHun。

      我本打算放回离开,转念又想到包里的诊断书,毅然决定留在这里好好享受难得的好时光。

      桌上的书厚厚一本,又是国外著作,看起来就费些时间,等意识到窗外一片昏暗后,我才发觉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我赶忙背上包,将书归还,又不好意思的向店主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不是耽误您打烊了。”

      男人摇摇头,眉眼温柔,朝我展示手里的杯子,“我刚洗完。不过你应该还没看完吧,等你下次来,我做杯咖啡给你尝尝。”

      “嗯,没看完呢,不过批注比小说更有意思,感觉写它的人有很独特的见解。”我目光移向那本已经放回原处的书,又落回店主身上,“真的不能卖吗?”

      “是吗?你这么喜欢,我可以找机会帮你问问它的主人。”男人走出柜台,抽出那本书,放在掌心摊开,“我也觉得写的不错。”

      我这才注意到,店主不仅温柔长得好看,连身高也是一等一的优越,做书屋的老板真是有些暴殄天物了。片刻愣神后,我才想起回应他的话,“那就谢谢您了。”

      “不用称您,太客气了。”男人放回书,侧身为我让了行走的空间,“那么,注意安全,下次见。”

      回家后,诊断书被我塞进抽屉里,窗外开始飘雪,我只是静静望着,可鼻尖似乎又嗅到咖啡香。

      第二天一早,我给自己套了件燕麦色羊绒大衣,挎上包,便乘了那班公车,又站在书屋前,大概是我来得过早,店内还昏暗一片。不过今天出了些太阳,门口长椅上的积雪连同昨晚飘的那些一并化了,我坐在上面,伸手拢了拢外衣,半眯着眼,静静地沐浴着阳光。

      等的有些困倦了,面前方才站定一个人,书屋的老板。

      他换了一身黑色大衣,脖间系了条羊绒围巾,嘴里哈出白气,“怎么来得这么早?怪我昨晚忘记和你说营业时间了,外面这么冷也不晓得你坐了多久,赶紧进来暖和一下。”

      我站起才发现,身后的书屋内又恢复成昨日那般,亮着明黄色的灯。

      随他一起推门进去,才发觉手有些冻僵,我张嘴朝手心哈气,被扭头的他看个正着。

      “咖啡机已经预热上了,先给你倒杯热水喝。”男人掀开柜台后的挂布朝里走,“我就住这楼上,白天九点到晚上八点营业,有的时候出去散步就会在门口挂个牌子。”
      我站在柜台外,静静听着,有些羡慕他的生活,自由又安静。

      店里今天放的是一首英文歌,我沿着书架踱步,参观着昨天没能仔细看完的部分,“这首歌叫什么?”

      “Already Gone。”他端着水杯出来,“有的书是我留学的时候偶然碰到的,卖它的人,有的是迫于生计出售,有的是为了放下一段不好的回忆,而我,跨越大洋把他们带了回来,安置在这里,等着它的下一任主人。”

      “那这本呢。”我晃了晃手中的泰戈尔飞鸟集,顺势接过玻璃杯,热水的温度传递到掌心,带来暖意。

      他微微侧头,下意识撅了撅嘴似乎在思考,“啊……这本是大学时一个舍友送的。”

      “那个时候他在追一个女孩,知道人家喜欢看书,跑去买了这本诗集准备投其所好,还没看两页呢,人家名花有主了,那段时间他特别受挫,看见这本书就难受,最后扔我桌上送给我了。”说完,他又笑了,“里面还夹着他写了一半的摘抄。”

      饮了一口热水,把杯子放在柜台上,我翻开飞鸟集,果然看见了一张有些泛黄的牛皮纸,黑色油笔草草的在上面写了几行字,笔迹苍劲有力,感觉像个直来直往的性子。

      ——我是一隻旷野的鸟,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天空。

      “字写得不错。”我捏起那张纸看了一会又放回书的那一页,“那这只旷野的鸟,最后寻觅到落脚点了吗?”

      男人耸了耸肩,“大概吧。”

      “让我设想一下,在万千繁星之中,总有一颗能指引我的生命穿越那未知的黑暗。”我的指尖落在了这句话,轻轻念了出来,有些出神。

      在我贫瘠的二十多年之中,青春是曾是我引以为傲的试错资本,我总觉得未来有无数的可能,于是我义无反顾地走进写作这条路,敲了一扇又一扇不为我而开的大门,终于在这几年有了些起色,却被一纸诊断书审判下了高台。

      “你……在听吗?”男人低声的询问把我的思绪拉扯了回来,我对上他的眼睛,那双时不时眯成月牙形的眼睛,像一汪春水般要把每一个路过的匆匆冬旅人都融化,被这样的目光注视着,我竟有些悸动的慌乱。

      “不好意思,刚走神了,你说。”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缩了下脖子朝他笑笑。

      他也跟着我笑了,抽出《百年孤独》递给我,“它的主人很开心有人喜欢他随手写的批注,所以很乐意把这本书卖给你。”
      “另外,他说想和你交个朋友。”
      还没等我从惊讶的神情中缓过来,他又接着说,“你好,我是SeHun,吴世勋。”

      “我是莫黎。”

      我把自己比作一棵古怪的柳树,孤独又倔强的生长了二十六年,棕得泛出苦意的歪曲枝干是我一次又一次试图触摸天空的过往。我不曾在哪个春天抽枝发芽,只是沉寂着,但偏偏在这个寒冬生出了几分对它的向往。这株快要枯死的柳,生平第一次渴望着冰下的溪水,朝她奔涌而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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